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9月3日A19中國新聞版面
大公網訊 本港媒體《香港商報》報道,據中國法院網昨天消息稱,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透過免去劉吉恩、王云河、何全印、牛靜河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劉吉恩原系薄熙來案專案組長。
根據公開報道,劉吉恩此前任最高檢政治部正廳級檢察員。
另據正義網報道,2012年4月16日至19日,高檢院政治部正廳級檢察員劉吉恩一行3人到山東省,就檢察機關領導班子和人才隊伍建設進行專題調研。調研組分別在省院、東營、煙臺召開座談會,實地了解該省領導班子和人才隊伍建設情況。
最高檢劉吉恩、王云河、何全印、牛靜河被免職
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免去劉吉恩、王云河、何全印、牛靜河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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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