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90年代某公集團假借改革的旗號,發動了盜搶國民的下崗運動以后,不但盜搶了數以億萬計的國有財產,甚至于還盜搶了國民賴以生存的勞動保險金和職工住房儲蓄劃轉基金。雖然他們在當時曾做賊心虛的對國人進行了破口大罵,什么“懶漢”、“特權”、“跳樓秀”、“用性命要挾政府”等等,用來給自己壯膽。然而,做賊者必定心虛,十多年來一直膽戰心驚。從張羅著“赦免原罪”,到《河北一號文》,又到“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后又弄出來一個“物權法”,急于試圖掩蓋他們盜搶國民的罪行。但是,在國人一片正義的聲討中,無論是“河北一號文”還是“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甚至于那個一再被否定而還沒有出臺的“物權法”,都無法阻止社會的正義和人類的良心對他們的譴責。特別是在胡錦濤總書記的強力反腐下,逮住了一個二號罪犯陳良宇,這一下這幫人有點真的坐不住了,他們現在又使出了絕妙的兩招兒,第一招兒,對國民進行恐嚇。他們竟然拿出歷史上歷次民眾革命來嚇唬國人了。他們將國民對盜搶者的“清算”,倒打一耙地稱之為“惡性循環”,甚至于說,清算“原罪”就會導致國家動亂。第二招兒,把他們盜搶國民的罪責,巧妙的轉嫁到了“民營企業家”的頭上。這兩招兒真高啊。第一招兒看來比當年大清朝那個李鴻章倒打一耙的招兒還要高出一籌,李鴻章當年的招兒數讓他們在此運用的爐火純青了。第二招兒典型的金蟬脫殼之計(這一招兒已經連續使用過多次了)。
盜搶國民集團的成員們,為了逃避國民的清算,掩蓋他們內心的恐懼,還要打著為了保護民營企業家的旗號,實際上民營企業家們根本就沒有“原罪”,又何須用他們來保護。盜搶國民完全是由他們一手操作的,與民營企業家無關。當然,的確有許多企業家鉆了所謂“政策”的空子,有空子不鉆,那還叫企業家嗎?有空子不鉆就不是企業家了,,恐怕該是呆傻、缺心眼啦。利益最大化是企業家們永遠追求的目標,所以只要有空間,成功的企業家們就不會放棄。他們之所以要拋出民營企業家們有“原罪”,目的就是要轉化“原罪”矛盾,將“原罪”擴大化,以次來掩蓋他們自己的“原罪”。慶幸的是現在的國家領導人們,再也不是當年那個昏庸無能,輕易被糊弄的慈禧西太后了。
現國家領導人將那個帶頭盜搶國民,還準備利用所謂“百分之百的支持率”要當國家一把手的家伙,及時的逐出了領導層。最近,新任上海市長韓正又強調:反腐倡廉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可見,領導層已經清醒地認識到了,“原罪”不能擴大化。必須“首惡必辦,協從者不問”。要從源頭懲治帶頭違法亂紀的官員,斷絕腐敗官員制定腐敗政策和腐敗的法律,才能夠抑制腐敗者“前腐后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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