官老爺與民爭利,小百姓拼命維權——拆遷雜記(之四)
昨天傍晚到“芙蓉花苑”工地上一看,方知一直緊張施工的10多臺打樁機已大多被迫停工,而且已停三四天了,只有屬于鄰村農田范圍內的二三臺打樁機仍在施工。出人意料的是,這次“鬧事”的大群村民,恰恰幾都屬于村支書所在的、原先一直最聽話的第19村民小組。
看來,正如同6月12日清早,三個村民小組的組長和數名黨員與我一起到鎮里對征地拆遷工作提意見,鎮領導把賬算到我頭上一樣,這次大多數打樁機被“鬧”停工的根子,說不定又要找到我的身上。因為他(她)們“鬧事”的理由或者說依據,基本上都來自我實名張貼的征地法規即國發(2006)31號文。19日午后貼在位居第19村民小組的拆遷辦墻上的那份法規,雖說剛剛貼出、等我離開不久就被撕掉了,但大家知道村中路囗還有一份。
這一征地法規中明文規定:“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 。征地補償安置必須以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為原則。各地要認真落實國辦發[2006]29號文件的規定,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按有關規定納入征地補償安置費用,不足部分由當地政府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中解決。社會保障費用不落實的不得批準征地。”
同時,該法規不但強調不準未征先用、禁止以租代征,而且規定:“通過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改變基本農田位置,以規避建設占用基本農田應依法上報國務院審批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在“芙蓉花苑”這未征先用的大片基本農田中,葫橋第19村民小組所占份額最多。當這一村民小組的村民們對照征地法規,終于搞清那農田原本歸自己小組所有、而根本不是像先前有人欺騙他們所說的那樣歸國家所有,終于搞清這基本農田受法律和中央特別保護、要想用它搞非農建設須經國務院審批才行,終于搞清市、鎮領導現在是未征先用、并沒得到中央批準、明顯是在把生米煮成熟飯迫使中央不得不批,終于搞清依法征用基本農田應補償該地年產值的30倍、而不是現在只許諾的10倍,終于搞清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依法該得到切實保障、社會保障費用不落實的不得批準征地、而不是只切實保障少數干部和頭面人物的利益偏偏置多數村民的利益于不顧,終于搞清本地這些官老爺囗頭上唱著為民謀利的高調,骨子里卻在千方百計與民爭利。
當這些村民明白自己上當受騙、明白自己許多合法權益被官老爺出賣了、自己卻還在感激涕零地幫他數錢、但一時半刻又對這些官老爺無可奈何,于是就只有把正在他們田地上無證施工的打樁機們,作為他們維權和出氣的對象。于是他們成群結隊趕往工地即他們自己的土地上,要施工隊先拿出中央批準征用這片基本農田的復印件、先拿出施工許可證來再動手施工。有人干脆說要像第22村民小組一樣,等看到依法批準征地的公告、開過聽證會,等我們這些被征地農民真像法規上說的那樣長遠生計有了切實保障,再談施工問題。
一開始施工隊對他們不理不睬,只把他們所說的征地法規當作放屁,打樁機照開不誤,一根根砼樁當著他們的面照樣接二連三地往他們的基本農田里鉆下去。于是他們之中就有人到工地配電箱拉閘、更有些人干脆就不要命地把自己的肉體擋住打樁機懸著即將入地的樁尖。面對這種奮不顧身的維權舉動,凡在第19村民小組地界的打樁機只得停工。
于是驚動官老爺們調動包括公安在內的各種力量一齊出動,首先倒霉的是吃了施工隊香煙的小青年,被弄進派出所關了起來。聽說施工隊被這個小青年敲榨勒索了幾條“蘇煙”(這正宗而不是假冒的“蘇煙”在我們這里每條賣到四五百元),這已是個能小能大、很夠人喝一壺的罪名了。不過也有人猜想,很可能施工隊主動拿出這么多好煙,原本是希望通過這小家伙去給大家伙發發好煙、消消火氣,從而把麻煩擺平的,不料這小家伙沒幫施工隊擺平麻煩、卻把這幾條好煙大多獨吞了,碰上派出所正要整個把犟頭來殺雞嚇猴,所以原本作為施工隊賄賂村民手段的這幾條好煙,就變成村民勒索施工隊的證據了。
像任何別的村民小組一樣,第19村民小組不光有稍一出頭就很可能成為派出所目標的小青年,而且還有從小一把屎一把尿帶大這些小青年、并把他們當成命根子的爺爺和奶奶。這些爺爺、奶奶的年齡小的六七十、大的八九十,別看他(她)們平日界病歪歪的,碰上這大熱天更是連擦汗、喘氣都困難,可要是誰想碰他(她)們的心肝寶貝,逼得他(她)們護起犢子來,那真是一個比一個更吃苦耐勞、一個比一個更不顧老命。聽說接連幾天在炎炎烈日下打著各色陽傘、坐在自己基本農田上反對未征先用、不許打樁機無證施工的,主要就是這些爺爺奶奶,小青年們只是抽空兒來為隨時可能中署的爺爺奶奶們,倒倒礦泉水、擦擦在滿臉皺紋中流個不停的熱汗。
正如同那幾條“蘇煙”被說成勒索一樣,第19村民小組的村民們在長遠生計沒有切實保障時,要求施工隊每向基本農田打進一米砼樁,就給有關村民小組若干(比如1元或2元)補償,也被說成是向施工隊敲詐勒索。用這種方式提這種要求究竟算不算敲詐勒索,這確實不是一個可輕松回答得了的問題。但我相信,若不是官老爺違法征地、與民爭利,何用小百姓以這種幾近拼命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所以我想,世上誰都可以把他們這種拼命維權的方式誤解為敲詐勒索,唯有違法征地、與民爭利從而逼他們如此拼命的官老爺,最沒資格和理由說他們敲詐勒索;正像惡意欠薪的老板最沒資格和理由說跳樓討薪的工人是敲詐或作秀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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