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某些事情,你必須足夠地坦白、不帶隱藏、不帶矯飾,比如30萬人的性命,比如屠殺。
有人說,“奧斯維辛之后,寫詩是野蠻的”。不錯,在真實面前,造作總是野蠻的,甚至是令人厭惡的。然而,造作似乎也是某些人的天性。在某些場合,《喪鐘為誰而鳴》式的樣板文章總是不失時機地冒出來,我承認,對此,我感到的只是惡心。那種矯揉造作的、形式化的文藝腔究竟能代表什么?它無非在隱瞞我們的真實感知,無非在戕害我們的情感、我們的痛切。
事實上,我也很難感受到那種灌輸給我們的所謂“悲憫”,那種冷冷的同情,那種隔著千山萬水、端著紅酒杯、在歌劇院的包廂里發出的感慨。如果足夠坦白,你會發現,悲憫是一種非常不切近的狀態,沒有人會對親人的亡故感到同情,只有那些置身事外的人才會帶上一副同情的面具。可如果被殺者就是你的親人,如果他們死于一場血腥的、不義的屠殺,如果他們最終在不義者的書本里被輕輕抹去,你又怎能以“悲憫”了之?——不要模仿別人的情感,直接面對那些具體的細節:冬日、寒冷的江水、頭顱、刺刀、血、血、血……
我承認,和大多數國人的感情一樣,我很難祛除內心中的仇恨。我當然也可以更加“政治正確”,更加溫順,像個溫柔善良、到處播撒同情心卻從不真正投入的知識分子。但是我不想也不愿隱瞞我的情感。亞里士多德說,仇恨其實近于憤怒,但是它比憤怒更加深刻、更加原始。現代人已經不愿尊重那些原始的情感,他們被所謂的“愛”、所謂的“和平”軟化了,他們無力去尊重那些被“恨”所鑄就的剛烈。他們的情感被牢牢束縛在《利維坦》最后一條自然法里,他們以為站在道德的高山上,然而,那不過是高山的倒影——無原則的愛和無原則的和平。
或許,有人會用寬恕來反駁仇恨。我承認,寬恕是一種高貴的情感,它比現代人的無原則的愛和無原則的和平要高貴地多。但是,我同時也要指出,寬恕是一種特權,只有攫取了公權力的人才有資格表現他們的“仁慈”。在寬恕的歷史上,最偉大的人物莫過于凱撒,眾所周知,凱撒以他對敵人的寬恕(clemency)而著稱,在凱撒的神廟里,他的手緊緊握著的是Clementia女神的手。但凱撒之所以能夠寬恕,是因為他足夠強大,他幾乎已經代表了公權力,他有資格去寬恕他的對手。如果這還不夠充分,那么我們只要舉出塞涅卡在尼祿登基時獻上的De Clementia就已經足夠——作為第一個頌揚帝制的羅馬哲學家,塞涅卡清楚地向我們指出,寬恕是君主的美德。
可是,誰是我們這個世界的君主?如果他攫取了公權力卻放縱對罪惡的篡改,如果他只認定奧斯維辛的道德罪孽,卻把東方世界的不義置于一邊,如果這個所謂的公權力本身不作為,又該當如何?中國古代律條里有一種說法,叫做“恤無告”,就是說,在公權力不作為的情況下,復仇是正當的、也是合法的。而我要補充的是,你不能把對不義的憤怒、懲罰不義的權柄全部交付給公權力,如果這樣,你同時交付出去的還有你的正義感。對不義者的仇恨,是正義的開端。
愿我們從饜足、溫順和茍安中醒來。尊重你的仇恨,就是祭奠那些死去的亡靈。
子曰:祭如在。
補充:應海裔的要求,寫了這篇文章,流于情緒了。主要想說的是,中日關系由于整個國際政治格局的影響,沒有一個共同的認知基礎,因此才包含了種種隱患。對南京大屠殺的認知根本就不是一個學術問題,舉個例子,有幾個歐洲知識分子敢質問奧斯維辛的死亡人數、殺戮方式?
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從國家利益的角度,還是從民族情感的角度,你不可能采取一種第三者的和平立場,或者是絕對強者的寬恕立場。這兩種情感狀態都是不真實的。反日情緒有其現實根源。我不敢說,中日必有一戰,但永久和平卻一定是一種幻覺。
老大不作為,小弟們只好自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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