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基雅維利的精神正在當代獲得新的延續(xù)。在其出版于2010年的著作《馬基雅維利式民主》[1]中,芝加哥大學教授約翰•麥考米克指出,當代的選舉式民主無法避免經(jīng)濟精英壟斷政權,必須在選舉之外賦予平民以額外的制度支持,才能平衡富人的力量;而馬基雅維利恰恰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基本原理和制度方案。根據(jù)他總結的“馬基雅維利式民主”原理,麥考米克為當代美國設計了一個“保民院”,這個保民院由五十一個隨機選取的非富人階層的公民組成,具有否決權、公投提案權、彈劾權三項基本憲法權力,承擔起守護共和國自由的使命(pp. 183-184)。
麥考米克教授的政治思想史研究一直具有強烈的當代關懷,其馬基雅維利解釋尤以“平民主義”(Populist)路徑而著稱。[2]在解釋路徑上,麥考米克教授與劍橋共和主義學派存在嚴重的分歧。麥考米克批評斯金納、維羅里、佩蒂特等劍橋?qū)W派學者過多地將馬基雅維利放在古典共和主義復興的語境中進行解釋,賦予其過強的精英主義色彩,而未能注意到馬基雅維利的思想具有強烈的激進性和創(chuàng)新性。在麥考米克看來,馬基雅維利的政治思想具有強烈的平民立場,試圖在一個貴族與君主主導的時代對平民進行賦權。[3]這一觀點當然不是全新的。早在18世紀,盧梭就曾指出,馬基雅維利其實是在給人民上大課,《君主論》是共和黨人的教科書,其真正目的并不是給君主出謀劃策,而是向人民揭示君主的陰謀詭計。[4]但盧梭并沒有在學術上完成這個證明。盧梭以后的平民主義者們繼續(xù)受到馬基雅維利的激勵與啟發(fā),尤其是兩位共產(chǎn)黨人——意大利的葛蘭西和法國的阿爾都塞。葛蘭西在《君主論》中讀到了馬基雅維利對當代“新君主”共產(chǎn)黨的告誡,[5]而阿爾都塞則將馬基雅維利視為一位孤懸在16世紀,與19世紀的共產(chǎn)黨人氣息相通的思想家。[6]同樣,這兩位天才的思想家也沒有對馬基雅維利的文本進行足夠深入和細致的學術解讀。
《馬基雅維利式民主》則在學院派學術的意義上對“馬基雅維利=平民主義者”這一命題進行了證明。在這本著作中,麥考米克主要基于《君主論》、《李維史論》與《佛羅倫薩史》三部作品,闡發(fā)了“馬基雅維利式民主”的原理,并對其制度形式進行了深入探討。“馬基雅維利式民主”原理的根本之處就在于對平民(Popolo)與“大人物”(Ottimati或Grandi)之間差異的深刻理解。在馬基雅維利看來,每一個政治共同體里都存在兩種不同的脾性(umori),“大人物”的脾性傾向于壓迫,平民則試圖擺脫“大人物”的壓迫;既然“大人物”的野心并沒有止境,平民在擺脫為必然性(necessità)而斗爭之后,仍然要為對抗“大人物”的野心而斗爭。如果說守護某物的責任應當被放在對其最缺乏占有欲望的人身上的話,那么守護共和國自由的責任應當被賦予平民。在馬基雅維利筆下,羅馬提供了一個值得效仿的范例,在那里保民官具有否決權,平民具有立法權和對共和國官員進行公開指控的權力。這些制度比選舉更有助于維持平民的政治影響力,因為“大人物”很容易俘獲選舉制度,將其變成實現(xiàn)自己利益的工具。在麥考米克看來,馬基雅維利所構想的制度模式,完全可以應用到當代世界,尤其是美國。為了論證馬基雅維利式民主與當代的關聯(lián),麥考米克不能不注意到當代世界與16世紀在情境上的不同:在當代世界,帝國主義已經(jīng)臭名昭著。因此,如果他所闡發(fā)的馬基雅維利式民主與帝國擴張之間存在著必然的關聯(lián),那么這一模式自然也就無法在當代世界獲得足夠的正當性。因此,麥考米克努力對馬基雅維利式民主作出“去帝國化”的處理。
在我看來,麥考米克的努力包含了兩個層面:第一是提出一種對當代具有啟發(fā)意義的民主模式;第二,論證馬基雅維利是這種民主模式的思想教父。這兩個層面事實上可以相對分離。即便沒有第二個層面的證明,哪怕我們將第一個層面的民主模式稱為“麥考米克”模式,它對當代政治實踐,尤其是中國的政治實踐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啟發(fā)意義。然而,如果審視麥考米克在第二個層面上所作的思想史證明,這部作品的薄弱之處很快就會暴露出來。麥考米克對馬基雅維利作為“平民主義者”的形象塑造,是以壓制馬基雅維利文本中的另外一些重要主題作為代價的,其中最重要的主題就是帝國擴張的主題,以及與之相關的對“大人物”正面作用的思考。
本文將對這兩個層面進行探討。我將首先討論麥考米克的文本解釋路徑,揭示其長處與不足,這同時也是一個反復界定麥考米克所贊成的民主模式的實踐指向的過程。然后,討論將轉(zhuǎn)向這種民主模式的實踐啟發(fā)意義。既然我并不認為麥考米克忠實概括了馬基雅維利的民主模式,那么我同時需要說明,準確意義上的“馬基雅維利式民主”又具有哪些要素和實踐意義。我將證明,麥考米克所贊同的民主模式是對真正意義上的“馬基雅維利式民主”的批判式發(fā)展,二者并不能相互等同。
麥考米克的解釋方法
麥考米克對馬基雅維利的“平民主義”解釋,基本立足點就在于馬基雅維利在顯貴(Ottimati)/大人物(Grandi)與平民(Popolo)兩種不同脾性的區(qū)分,即前者傾向于壓迫,而后者僅僅是要逃避壓迫。然而,一般解釋家首先注意到的不是馬基雅維利的這個區(qū)分,而是馬基雅維利那些看似憤世嫉俗的對人類自然(natura)的全稱判斷。比如,在《君主論》第17章中的這個判斷:“關于人類,一般的可以這樣說:他們是忘恩負義、容易變心的,是偽裝者、冒牌貨,是逃避危險、追逐利益的。”[7]在《李維史論》I. 37中,他又指出:“自然創(chuàng)造人類,使其能夠欲求每個事物,卻不能得到每個事物;如此一來,由于欲求總是大于獲取的能力,結果是對現(xiàn)在所擁有的不滿意,從中得不到什么滿足感。由此導致他們命運的不同,因為一方面有些人欲求擁有更多,另外有些人害怕失去他們已經(jīng)獲得的一切,最終走向敵對和戰(zhàn)爭,由戰(zhàn)爭導致一個地區(qū)的毀滅和另一個地區(qū)的成功。”[8]
解釋家如果重視馬基雅維利對于人性的這些一般描述,通常會很快將此與馬基雅維利的戰(zhàn)爭觀與帝國觀聯(lián)系在一起:因為人是貪婪的,欲求無度的,戰(zhàn)爭也就不可避免,而在擴張和征服中就會出現(xiàn)帝國。這一解釋看起來也符合《李維史論》I. 37那段話的字面意思。但努力對馬基雅維利“去帝國化”的麥考米克并不愿意接受這一解釋方向。麥考米克認為,馬基雅維利關于人性的一般教誨不應按照其字面意義來理解,真正值得重視的是他對于“大人物”和平民的區(qū)分。他引用了《李維史論》I. 5最后幾句話,在那里,馬基雅維利指出大多數(shù)時候騷亂是由“大人物”引起的:“大人物”既希望獲得更多的資源,又害怕失去手中已有的資源,同時,他們可用以作惡的資源也更多。是“大人物”的“不端和有野心的行為舉止”,在那些不擁有這些事物的人心中燃起占有的欲望。換言之,“大人物”擁有資源,首先不是為了自己的享受或公共福利,而是為了壓迫比他們低的階層;而平民并不天然嫉妒“大人物”,只是在受到“大人物”壓迫的時候,他們的欲望才被激發(fā)出來。用麥考米克自己的概括來說,少數(shù)人和多數(shù)人“分別被不同質(zhì)的欲望所驅(qū)動”(p. 5)。因此,馬基雅維利對兩種脾性的區(qū)分,而非對人性的一般描述,才更具有實質(zhì)意義。
更具體地看,“大人物”到底是被什么欲望所驅(qū)動的呢?在傳統(tǒng)解釋看來,這些“大人物”之所以壓迫平民,是因為他們對榮耀具有極大的渴望。但麥考米克對此提出異議,認為馬基雅維利眼里的Ottimati或Grandi,其主體其實并不是追求榮耀的世襲貴族,而只是躋身權貴的富裕階級,他們的首要渴望是攫取更多的財富,甚至羅馬的貴族也表現(xiàn)出這一傾向。麥考米克著重引用了馬基雅維利在《李維史論》I. 37中對羅馬貴族的評論:“羅馬貴族在涉及政治職位時,總是同意平民的要求,而沒有引起對公民政體過分的騷動;但是,當涉及財物時,貴族是如此頑固地保護”。羅馬貴族為了阻止格拉古兄弟的土地改革,最終采取了謀殺這樣極不光彩的手段,這說明他們首要的欲求對象并非榮耀,而是財富(pp. 4-5)。麥考米克進一步指出,從古代和近代早期的城市國家的歷史來看,多數(shù)貴族也并不追求羅馬式榮耀,他們更傾向于采取消極的防御政策,而非積極的帝國擴張政策;更傾向于維持國內(nèi)秩序的和諧與穩(wěn)定,而非階級斗爭(p. 56)。由此他推出,馬基雅維利對“大人物”本性的認定,是符合歷史事實的。
麥考米克將Ottimati或Grandi解釋為富人,當然是為了在當代推廣“馬基雅維利式民主”模式這一實踐目的。在近代革命之前,“大人物”往往擁有許多身份性特權,而不僅僅是在財富上存在差異;而當代的“大人物”與大眾之間很少會在法律身份上出現(xiàn)不平等,但他們可以運用自身優(yōu)越的經(jīng)濟社會資源,獲得更大的政治影響力,以利于攫取更多的物質(zhì)資源。因此,要讓“馬基雅維利式民主”模式與當代無縫對接,就要論證,“馬基雅維利式民主”所針對的對象,從根本上還是社會的富裕階層。
在厘清Ottimati或Grandi的含義后,麥考米克告訴我們,理解《李維史論》的關鍵是理解這部作品所呈獻的兩位青年人:科西莫•魯切拉伊(Cosimo Rucela i)與扎諾比•布昂德爾蒙蒂(Zanobi Buondelmonti)。解釋家們對《君主論》的呈現(xiàn)對象大做文章,通過理解美第奇來理解馬基雅維利的意圖,然而很少有人在《李維史論》上花同樣的精力,也許是因為解釋家們覺得《李維史論》的呈獻對象比較簡單。過去一般的解釋將這兩位青年人解釋為共和政體的同情者,而“共和之友”自然地等同于“平民之友”。但麥考米克卻提醒我們,“共和之友”未必是“平民之友”,因為共和國里存在著“大人物”和平民之分。這兩位青年人“出身于擁有相當財富和名聲的家庭,憑借著家族譜系、教育和才能,有望在政治體中占據(jù)顯要的位置”(pp. 36-37)。從低于他們的社會等級人士的眼光來看,他們就是Ottimati或Grandi的一分子,也分享了Ottimati或Grandi攫取財富和壓迫平民的傾向。
在《馬基雅維利式民主》中,麥考米克將兩位青年人的“大人物”身份之重要性強調(diào)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正因為他們身上有“大人物”的本性,馬基雅維利的教育就只能順勢而為,將有違“大人物”利益的政制方案巧妙地包裹在復雜的修辭之下。簡單地說,馬基雅維利采取了“胡蘿卜加大棒”的策略,“胡蘿卜”是建立帝國的不朽功業(yè),而“大棒”則是所謂“必然性”(necessità)。
正如上文已指出的,為了論證“馬基雅維利式民主”在當代的適用性,麥考米克不能不大力對“馬基雅維利式民主”和在當代已缺乏正當性的帝國主義作出切割。這就要論證,馬基雅維利對帝國榮耀的強調(diào),只不過是用來引誘“大人物”家庭出身的青年人的修辭,并不完全是他內(nèi)心的信念。“大人物”的攫取傾向是無法消除的,問題就在于將其導向何方。讓青年人對建立帝國的不朽榮耀感興趣,就可以將他們的攫取傾向?qū)蛘喂餐w之外,從而為平民主義政制的引入提供條件。馬基雅維利對威尼斯、斯巴達與羅馬的比較就服務于這樣一個目的。羅馬建立了一個偉大的帝國,功業(yè)遠勝過前兩個城邦。但羅馬建立帝國的手段,是將平民武裝起來,并允許他們在政治生活中進行實質(zhì)的參與。一個青年人如果對羅馬帝國不朽的榮耀感興趣,那就必須認真考慮羅馬為達到這一目的所采取的政制手段。這一手段至少在國內(nèi)來說,是不利于“大人物”對平民施加壓迫的。這就類似于將毒藥包括在糖衣里,讓兩位青年人服下。
馬基雅維利自己是怎么看帝國擴張的呢?麥考米克認為:“考慮到帝國擴張在馬基雅維利關于自由的消亡與共和國的覆滅的敘事中所占據(jù)的決定性角色,它可能并不是最可取的”(p. 38)。除威尼斯、斯巴達與羅馬之外,對另外兩個共和國例子的處理,表明馬基雅維利對帝國擴張弊端的認識。第一個是雅典,馬基雅維利在多處贊美雅典的強大,然而雅典正是由于帝國的擴張而導致對希臘的奴役以及自身內(nèi)政的崩潰(p. 58)。第二個是瑞士聯(lián)邦,瑞士人過著自由的共和國生活,軍事上也很強大——馬基雅維利甚至在《李維史論》II. 30中說,今天的法國國王都向瑞士人進貢[9]——但瑞士人并不進行羅馬式的帝國擴張。在麥考米克看來,瑞士這樣的國家的存在,表明在羅馬帝國主義模式之外,還存在別的共和強國模式。[10]但在《李維史論》中,馬基雅維利并沒有將這一模式推薦給兩位青年人,正因為這一模式給了平民以充分的自由和平等,但并沒有給貴族相應的補償,如果向兩位青年人推薦瑞士模式,恐怕不會引起他們的興趣。
除了帝國事業(yè)這根“胡蘿卜”之外,馬基雅維利還掄起了“必然性”的大棒。 最集中的討論是在《李維史論》I. 6中:“由于人類的一切事務都處于運動中,不能保持靜止不動,它們必然地要么上升要么下降;許多事情是理性沒有促使你去做,而必然性卻促使你去做的;因此,即使組建了一個能夠不擴張而維持自身的共和國,但必然性促使它擴張,便會逐漸銷蝕其根基,使它更快毀滅。”[11]然而,即便在這里,麥考米克也找到了一處說明馬基雅維利的教導具有高度修辭性的證據(jù)。“必然性促使它擴張”對應的英文譯文是:“if indeed necessity brings [a republic] to expand…”,麥考米克給if needed打上了斜體,指出這表明馬基雅維利或許對自己所說的這個主題并沒有絕對的信心(p. 57)。
不僅如此,麥考米克還注意到,馬基雅維利所描繪的羅馬,與李維所描繪的羅馬以及今天我們通過各種史料重構的羅馬,實際上存在比較大的差別。馬基雅維利通常會比較忠實地轉(zhuǎn)述李維對羅馬貴族如何欺騙和控制平民的報道,但馬基雅維利對羅馬平民德性的贊美和對他們錯誤的辯護,基本上不見于李維的文本(p. 61)。在李維那里,保民官也根本不具備在馬基雅維利這里如此重要的功能。馬基雅維利也根本不談平民在羅馬的“百人團大會”投票中所居的劣勢地位——在這個決定最重要的官員選舉和其他國家重大事項的大會里,頭兩個等級如果足夠團結,他們的投票就基本上可以決定結果,后面的平民等級的投票幾乎是可有可無的,而這本來就是一種寡頭制色彩十足的政制安排。此外,羅馬“部落大會”和“平民會議”開會時并不審議,而只是表決通過既有的議案,但在馬基雅維利的筆下,審議成為會議非常重要的功能,這使得平民可以揭露貴族的不合理圖謀并加以遏制。馬基雅維利對“平民會議”的討論也沒有注意到,“平民會議”的決議是到較晚時期才具有約束全體羅馬人的法律效力的。在麥考米克看來,馬基雅維利對李維的偏離,應當被看成一種積極主動的解釋行為。馬基雅維利就是要對李維所提供的材料進行篩選,編織出一幅符合他自己政治理念的羅馬圖景,至于它是否符合史實,對馬基雅維利來說一點都不重要。
麥考米克進一步論證,平民可以通過馬基雅維利對貴族如何控制平民的描述,識別貴族利用帝國擴張來壓迫平民的圖謀,從而最后實現(xiàn)對帝國擴張的超越。這一論證具有雙重的意涵:第一,平民的覺醒最后可以實現(xiàn)國內(nèi)民主與帝國擴張之間的分離;第二,馬基雅維利的《李維史論》另有別的隱含讀者,那就是平民(p. 59)。后者接近于盧梭的解釋路徑,即馬基雅維利的《君主論》是在給人民上大課,里面給君主的建議,最終是對人民的啟蒙。
“去帝國化”能否成功
本節(jié)將從不同層面上對麥考米克的馬基雅維利解釋提出質(zhì)疑,但所有這些質(zhì)疑最終都指向一個問題:對馬基雅維利民主觀“去帝國化”的努力,是否經(jīng)得起文本與情境的考驗?
麥考米克正確地指出,馬基雅維利對人性的一般判斷與其對“大人物”和平民不同脾性的判斷之間存在明顯緊張。他認為,馬基雅維利對于人性的一般判斷缺乏實質(zhì)意義,真正值得重視的是他對“大人物”與平民不同脾性的判斷。“大人物”具有無限擴張的貪欲,而平民的欲望卻是有限的,二者是兩種質(zhì)地不同的欲望。然而,麥考米克對這兩個層面之間的關系的斷定卻過于輕率,缺乏詳細的文本分析作為支撐。問題的核心在于,這兩個層面是否不可調(diào)和?在我看來,情況未必如此。馬基雅維利只是沒有清晰地點出這兩個層面之間的連接點,即人類貪婪欲望在行動中的體現(xiàn)受制于具體環(huán)境,以及在具體環(huán)境中所形成的政治心理結構。但他的文本為尋找這樣的連接點提供了線索。在《李維史論》I. 58對民眾與君主的比較中,馬基雅維利指出,在作為個體考慮的君主和在人民身上,變化無常、出爾反爾、忘恩負義等罪惡并無兩樣,人的本性是一樣的,但對于法律尊重的多寡卻造成了行為的變化。[12]而我們知道,在馬基雅維利那里,尊重法律從來都不只是個人自愿與否的問題,而是首先與外在的必然性相關。由此,一種可能的解釋是:平民欲望表面上的有限性,只是因為“大人物”對他們的長期壓迫,構成他們不得不面對的必然性——他們占有的資源有限,欲望的擴張受挫,反過來對欲望本身形成限制。近代之前,歐洲極其微弱的社會流動,使得平民無法期望更多;而“大人物”則不存在這個問題,因而可以更加直接地表現(xiàn)出欲望的擴張。但在極少數(shù)情況下,當平民的欲望被激發(fā)出來時,同樣可以呈現(xiàn)出強烈的擴張傾向。馬基雅維利在《佛羅倫薩史》第3卷第1章中提供了一個較為復雜的案例。按照麥考米克所總結的馬基雅維利式民主原理,平民欲求某種東西,往往是由于受到貴族的壓迫,從復仇的欲望中產(chǎn)生。但同樣由貴族壓迫而起,佛羅倫薩平民發(fā)動斗爭,不是像羅馬平民那樣滿足于和貴族共享最高職位,而是要將貴族排除出最高職位,并對他們進行羞辱,在放逐反抗的貴族之后,他們所制定的法律也是完全有利于勝利者一方的。[13]在文本中,馬基雅維利沒有對佛羅倫薩平民何以產(chǎn)生這樣的壟斷權力的欲望進行進一步的解釋。但如果對語境進行分析,也許我們可以看到,佛羅倫薩平民欲望擴張的前提,恰恰在于佛羅倫薩貴族本身的孱弱。而在羅馬共和國早期,羅馬平民在受到貴族壓迫時只是進行撤離,這與貴族的團結和強大有著很大的關系。當然,這些假設還需要更為細致的文本分析來證明。但至少,麥考米克有必要以更為復雜的方式來處理馬基雅維利兩層教誨之間的關系,而不是武斷地宣布其中一層缺乏實質(zhì)意義。
進一步看,麥考米克對《李維史論》進行的“去帝國化”解釋,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他對解釋前提的設定:《李維史論》是寫給兩個“大人物”家庭出身的青年的,因此,馬基雅維利必須集中全部精力,利用兩位青年的“大人物”傾向來進行自己的論證。如果把一切都還原到這個說服的情境中來,即便馬基雅維利在文中對人類社會的一般狀況作出比較絕對化的判斷,也都不能從它們的字面意義來理解,而必須進行“目的解釋”。正是按照這樣一種方法,馬基雅維利對帝國擴張的諸多判斷就被解釋成為引誘兩位青年的“胡蘿卜”,而關于“必然性”的強勢陳述,則被理解成為恐嚇他們的“大棒”。
然而,當麥考米克暗示平民可以通過馬基雅維利對貴族如何控制平民的揭露,最終實現(xiàn)對帝國擴張的超越,實際上又在不經(jīng)意中超出了他所設定的前提假設,使論述變得更為復雜。因為這意味著,《李維史論》除了兩位青年人之外,還有別的預期讀者,尤其是平民讀者。這一假設符合我們的常識,但作為一個學術假設,它仍然需要學術的證明。我們需要考慮一個事實:《李維史論》并沒有在馬基雅維利生前出版,盡管里面的很多觀點,在他所參加過的佛羅倫薩貴族青年奧里切拉里花園聚會上陳述過。因此,馬基雅維利希望后人如何對待他的《李維史論》,這本身就是一個需要探討的問題。即便能證明馬基雅維利有這樣的意圖,這些平民讀者與兩位受獻者之間是什么關系?馬基雅維利如何在文本中通過復雜的筆法,對不同的言說對象傳遞不同的教誨?又變成非常復雜的解釋問題。這都超出了麥考米克著作所能承載的重量。
讓我們暫時先拋開預期的平民讀者,而專注于麥考米克對兩個青年性格與傾向的探討。應該說,麥考米克注意到這兩個青年的顯貴出身,比以往學者對兩位青年比較泛泛的“共和之友”認識,是一個很大的進步。然而,關鍵仍然在于如何解釋兩位青年的顯貴出身與他們的政治傾向之間的關聯(lián)。麥考米克的著作在這方面的處理存在很大的跳躍,基本上可以說采取了出身論或血統(tǒng)論的解釋路徑,推定兩個出身“大人物”家庭的青年必然是“大人物”的傾向。出身論、血統(tǒng)論在概率統(tǒng)計的意義上當然是有很大道理的,但要用它作為一個單一規(guī)則來引導所有解釋,無疑還需要輔助的證據(jù)。我們不清楚的是,兩位與馬基雅維利有長期交往的青年是在其人生的什么階段碰到馬基雅維利的,在馬基雅維利將作品呈獻給他們之前,他們已經(jīng)接受了什么樣的教育,他們父輩的政治傾向是什么,而他們又在多大程度上與他們父輩的傾向保持一致。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在現(xiàn)實中經(jīng)常存在更為復雜的情況,舉兩個例子:第一個例子是,美國很多貧困白人可能因為宗教的原因而支持共和黨而非民主黨,但這一態(tài)度可能恰恰有違他們的經(jīng)濟利益;第二個例子是,在18世紀,盧梭多愁善感的文字竟能打動如此多的貴族,使他們也開始津津樂道“高貴的野蠻人”與所謂自然平等,但這種理論實際上與他們的階級利益完全相反。這兩個例子都超越了簡單的出身論和血統(tǒng)論。
因此,麥考米克如果要夯實其解釋前提,就需要作進一步的微觀史(micro-history)研究,從一切可能的文本蹤跡中重構兩個青年人的形象,勾勒出其性格與政治傾向。這同樣是一項非常艱難的工程,如果能成功實施,我敢說可以貢獻另一部微觀史杰作;但這樣同樣超出了本書所能承載的重量。
下面要進一步探討的是麥考米克對馬基雅維利的“胡蘿卜”和“大棒”的探討。“胡蘿卜”與“大棒”都是具體語境中的話語工具,但問題就在于馬基雅維利在《李維史論》中所表述的帝國觀和自然觀僅僅是針對兩位青年人的話語工具呢,還是已經(jīng)構成了馬基雅維利自己比較牢固的基本信念?
要回答這一問題,比較便捷的切入點有兩個方面,首先是看馬基雅維利的個人政治經(jīng)驗,其次是看馬基雅維利在具有不同修辭對象的其他文本中是否表述過類似的觀念。馬基雅維利個人的生平與帝國擴張的政治經(jīng)驗之間存在千絲萬縷的關聯(lián)。佛羅倫薩本來就是一個有建立帝國野心的共和國,統(tǒng)治著若干附庸城市以及廣闊的鄉(xiāng)村地區(qū)。這位共和國前秘書廳秘書長在很長一段時間內(nèi),所關心的事情就是如何將1494年因法國人入侵而失去的附庸城市比薩奪回佛羅倫薩人手里,并通過建立一支國民軍,成功地逼迫比薩人臣服。馬基雅維利大量關于雇傭軍、援軍和國民軍的討論,包括他的《用兵之道》,都與他重新征服比薩的政治經(jīng)驗密切相關。在他任職期間,他還探討過如何處理附屬城鎮(zhèn)的叛亂問題。在一篇作于1503年秋天、題為“關于基亞納谷地叛民的處理方式”的備忘錄中,馬基雅維利批評佛羅倫薩人在前一年對待阿雷佐的叛亂時,沒有學習羅馬人在征服其他共和國時摧毀其繼續(xù)反抗的力量,而只是對阿雷佐人進行了羞辱,這必然會激起當?shù)厝烁蟮某鸷蕖T谶@里,他公開表示了對羅馬人行事模式的欣賞;[14]而《君主論》中關于如何統(tǒng)治新征服的領土,尤其是原來生活在共和制度下的領土的討論,則進一步展開了對這一模式的詳細闡述。
作為一個有帝國野心的共和國,佛羅倫薩又處于其他有帝國野心的列強的壓迫之下。馬基雅維利政治經(jīng)歷的很大一部分,就是和周邊以及意大利地區(qū)之外的列強打交道。他出訪過法國宮廷、羅馬教廷、神圣羅馬帝國宮廷,與瓦倫蒂諾公爵切薩雷•博爾賈近距離接觸過,而這些都是一度威脅佛羅倫薩的勢力。馬基雅維利所說的必然性迫使一個國家擴張,放在當時的語境中非常容易理解,最大的必然性就是大國吞并的壓力。在邦國林立、列強環(huán)峙的意大利,佛羅倫薩并沒有資本置身于霸權戰(zhàn)爭之外。這一認識集中體現(xiàn)為他對佛羅倫薩是否應在大國沖突中保持中立的討論。在《君主論》第21章評論索德里尼政府在1512年的外交政策時,馬基雅維利認為,像佛羅倫薩這樣的國家受到必然性的驅(qū)使,需要和比自己更為強大的國家結盟,在當時兩大陣營的對立中,應當毫不猶豫地支持其中一方。中立政策只有對極其虛弱的國家才有意義,對佛羅倫薩這樣試圖追求偉大事物的共和國來說,只有旗幟鮮明,才能贏得真正的朋友。在《李維史論》II. 15中,他又對索德里尼政府在1499年法國與米蘭的盧多維科·斯福爾扎之間的爭端中行動遲緩提出了尖銳的批評。[15]在馬基雅維利看來,一個具有一定實力的國家在沖突中保持中立,看起來不得罪別人,但實際上卻會引起別人的猜忌,無法贏得真正的朋友。一個虛弱的國家,因為別人對其無所期待,當然也不會猜忌。但是,在列國爭霸時代,一個虛弱國家的生存卻會成為基本的問題。因此,必然性會迫使佛羅倫薩這樣的地緣政治環(huán)境惡劣的國家不斷擴展自己的力量。
麥考米克針對馬基雅維利的羅馬模式崇拜提出了若干質(zhì)疑,其中一個觀點就是,瑞士模式與雅典模式在他的寫作中占據(jù)著一定地位,尤其是享有自由平等但又缺乏帝國擴張野心的瑞士模式,或許可以成為羅馬模式的一種替代。然而,麥考米克只看到了馬基雅維利對瑞士的贊許,卻沒有看到他在其他地方從帝國建構的角度對瑞士所提出的批評。在《李維史論》II. 4中,馬基雅維利比較了帝國擴張的三種方式:一種是像古代托斯卡納的小共和國那樣結成聯(lián)盟,一種是為自己尋求盟友,但同時保留在盟友中的霸權地位,第三種就是像斯巴達與雅典那樣直接征服;在這里,馬基雅維利將瑞士作為聯(lián)盟方式的當代代表。然而,他對托斯卡納(伊特魯利亞)聯(lián)盟的批評卻是非常嚴厲的,這個由十二個城邦組成的聯(lián)盟沒有能力將自己的勢力擴展到意大利之外,最終將自己控制下的倫巴第丟給了高盧人。托斯卡納聯(lián)盟的問題就在于,一方面它決策非常緩慢,另一方面,由于集體獲取新的領土會帶來十分麻煩的內(nèi)部分配問題,在高昂的商議成本的約束下,他們甚至喪失了對外擴張的欲望。因此,當他們的力量增長到可以自保的程度的時候,就既沒有“必然性”的壓力也沒有意愿,讓擴張的過程持續(xù)下去。他們接下來的事情就是接納保護國,收保護費,因為保護費比領土更容易在內(nèi)部分配;另一件事情就是給別的城邦當雇傭軍——馬基雅維利在這里提到了瑞士。[16]因而,對托斯卡納聯(lián)盟的批評中,同時也隱含了馬基雅維利對瑞士的批評。
當然,在《李維史論》II. 4的論述中,馬基雅維利也寫道:“如果對羅馬人的仿效看來可能是困難的,那么對古代托斯卡納人的仿效就不應該看來是如此,尤其是對于現(xiàn)代的托斯卡納人來說更是如此。”[17]但這是否意味著馬基雅維利雖然認為托斯卡納模式不是最佳的,但可能對當代佛羅倫薩來說是最現(xiàn)實的?恐怕也不是。須知在第1卷“前言”中,馬基雅維利反復強調(diào)今人雖然口頭上崇拜古人,卻并不認真虛心地學習他們的治國之道。[18]“如果對羅馬人的仿效看來可能是困難的”指的不是客觀條件不允許佛羅倫薩人去模仿羅馬,而是佛羅倫薩人缺乏模仿羅馬人的主觀意愿。
抱有“平民主義”情懷的麥考米克也對直接民主的雅典表示了高度好感,并認為馬基雅維利對雅典也抱有好感,證據(jù)是,馬基雅維利在不少地方稱許雅典的武力。然而,在《李維史論》II. 4中,雅典是通過直接征服獲取臣民的典范之一,馬基雅維利告訴我們,這樣的征服是無效的,雅典人很快就失去了他們的征服成果。[19]這兩個方面比他在字里行間偶爾閃現(xiàn)的對雅典的贊許更值得我們認真對待,因為后者服務于更小的語境論證的需要,而這兩個方面則關系到馬基雅維利的理論框架。
至于馬基雅維利對人世間事物變動不居、起伏不定的觀念,可以說是貫穿在他的所有作品中,絕不僅僅是在《君主論》與《李維史論》中。在其長詩《論機運》中,馬基雅維利描繪了一個多變與反復無常的機運女神形象,她轉(zhuǎn)動著命運之輪,碾壓著凡夫俗子:“而那些輪盤日夜不停地轉(zhuǎn)著,/ 因為老天愿意(誰也不能與它作對)/ 懶散和必然性圍著它們盤繞”。必然性(necessità)從機運女神(fortuna)的輪盤的轉(zhuǎn)動中呈現(xiàn)。沒有人可以以預測她的行蹤,“因此就應該把她當成自己的明星,/ 而且盡我們之所能,每時每刻/ 按它的千變?nèi)f化使自己得到適應”。[20]這里所呼應的正是《君主論》第25章對fortuna的討論:人應當改變自己的自然(natura),以做到與時俱進。適應fortuna的過程,從行動者的角度來說,也就意味著要根據(jù)必然性行事。在長詩的后面,馬基雅維利回顧了世界上各帝國興衰更替的歷史,從埃及興起到羅馬帝國的覆滅。沒有人能夠長久“獲得她歡心”,即便是羅馬帝國高貴而神圣的功業(yè)最終也分崩離析。然而,這并不是給帝國事業(yè)潑冷水,而是揭示,不管人們是否熱愛這個事業(yè),都會被迫加入其中。
當然,這首詩呈獻的對象是焦萬•巴蒂斯塔•索德里尼(Giovan Battista Soderini),佛羅倫薩共和國時任領袖皮耶羅••索德里尼的侄子。也許在此麥考米克會要求運用對《李維史論》的解釋規(guī)則:既然這位青年人也是“大人物”家庭出身,那么馬基雅維利獻給他的詩歌也不應當從字面意義上來理解,如果《李維史論》是“胡蘿卜”為主的話,那么這首詩里馬基雅維利主要用的是“大棒”,用fortuna來威嚇這位青年人走上他的道路。然而,不能不指出的是,因為馬基雅維利交往的對象幾乎都是當世的“大人物”,將麥考米克式解釋規(guī)則運用于馬基雅維利的所有文字,必然會帶來“不可證偽”的問題。我們或許可以得到一種自圓其說的解釋,但它從本質(zhì)上是一種信仰。
如果帝國的事業(yè)并非無關緊要,邦國亦無法自決是否從事擴張,那么,帝國建構就不能被完全歸結為“大人物”的陰謀,在很多時候,它和整個共和國的共同利益緊密關聯(lián)。此時,我們就需要重新思考馬基雅維利對“大人物”的態(tài)度。我們不能不考慮《佛羅倫薩史》第3卷第1章中對貴族與平民關系的評論:平民拒絕與貴族分享權力,而貴族為了重新取得一部分權力,不得不在外表上裝作平民的樣子,在言談舉止、思想認識、生活方式等方面,都要向平民看齊。其結果是,“貴族身上原有的尚武精神和寬宏氣質(zhì)也就喪失殆盡”。而如果與貴族分享權力,平民是可以從貴族那里學到很多東西的。馬基雅維利引用羅馬的例子指出,“平民能夠同貴族的領袖們一道參與官吏、軍隊與政權的管理,貴族的精神氣質(zhì)也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平民”。但由于拒絕貴族在政府中發(fā)揮作用,佛羅倫薩發(fā)展到這樣一個地步,“任何一位明智的立法者都可以輕而易舉地將其重組為任何形式的政府”。[21]這一結果比羅馬貴族的墮落造成的結果要嚴重得多。馬基雅維利實際上在告訴我們,佛羅倫薩平民并不具備掌舵的能力。[22]
麥考米克在對《李維史論》的解釋中,努力論證馬基雅維利對平民政治能力的肯定。在我看來,麥考米克的論證確實證明平民具有成為自由守護者的能力,但勝任自由守護者并不一定意味著勝任國家的掌舵者。從羅馬的歷史來看,羅馬平民是逐漸獲得選舉共和國高級官吏的權力的,這一漸進過程本身也是平民向貴族學習治國才能的過程。如馬基雅維利在《佛羅倫薩史》中指出的,共同掌權使得“貴族的精神氣質(zhì)也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平民”。這個學習的過程,在麥考米克的分析中并沒有獲得呈現(xiàn),更談不上理論上的重視了。
更重要的是,馬基雅維利探討平民的政治能力的前提是,平民已經(jīng)被結合到一個紀律嚴明、尊重法律的政治共同體之內(nèi)。正如他在《李維史論》I. 58對君主與人民的比較中指出,“一個為所欲為的君主是個瘋子,一個為所欲為的人民是不明智的”;而如果人民是受到法律約束的,那就可以表現(xiàn)出比君主更大的明智。[23]那么,平民又是如何被整合進政治共同體,并被置于法律的約束之下?
這里我們就觸碰到一個在《馬基雅維利式民主》中很少探討的主題:宗教。麥考米克的著作只在三處用到“religion”一詞,傾向于將宗教視為“大人物”操縱平民的工具,并且暗示馬基雅維利對貴族操縱手段的揭露,有助于平民擺脫這些操縱。然而,在馬基雅維利那里,難道宗教就是處于這樣一種消極的地位么?只要對比一下馬基雅維利自己的論述,就可以看到他如何重視宗教對于統(tǒng)合政治共同體的意義。《李維史論》有云,宗教對于“派遣軍隊、集合平民、使人良善、使惡人感到羞愧”起到極大的作用,以致作者認為羅馬應該對立教的努馬比對羅穆盧斯更為感恩,因為“在有宗教的地方,可以很容易地建立武力;而在有武力而沒有宗教的地方,卻要經(jīng)歷艱難的努力才能創(chuàng)立宗教”,努馬所從事的使命要比羅穆盧斯更為艱難。但是,立教的結果是一連串的積極反應:宗教導致好的法律,好的法律產(chǎn)生好的運氣,好的運氣又產(chǎn)生事業(yè)的美滿成功。[24]
當然,羅馬人對宗教的利用是單向的,操縱者是貴族,平民始終是被引導者。宗教上的操縱用于防止平民向貴族奪權,以及在戰(zhàn)爭中鼓勵士氣。[25]如果馬基雅維利對羅馬的帝國事業(yè)持有非常積極的看法的話,沒有理由認為他對貴族在戰(zhàn)場上的操縱持完全消極的態(tài)度。貴族用宗教來阻止平民在城墻之外對執(zhí)政官施加約束,最終也與帝國擴張事業(yè)相關——如果羅馬城內(nèi)平民對于貴族的制約關系被擴展到城外,那么在戰(zhàn)斗中,平民可能會隨時對他們的貴族指揮官發(fā)難,后者的權威就會發(fā)生動搖,這樣就難以打造一支令行禁止的軍隊,從而推進帝國擴張的事業(yè)。
如果像麥考米克暗示的那樣,馬基雅維利要搞“啟蒙”,把貴族操縱宗教的秘密公之于眾,公民宗教必然很難發(fā)揮作用。這時候新的問題就會出來:用什么東西來凝聚人心,使平民服從法律與紀律呢?如果沒有整合平民的手段,平民就會淪為一盤散沙,麥考米克所討論的平民的德性與政治能力也就無從說起了。盡管有許多人將馬基雅維利視為民族主義理論的源頭之一,但16世紀的馬基雅維利還很難想象19世紀民族主義的盛況,更難想象無所不包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的誕生。馬基雅維利會為自己制造額外的問題嗎?這似乎還不是一個可以輕易下結論的問題。
當代朝向:馬基雅維利式民主與麥考米克式民主
在我看來,麥考米克從“馬基雅維利式民主”中剔除帝國擴張追求,并將其歸結為馬基雅維利自己的意圖,恐怕得不到足夠的文本與情境支持。這種剔除可以說是麥考米克自己的理論創(chuàng)新。因此,有必要區(qū)分“馬基雅維利式民主”與“麥考米克式民主”,前者包含了帝國擴張的傾向,后者剔除了這一傾向;前者使得貴族與平民都成為帝國事業(yè)的利益相關方,二者既斗爭又合作,在“混合政體”中相互平衡;而在后者的模型中,強調(diào)的是平民對貴族野心的制約。
馬基雅維利既沒有世界和和平的設想,也不是什么“正義戰(zhàn)爭”理論家。他從政的時候服務于佛羅倫薩的帝國建構事業(yè),他的寫作也將共和主義與帝國擴張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因此,全面意義上的“馬基雅維利式民主”,需要一個被剝削和壓迫的外部空間。“馬基雅維利式民主”所內(nèi)涵的國內(nèi)政治與國際政治交織的邏輯,對于我們理解近代西方的政治發(fā)展有很大的幫助。我們可以看到,許多歐洲列強正是通過對外擴張與殖民,才得以釋放國內(nèi)的社會壓力,獲得足夠的資源來緩和國內(nèi)的階級矛盾。當下層階級也成為帝國事業(yè)的利益相關者,他們與上層階級之間的關系也就得到了改善。英美兩國都是這一政治邏輯的范例。英國的權貴們掌握的東印度公司在海外擴展英國的國家利益,大量失地失業(yè)的貧民被送往或者自行前往新大陸尋覓生計,大量罪犯被流放到澳大利亞,節(jié)省了英國本土的管治成本。于是,在19世紀,英國的議會改革得以順利進行,選舉權范圍擴大,政治改革過程中并沒有發(fā)生階級戰(zhàn)爭。英國的工人也被納入貴族文化的領導權之下,流行于歐洲大陸的《共產(chǎn)黨宣言》在英國卻處處碰壁,在這里,下層人士也樂于閱讀莎士比亞。而美國從建國開始就處于不停地向西擴張過程中,從18世紀到20世紀,美國經(jīng)歷了從領土型擴張向霸權型擴張的轉(zhuǎn)變,當代美國的霸權體現(xiàn)在軍事、貨幣、能源、糧食等各個方面,尤其是通過美元霸權,向全世界收取鑄幣稅,由全世界承擔濫發(fā)美元所帶來的消極后果。當上層階級的野心與貪欲能在境外獲得更大滿足的時候,通過所謂“涓滴效應”,下層階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獲益,從而成為帝國事業(yè)的利益相關方,并在參與過程中獲得一定的政治效能感。
但“馬基雅維利式民主”的限度也就在于,它的良好運作需要將“做大蛋糕”的過程不斷持續(xù)下去,當擴張喪失后勁的時候,這一模式就會造成很大的反彈。因為這時候精英既然不能制造增量,就會與平民來爭奪既有的資源存量,壓迫就會進一步加重。同樣以美國為例,2011年發(fā)生的“占領華爾街”運動是美國下層階級對權貴階級所發(fā)出的抗議,尤其指向華爾街的金融寡頭們。金融危機的發(fā)生,其源頭可以追溯到克林頓時期的金融管制放松,而克林頓政府之所以放松金融管制,恰恰又是因為互聯(lián)網(wǎng)經(jīng)濟泡沫破滅,“做大蛋糕”缺乏后勁,經(jīng)濟需要新的增長點。但金融自由化并沒有真正推進美國在國外的利益擴張,金融業(yè)的虛假繁榮,反而加速了美國制造業(yè)的外流,等到金融泡沫一破滅,美國的平民就遭受慘重的損失,華爾街的高管們卻照樣可以領到天價的花紅。在后金融危機時代,美國已經(jīng)喪失了制造業(yè)第一大國與貨物貿(mào)易第一大國的地位,美元的霸權地位也遭到了歐元與人民幣的沖擊。一旦“做蛋糕”的進程停滯不前,債臺高筑的美國開始削減政府開支,所謂“柿子檢軟的捏”,首先會砍的就是與談判能力最弱的平民相關的項目經(jīng)費,而這會使得諸多社會矛盾加速爆發(fā)。
當麥考米克提出他的民主模式時,美國的全球擴張已經(jīng)遭到重大挫折,進入一個收縮和調(diào)整期。在這一時期,與帝國擴張脫鉤的“麥考米克式民主”的針對性就變得非常強了:無法在外部獲得足夠資源的精英們對下層階級的壓迫會更加明顯,下層階級也需要更多的手段來制約精英階級。“麥考米克式民主”為下層階級的斗爭提供了新的制度想象:必須在現(xiàn)有的競爭性選舉之外,獲得更實質(zhì)的對下層階級利益的制度保障。但即便是在現(xiàn)有的體制下,奧巴馬要推進全民醫(yī)保這一政策都遭到美國上層階級如此激烈的反對,如果要從政策層面的改革走向體制層面的改革,必將引起精英更為激烈的反彈。“麥考米克式民主”在美國的前景并不樂觀。
對于帝制中國而言,“馬基雅維利式民主”原本是一個完全沒有現(xiàn)實性的政治模式。中國早熟的國家很早就統(tǒng)治著遼闊的疆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在古代的技術條件下,要保有這些疆域本身就有很大的困難,進一步擴張已經(jīng)喪失動力。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的政治邏輯更近似于斯巴達和威尼斯而非羅馬,要求上層階級節(jié)制欲望,同時也要求下層階級服從上層階級,這種服從后來又從科舉制所提供的社會流動渠道中得到補償。如果沒有“克己復禮”,沒有對欲望的節(jié)制,任由精英與平民的欲望橫流,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收獲的極有可能是戰(zhàn)爭與分裂。
然而,從19世紀開始,中國回歸列國時代,直到今天,我們?nèi)陨碓谄渲小0凑樟簡⒊凇缎旅裾f》里的說法,中國所遭遇到的不是一般的帝國主義,而是具有強大內(nèi)部動員能力的“民族帝國主義”,壓迫中國的不僅僅是若干外國君主和貴族,而是一個個虎視眈眈的民族。[26]因此,中國的政府必須具有遠遠超越帝制時代的動員能力,才有可能抵擋得住這種外部的壓力。于是,威尼斯式或斯巴達式的共和國,因其避免動員下層社會,就不再適應這個時代。這在中國的語境下,就是由皇帝和士紳所構成的傳統(tǒng)政治秩序,或者康梁等立憲派曾經(jīng)設想的由“中流階級”(士紳)所領導的共和國,均告失敗。興起的是新式政黨,用馬基雅維利的話說,是“武裝的先知”,將武裝斗爭、土地革命、政權建設熔于一爐,將最基層的民眾動員和武裝起來。這是一場人類歷史上少有的平民革命,其激進程度遠遠超過了“馬基雅維利式民主”。然而,隨后在計劃經(jīng)濟體系下建立起龐大的官僚體系,形成了新的社會分層。革命的平民主義傳統(tǒng)與工業(yè)化驅(qū)動的官僚化之間的矛盾,變得日益尖銳,并以革命的平民主義傳統(tǒng)的挫敗而告終。
在中國新的Ottimati或Grandi勢力日益增長之時,無論是“馬基雅維利式民主”,還是“麥考米克式民主”,在中國都可以體現(xiàn)出比其在美國更大的針對性。這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考慮:首先,已經(jīng)卷入資本主義全球化的中國恐怕很難逃脫世界霸權更迭的政治邏輯。只有中國資本順利擴張,持續(xù)做大蛋糕,國內(nèi)的社會矛盾才可能避免過于激化,精英階層才能感覺平民政治參與的擴大不至于威脅到自身的既得利益。
其次,“馬基雅維利式民主”/“麥考米克式民主”內(nèi)部包含的非選舉的大眾政治參與模式,在一黨長期執(zhí)政的體系下,恰恰可以對許多制度建構有啟發(fā)。如果我們不滿足于熊彼特所界定的精英競爭的民主模式,而是希望政府治理能真正體現(xiàn)出對大眾的回應性,那么就需要謹慎對待很容易被資本俘獲的競爭性選舉,同時探索其他增強政府回應性的制度手段。麥考米克提出的由抽簽(而非選舉)產(chǎn)生的平民代表對精英進行評價和制約的做法,非常值得引入當下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這可以大大加強執(zhí)政黨的“群眾路線”。
對照以上的分析,我們還可以看到麥考米克分析框架的另外一個薄弱之處。他提供的仍然只是對Ottimati與Popolo的靜態(tài)分析模型,而沒有為思考當代Ottimati與Popolo的生成機制提供理論框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社會分層和沖突都呈現(xiàn)出不同的態(tài)勢。要認清楚這個邏輯,就必須對當代資本主義進行深入的剖析。然而,麥考米克雖然表現(xiàn)出了“平民主義”傾向,但畢竟似乎在有意地避開馬克思主義。氏著只有一處出現(xiàn)“資本主義”,而且是在“參考文獻”部分所引的熊彼特的《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一書書名。在一個全球化的時代,資本精英已經(jīng)具有了全球化的特征,所謂制約資本精英,也就需要一個全球的面相。如此,源于“馬基雅維利式民主”的“麥考米克模式”就很難避免和另一個馬氏——馬克思——發(fā)生關聯(lián)。
結 論
麥考米克的《馬基雅維利式民主》是一本既深刻又片面的書,而且恰恰因為片面,才達到了深刻。其深刻之處在于,通過解釋馬基雅維利,麥考米克對選舉民主的局限性進行了反思,建構出一個有助于平民制約本國經(jīng)濟精英的政治控制力的制度模型,而這在全球范圍內(nèi)貧富分化都在加劇的今天,變得尤為應時之需。然而,認為馬基雅維利本人就是這樣一個模型的原作者,則面臨著許多文本解釋上的困難。在我看來,麥考米克運用了過于簡單的解釋規(guī)則,將說服精英青年接受更為平民主義的政制作為馬基雅維利寫作《李維史論》的根本目的,而帝國建構僅僅是說服的話語工具。然而,這一解釋低估了帝國建構在馬基雅維利的理論中的重要地位,從而也未能展現(xiàn)出有德性的“大人物”在政治共同體中的積極作用。因此,有必要區(qū)分“馬基雅維利式民主”與“麥考米克式民主”,后者發(fā)展了前者,但不能與前者相等同。
無論是“馬基雅維利式民主”,還是“麥考米克式民主”,在當代都具有很大的現(xiàn)實針對性和解釋力。然而,為了理解當代Ottimati/Grandi與Popolo的分化是如何形成的,政治經(jīng)濟學的維度必不可少,而這是后來者可以在麥考米克基礎上繼續(xù)進行下去的探究。我們期待麥考米克所起的話頭不斷有人回應和接續(xù),更期待中國的政治經(jīng)驗能在這種回應和接續(xù)中,為世界各國提供啟迪。
[1] John P. McCormick, Machiavellian Democrac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0(以下隨文注頁碼)。
[2] 麥考米克對馬基雅維利的“平民主義”解釋,至少可以追溯到以下論文:“Machiavellian Democracy: Controlling Elites with Ferocious Populism,”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95, No. 2, 2001, pp. 297-314; “Machiavelli against Republicanism: On the Cambridge School’s ‘Guicciardinian Moments ’,” Political Theory, Vol. 31, No. 5, 2003, pp. 615-643(這兩篇文章的中譯文參見:《馬基雅維里的民主》,載《中大政治學評論》,第5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馬基雅維里反對共和主義》,載應奇、劉訓練編:《共和的黃昏》,吉林出版集團,2007年——編者注)。
[3] 參見McCormick, “Machiavelli against Republicanism: On the Cambridge School’s ‘Guicciardinian Moments ’”。
[4] 盧梭:《社會契約論》,何兆武譯,商務印書館,2005年,第91頁。
[5] 參見葛蘭西:《現(xiàn)代君主論》,陳越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3頁。
[6] 參見阿爾都塞:《馬基雅維利和我們》,載陳越編:《哲學與政治:阿爾都塞讀本》,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
[7] 馬基雅維利:《君主論•李維史論》,潘漢典、薛軍譯,吉林出版集團,2011年,第65頁。
[8] 馬基雅維利:《君主論•李維史論》,第247頁。
[9] 馬基雅維利:《君主論•李維史論》,第425頁。
[10] 麥考米克這一立場相比于巴龍與維羅里來說要溫和得多,后兩位學者居然認為馬基雅維利最贊許的并不是羅馬式的帝國主義,而是托斯卡納式的共和國聯(lián)盟。參見Hans Baron, “The Principe and the Puzzle of the Date of Chapter 26,” Journal of 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Studies, Vol. 21, 1991, p. 102; Baron, In Search of Florentine Civic Humanism: Essays on the Transition from Medieval to Modern Thought,2 vol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8, ii, pp. 148-150; Maurizio Viroli, From Politics to Reason of State: The Acquisition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Language of Politics 1250-160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162。
[11] 馬基雅維利:《君主論•李維史論》,第166頁。
[12] 馬基雅維利:《君主論•李維史論》,第304頁。
[13] 參見馬基雅維利:《佛羅倫薩史》,王永忠譯,吉林出版集團,2011年,第111頁。
[14] 馬基雅維利:《關于基亞納谷地叛民的處理方式》(“Del modo di trattare i popoli della Valdichiana ribellati,” in Machiavelli, Opere, ii, ed. Vivanti, pp. 22-26;中譯文見馬基雅維利全集《政務與外交著作》下卷,吉林出版集團,2013年,第901-902頁。
[15] 馬基雅維利:《君主論•李維史論》,第369頁。
[16] 馬基雅維利:《君主論•李維史論》,第334-336頁。
[17] 馬基雅維利:《君主論•李維史論》,337頁。
[18] 馬基雅維利:《君主論•李維史論》,第142頁。
[19] 馬基雅維利:《君主論•李維史論》,第334頁。
[20] 馬基雅維利:《論機運》,馬基雅維利全集《喜劇•••詩歌•散文》,徐衛(wèi)翔等譯,吉林出版集團,2013年,第297、299頁。
[21] 馬基雅維利:《佛羅倫薩史》,第111-112頁。
[22] 當然,這些文字也許有修辭上的考慮,因為《佛羅倫薩史》是馬基雅維利為美第奇家族所作的“課題”成果。然而,即便是在最親平民的《李維史論》中,馬基雅維利也沒有論證平民具有掌舵能力。
[23] 馬基雅維利:《君主論•李維史論》,第306頁。
[24] 馬基雅維利:《君主論•李維史論》,第182-183頁。
[25] 參見馬基雅維利:《君主論•李維史論》,第188-193頁。
[26] 梁啟超:《新民說》,遼寧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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