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勤德現象”值得警惕》讀后
-----湊湊熱鬧俺也摻和摻和
摻和摻和事務所 高級村夫 銀湖碧水兒
2006年7月24日
現在這年頭,凡高級的東西常常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盡管瓤子里面裝的全不是東西,外表卻都極靚麗。
之所以冒出了這么句話,是由于在網上看到了一篇題為《“張勤德現象”值得警惕》的貼,受到了點兒刺激,有感而發。貼主自稱,孤陋寡聞并多年很少關心國事,他是受了張德勤的刺激,醒悟到埋頭拉車的驢不能再“現實”這樣一個現實,殺出來揮法律之劍要血斬“張勤德現象”。說實話這一兩個月來,本人也同樣孤陋寡聞,就連《警惕》貼中所述“西山會議”引發了爭論這事兒也不清楚,更不知道為何爭論雙方的當事人沒刀槍相見,反是高級律師沖殺出來。覺有趣也跟著摻和摻和,叫陣俺不敢,只想湊湊熱鬧,不知當“湊”否?
說說俺看《“張勤德現象”值得警惕》后的一點兒個人看法:
看第一段,俺錯以為貼主介紹張勤德生平是為他樹碑立傳做鋪墊,接著往下再看了幾段才發現滿不是這么回子事兒。不介紹一下履歷咋能引出“張勤德的膚淺和狂妄,在于他缺乏接受正規教育的文化沉淀和歷史總是陰差陽錯地使他一再成為同類中的受益者?!钡慕Y論?發自于心中優越感和對缺乏接受正規教育的鄙夷,絕對來自高級律師的受教育背景與張勤德根本不同。豪門子弟即便是由于荒淫無恥游手好閑,最后淪落到沿街乞討的份兒上,打骨子里也為準看的起那些靠出賣勞力過生活的勞動者。但若還沒落魄到沿街乞討的程度尚有個架子支著,這種人也絕不會去和賣苦力的掙饅頭吃。話扯遠了,俺琢磨著又有幾個接受過正規教育并歷史的成為既得利益的人,肯以缺乏正規教育不小心撞大運才成為受益者的人為對手呢?然而高級律師干高級驢事兒,似乎認為貶損他人更有助于顯是自己受過“正規教育”的高級背景和既得現實利益的高級地位。無怪乎上個貼時非要把自己是個高級律師給寫出來,既然擺明了自己是在律師事務所混律師飯吃。絕對不會被人誤會是律師事務所里的保潔員。也不是寫起訴書,下判決書,不也就是寫個貼反對一下被反對者觀點嘛,何必這樣裝腔作勢。高級人物大概多有此癖。害的俺也不得不給自己找了個事務所,封個高級頭銜來摻和。
不知高級律師是從哪里得到了姑妄您反稱之的“非主流學者”,找了個缺乏接受正規教育而沒法把文化給沉淀了人作了陣營的頭面領軍人物?若能證實你所說的是事實,“非主流學者”們選個頭面領軍人物都這么的沒檔次。人心向背可見,否則怎會是軍中無人才,更甭說是高級人才。在對“非主流學者”們發出嘆息的同時,有對人才濟濟、甚至連高級人才都如鯽了的“主流學者”們,感到高興。來他幾次圍剿,摧毀這樣一支隊伍,還不易如反掌?在此拜托您,您若能和“主流學者”的領軍人物說上話兒,轉告一下俺的心愿,為了中國改革大業及吃蜘蛛不受干擾,發動一次精準的“斬首打擊”,讓所有的“非主流”們都閉上嘴。
不過順便也勸您一句,雖說咱是學法律的,就不能和經濟界大腕兒張維迎教授(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副院長、經濟學家)學學“不和無恥之人辯論”絕學?這可是學問啊,年輕氣盛這絕學的精妙你是不清楚啊。亂沖亂撞是要幫倒忙的啊。既然是個高級律師,想必也是出自名門至少投靠了名門,您怎么就不看看,別說“主流學者”的領軍人物,就是軍中有點級別的有哪個像您這樣,專找“缺乏接受正規教育的文化沉淀和歷史總是陰差陽錯地使他一再成為同類中的受益者”辯論的案例呢?雖說這是“非主流學者”的頭面領軍人物,但這樣做勝之不武也丟人啊。
當然,從心底里說俺還是非常的佩服您,一個沒有經過文革的人,競能如此嫻熟的運用大字報語言,一個非文革的積極參與者,竟能活靈活現把當今爭論和文革大批判聯系在一起,一個多年很少關心國事的人,居然有這樣的智慧把一個文章上不了《人民日報》,稿件登不上《求是》雜志的張勤德和名貫中外,讓人咬牙切齒恨之入骨的大理論家姚文員聯系起來,這智商、這眼光,確實高,而且還實在是高。再次驗證了只有高級律師才干得出這種高級驢事兒。
當然俺還佩服您超乎正常人的創造力、洞察力。您創造性的制造了一個“張勤德現象”,但對您下狠手置人死地的作風感到恐懼,為何要用心險惡的將其同“姚文元現象”聯系在一起?俺想打聽一下,您是達哪兒找到了什么證據,說明這兩種現象的內在聯系呢?能將其和“罪大惡極的四人幫”并列,狠,確實狠,而且這真的很嚇人。更加聳人聽聞的是您居然還發現“張狂妄至極,空前絕后,連文革中的四人幫及其爪牙都望其項背而自嘆弗如”,您沒打算改行當法官兼行刑武警?“四人幫”那倆個最大惡極的也不過才判了個死緩,張勤德到了“四人幫及其爪牙都望其項背”的份兒上了,莫非您打算把他判處死刑再當庭執行了不行?
至于您說張勤德“去頭掐尾地引用張三的一句話甚至一個詞,說這是張三的全部意思表達”(不會這么夸張吧,去頭掐尾一個詞?)俺想您抽空兒看看自己的貼,似乎也沒有全文轉引張勤德的文章嘛。您怎么就敢肯定您掐頭去尾的引用就是張勤德真實意思表示呢?另外,張勤德似乎并沒有掐頭去尾引用您的一句話,您是怎么知道被引用者們認為自己的意思被曲解了呢?莫非是他們私下向您袒露了心扉?都“主流學者”了,莫非擔心直面“沒受過正規教育的文化沉淀”領軍人物會跌了自己的糞,才讓您沖鋒在前?或是“主流學者”擔心直接面對“非主流學者”的頭面領軍人物時沒有必勝把握?若真是前面一個原因,他們也挺損哈,不想跌了自己的糞,卻不怕糟蹋了高級律師的名聲。
通過看你的貼,俺還覺得您是一個具有遠大抱負和幽默稟性的人。您貼說:“這不是寫起訴書,不必嘮嘮叨叨地枚枚列舉”可當俺看到下面這段時:(雖然對全貼俺這也是掐頭去尾,畢竟還是整段引用,應該沒曲解和歪曲您的真實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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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張勤德在民事責任上,應該對被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如果被侵權人要求,還要賠償精神損失;張勤德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情節嚴重,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本案例中,張勤德侵害公民名譽權的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認定:
一、 有40多名受害人的名譽權受侵害的大量事實存在;
二、 張勤德損害這些人名譽的誹謗行為,不僅違法而且因情節嚴重已經構成犯罪;
三、 這些損害后果與張勤德的違法犯罪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
四、 主觀上,張勤德有侵權故意和犯罪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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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越看越像主審法官再念的判決書啊?)
經常和法官打交道高級律師,起訴前上個貼不按起訴書的格式熱熱身,居然用判決書格式練筆。您覺得是判個“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過癮?還是判個“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解氣?
您真以為您變成了法官啊。給張德勤定了“侵害公民名譽權”的罪就完啦?看過您貼和您提供的分析,俺還真不同意您的這個判決。如果您高級律師不當了真混到了法官隊伍中套上了哪個法袍的話,您的判決不是經常的讓上級法院撤銷重審,便興許是檢察官時不時要和您切磋您的判決結果。
一個都到了讓“四人幫及其爪牙都望其項背”份兒上的張勤德,您怎么只判了個侵害公民名譽權的罪呢?俺認為照“張勤德現象”這股逆流能“演變為引發中國社會全面動亂的最大破壞源”的程度,只給他判個誹謗和損害他人名譽罪,您可是有枉法包庇重罪清判之嫌啊。當然,假如您沒有證據證明張勤德到了讓“四人幫及其爪牙都望其項背”的份兒上,而且“張勤德現象”這股逆流非“引發中國社會全面動亂”。俺又為您擔心,你念的那個判決書是不是給自己量身定做的呢?
更甭說您義憤填膺,怒火萬丈到說:“文革陰影”直接扭曲了“今天50歲以上的三代人,間接影響著包括“憤青”在內的后來兩代人,給幾代全體中國人帶來的是思想道德大滑坡,文化傳統大傷害”,俺再次領教了高級律師的高級驢事兒,張勤德兩篇文章也就誹謗和損害了46個人,你一個帖子排除了一小撮,一下子就誹謗和損害的大概得有十多億人。您說您該怎么找證據來證明您沒有誹謗和名譽損害這十多億人呢?
您高級俺不否認。但您若不是腦子有問題、能力有缺陷,大概就要從您的人品上找原因了。為何這么說?看事實嘛,您的判決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6條這一法條時怎么落了“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边@句呢?怎么不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八條“本法所稱告訴才處理,是指被害人告訴才處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苯榻B一下呢?
法官怎么看俺當然不知道,但俺忍不住就想問一聲了:
不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八條中您這個高級律師有無資格和權力對張勤德起訴或下判決呢?張勤德的兩篇文章似乎都沒提到您,“主流學者們”八成也沒有給您發《中國宏觀經濟與改革走勢座談會》的參會邀請。您似乎不是利益受損害人。莫非是您的高級律師身份,接受了某個利益受損害人的委托或做了四十七人共同的委托代理人呢?真若如此,只要和您的委托人簽訂了訴訟代理協議,再收了他們打官司的銀子,您就可以拿著您起草的起訴書,帶著您律師證,到您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張勤德,何必費這事兒,玩這狐假虎威虛張聲勢的鬼花活?表演啊,還什么“與他清一清、算一算、斗一斗、爭一爭了”,借用一個著名大導演的名言:人不能無恥到這種程度。
俺猜想:就憑您這高級律師干的這高級驢事兒,“主流學者”們也不會委托您作為他們的訴訟代理人,他們真丟不起這人,再怎么他們也淪落不到要勞您駕,讓您駕車的份兒上。您說呢?
什么?您說您打算起訴俺?說俺損害了您的名譽?別介啊,大概張勤德這樣的頭面領軍人物不怕您去起訴他,俺可只是個山野村人,千萬別和俺較勁兒,就算您勝了,也跌您的面子不是。再說了,俺之所以口無遮攔的冒犯您,您也有錯不是?您不是這樣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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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初步具備了寬松穩定、團結和諧、依法辦事的政治環境和法制環境。這個條件基本保證了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可以獲得充分行使,即每一個公民對其他公民的思想、言論、行為等所引起的社會價值均可以依法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這點,對張勤德也不例外。如果他是在學術爭論的范圍內,對評價對象提出辯駁、批評甚至反對意見,那怕情緒沖動一點,言辭激烈一點,腔調怪異一點,思維激進一點,觀點偏頗一點,甚至行動出格一點,社會都能包容,大眾也能諒解,我們這些局外人也不愿參乎,就是受評價對象也應有一定的容忍度,應允許人家就是要同你唱反調,允許人家說另一種話、唱另一首歌甚至演另一臺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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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別說,俺認為就這段是全篇最出彩兒也最有“主流學者”高級水準的一段兒。字字句句都說到了俺心坎兒上,俺是一個字兒都沒舍得刪,全引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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