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聞出版總署發布了《關于中國新聞網等媒體虛假失實報道查處情況的通報》,通報了中新網關于深圳女孩當街給殘疾乞丐喂飯、《中華工商時報》關于天然氣將大幅漲價、《信息日報》關于流浪漢因拆遷變富翁等報道的核查處理情況。
以下為通報全文:
關于中國新聞網等媒體虛假失實報道查處情況的通報
新出廳字〔2013〕1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局,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新聞出版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報刊主管單位,中央主要新聞單位:
近年來,新聞戰線深入開展“走基層、轉作風、改文風”活動,新聞單位不斷規范新聞采編活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仍有少數媒體和記者對新聞線索和網絡信息不深入核實,刊發虛假失實報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現對近期社會廣泛關注的幾起媒體虛假失實報道的調查及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1.中國新聞網關于深圳女孩當街給殘疾乞丐喂飯的報道核查處理情況。
2013年3月25日,中國新聞網刊發中國新聞社廣東分社記者的報道《深圳90后女孩當街給殘疾乞丐喂飯感動路人》。報道稱,在深圳打工的90后某女孩單膝跪地給殘疾乞丐喂飯,并配發了新聞圖片。
經查,該報道與事實嚴重不符。中國新聞社記者收到“深圳90后女孩喂乞丐”的社會來稿后,未深入采訪核實就將稿件和圖片編發后上傳至中國新聞網,并署名記者采寫、攝影,加上編輯審核和把關不嚴,致使虛假報道在網站刊發,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近日,中國新聞社已對當事記者、網站當日值班責任人等做出處理,同時進一步加強社會來稿審核等內部采編流程管理。
深圳女孩當街給殘疾乞丐喂飯
2.《中華工商時報》關于天然氣將大幅漲價的報道核查處理情況。
2013年3月25日,《中華工商時報》刊登該報記者的報道《天然氣市場化改革踏上“最后一公里”》。報道稱,“從4月起,我國天然氣價格將進行大幅度上漲,其各地零售終端價格將達到3元~3.5元/立方米區位,進而逼向4元大關。”3月27日,有關部門公開辟謠。
經查,記者僅采訪了有關機構及專家,未向國家權威部門核實,報社把關不嚴,致使報道關鍵信息失實,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近日,《中華工商時報》主管單位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已對該報總編輯、值班編委、當事記者等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中華工商時報社已開展內部整頓,查堵漏洞,進一步完善管理流程,加強從業人員教育,規范采編行為。
蘭州一家天然氣公司前市民們排起了長隊
3.《信息日報》關于流浪漢因拆遷變富翁的報道核查處理情況。2013年4月7日,江西《信息日報》刊發該報記者的報道《流浪9年回家瞬間變“富翁”》。報道稱,溫州某男子在外乞討流浪9年染病被江西萍鄉救助站人員救助并送回家鄉后被告知,因搞城中村開發,他已獲得700余萬元的土地補償金。經核查,該報道中當事人獲得“700余萬元的土地補償金”等關鍵信息系救助站人員轉述他人的說法,記者未做深入核實,信息日報社把關不嚴,導致報道失實。近日,江西省新聞出版局已責成信息日報社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并要求進一步完善制度,嚴防刊載不實新聞。信息日報社已對當事記者、當班編輯、值班主任、值班總編等相關責任人作出了處理。
朱景流浪武漢時的情景
以上虛假失實報道刊發后,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損害了媒體的公信力和新聞工作者的良好社會形象。全國各新聞單位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要按照中央宣傳部等五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新聞采編工作的意見》、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干規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于加強新聞采編人員網絡活動管理的通知》等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采訪、編輯、審核、刊發等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三審”制度,強化終審責任,不得刊發、轉載未經核實的社會自由來稿和網絡信息,除出于國家安全、保密等特殊原因外不得使用權威人士、有關人士、消息人士等概念模糊新聞消息來源。新聞采編人員要堅持真實、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深入新聞現場調查研究,充分了解事實真相,確保新聞報道真實、客觀、準確。各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和各新聞單位主管主辦單位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主管主辦單位管理職責,及時嚴肅處理嚴重虛假失實報道并公開通報,進一步在全社會提升新聞媒體和新聞記者的公信力。
附文:起底南方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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