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衷再探:強拆是違背還是符合改革初衷?
作者 蘇 杜
日期 2010-10-15
(本文大意:強拆,無論是官拆還是商拆,無不符合“發展才是硬道理”的改革初衷。對被拆遷戶“漫天要價”的指責,則又完全違背了“建立市場經濟”的改革初衷。面對政府“城市化”的“剛性需求”,農民為什么就不能你房商醫商學商那樣“漫天要價”?對改革初衷的既符合又違背,道出了改革初衷的初衷。)
盡管我的《初衷初探:每一項改革都符合改革初衷》存活了不到兩三天就給槍斃了,但我仍然認為,強拆,無論是警車列隊、警員云集、警械伺候、首長坐陣的“官拆”,還是鏟車夜半轟然而至、打手瞬間呼嘯而來、警方現場維持治安、百姓死傷哭訴無門的“商拆”,無不符合改革初衷。
人們只看到了強拆中的暴力,卻很少有人看到官拆中的“理性”、商拆里的“冷靜”。暴力強拆,再一再二;死傷百姓,再三再四;城里強拆,鄉下也強拆,東部強拆,西部也強拆;沒有這樣的“理性”與“冷靜”,強拆是到不了你依靠我、我支持你、官商一致、協調動作、運動全國這個層次的。官方說,“地方政府為實施地方發展戰略,強拆更在所難免,或者說不得已為之,否則,一切發展免談”,“沒有強拆就沒有我國的城市化”,“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 商家應:“拒不搬遷者,王XX就是你們的榜樣”,并附“子彈拆遷通知”一份。這樣的“理性”與“冷靜”并非單單來自江西宜黃或內蒙古賽罕,這是所有官商同拆中的“共識”。早在幾年前,山東濟寧的官員不就冷靜地總結出:“拆遷哪有不死人的”嗎?這種百姓死了也無所畏懼,民怨沸騰也難以阻擋的官商同拆之“硬”勁,只能來自“發展才是硬道理”的這一“硬道理”。集體所有制的人民公社,全民所有制的工廠,不就是在這一“硬道理”指導下“強拆”而“改制”的嗎?在那樣的“改制”中,沒死過人嗎?沒激起過民怨嗎?“硬道理”下,“強拆”可持續性發展中,不是也產生了“為了達到改革的目標,必須犧牲一代人,這一代人就是3000萬老工人”“與其讓武大郎占著潘金蓮,還不如讓給西門慶”那樣的“改革理論”了嗎?今日之民房強拆,實在是昨日社會主義政治、經濟、文化及社會結構“強拆”的與時俱進,無一絲一縫不符合“發展才是硬道理”的改革初衷。
那么,官商“理性”而“冷靜”的同拆中,有沒有違背“發展才是硬道理”這一改革初衷的“要素”呢?有的。這“要素”不是別的,便是官家之“強拆乃無奈選擇”說。什么“高漲的地價和房價吊足了胃口的農民,做夢都想依靠政府征地實現一夜暴富的夢想”呀,什么“政府與被拆遷戶就補嘗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可以說難以上青天”呀,“強拆更在所難免,或者說不得已為之”呀,這些全國官商同拆中的又一“共識”,完全違背了建立市場經濟的改革初衷。市場經濟建立以來,房商說,我就是為富人蓋房子的,你嫌貴,租房去呀。醫商說,我們就是為高端客戶服務的,你嫌貴,找賤的去呀。學商說,上大學就是逛超市,你嫌貴,上地攤去呀。官方對這些理論與“踐行”,無不以為符合改革初衷,并要不斷深化。既然如此,面對政府對土地的“剛性需求”,農民為什么就不能說“你嫌貴,找便宜的去呀”?為什么就不能胃口大開,“漫天要價”?為什么就不能像房商、醫商、學商一樣,來個“一夜暴富”?既然“發展才是硬道理”的改革初衷仍然其硬如初,既然“地方政府為實施地方發展戰略”大搞“城市化”對土地的需求其性如鋼,農民的地與房為什么就不能像任志強的房價一樣,面對“剛性需求”也來個“只能升不能降”?面對農民的“漫天要價”,“政府肯定吃不消”,面對房商、醫商、學商的漫天要價,農民就吃得消嗎?何況,從面世界資本列強對人民幣的漫天要價,對它們所謂“知識產權”的漫天要價,“政府”似乎滿吃得消,扔個7000億、幾個萬億的根本就不在乎,“繳了學費”,并且要救美國、救歐洲、救日本,“負責任”得很,半點也不違背改革初衷呢。怎么到了面對農民的“漫天要價”,政府就突然忘了建立市經濟的改革初衷,不按市場經濟規律看事、辦事了呢?
同樣的改革初衷,同樣的官商言行,一會兒符合得天衣無縫,一會兒違背得七零八落,但這并沒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地方。對農民的地和房子,他堅持的是“硬道理”,對農民的要求,他擯棄的是“市場經濟”。然而,對這種理論與“踐行”,農民們其實是很熟知的。鄉下有一種小販,又賣又買,滿嘴“買賣不成仁義在”,總是將稱桿舉到你的臉前,讓你對“公平公正公開”眼見為實。但農民們都知道,斤兩雖在,稱砣卻是兩個,稱你的糧食,用一個重的,稱他的貨,用另一個輕的。聽起來是講仁義、論公道,還給你參與其間的自由,實際上卻是將你的血汗一滴一滴改成了他的利潤。說穿了,這種對改革初衷的既可符合又可違背,道出了改革初衷的初衷。那初衷的初衷,不過是將“3000萬工人”與幾億農民僅僅設計成了“改革成本”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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