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強人意的庫恩標準
——馬克思主義何以科學(之四)
趙 磊
麻煩在于,各種理論成百上千,且都自稱自己是科學,別人都是偽科學——壟斷高校講臺的海歸宣布,馬克思主義是偽科學,只有他寫在黑板上的一堆公式才是科學;占星術、法輪功,巫婆神漢、風水大師也自詡科學。這不,有人在我的講座上站出來高呼:“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是偽科學!”其登高一呼、無所畏懼的精神不僅令我目瞪口呆,而且當場雷倒了一大片聽眾。
如果“科學不科學”可以自我評價、自我鑒定、自我授予,科學也就一文不值了。這顯然不是個事。
那么,某個理論是不是科學,衡量標準究竟是什么呢?美國科學哲學家庫恩,為科學制定了5個標準,這5個標準是:
(1)精確性:理論是否清晰明確?
趙按:精確性的基本訴求是什么?是“量化”。自然科學的量化程度,顯然比社會科學高得多。所以,在精確性這個標準上,比較而言,自然科學的“科學含金量”是很高的。也正因為如此,自然科學一般都自視甚高,很蔑視人文社會科學。
(2)一致性:理論內部有沒有邏輯矛盾?
趙按:雖然理論的載體越來越豐富多彩(書籍、報刊、電子技術等等),但理論的表達卻相對比較單一:語言。任何理論,都要通過語言來表達——不論是文字語言,還是數學語言。理論的一致性,也就表現為語言邏輯的一致性。數理邏輯和形式邏輯,是語言表達的最起碼要求;至于辯證邏輯嘛,你可以不理睬辯證邏輯,但你如果要用馬克思主義來分析問題,對不起,你就必須懂得辯證邏輯。
(3)廣泛性:理論能夠解釋的現象是否廣泛?
趙按:說白了,如果理論能夠解釋的現象“越廣泛”,那么這個理論的科學含金量就越高。
(4)簡單性:理論的基本假設是否簡單?
趙按:大道至簡,理論的基本假設越少越好。 比如,古希臘的亞里士多德認為,天上的運動和地上的運動是兩回事,原因各不相同:天上運動是圓周運動,地上運動是直線運動。后來,牛頓把天上和地上的物體運動的原因統一為一個:萬有引力(蘋果掉下來的故事)。顯然,牛頓的理論比亞里士多德的理論更科學。
(5)有效性:理論的預測效果怎樣?
趙按:理論的好壞,最終要用預測效果來衡量。越是能有效預測新現象的理論,就越有科學含量。比如,面對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主流經濟學的數學模型的解釋力不僅乏善可陳,而且其預測能力也幾乎為零。讓茅于軾和周有光崩潰的是,馬克思的分析框架不僅深刻地解釋了危機的根源,而且還有效地預測了危機的內在必然性。
從庫恩的5個標準來看,理論是可以比較的,不同的理論,其科學含金量也是有多有少的。不過,對于某個理論而言,這5個標準并不一定同時都好:有的理論邏輯自洽性較好,但預測性不一定好;有的預測性好,但其它標準不一定就好——比如量子力學,雖然其理論內部是“一致”的,而且解釋、預測了很多現象,但它和經典物理學有很大矛盾,和相對論也不和諧。所以,它的一致性還不能讓人滿意。
不同的人強調的標準往往不一樣,有的強調一致性、精確性,有的強調簡單性,不一而足。但是,科學的這5個評價標準,今天大多數科學家和科學哲學家還是比較認可的。
此外還有人認為,科學具有“邏輯性”、“可檢驗性”、“重復性”等等特點。這些個說法與庫恩的5個標準差不多,就不一一介紹了。
我必須指出,雖然庫恩的這5個標準大家比較認可,但是,這5個標準還是很現象的,很表面的。若問:科學最本質的衡量標準究竟是什么呢?我的回答是:方法!
正是“方法”的不同,才把科學和非科學區別開來。
科學和神學有多大區別?
——馬克思主義何以科學(之五)
趙 磊
人們常說:“科學不同于神學”。其實,二者還真有相同的地方。科學與神學相同的地方就在于:不論是科學還是神學,它們都是一種信念。既然是信念,當然就需要提供“理由”。也就是說:你憑什么相信它?
問題是,雖然神學的信念可以提供“理由”,但是卻不能提供經驗的證據。而科學作為一種信念則不一樣,它能提供經驗證據來作為理由。比如:
——神父說,他在禱告時“看見了上帝”。但神父的這個說法卻不能得到經驗證據的(可重復)證明,因為你、我在禱告的時候,就無法確認“看見了上帝”是一個經驗事實。所以,“看見了上帝”這個說法,不屬于科學范疇,而是神學。
——大家請看我們房間里的窗戶玻璃,我說“玻璃沒有石頭硬”,這個說法能夠得到經驗證據的(可重復)檢驗。不論是你還是我,都可以用一塊石頭來加以經驗的檢驗。這個檢驗是可重復的,任何人都可以證明玻璃到底能不能被石頭砸碎。所以,“玻璃沒有石頭硬”,這個說法就是科學。
有信神的人士受不了了,說:“我就不實證,我就不科學,我就是看見上帝了,你就是什么也看不見,你能把我咋地?”
我不能把你咋地。我一點也不懷疑你對上帝的忠心耿耿,也不懷疑“你看見了上帝”很激動。我懷疑的是我以及很多像我這樣的凡人,能不能具備你那種洞察上帝的“超人”能力?
對不起,我在這里并沒有貶低神學的意思,而是要說明:如果一種信念可以用經驗的證據來加以證明,那么,這種信念就是科學;否則,它就是神學。這就是科學與神學的區別所在,如此而已。
這么說吧,神學與科學的區別可以這樣描述:對于神父來說,“我理解,是因為我信仰”;對于科學家來說,“我信仰,是因為我理解”。
我舉個例子,有兩個命題:(1)宇宙起源于大爆炸;(2)宇宙起源于上帝。
常識告訴我們,第一個命題是科學,第二個命題是神學。這個常識你認可還是不認可,那是你的事。但是,這個常識之所以具有科學依據,就在于人們可以用經驗證據來確認這個常識。用學術語言表達:“宇宙起源于大爆炸”可以“證偽”,而“宇宙起源于上帝”卻不能“證偽”——至少到目前為止沒法證偽。
“證偽”這個概念,是英國哲學家波普爾提出來衡量科學與非科學的基本原則。波普爾攻擊歷史唯物主義的熱情,的確有些強詞奪理,但他的這個“證偽”原則,卻包含著智慧的火花。
所謂“證偽”,并不是說某個命題指定就是偽科學,而是說:某個命題“在方法和手段上”,存在著“被否定”的可能性。比如:
——“宇宙起源于大爆炸”這個命題,不論你怎樣憎恨它、不能接受它,人們都可以用物理學、化學以及生物學等科學手段進行驗證(證實或反駁);
——“宇宙起源于上帝”這個命題,不論你多么向往它、熱愛它,即使神父說他能“驗證”,那也只能是個人“信念”或“圣經”之類的依據,人們并不能提供科學方法和手段來完成這種“驗證”。
類似的命題還有:人類起源于猿猴;人類起源于上帝,等等。
要之,科學不同于神學,不在于語言的不同,不在于結論的不同,不在于說話的人是誰,而在于方法論的不同!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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