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衛方,1960年7月生,山東省牟平縣人。1985年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賀衛方進入公眾視野是1998年初刊登在《南方周末》上的一篇文章《復轉軍人進法院》,批評的是軍隊轉業干部被安排進法院工作。此文引發了人們對中國司法系統人才問題的關注和討論,也遭到了來自軍方和法院系統的強烈反應。《南方周末》為刊登此文而致歉,而賀衛方則從此離開書齋,到處演講,宣傳他的法治理論。
徐嵐,寧波市委宣傳部下屬寧波市國際互聯網新聞管理中心工作人員,2014年8月參加工作。2015年1月24日在求是網發表《高校宣傳思想工作難在哪里》一文,點名批評賀衛方、陳丹青,引起熱議。
在當今中國法學家中,若論知名度最高、影響最大者非賀衛方莫屬。他不是資歷較老者,不是法學著作最多的人,也談不上學術研究水平最高的人。他的知識面并不寬,卻既談法學又論文化。他是中國法學界的“明星”,是不折不扣的演說家。他的每一個觀點幾乎都會引起輿論的關注,他的每一次行為包括掛名站隊都能引起圍觀。
賀衛方是山東膠東人,膠東特殊的地緣優勢和肥沃土壤使膠東成為山東最為富饒的地區。膠東人的質樸和醇厚,重情義,重禮節,膠東人的豪放和敢說敢為以及脾氣爆燥在賀衛方身上都有體現。
對賀衛方,不能用是非判斷而只能用價值判斷。他的許多觀點如其是學術上的不如說是立場上的。他關于憲政的闡述代表的是一種與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相悖的理論,他對毛澤東的漫罵和攻擊完全脫離了法學研究而是一種政治取向。他反對習近平前后三十年互不否定是站在非毛路線上,他把近代以來中國遭受西方列強殖民入侵的責任完全歸咎于中國是站在西方的立場上。
與賀衛方相比,徐嵐簡直不值得一提。這個參加工作尚不足半年的小丫頭,寫了篇應景文章把自己推到了風口浪尖上。
她文章的背景是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文章針對的是那些“呲必中國”的人。
作為剛剛進入社會并在宣傳部門任職的徐嵐按照中央精神作文是職責所在,問題在于她的這篇文章不僅指名道姓而且被主流媒體采用。
在許多人眼里,一篇文章只要是被主流媒體尤其是黨的喉舌媒體采用就代表著某種動向或者是授意而作,其實不然。
舉個例子。1975年在批林批孔時,筆者的同班戰友張金明寫了一篇《狠批克己復禮,反對復辟倒退》的文章寄給了中央廣播電臺,竟然被采用廣播了。這位當兵才兩年的新兵只是愛好寫作,寫了就向各大新聞媒體投稿,也算是瞎貓碰到了死老鼠,根本想不到會被中央人民廣播電臺采用。
這次《求是》登載徐嵐的文章也是如此,只是為了配合國務院意見的出臺而采用的一篇正面“馬屁”文章。既不夠重量也不是反右的信號。
不久之前《遼寧日報》致信全中國高校教師《請別在課堂上抹黑中國》,其中引用了一位同學的質問:“不知從何時起,說中國壞話、罵這個社會成為了時尚,我們一個老師,逢課必講‘瞧瞧人家國外’。案例教學時,負面的例子全是中國。如果中國真像老師們講得這么灰暗,我們畢業之后將以怎樣的姿態去面對這個社會?誰來給予我們建設這個國家的信心和力量?”。指出了中國大學課堂上缺乏理論認同、政治認同和情感認同的現實問題。這篇文章也曾受到攻擊。
賀衛方是中國輿論場最活躍的人之一,被他點名批評的包括政治體制、國家領導人、著名學者和普通百姓。對于一個初出茅廬學子的一帶而過,應當承受的。你批評中國或者批評不同觀點的同時,是否也應當寬容批評你的人。
對被《求是》雜志下屬的求是網點名,在很多人看來是一種 “榮耀”。然而對賀衛方這種名聲在外的人來看,被小人物點名批評則是難以容忍的。
就像賀衛方當年寫出《復轉軍人進法院》一樣,登載一篇署名文章不一定代表官方的態度,它不是黨報的社論和評論員文章,根本用不著過分解讀。
然而 賀衛方坐不住了,發表了“不僅狹隘,更是無知”的微博。認為“動輒說抹黑中國,幾個書生,數條微博,就能抹黑?真正抹黑中國的恰恰是這種打壓言論的行為! ”顯然賀衛方把徐嵐的文章看作是打壓言論。
有賀衛方的態度,他的支持者不僅認為求是網“很惡毒”,并且對文章作者徐嵐搞“人肉搜索”般的攻擊。一些寫手們忙不迭的發表文章站隊,用極盡下流和歪曲的語言攻擊這位作者。
如果認真看過作者《高校宣傳思想工作難在哪里?》這篇文章,提到賀衛方和陳丹青只是一個舉例,根本不存在人身攻擊,或者說是一種觀點相背。
雙方的差別僅在于堅決擁護主流意識形態價值觀的徐嵐對意見表達了擁護,對“呲必中國”現象提出了批評。而作為習慣于吐槽的公知大v們站在不同的立場上不僅反對中央對高校意識形態的管理,而且被揭了短而惱差成怒,借題發揮。
批評不是抹黑,即使是帶有情緒化的批評也不能上綱上線成抹黑。批評是一種意見,是對自己以為的錯誤提出不同意見。抹黑是沒有事實根據或者說以偏概全的否定,是攻擊一點不及其余。
徐嵐文章中提到了賀衛方和陳丹青這兩位教授。原文是“賀衛方在微博中大談憲政,陳丹青在其微信公眾賬號以《大家別去美國!一個愚蠢而落后的國家》為題,內容卻是對美國的過度美化,誘導效果可見一斑。”她沒有講這兩位抹黑中國,只是對“呲必中國”的高校現象舉例。這兩個人是否存在這種問題可以讓事實說話。
賀衛方多年來的言行比較清楚,他推行的憲政實際上美國式的,是用西方憲政理念評擊中國社會主義憲法體制。陳丹青《大家別去美國!一個愚蠢而落后的國家》一文大家可以仔細看看,表面上是批評美國,實際是拿美國社會的優點與中國存在的一些缺點比。他講了30個問題個個都以中國為反面,這種美化和透導是存在的。
抹黑是漫罵和丑化,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比如賀衛方說共產黨“非法”是違法語言,意在攻擊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他提出的“西方對中國近代以來的欺凌,是中國欺負西方人的結果”是顛倒黑白,是抹黑中國。
抹黑言論許多似是而非,采用的方法是攻其一點,不及其余。或者似是而非、似真實假。
只講缺點不講優點或者只講優點不講缺點都不是理性的思想方法,一葉障目而不見泰山不是正確的思想方法。
徐嵐的文章確實有這樣一段話“的確有那么一些人是把抹黑中國當成時尚的,無論真相如何,他們永遠站在社會主流價值觀的對立面。”她只是一種泛指,談到賀衛方和陳丹青時講的是美化美國,并沒有說他們抹黑中國。而大多數人的批評卻糾結在抹黑上。
無論是抹黑或者批評都存在著道德和價值的判斷,只能站在個人偏好上來理解。從這個意義上講,許多人把徐嵐的批評說成是攻擊,把徐嵐批評兩位教授過度美化美國說成是徐嵐批評他們抹黑中國,不是文字理解的問題,而是人為曲解,從而把不同意見的爭論提高到更高的層次。
賀衛方一直以自由派自居,為什么會走向他所倡導的言論自由的反面?他是一位有學識的法學家,不會看不懂作者的意思。這種以偏概全的曲解是嬌情還是想通過肢解信息裹挾輿論,他可能比任何人都清楚。
事情清楚歸清楚,言論自由只屬于賀衛方這樣的公知大V們。他可以批評黨和政府,可以指責任何人,唯有他是碰不得的。這個時候憲政或者是法紀及道德都要讓路于他的觀點,中央加強意識形態的精神不在他們考慮之下。只允許沒有政治規矩的特殊黨民恣意亂為,容不得不同意見,這就是他們的法治和自由!
因為求是是官媒,因為徐嵐是公務員,就讓渡以權力,就得忍受別人的漫罵和攻擊。而那些照樣拿著納稅人的錢,可以在課堂上販賣自己的私貨,可以違反憲法為所欲為,連批評都不行,這是什么邏輯!
你可以公開漫罵攻擊,別人只是表明態度就成了攻擊,指責別人擴大話,還貌似公正的讓人家走法律程序。試問,那些攻擊中國的公知大V或者所謂的法學家們為什么不走法律程序?徐嵐成了以官媒作后盾,那些公知大V們倒成了“手無寸鐵”的人,真讓人笑掉大牙。他們依仗的何止中國的官媒,而更大的反華勢力和媒體。
賀衛方中槍是因為他作為一名大學教授確實介入了意識形態的斗爭,撞到了當前高校領域治理的槍口上。在此之前,他的每一次言論幾乎都受到不同的質疑。他在美國的演講“我們在外邊的人不要太過于理想化的要求里邊的人說我們希望他們說的話,我想我們要有一個分工。我們在外邊的人可以說得很大膽,然后批評他們(中共),里邊的人不一定,他們要做事,我們要里應外合。”因為突破了底線而當場被主持人制止。
黨的宣傳工作人員不是法學家,不能像賀衛方一樣披著黨員的外衣反對共產黨。她的職能是與黨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圍繞黨的方針政策做正面文章。黨媒官媒黨的宣傳工作者不能也不允許與黨唱對臺戲,這個道理不會不懂。
為什么沒有人公開反對國務院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或者說像對等《遼寧日報》文章或者徐嵐的文章那樣氣急敗壞。這種不死掐一個小女生的行為又有多大的“英雄氣概”!
在徐嵐飽受攻擊的時候,除了一些草根作者表達義憤以外,官媒們普遍噤聲。這種任由反對者或者持不同政見者恣行,反應了黨的理論戰線弱不禁風和弱勢。
1月29日,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教育部學習貫徹《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精神座談會上表示,高校教師必須守好政治底線、法律底線、道德底線。袁貴仁指出,《意見》的貫徹落實要加強高校意識形態陣地管理,特別是加強教材建設和課堂講壇管理。加強對西方原版教材的使用管理,絕不能讓傳播西方價值觀念的教材進入我們的課堂;決不允許各種攻擊誹謗黨的領導、抹黑社會主義的言論在大學課堂出現;決不允許各種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言論在大學課堂蔓延;決不允許教師在課堂上發牢騷、泄怨氣,把各種不良情緒傳導給學生。
1月31日,寧波市委宣傳部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機關報《人民日報》社主辦與出版的國際新聞類小報《環球時報》上發文《求是網點名賀衛方不能等同反右重演》。提出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不只是一道行政命令,而要讓它內化為教師內心的價值標尺。
既然問題已經提出來了,社會出現了不同的聲音。作為主流意識應當適時做出回應,理直氣壯堅守意識形態才是正能量。不能讓徐嵐孤軍奮戰。
不能因為自己是宣揚“民主”和“自由”就變得“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在法規面前都沒有“豁免權”。社會不能只看他們的臉色行事,稍有批評就嬌情,就說別人狹隘無知,真正狹隘無知的正是這些說不得碰不行的所謂“公知”人物。
筆者喜歡賀衛方這位老鄉的戰斗精神,尊重他對司法改革態度的堅守。不贊成他享受著制度的待遇或者說披著黨員的外衣的反噬行為。既然不認同這個社會制度,把共產黨說成是違法,為什么不退黨呢?光著身子做一名真正意義上的持不同政見者豈不更有利!
不贊成對像徐嵐這種草根作者大動肝火,應當容忍不同意見。賀衛方可以繼續推廣他的憲政理念,徐嵐也可以提出批評,兩個人在言論自由上擁有相同的權力。
堅持社會主義憲法原則的教育部和宣傳機構及其人員,可以理直氣壯的堅守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維護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反對或不贊成社會主義憲法原則或政治制度的人,可以在公共平臺上提出批評或者提出改革建議。雙方都可以有針對性的提出不同的觀點或批評,在這一點上大家擁有同等的權力。
2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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