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報道,河南信陽新四軍3萬元借條經鑒定為假。報道稱,【2014年11月,信陽市光山縣村民張志良爆料,稱家中有一張1946年由新四軍開出的借條,借條顯示其祖父曾借給新四軍3萬元。2015年1月16日,信陽市文物管理局組織專家對張炎山“借糧款收據”(1946年)真偽進行了鑒定。今日上午11時許,光山縣委宣傳部通報了鑒定結果。鑒定結果認為,該借條為現代仿制品。
得出此結論的理由主要有:第一,借條空白處內容用當代圓珠筆填寫,字跡較新,特征明顯;
第二,借條用印為當代化學印油;
第三,簡化字多次出現。】
去年11月,新京報首先報道了“河南光山縣新四軍巨額借條”一事,隨后鳳凰網,財新網等主流媒體爭相轉載引發輿論關注。當時在微博上,廣大網友就曾列舉借條的多點破綻,指出借條或為假,并認為新京報、鳳凰網,財新網等有造謠、傳謠、丑化抹黑中共革命史之嫌。(參見:《新京報,財經網鳳凰網造謠傳謠抹黑新四軍?》《新京報造謠抹黑新四軍后欲蓋彌彰 遭打臉》
現在該借條已被鑒定為假,對此,網友進一步追問,難道相關部門不追究造假者和相關媒體的責任?如網友@又見冰輪1: 此類事件已經發生多起, 公安部門應該以涉嫌詐騙進行調查, 以杜絕此類事件發生才是正道兒吧?
@鏡宇1226評論道,對赤裸裸的詐騙不立案不追責,這是作死的節奏。
@地瓜熊老六:這次不抓的話,下次造個更真一點的,看政府怎么辦?
@李鄉長:是不是當地公安部門還要繼續裝聾作啞下去?
@平民子和: 不追究造假人的刑事或經濟責任?
@ky老兵:關鍵是他后面的人一定要揪出來
@聽廬小隱:@新京報 出來遛兩圈!
@李鄉長:如今真假鑒定完畢,@新京報,你是否涉嫌造謠、傳謠?
@飛向人馬座再來:必須追究責任!
@藍花甜甜:關注后面怎么處理
@大鑼鏘鏘:既鑒定已證偽,造假者必須嚴懲!
但也有網友表示,“近幾年破綻百出的借條層出不窮”,“但沒見過偽造借條的被依法起訴。”還有網友指出,“企圖訛詐的騙子偽造,至于公知的推波助瀾是為了攻擊共產黨,攻擊政府,狼狽為奸。”
@夢遺唐朝:看了新四軍那個欠三萬元的借條,圓珠筆寫就,幣種不詳,建制不對。1,最近幾年這種破綻百出的借條層出不窮,我知道他們想黑誰,可這種黑法太下作,為何不見國民黨的借條,因為人家就不打借條直接拿。2,借錢還錢天經地義,可如果偽造借條企圖取得利益,這是詐騙啊,可從沒見過偽造借條的被依法起訴。
@胡楊麟: 一眼假,造假手段并不高明,現在涌現出來的所有借條,全是假的,無一為真,全是詐騙,企圖訛詐的騙子偽造,至于公知的推波助瀾是為了攻擊共產黨,攻擊政府,狼狽為奸
還有網友對媒體表示不滿,如網友@@Northernist表示,借條出來時,媒體連篇累牘,一會兒“出借人身份得到核實”,一會兒“江克成”確有其人,一會兒“人物信息均對上”;等鑒定為假了,媒體卻語焉不詳、惜墨如金。真是咄咄怪事!”
@長空雁叫C01: 網易等資本家控制的媒體都這樣,大力刊登的能不是假貨嗎?造謠抹黑是表象,否定合法性才是實質!怎么不發現幾張國軍的借條啊?
還有網友指出,偽造借條是一條產業鏈。@童懷祖:這是產業鏈:造假者-媒體-律師-水軍 一條龍。輸了沒啥損失,贏了發財分贓。
@網絡義勇軍-愛國真話:以后會吸取教訓,會有更逼真的欠條出來的
當然,網友對相關部門是否將對造假者和相關媒體追究責任并未抱太大希望。因此前南方系媒體就登載《游擊隊打的借條還能兌現嗎》一文,偽造“借條”,丑化中共革命史。在報道中,記者以偷換概念的手法,將收據改稱“借條”,然后指責共產黨游擊隊和現政府賴賬。南方系的此種造謠抹黑行為遭到東江縱隊、粵贛湘邊縱隊老戰士嚴正駁斥。然而就是此種造謠抹黑的行為被拆穿后卻不了了之,相關部門并未給予追究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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