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日,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院長譚世貴在法制日報刊文《薄熙來在法庭上的辯解不具有可信性》,稱在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的法庭審理中,薄熙來全盤否認了其在偵查和審查起訴階段承認自己受賄、貪污的有罪供述(即翻供),并為自己作了無罪的辯解。但綜合全案證據以及其辯解的具體情況,薄熙來在法庭上所作的辯解不能成立,不具可采性。隨后,有網友指出,譚世貴曾購買假“終身院士”頭銜,人品不敢恭維。下面是網友早前的揭露文章:
海南大學校長譚世貴購買假“終身院士”頭銜
(2007-06-30 來源:薈萃巷博客)
2005年8月3日,海南日報報道:“青年法學家、海南大學校長譚世貴日前被中國管理科學院授予政法管理學部終身院士資格,成為我省獲得該榮譽稱號的首位社科專家。……中國管理科學院院士,是我國管理科學和科學管理領域的最高學術職銜。……譚世貴教授憑借其突出的業績和雄厚的實力經層層考核,榮獲終身院士資格。”
8月15日,香港星島日報以頭條地位揭露所謂“中國管理科學院”兜售假院士頭銜的丑聞。在報道多位專家學者紛紛抵制這種丑陋的學術造假行徑之后,該報以《海南大學校長欣然接受》為標題披露:“不過,也有知名學者欣然接受該院“終身院士”并引以為榮”,詳細摘引了上述海南日報對譚世貴獲得假“終身院士”資格的報道。
次日,星島日報繼續揭露所謂“中國管理科學院”收費兜售假院士頭銜的丑聞,披露假院士頭銜的收費價格為4萬元人民幣左右。接受該報采訪的中國工程院院長辦公室負責人說:以“兩院”院士為招牌去經營這種生意,絕對是不允許的,可能已屬違法,不排除在與中科院協調后,向工商部門及警方報案。教育部新聞辦郭姓官員則表示,一家香港注冊的商業機構兜售假院士的做法,“是非常丑陋的違法行為,也是違反社會公德的,媒體應該讓它曝光。”他說,這是另類的“學術造假”,“學者應該有明辯是非能力,不應該追求虛假、浮夸之風。否則,和街頭買假文憑有何兩樣?”
8月31日,新京報以“三萬元兜售‘院士’頭銜事件調查”為題報道:河北灤平人關制鈞以“支付評選費即當選院士”模式在內地“拉人頭”引發了中科院和中國工程院關注。這個所謂“中國管理科學院”根據“被評選人”支付費用的多寡,在評選上設“院士”、“資深院士”、“終身院士”三個級別。該院《關于院士評審費用的說明》文件稱:“院士檔次為二萬元,資深院士檔次為三萬元。”并注明:“匯款可直接匯至本院學術委員會所屬‘中管研(北京)顧問服務中心’”。另一份文件稱:“依據《中國管理科學院院士評選辦法》第八條第三點規定精神,如您的企業捐助本院學術委員會經費8萬-10 萬元,本院學術委員會可建議‘院士評選委員會’直接授予您終身院士學銜。”
2006年3月29日,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播出節目《天下掉下個“院士”來》。主持人說:去年8月,海南省和河北省的兩家報紙分別刊登了一則消息,稱海南某大學的校長和邢臺某學院的院長被一個叫做中國管理科學院的機構授予院士和終身院士頭銜。節目披露:在這場販假鬧劇中,假院士的收費價格是“院士”2萬5千元;“資深院士”3萬5千元,買方還可以討價還價。
這場學術造假的鬧劇曝光3個月以后,涉嫌以1萬余元購買“院士”頭銜的邢臺學院院長邊守正被罷免了院長職務。據河北日報2005年12月8日報道,河北省政府11月26日作出決定:免去邊守正的邢臺學院院長職務,退休。
那么,欣然接受“終身院士”學銜并引以為榮的海南大學校長譚世貴,在這場鬧劇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我們先來看看譚世貴自己是怎么說的。
據海南新聞網2005年9月5日消息: “中國管理科學院”兜售假院士頭銜的丑聞曝光后,海南本地著名網絡論壇——海南發展論壇里,許多網民對譚世貴獲該院“終身院士”資格之事進行質疑,并引發激烈討論。9月1日,《證券導報》記者聯系到正在北京的譚世貴。譚說,確有評選一事,這是個人行為,與海南大學無關,當時沒有交付任何評審費用,不過現在感覺被利用了。譚世貴介紹了其中詳情,2005年2、3月份期間,中國管理科學院向他發來一封邀請函,稱他已被列為該院“院士”候選人,剛開始他并沒有理會,約一個月后,該院發來第二封邀請函。譚說:“權衡之后,我才填寫了評審表。” 譚世貴說,他對該科學院的商業行為完全不知情。
譚世貴在這里信誓旦旦地辯稱:1、他對該機構販賣“院士”頭銜的商業行為完全不知情;2、他也沒有交付任何費用;3、他被假院士的販賣機構利用了;4、此事與海南大學無關。
我們再來看看事實真相是怎樣的。
據初步調查:
1、2005年4月15日,即譚世貴收到“中國管理科學院”第二封邀請函幾天之后,譚即授意海南大學后勤集團,從學校撥款中向海南萬程科技有限公司匯款4萬元。
2、當天,海南大學后勤集團即向海南萬程科技有限公司匯款4萬元;收款方開戶行是中國銀行海口濱海支行;收款賬號是781418520718091001;匯款項目為“綠化款”;發票號為246000472423 00087507;
3、三天之后即2005年4月18日,海南萬程科技有限公司從收到的4萬元中留下5千元,向“中國管理科學院”匯款3 萬5千元;收款方開戶行是中國民生銀行北京市海淀區蘇州街支行;收款戶名是“中國管理科學院”下屬的中管研(北京)顧問服務中心;賬號是 0125014170000603。
4、海南萬程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個注冊地在海南瓊海市、公司卻設在海口市郊區某工廠宿舍文某家中、連個招牌都沒有的皮包公司,其法人代表文某,是譚世貴的學生。文某稱譚為“老大”;并宣稱他可以不參加投標就承接海大任何工程,只要“老大”在,就沒有辦不成的事。在譚世貴主持學校工作期間,這個只有文某一個光桿司令的公司也確實撈到了不少工程項目。
5、“中國管理科學院”授予譚世貴“終身院士”后,譚立即授意在海南大學網站上率先發布消息,并運用他的關系讓海南日報、海口晚報刊登消息報道。譚從北京打電話一字一句地口授報道內容,要求刊登在頭版頭條上。后因報社認為不妥改登在二版。
無須列舉更多事實已能證明譚世貴的辯解是虛偽的。他對買賣假院士的“商業行為”不是“完全不知情”;而是對假學銜的買賣價格一清二楚。他不是沒有交付任何費用;而是至少支付了3萬5千元。他不是被假院士的販賣機構利用了;而是販假機構被他所利用,他不惜購買最高級別的 “終身院士”假學銜,迫不及待地為自己大肆宣傳、沽名釣譽。至于海南大學,則不僅因為譚世貴貪污公款而蒙受經濟損失,還因為一校之長的如此丑聞而蒙受無法計量的名譽損失。譚世貴公然敢說此事與學校無關,無非是自以為“萬程公司”系校外機構,而海大后勤集團財務獨立,他精心設計的這樣一條匯款路線天衣無縫,如此暗度陳倉,便能瞞天過海。殊不知如此一來,倒暴露了既要當婊子又想立牌坊的丑陋嘴臉,正所謂機關算盡反誤了卿卿性命。涉嫌以1萬余元購買“院士”頭銜的邊守正早就被罷免了院長職務,用4萬元公款購買“終身院士”的大學校長譚世貴又當如何?
譚世貴以權謀私貪污公款購買假“終身院士”頭銜事件的暴露只是冰山一角。一個自稱寫出了我國第一部《廉政學》著作、“構建廉政學理論體系開山之作”的法學家,能夠如此膽大妄為頂風腐敗、以權謀私買假頭銜,他還有什么丑事壞事做不出來?
人們不禁要問:譚世貴頭上的20多個頭銜,包括由《中華英才》雜志社和中國企業聯合會授予他的“中國十大教育英才”,都是怎么得來的?某些媒體發表的對譚世貴歌功頌德的數十篇溢美之辭又是怎么得來的?還有,他宣稱3年內發表了3百多萬字的學術著作,算起來平均每天得寫3 千字。這些以他的名字發表的學術著作究竟有多少出自他本人之手?
人們不禁還要問:譚世貴為什么要堅持與簽約前2個月才匆匆成立的“新宏興教育投資有限公司”簽訂合辦海南大學旅游學院的協議?為什么要拱手讓出協議規定的院長、會計等職位并極力袒護這家公司違反協議的行為,聽任學校遭受巨額損失?譚世貴為什么要與一個單干戶遲某合辦“海南大學研究生課程教育中心”,長期打著海南大學的名義收費辦班,卻不準學校介入任何管理?在譚世貴不許他人染指的這些和其他一些項目中,究竟有些什么見不得人的交易?
譚世貴多年來頂著著名法學家的桂冠,擔任教授、博導、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等重要職務。一旦學法、知法、講法的人背地里干著違法、犯法、枉法的勾當,這就是很可怕的事情了。這種陰謀家危害巨大而又極善偽裝。如果不是那個在香港注冊的“中國管理科學院”的販假丑聞被香港媒體率先曝光,扯出譚世貴來;如果譚在精心設計購買假院士頭銜的匯款路線時不是稍稍疏忽了一點,善良的人們也許還會被這個偽君子耀眼的光環繼續蒙騙下去。
一石激起千層浪。譚世貴貪污公款購買假院士的事實真相被揭露出來以后,一些知情人開始提供新的情況和線索,譚世貴學術腐敗乃至經濟腐敗的黑幕正在被陸續揭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們將關注事態的進一步發展。現在,中紀委規定貪污黨干自首交代的期限將至,有關方面對譚世貴問題如何處置,海南大學師生員工和社會各界將拭目以待。
附譚世貴簡歷:
1983年6月,畢業于西南政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6年6月,畢業于西南政法學院訴訟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1986年6月~1988年9月,執教于西南政法學院;
1988年9月~1993年9月,執教于海南大學法學院;
1988年10月,晉升講師;
1993年6月,破格晉升副教授職稱。歷任刑法教研室主任、法學院副院長、黨總支書記;
1993年10月~1998年5月,擔任海南大學副校長;
1998年5月,擔任海南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校長。
1998年9月,擔任海南大學訴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
1998年10月,晉升教授職稱;
2000年11月,受聘為南京理工大學兼職教授。
2001年9月,主持海南大學行政全面工作;
2002年4月~2007年9月,擔任海南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校學術委員會主任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
2003年6月,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律史專業(比較法律文化方向),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7年9月~2008年2月,擔任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2008年,擔任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教授、浙江省錢江高級學者特聘教授;入選“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
2009年11月,擔任浙江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浙江工商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主任;
2012年1月,擔任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院長。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