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戈對右派陳的咄咄逼人終于有了回應。
在2006年02月15日的人民網上看到了胡戈通過《南方都市報》向陳凱歌道歉的消息。那么,我在想的一個問題是,胡戈為什么要道歉?
1、是不是為侵權?
盡管胡戈并不承認是侵權,但是他的確是侵權了,侵犯的是《無極》的完整權,違法行為是未經許可使用了《無極》的片段。但是話說回來,侵權就一定要道歉嗎?
眾所周知,對于侵權行為的認定是一個法律過程,也就是說在法院判決以前是無法認定胡戈侵權的——你可以認為我侵權,但沒有權力認定我侵權。
那么,對于胡戈沒有以營利為目的,并無法證實其主動公開《饅頭》的事實,依法至多是被法院要求賠禮道歉。而法院是否會作出以上判決,尚在未定之天。也就是說,如果法院判決不要求道歉,胡戈當然就沒有必要道歉。
實際上,從《饅頭》的迅速傳播已經證明了人們對《饅頭》的認同。而人們對《饅頭》的認同反映的是對《無極》的認同。而對《無極》的這樣一個認同,并不是《饅頭》引起的。問題是在《無極》本身,右派陳夫婦對此也心知肚明。對于惡評如潮,右派陳咽不下這口氣,只能拿在形式上由有侵權嫌疑的《饅頭》開刀,用胡戈出這口惡氣,以還顏色。
我要是審判員,我的觀點就是判“賠1塊錢,不道歉”。
2、是不是為造成的影響?
打個比方,如果《無極》的導演右派陳或者強國論壇上隨便哪個右派,今天看到我的貼子也就是我的觀點氣死了。這個影響夠惡劣了吧,那么我有沒有必要向他們道歉?
這個“必要”是法學上的,而不是博弈論的。也就是說,這個“必要”是以法院依法判決為準。否則,就算他們的同伙和家屬用刀架在我脖子上、用槍頂在我腦門上,我都不會道歉。
那么,胡戈的《饅頭》對《無極》造成的影響,是不是比這個還要惡劣?
所以,我認為胡戈應當收回自己的道歉,等待由訴訟帶來的法院的依法判決。
你沒有理由在法院宣判以前,向不享有《無極》著作權的右派陳道歉或是向享有《無極》著作權的右派陳的妻子道歉。你應當頂住,不去理睬他們。右派陳要玩,就讓他玩——讓他把自己玩成演藝界的“顧雛軍”。
我要奉勸右派陳的是,不要把眼光老是放在《饅頭》和《無極》上面,不要覺得只有自己的權利才是權利,用腦子好好想一想自己的《無極》里面有沒有違法的地方?而且不是一般的違法!
我這個系列準備寫五篇,四篇是寫你的。希望你能夠認真思考,自己想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不然,我在第四篇會給你一個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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