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間曾讀過鄧曉芒的代表性成名大作《思辨的張力》,近期又看到了他2007年在西南政法大學所做的講座當中,關于黑格爾辯證法里的矛盾問題的一個講稿。初看其書時總覺得鄧曉芒表達得不清楚,拖泥帶水的,結合較為通俗化的講稿細究起來,除了文理不通而外,其實是另有玄機。
就解讀黑格爾這樣的體系哲學家而言,關鍵是對其理論主旨和基本框架有個比較好的把握和定位。在德國古典哲學的唯理論傳統中,黑格爾解決康德物自體難題的方式是,直接指認:在本體論意義上,內在矛盾是物自體本身,從而在認識論意義上,二律背反就是事物的本質。從外化、差異、對象化到統一的過程,也就是規范性從思維的抽象到實存的具體的過程,即客觀絕對精神的自我實現過程。
矛盾的含義是雙方彼此存在上互為條件,邏輯上互為前提。鄧曉芒舉出“黑與不黑”的非此即彼,來取消黑與白的彼此對立,這在民俗學或者文化人類學的意義上可能有其合理性,然而用此例來說明哲學問題,以表征矛盾的特質,則郢書燕說,文不對題,純屬瞎掰。
發現沒有,按他這種解釋,矛盾其實就是一與多的對立,他作法自斃的結果是,終究還是沒能跑出他所萬分憎惡的對立形態。稍加分析可知,不請自來的,其實是與一切人為敵的那種對立:不黑的,有紅橙黃綠青藍紫,只要在語言上把他們劃進不黑里,任何一個都是黑的對立面。這只能導致對語言的誤用和對理論的誤解。鄧曉芒的這種論證方式相當膚淺,這么處理其實只是在三歲小孩的思維水準上玩了把文字游戲。除卻發泄私憤和誤人子弟之外,沒有任何增進學術的意義。他最大的問題,是把客觀的東西主觀化了,這就導致鄧曉芒所講的黑格爾的矛盾跟黑格爾所要談論的那種矛盾壓根不沾邊。
事物的同一性是就認識論而言的,因為認識需要把客體對象化,而主體對客體的選擇是自由的,考察范圍可大可小。在認識論層面,任何考察對象,其同一性被以直觀的方式獲得從而是主觀的。但事物的差異性卻是客觀的,被考察對象的內在差異性是絕對的,相對于認識主體而言也是外在的。作為主觀選取的考察對象,定在就是變動不居過程當中的某個事態,變化則是因為事物的有限性導致了事物之間的互相依賴。鄧曉芒把差異性也做了主觀化的理解,壓根就沒弄明白黑格爾要表達的是什么東西。
對此,鄧曉芒只是停留在形式邏輯的層次上做了瞬時的平面的語言分析,這在黑格爾眼里只是那種壓根不懂辯證法的壞哲學。
鄧曉芒屬于80年代“黃與藍的交響”當中河殤派的代表人物,嚴重的政治偏見、文化偏見和迫害狂心理使得他的東西政治性高于學術性,抑或學術性飽含政治性,概言之:私貨太多,瞎解釋。鄧曉芒以他自己的意識形態濫用了“努斯”(即自由之靈魂,抑或靈魂之自由)這個東西,簡言之,這是將邏輯的泛神論降低為心理的泛神論,這就叫把黑格爾做了庸俗化的解釋。這也就表明,他的解釋壓根沒有達到黑格爾的思維高度,而只是做了一個“淺薄的自由主義者”所能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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