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土編者按】前段時間,人民日報刊登了《重視現代鄉賢》和《用新鄉賢文化推動鄉村治理現代化》兩篇文章,談論基層“鄉賢治理”之作用,文章認為鄉賢是“連接傳統與現代的橋梁”——“讓現代的法律和契約精神與傳統的價值和倫理得以協調”,也是“高壓鍋的‘安全閥’“——“可以把社會矛盾化解于無形”。主流媒體話語中亦可見到處處倡導“鄉賢文化”,樂見鄉賢籌資”反哺“家鄉。然而,果真存在如此理想化的”現代意義上“的鄉賢嗎?傳統鄉紳真的能夠摒棄文化糟粕,搖身一變,成為農村問題的解藥嗎?破土特此推出關于“重塑鄉賢”專題,從各個角度討論這一問題,以饗讀者。歡迎參與討論,來稿請寄[email protected]。
圖片作者:佟大壯
近來,關于“鄉賢”的論從學者的著述擴散到了官方媒體。
“在漫長的中國歷史進程中,一些在鄉村社會建設、風習教化、鄉里公共事務中貢獻力量的鄉紳或鄉賢之士,也都被稱為‘鄉賢’,由此而形成了鄉賢文化。”這是《光明日報》文章對傳統鄉賢的定義。
“從基本理念上說,建構新鄉賢文化應摒棄傳統鄉賢文化中等級森嚴、尊卑有別等糟粕,倡導民主法治理念、開放競爭意識、包容創新氛圍、幸福平等精神等現代文明因子;從文化主體上說,新鄉賢既包括道德模范、社會賢達等,也包括以自己的專長、學識和財富建設鄉村、改善民生的優秀人物。”“當代中國需要鄉賢文化的復興。這不是傳統士文化的回歸,而是要實現社會賢達和社會體系的有機融合、現代社會治理在鄉村基層的有效落實。傳統社會的鄉賢不僅是道德模范和價值觀的引導者,而且是鄉民行為的規范者和約束者。”這是《人民日報》文章對現代鄉賢的期許。
這些文字表達了這樣一種觀點,即我們今天應當摒棄鄉賢文化的傳統糟粕,鼓勵帶有現代品質的好鄉賢,來促進基層的經濟和文化建設,完善基層社會治理——應當說這反映了當下某種典型的價值取向。然而以上論點有這樣一種隱含前提假設,那就是鄉紳可以分為好鄉紳和壞鄉紳。而且我們可以將其區分開來,摒棄壞的,留下好的。就像好萊塢電影里面好人總是長得漂亮,而壞人總是生得丑陋一樣,我們也可以根據鄉紳臉上貼著的“好鄉紳”和“壞鄉紳”標簽將其輕易分別。
但遺憾的是,這種能夠區分“好”與“壞”的前提假設,對于傳統鄉紳來說其實是曖昧不清的。
什么時候是好鄉紳呢?年景不錯,余糧滿倉的時候,他們力所能及地提供一些公共產品。比如捐資建個廟,修座橋,減免一些租稅,貢獻一些糧餉……總之,是在國家能力之外承擔了社會治理的某種有益補充。
什么時候是壞鄉紳呢?長期讓佃農、長工對他們保持半人身依附關系,用合法或者非法的方式占有大量土地,讓多數人少地或者無地,以此獲得一種比較優勢,最終掌握大量財富以及在鄉村間的特權。
這兩者并不分裂,而是根植在傳統的社會生產方式里面的。鄉紳所提供的公共產品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來自地租收入和放貸收入,這是他們維持鄉紳職能的必要條件。如今很多人試圖尋找很多遵紀守法、樂善好施的案例來為鄉紳做辯護,然而我們必須看到,傳統社會的鄉紳的“壞”,并不是單純道德層面的惡,而是在經濟和文化層面的落后與反動。因此,作為個體的鄉紳或許存在完全良善的特例,但作為一個政治經濟實體的鄉紳階層,卻只是“好”與“壞”的共存體,猶如一個硬幣的兩面。
圖片來源:網絡
在現代的語境里,為“造福鄉里”而提供的諸如傳統教育、傳統道德等公共產品,也可以理解為在擋在社會變革面前的最后一座中世紀堡壘;他們所維護的社會秩序,倡導的“公序良俗”,也有可能蛻變成阻礙人員流動和階層流動的僵化秩序。這兩者沒有清晰的界限,更難以相互剝離。在社會呼喚變革、呼喚正義的時代,其中的落后因素更是會成為主流。魯迅筆下的魯四老爺這類農村地主想必也是培養過很多有文化下一代的,但并不影響他所代表的農村父權與神權一定會有意或者無意地迫害祥林嫂。毛澤東的父親是一個勤勞奮進的創業者,但并不影響他所代表的文化會壓抑少年毛澤東這一代人的成長。我們容易想到的另一個例子便是托爾斯泰。托爾斯泰晚年開始關注身邊隨處可見的貧苦農民,農民的苦難讓他感到不安,使它開始反思自己的生活方式。他親自下地勞動,給農民以田地,宣布放棄自己的著作權,卻依然無法獲得心靈上的安寧。相反,他還為此遭遇到了來自社會的巨大壓力,最終在多種矛盾爆發的影響下,托爾斯泰離家出走,病死在一個火車小站里。托爾斯泰晚年的掙扎,是在一個制度化的不公環境下,一個有良心的誠實鄉紳所能做的最大努力。托爾斯泰尚且有如此的無力感,在那些普通鄉紳的良知和能力范圍內,更難有什么突破。
今天的“鄉賢們”,有些是在當地野蠻生長起來的,有些是通過城鄉流動走出去然后又回來的。他們掌握大量社會資源,同時也具備較好的現代視野。這些人在地方宗族、家族和利益集團的關系錯綜復雜,他們的子侄也滲入了基層行政、司法和銀行系統的深處。從樂觀的角度來說,他們成了建設基層的中堅力量;而以謹慎的視角看,他們又是“把持”基層重要崗位和話語權的群體。同樣,個體地看新鄉賢,他們或許是高尚的文化人,或許是賢良的小工廠主,或許是善待工人的煤老板、包工頭,然而一旦他們形成了一個利益集團,那么他們會不會在基層形成一種保守的、食利的、反改革的力量呢?當他們成為“現代性”的“牧師”時,他們會不會異化成有集團私利的“教會”呢?他們是不是和一百年前的魯四老爺一樣,在建構著某種東西的同時,也在阻礙著另一些東西的發展?
幾十年前,我們曾經把這鄉紳體系連同著鄉村的賢人文化完全打碎,或許這給人一種惋惜之感。但與此同時,這卻給新制度、新文化以及“新人”一個突破的機會。現在的農村,雖然文化缺失者多,經濟落后者亦多,然而幾千年的“地主老爺”崇拜和“賤民”觀念卻難覓蹤跡,不信命、積極進取、當家作主觀念已經進入了人們的內心深處。這是五四以來的遺產,更是共和國的遺產。比起托翁的時代,我們對基層的建設有著好得多的社會基礎,為何卻要去轉身去尋覓鄉紳們留在墳墓里的遺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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