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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紅學”筆記

沙黑 · 2019-01-06 · 來源:烏有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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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紅學”筆記

  沙黑

  一,關于包勇與失盜

  王昆侖先生對包勇的看法,見于他四十年代在重慶發表的《紅樓夢人物論》(1983年三聯書店新版)第178頁。他寫道:“奴才輩最后出現的包勇,看來是由于續作者高鶚憤慨于當賈府敗落之際,竟無一個忠肝義膽的末世英雄,才無端地由江南甄府舉薦而來,只身赴難。江南來的此人,頭戴著‘范陽氈帽’,穿著‘灑鞋’,見了賈政亂說一陣,這人物形象實在不倫不類。續作者對賈府奉旨抄家的劇變,寫得聲勢浩大,形象活躍。但已經是這樣使賈府敗落下來之后,是否還有必要再遭一次強盜的洗劫呢?當我們看到包勇與強盜在房頂上大戰之時,好像已經不是面對著《紅樓夢》,而是忽然變成《施公案》了。”

  徐遲先生對于續書中出現包勇這個人物,評價與王昆侖先生不同,卻是從肯定的和深入理解其來歷的方面加以理解的,見于他的大約作于七十年代的《紅樓夢藝述論》(1980年上海文藝出版社)第26頁。他寫道:

  “幾百個奴隸中,令人感到異樣,禁不住的很滿意的一個,乃是包勇。甄家薦來的包勇比焦大強多了,焦大無法跟包勇比,可以說,階級內容全然不同。包勇純樸憨厚,正直勇敢,他是一無所有的!包勇身長五尺有零,肩背寬肥,濃眉暴眼,闊額長髯,氣色粗黑。投靠賈府時,隨身連行李也沒一件!

  “包勇見賈政,說他主子甄應嘉一味的真心。這句話很有內容。包勇說,‘我們老爺只是太好了。一味的真心待人,反倒招出事來。’賈政道,‘真心是最好的了。’包勇說,‘因為太真了,人人都不喜歡,討人厭是有的。’在腐朽已經到了極點的封建社會里,到處弄虛作假,一味的真心就行不通。體仁院是資本主義萌芽的手工工場,甄家有新興資產階級的因素。當資產階級新興之初,還是說一些真話的,還是會被認為一味真心的。所以包勇對甄應嘉的評價比較好,是符合特定的歷史情況的。包勇自己更是真心待人了。他見賈家那些人欺侮主子,便時常不忿。吃了幾杯酒,敢于大聲叱罵賈雨村,甚至想打他一個死,‘鬧出事來,我承當去!’賈府里找不出半個這樣了不起的人物。因此反倒招致了賈政罵他,叫他到園中去看守澆灌。當何三招來了伙盜,賈府里又沒有一個敢上前的。而包勇一蹲就上了屋,立了功。他毫不居功自傲……。包勇究竟是怎末一個人呢?魯迅只是推論,說焦大不會愛林妹妹。但包勇非常之討厭妙玉,這是書中明寫的了。討厭妙玉的人并不少。連水月庵的姑子也說她為人古怪,‘只怕是假惺惺吧。’但包勇之討厭妙玉,卻因為包勇是一個戰斗的唯物論者:‘我說那些三姑六婆是再不得的!我們甄府一概不許上門的。’甄府真不簡單。包勇了不起!那樣一個迷信的時代和社會,甄府竟然是反宗教的無神論者。就從這一點也很足以看出體仁院總裁是新興資產階級的先行者了。《紅樓夢》里寫了這樣多的宗教迷信,只有包勇是唯一的嚴正地批判封建社會里盛極的僧侶主義的反宗教觀念的一個人物。……包勇可能是金陵體仁院里的手工業工人。他似乎很有自由,頗有只能出賣勞動力的雇傭奴隸的意味。甄應嘉在給賈政的信中寫到‘奴子包勇,向曾使用,雖無奇技,人尚愨實。’這反能說明包勇是有一手奇技的。所謂向曾使用。也能說明他不是從事家務勞動的。在甄家門戶凋零家人星散時,甄應嘉還特別把他放到賈府里去,無非是要留他以后還要使用……。”

  相較上列二位先生對包勇這個人物的認識,徐先生的認識是正確而且深入的。此外,賈府被抄,接著盜伙入室,讀來順理成章,王先生卻認為無有必要再寫一段這樣的事情,這一見解大約也不能算對。王昆侖先生的這兩點率爾之見,在他的精彩絕妙的《紅樓夢人物論》中,有白璧微瑕之可惜。

  二,關于“石頭、神瑛、賈寶玉、曹雪芹”

  周汝昌先生認為《紅樓夢》后四十回是“偽作”,其中一條理由是:它改變了原作《石頭記》中“石頭、神瑛、賈寶玉、曹雪芹”四者的關系。譯文出版社“周汝昌校定批點本”《石頭記》,是周先生前編定,他的見解以“周按”與“回后評”的形式,插寫書中。

  “石頭、神瑛、賈寶玉、曹雪芹”四者的關系是這樣:女媧所棄的石頭,幻化為不離不棄掛在賈寶玉身上的“通靈寶玉”,它經歷、觀察和記寫下賈府的那些事,稱之為《石頭記》。那么,石頭比喻了書之作者曹雪芹。賈寶玉其人,是那每日給絳珠仙草灌溉的神瑛侍者下凡,并不是那塊石頭。

  在一般流傳的百二十回《紅樓夢》中,對于“石頭、神瑛、賈寶玉、曹雪芹”四者關系的表述,與此不同。首先,那塊“扇墜大小可佩可拿”的“鮮明瑩潔”的通靈寶玉,不是《石頭記》所寫那僧人“念咒書符,大展幻術”將大石變成,而是它自己因經過女媧“鍛煉”而“靈性已通,自去自來,可大可小”。 周先生指出,“大石自被媧皇棄于此處,直到此刻即在此處,未曾移動”,大石是“不能自行自動”的。

  其次,周先生指出,依《石頭記》,神瑛侍者“居在赤瑕宮,能在西方靈河岸上灌溉仙草,是行動自如,神通不小。”而經高鶚之手的《紅樓夢》,是這樣寫的:“當年這個石頭,媧皇未用,自己卻也落得逍遙自在,各處去游玩,一日來到警幻仙子處,那仙子知他有些來歷,因留他在赤霞宮中,名他為赤霞宮神瑛侍者……”。周先生說:這是“偽篡”,是“偷改雪芹原著,將大石與神瑛混淆”,“悍然造出妄文,強加于雪芹頭上,混瑛石為一,以偽竄真。”

  所以,周先生指出,“絳珠草感激神瑛灌溉之恩,故曰:我亦隨之下凡,以淚還債。此還淚一案情事甚明,而石頭只是‘夾帶’于此案中而一同下凡者,與神瑛為兩人兩事”,“石頭本非‘還淚’一案主角,只是趁一干‘情鬼’下凡之際,夾帶其中,一同混入塵世。故石頭本與神瑛、絳珠無涉,不可錯會”。那么,在高鶚編定的《紅樓夢》中,因為將石頭與神瑛捏合為一,就變成了絳珠草向石頭“還淚”了,這是改變了《石頭記》。

  石頭從大荒山來到人間,是“夾帶”在神瑛與絳珠的一段“下凡”神話中的,石頭并不是神瑛本身,賈寶玉是神瑛的化身,“通靈寶玉”是石頭所變,同時,作者曹雪芹也自比于石頭。周先生理清的這些關系是成立的、不難理解的。

  至于一向流行的經高鶚之手并“補作”了后四十回的《紅樓夢》,混石頭與神瑛為一,似較簡潔,然則賈寶玉其人既是“石頭—神瑛”所化,“通靈寶玉”的來由當然也由于這塊石頭,加之作者也自比于石頭,雖似有含混不清,卻也不是說不過去,像周先生在這個問題上這般專注考究的讀者,大約極少。

  曹雪芹作《石頭記》“披閱十載,增刪五次”,這五次五稿的面目至今是不是都能看到?在周先生責難的這個“石頭”問題上,到底第一稿是啥樣、以后的改稿是啥樣,大約今天已不可能明白。所謂“雪芹真書”,只能是雪芹最后自己的定稿,但這大約也是說不清的一件事了,后人只能依情理從諸多發現中去作判斷,于是不免聚訟。也許,生際在1738—1815年間的高鶚,與曹雪芹(1715—1763)較為接近,見到《石頭記》或《紅樓夢》“真書”的可能一般總要大些。正如林語堂《再訟晴雯的頭發》一文所說,“胡適之于曹雪芹逝世一百六十年后(一九二七年),能發現脂硯齋抄本,為什么程偉元(注:與高鶚一起主持一百二十回《紅樓夢》編印的書商)在曹氏過去后三十年間便一定不能發現其他抄本?”所以,也難說高鶚對于“石頭、神瑛”關系的寫法就是“偽篡”。從簡潔明白上說,高鶚的寫法無可厚非。

  至于周先生說:石頭“與神瑛為兩人兩事。而絳珠誤認貌同之假玉為真(甄寶玉),此本書精神奇幻之原旨。程高之流全不識此,妄改而混瑛石為一。”這個說法頗為費解。“本書精神”并不在“奇幻”,而只是借那么一點“奇幻”遮寫現實,那“奇幻”的部分也原是可以一再斟酌而有所簡化,而不心弄得很復雜的。

  “將大石與神瑛混淆”,是周先生指責高鶚“偽篡”的三大罪狀之一,另一罪狀是“將全書宗旨精神改變”,這當主要是指高鶚“補作”的后四十回。至于第三條罪狀,則是“將原文次序大肆移竄”,頭緒可能更為繁雜。只不過一般讀者無論讀八十回的《石頭記》還是讀一百二十回的《紅樓夢》,大約都不會注意到“原文大肆改竄”的問題。這個為《紅樓夢》“原作”求真的問題,因“原作”自己就“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后又經“脂硯齋”等人之手,不免成了很復雜的事,真正是只有少數專門家去求證的事了,周先生自己就“經歷六十年努力”,他的執著精神令人敬佩,他的意見也是對于“求真”的重要貢獻。

  三,關于“傻大姐”

  徐遲與王昆侖兩位大家,對于《紅樓夢》寫出傻大姐這個人物,看法不同。王先生在四十年代寫道:“《紅樓夢》作者要用絕大的腕力反映出統治力量要把一個熱烘烘的大觀園和賈府逼入于蕭條、離散、敗亡之途,他也臨時安插了一個轉變形勢的小機紐:傻大姐。他使這一個無名姓、無來歷、無頭腦‘體肥面闊,兩只大腳’的女孩子突然出現來擔任拾得繡春囊的重要職務。如果沒有繡春囊的發見,以后的抄檢大觀園,司棋、晴雯、芳官等被逐,寶釵搬回自己家去住,眾姊妹聯詩作樂之消散,王夫人對寶玉和黛玉關系之戒備,以及許多不幸與凋零的事象,似乎都缺少發展的開端。如果沒有這么一個‘傻’的大姐,別人拾得了繡春囊也許不肯暴露出來,別人聽到了寶玉定了娶寶釵,自然更不會對黛玉泄機。因此,她是為寫作方便不得已而被動虛構出來的人物,當然遠不如《三國演義》所寫的蔣干那么給人真實感、那么成功。……作者若能借重于已有的現實人物,直接或間接擔任揭發和泄密,從而引起軒然大波,比起故意安排一個虛構的人物和一次兩次的偶然性,不是更要合乎實際嗎?”王先生這番話自是眼光尖銳、言之成理。

  徐遲七八十年代寫道,“全書的轉折點就是寫得深刻、動人,那種寫法是不相穿插而自成穿插,現出復雜矛盾尖銳對立。這樣罕見的大手筆,就在后四十回中。在第九十六至第九十八的三回中,上智設奇謀,勒令眾人瞞消息。而泄露了機關的偏偏是個下愚、卑賤的人,又是低能兒的傻大姐,是當時當地唯一的一個說了真話的人,令人擊節嘆賞。”對于傻大姐這個特殊人物在故事中的存在的合理性毫無置疑,這是與王先生大相徑庭的。

  我們今天要說,二位先生說得都不錯。王先生拿《三國演義》的蔣干這個小人物來比,是因為蔣干這個小人物雖比不得那些大英雄,其性格氣息與來龍去脈及其在大風云中的角色與故事,卻同樣較合那個時代的自然,不顯得異怪,從而成為那“赤避之戰”整體的一個有機的構成。至于傻大姐在《紅樓夢》中的出現,似較突然,眾多丫環無一不俊俏,是賈府普通風景,而這么一個丑八怪竟突然從賈母房跑了出來,平時卻不為人知,真是有點突兀。傻大姐首次出現,是在第七十三回“癡丫頭悮拾繡春囊,懦小姐不問累金鳳”,她就是因這個“拾”字而突然出現的。依一般說法,既在前八十回中,則是曹雪芹的親筆無疑。至于上述徐先生所說的“第九十六至第九十八回”,在后四十回中,是出于高鶚其人之手。這后四十回無論稱之為“補輯”、“續作”還是“偽作”,一百多年來它是與前八十回連在一起而為多數人所接受了。徐遲先生就是基本肯定(有時還擊節稱贊)著后四十回、以至有時還不禁為之叫好的。在第九十六回里,黛玉遇見傻大姐,雖然傻大姐因繡春囊的事,已為很多人知道了她,但黛玉到現在還不知道她這么個人,見其嗚嗚咽咽,一問之下,問出了“寶二爺娶寶姑娘的事情”,這下子如同“一個疾雷”打在頭頂,于是悲劇的最后結局就這樣拉開帷幕直至奪了她的性命。

  我們看到,第九十六回出現傻大姐,距離第七十三回已經二十三回之多,已經是這個人物的第二次出現,相對于其第一次作為拾得繡春囊者的出現,已經不能算是突如其來的了,而且要算是較為有機的了。無論這是出于曹雪芹遺稿,還是出于高鶚之手的創作,讓黛玉突然遇到傻大姐,從而得知了“寶二爺娶寶姑娘”的秘密,敘事上都算得自然。傻大姐這個人物,讀者也是接受了的,已經成為整個故事里一個有機的小人物,其“敘事功能”確實與蔣干類似。至于王先生認為這個人物有點“被動虛構”,他認為“若能借重于已有的現實人物,直接或間接擔任揭發和泄密,從而引起軒然大波,比起故意安排一個虛構的人物和一次兩次的偶然性,不是更要合乎實際嗎”,這雖然可以想象,若實際操作起來,半部以至整部《紅樓夢》大約就要重寫,這大約是曹雪芹難以考慮的。

  四,剖析寶釵的悲劇

  王昆侖先生在《紅樓夢人物論·薛寶釵論》的最后幾頁中,對這位最標準端莊淑女的悲劇剖析之“無情”,讓愛寶釵的讀者心疼。

  1,必有的發展

  王先生寫道:“曹雪芹對于寶釵并不像別人那樣詆毀,但到了后四十回作者高鶚筆下的寶釵就從合理主義的人生態度進到殘忍的程度。高鶚對這一個人物的個性也自有他的認識和創造。寶玉的婚姻問題和榮國府整個的事態到八十回以后的時候已演到嚴重的階段,寶釵的爭奪戰也被逼著加緊了;這正是一個人物個性適應著環境變遷而必須有的發展。”

  1,  婚權的勝利

  寶釵家中,因種種不順的事情不得安寧,“于是造成寶釵必須提早出嫁的背景。另一方面,寶玉的年紀逐漸大了,寶玉和黛玉的戀愛關系也被揭露了,而賈政又放了外任就要出京,這樣加緊了寶玉結婚的實現。”于是有王熙鳳“掉包計”的提出,對此,寶釵“委婉應付”,裝著順從樣子,贏得了與寶玉的婚姻。

  2,  慘酷的征罰

  寶釵被寶玉以為是黛玉而揭蓋頭,卻發現娶來的不是林妹妹而是寶姐姐,于是大為吃驚和失望,而“寶釵置若罔聞,也便和衣在內暫歇”,王先生說,寶釵“用全力爭取來的‘現實’,就是如此的一種慘酷的懲罰!”

  3,  溫柔的強者

  這失望的婚姻,令寶玉昏迷垂危,且哭著要找林妹妹,寶釵毅然決然對寶玉說,有“老太太”、“太太”以及她自己三人的存在,“你就要死,天也不容你死的,所以你是不能死的!”寶玉聽了,“竟是無言可答”。溫柔敦厚的寶釵顯出了她內在的尖銳和硬度。

  4,  殘酷的處理

  寶釵更表現為“強者”的是,她對寶玉下了一劑殘酷猛藥,說出了“林妹妹已經亡故”,寶玉一聽大哭而昏死,許多人都認為寶釵說得太猛,而寶釵卻是要使寶玉“一痛而決絕,神魂歸一,庶可療治”。于是,寶玉確實也就“病漸漸好轉”,甚至做到了與寶釵“圓房”。

  5,  最終的失敗

  寶釵為了禁錮寶玉之心,勸說寶玉不必為了探春遠嫁這類事情傷懷悲痛,“據你的心事,要這些姐妹都在家里陪你到老,都不為終身的事嗎?”一席話又說得賈寶玉垂頭喪氣。王先生寫道,“一時獲得了統治的權威者為了禁錮人心,面貌就如此猙獰起來了”,于是反而逼得賈寶玉沖破精神枷鎖,最終拋棄紅塵、出家而去,寶釵的“這個不成其為前途的前途就如此被判定”,雖然“名位到手,卻不想把自己一生付給了一個逃亡的丈夫所遺留的胎兒。”

  王先生的結論是:如果說寶釵是善良的人,她比李紈善良得深刻。如果說她是罪惡的人,她比王熙鳳罪惡得高明。戀愛的黛玉被拋到時代外面去了,做人的寶釵被活埋在時代的里面。

  前八十回為薛寶釵鋪墊已足,成功完成這個人物的戲劇性轉變及其結局的,在高鶚“補遺”的后四十回,這個功勞是不應當否定的。

  五,高鶚的成就

  賈府之日趨潰敗,以至寶玉被逼成婚,黛玉被逼致死,是《紅樓夢》前八十回發展趨勢已經提到到讀者面前來的。那么,后四十回之“補遺”成立與否,“第一個關鍵”,就看黛玉之死的敘事是否成立:王昆侖先生如是說。

  對于后四十回,以至整部《紅樓夢》,高鶚自己說,“坊間繕本,及諸家所藏秘稿,簡繁歧出,前后錯見,……此有彼無,題同文異。”乃“廣集核勘,準酌情理,補遺訂訛。”他自己沒有說是“續作”,只承認“補遺訂訛”。我們大約不能斷定高先生說的一定是虛假的廣告語。王昆侖先生認為,高鶚“對于寶黛戀愛發展路向”的把握,說明其對于前八十回是“理解了的”,而對于黛玉之死,也“寫得曲折沉痛”,從而成為了“杰出的佳構”。

  黛玉因為對于自己婚姻的極度擔憂,從而“癡魂驚惡夢”,高鶚筆下完成的這一夢,寫得也是很到位的,夢中的寶玉與黛玉簡直是作了最后的傾吐,以至寶玉拿刀剖心表白,這一惡夢使黛玉疾病加重,然而也是她那一根繃緊的神經幾欲斷裂的征象。

  如此這般的黛玉引起了賈母為首的賈府上層的注意和反感,終于決定讓寶玉娶寶釵。這秘密的決定,嚴令“下人”禁口,但偏偏被傻大姐天真爛漫地對最有關的黛玉泄露了出來,于是黛玉受到致命一擊,迷失本性,當眾與寶二人“對著臉傻笑”,這是多么令賈府上下震驚的事。這迷失本性的黛玉后來竟一反其病態,不用丫環攙扶,而腳步“飛快”回到瀟湘館,說了一聲“阿彌陀佛,可到了家了”,卻“身子往前一栽,‘哇’的一聲,一口血直吐出來”,完全回到了她的慘痛的現實之中。

  王昆侖先生在他的論林黛玉的文章中,大段引用黛玉“驚惡夢”情景,又大段引用“迷本性”的刻劃,接著還引用了寶玉與寶釵成婚之際瀟湘館中悲慘情景的描寫,他以這三段引用,加上對于被困在新房中靈魂掙扎著的寶玉的刻劃,還加上“死纏綿瀟湘聞鬼哭”這些“陰森可怖悲痛傷人的文字”,從而認為高鶚“遵從了原作者的意志”,完成了這一悲劇的描寫。王先生說,黛玉在書里死去,卻在廣大讀者心里永生,“這的確是我們的續作者高鶚先生的一大成就”。對高鶚肯定得熱情有加。

  高鶚對末路的林黛玉的這幾段刻劃描寫,其筆致所達之境,也可拿“魔幻現實主義”來形容了,寫得是筆歌墨舞、出神入化、無拘無束、淋漓透紙,傾注了相當的情感。

  王昆侖先生認為,關于成婚后的寶玉尋求解脫最終出家的過程,“續作者高鶚的理解與描寫”,也“大致不錯”。并且,“刻劃寶玉新婚中的姿容與心理這是多么艱難的課題”,而對于這方面,續作者也是成功完成了的。并且一步步合理刻劃了寶玉成功“抗拒寶釵牢籠他的企圖”,而心里“頗為莊嚴”地“開始計劃”,先應科舉而后逃亡。“寶玉誠然對科舉深惡痛絕,對父母也是感情稀薄”,但“傳統的觀念力量本來太強”,一向非常依賴家庭的寶玉“對父母之絕緣也決非易事”,“只有這樣曲折繁難,才是更合于逐步解脫的必經之路”。所以,續作者對此過程的敘寫,沒有違反原作者的初衷,并且還給讀者“留下了一幅很不壞的畫面”,就是賈寶玉大雪地里給父親賈政最后拜別的畫面,王先生特地抄錄下來,做了他這本《紅樓夢人物論》的最后一節文字。

  王昆侖先生對高鶚作出了相當的肯定,但其中沒有談到高鶚到底是“續作”還是在獲得的曹雪芹的某些遺稿與當世的各種抄本的基礎上“補遺訂訛”,從而完成了后四十回。

  王蒙認為,“續作的意義首先在于它是前八十回的一個接續、收攏與溫習。精彩絕倫的前八十回留下那么多伏筆、線頭、人物與情節的發展契機。續作努力地順藤生瓜,順水而下。許多前八十回已露端倪的的人和事,在后四十回得到了交待,這是很能滿足讀者需要的。所有一切在前八十回撒了種結了蕾的人和事,都在后四十回開花結果了。續作語言基本上與前八十回風格一致,情節大致上‘無一字無出處,無一字無來歷’。續作者是下了大功夫死功夫的。按常理,能達到這一步也是不可能的。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巴爾扎克的《歐也妮·葛朗臺》,雨果的《悲慘世界》,狄更斯的《大衛·科普菲爾》,請問,誰敢、誰能為之續上不是四十回而是四個頁嗎?”(王蒙:《紅樓啟示錄》)

  六,俞平伯的“比較”

  俞平伯先生《紅樓夢辨》中有一章“高本戚本大體的比較”,讀來有趣。先生原有立場大體認為《紅樓夢》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原作,而是高鶚所續,續得是有好有丑,其“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是一種過失,就效用影響而論,是一種功德;混合而論是功多罪少。失敗了,光榮地失敗了!”俞先生精彩此言正確與否,世間爭論已近百年;至2017年譯文出版社印出周汝昌生前編定,作為其一生心血所凝的“校訂批點本《石頭記》”仍決絕地持后四十回屬高鶚“偽作”之說。林語堂《平心論高鶚》有言:“一般承認后四十回為高鶚偽作,都是因為平伯這些話頭(如周汝昌便是一例)”,可見周先生大體是俞先生一派,而又似比俞先生走得更遠,屬于“青出于藍而勝于藍”的了,反映著這一爭論仍有持續之意。

  俞先生書中這“比較”的一章,我們作為讀者,閱之則不免產生自己的“比較”。比如,他舉高本第八回目錄“賈玉寶奇緣識金鎖,薛寶釵巧合認通靈”,與戚本這回的目錄“攔酒興李奶姆討厭,擲茶杯賈公子生嗔”比較,可疑為高鶚對原作的改動,這樣到后來其“偽作”第九十七回“出閨成大禮”就能成立而“鐵案如山,不可動搖”了。俞先生說,當然,“這原是一種揣測,不能斷定,不過卻是很可能的揣測罷了”。作為讀者,我們想,這確實是可能的,但畢竟難以斷定,因為高鶚自己說過,他對世上流傳諸多不同本子的這部書,做了一番“廣集核勘,準酌情理,補遺訂訛”的功夫,不是主觀亂來的。如果照俞先生所說那樣疑下去,那么凡后四十回能與前八十回合理呼應的,都要考證一下前八十回相應的內容是否有高鶚的改寫,才能叫人放心,這未免荒謬。所以即使俞先生舉出了第八回目錄之不同的疑點,也仍只審慎地說他是“揣測,不能斷定”。

  俞先生舉出戚本第十六回尾有一段好文章為高本所無,即秦鐘臨死該與寶玉是對上了幾句話的,而高本卻無,又,高本里那判官全聽了小鬼的話,這回就算完了,到下一回開場秦鐘卻已死,而戚本里卻寫有判官駁斥了小鬼,而秦鐘與寶玉終于是說到了幾句話的。俞先生認為高鶚應將這段好文字補進書中才是。我們覺得,俞先生的建議是好的,但反過來,卻也正說明高鶚沒有說謊,他雖然“廣集核勘,準酌情理,補遺訂訛”,畢竟世上流傳本甚多,而會有他仍未能見到的,具有這么一段的戚本該就是其中之一。

  俞先生注意到高本與戚本有一“奇巧”相同之處,即高本第三十七回賈蕓給寶玉信有“男蕓跪書,一笑”句,戚本這“一笑”不是正文而是批語,戚本是對的,俞先生說,“高氏所依據的抄本也有這批語,和戚本一樣,這卻是奇巧的事”。只是高本把“一笑”二字位置擺錯了。俞先生分析說,“高本付刻時,因一時沒留心,將批語并入正文”。這固然是高本的一個失誤,但是也正說明高鶚見到過有“一笑”二字的某種抄本,且與這種戚本有一致之處,其所聲明的“廣集核勘,準酌情理,補遺訂訛”不是說謊。

  俞先生又舉出他所見的這戚本第四十九回有段文字也是很好的:“……李義山之隱碎。放著現在的兩個詩家不知道,提那些死人作什么?”湘云聽了,忙笑問:“現在是那兩個?好姐姐,告訴我!”寶釵笑道:“呆香菱之心苦,瘋湘云之話多。”二人聽了都大笑起來。

  而高本這段文字則較簡單:“……又怎么是溫八叉之綺靡,李義山之隱僻;癡旖顛顛,那里還像兩個女兒呢?”說得香菱湘云二人都笑起來。

  俞先生說:戚本所作,不但說話神情極其蘊藉聰明,且依前后文合看,這后來寶釵一語,萬萬少不得的……。

  俞先生的話說得是不錯的,但這也正好說明高本所依本來如此,高鶚所說“廣集核勘,準酌情理,補遺訂訛”不是說謊,只是他不可能無一遺漏將諸多抄本一網打盡從而百分之百做到擇優而取。

  俞先生又引五十三回戚本一大段關于繡工慧娘的文字,認為“雖無大關系,卻也在可存之列,……不知高本為什么少此一節。或者高鶚當時所見各抄本都是沒有這一節的,也未可知。”俞先生這段話,實際上同意了高鶚所聲明的“廣集核勘,準酌情理,補遺訂訛”不是說謊,但高鶚再怎么“廣集”,也不可能無一遺漏,事實上一些本子上這么多好的文字高鶚應當是都不知道,所以未取。就這一段關于姑蘇繡工的文字,是很有意義的,以其有關“織造”而反映了社會經濟基礎方面的情況,正是《紅樓夢》全書故事是那樣發生的基石之一,如果以徐遲的眼光去看(參見徐遲《紅樓夢藝術論》之《江南絲織》等章),則并不是“無大關系”。估計高鶚一定不知有這樣一個抄本上還有這樣一段文字,而這段文字也該是屬于“原作”的吧。

  可貴的是,俞先生引戚本六十三回一大段而高本所無的文字,指出:他“寧認高本較近真相,戚本所作是經過后人改竄的”。更為可貴的是,俞先生注意到,“戚本出世底年代,正當民國初年”,里面有些文字“很不像清代文人之筆”。當然,盡管如此,從上面俞先生所引戚本里一些好的內容看,這個戚本畢竟是一個重要的資料。

  俞先生還注意到,戚本與高本“全回文字幾全不相同的,是第六十七回”,有意思的是,高鶚當年也注意到了,高鶚說:“如六十七回此有彼無,題同文異……”。俞先生詳加比較,得出結論說:“從大體上,高本是較好的”。由此可見,高鶚的治學態度也是很嚴謹的。

  如此等等,俞先生得出結論說,很多方面(高本與所發現的戚本之類的比較),“我們也不能判什么優劣,只能說他們不相同而已”。

  這樣,通過俞先生的用心“比較”,似未能說明高鶚后四十回一定是“偽作”,卻可以證明高鶚“廣集核勘,準酌情理,補遺訂訛”的話不是說謊,但同時也說明高鶚不可能占有《紅樓夢》所有流傳抄本而做得盡善盡美。我們可認定,高鶚是努力搜有不同抄本,從而進行了他的“補遺訂訛”的工作,并不是簡單地“偽作”了后四十回,所以高鶚也從未說過自己“作”了后四十回,現在可以認為這并不是“謙詞”或“廣告語”,而是老實話。

  俞先生在其《紅樓夢辯》中卷第七章寫道:“我很不敢看輕他(指高鶚)底價值。正因他已竭力揣摩作者(指曹雪芹)底意思,然后再補作那四十回。決不敢鹵莽滅裂自出心裁。我們已很感激他這番能尊重作者(曹雪芹)的底苦心。……若有人輕視高君續作,何妨自己把八十回續一下,就知道深淺了。”俞先生二十年代這番見解,九十年代的王蒙也有著同感:“我寧愿設想是高鶚或某人在曹雪芹未完成的原稿上編輯加工的結果,而覺得完全由另一人續作,是完全不可能的,沒有任何先例或后例的,是不可思議的。”

  七,“脂硯”迷霧

  1922年,俞平伯披閱有正書局印行的“戚本”《紅樓夢》,從那些“脂批”里明白曹雪芹“的確寫了后半部”,且看出那后半部“一共三十回”,這是他“當初沒有料到”的。那么,以下這件事是否欺世之談呢:程偉元自言多年尋找《紅樓夢》后半部,“竭力搜羅,自藏書家甚至故紙堆中,無不留心”,先得到二十多卷,復又“偶于鼓擔上得十余卷,遂重價購之,欣然翻閱,見其前后起伏,尚屬接筍,然漫漶不可收拾”,于是請高鶚整理,鶚見之大喜,有如“波斯奴見寶為幸,遂襄其役”,而遂有其一百二十回全書問世。俞先生認為,程高所說是謊言,認為程高續書時,曹雪芹已逝近三十年,“迷失”的“叢殘零星”稿子該是“殘跡全消”了,也就是說,充其量只剩下“脂批”里透露出來的一點點零碎信息而已。俞先生對高鶚筆下的后四十回,雖多寬容之語,所給總的評價卻是“狗尾續貂,魚目混珠”八個字。(見俞先生《后三十回的<紅樓夢>》一文)

  一七六五年,《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出書,只有八十回,這就是在“脂硯齋”(含畸笏叟等人)主持之下曹雪芹這部遺著最初面世。二十六年之后,一七九一年,一百二十回《紅樓夢》出版,其中沒有任何人的批語。這不免形成一種對立,一百二十回與八十回的對立,有“脂批”與無“脂批”的對立。其時,“脂批”其人亦已去世,否則,會有一番熱鬧的吧。而這種對立的實質,說起來可以是很原則很尖銳的,這有徐遲先生的《紅樓夢藝術論》一書為證。

  徐遲認為,曹雪芹《紅樓夢》“全書本來是完成了的”。那么,“脂硯齋”批語中屢屢所言的原稿某些篇章“迷失”,是真話還是假話?徐言“全書本來完成了”的證據,就是曹雪芹在書的第一回寫下的“于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這句話。這句話在周汝昌生前編定的八十回《石頭記》與經高鶚之手而出的一百二十回《紅樓夢》中,是一致的。這個一致說明著這句話的可靠性無可置疑。

  在曹雪芹逝世后,由脂硯齋操持問世的《石頭記》是八十回,到底原作只有這么多,還是被脂硯齋腰斬了呢?從“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這句話,見不出原作書稿共是多少回,只見接下的一句是“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而在高鶚之手所出的《紅樓夢》中,沒有這句話。顯然,這個不同就是關鍵,秘密就深藏在里面,但并不能就此看出原作到底是多少回。

  現在,既然俞平伯先生考證出曾經有后半部三十回的存在,那么問題就來了,那一切果然就如脂硯齋屢言之的“迷失”了嗎?俞先生是全相信了脂硯齋的,所以他才說,雪芹亡故后只留下“叢殘零星”的稿子,并且該是“殘跡全消”了,這一判斷,因其前提和依據只是脂硯齋的自說自話,那么就有可加懷疑的余地而不能算絕對正確。

  徐遲認為:“前八十回所寫的尚屬封建社會制度榮盛時代,后四十回所寫的卻是它的敗落和塌臺。對于封建社會的讀者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的讀者,后四十回的內容是不可以容忍的,起碼也是不愉快的。這就活該后四十回觸霉頭”而“迷失”了。徐遲此言所指時代,具體而言,直指《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最初問世的十八世紀中期,《戚蓼生序脂硯齋評本石頭記》問世的二十世紀初期。就是說,不是“迷失”,而是被“脂硯齋”與“畸笏叟”等人屏棄不取以及不好好保存而逐漸散落不見了,動不動所謂“一大回文字迷失無稿”、“后文遺失”、“五六稿被閱者迷失,嘆嘆”之類,就不免是撒謊欺世的托詞。

  所以,徐遲說,“脂評”之類開頭很有勁,逐回逐段逐句地評,評到省親前后,評得錦上添花達到高潮,第一到二十八回評得最多,正當盛筵,手舞足蹈不亦樂乎,第二十九到第八十回,評得就少了,沒勁兒了,評不下去了,對后四十回不但不評,索興把它的原稿給“迷失”了。徐先生的話說得真是很辛辣。

  對比之下,我們不能說俞平伯說的全對,也不能說徐遲說得沒道理,我們只能對那個“脂硯齋”表示相當的懷疑了。

  八,曹雪芹與他的巨著的后半部

  林語堂認為“曹雪芹死前三年,一七六0年,就有《脂硯齋四閱重評》的庚辰本”問世。俞平伯認為《紅樓夢》“初次流行”在一七六五年。以上所說,見林語堂《再論晴雯的頭發》與俞平伯《紅樓夢辯·中卷·年表》。一七六0年與一七六五年,相差五年,對于這個問題,是個大數字。他們的共識是認為曹雪芹逝世在一七六三年。

  根據以上有關年代情況,那么,曹雪芹生前到底有無見到他的這本巨著的付印出書?就有了疑問。依林語堂,曹雪芹該是見到了的,依俞平伯,則語焉不詳。這樣,無非是兩種情況,一是生前見到了的,一是生前沒有見到。

  依據“于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這句話,可以認為,曹雪芹生前已完成全書(俞平伯考證,后半部是完成了的)。令人可思的是,這句話沒提全書是多少回,這是曹雪芹大而化之沒提,還是提了而被人刪去,對于后人,就成了疑問。但接下來有一句:“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是以《石頭記》書名付印時寫上去的,這句話出于何人之手,就有了兩種可能,一是曹雪芹寫的,一是批書者“脂硯齋”。

  1922年,俞平伯披閱有正書局印行的“戚本”《紅樓夢》,從那些“脂批”里明白曹雪芹“的確寫了后半部”,且看出那后半部“一共三十回”,這是他“當初沒有料到”的。(俞平伯《后三十回的<紅樓夢>》)那么,這后半部書為何在脂硯齋等人幫助初印《石頭記》時沒有印到書里去呢?

  如果其時曹雪芹還活著,可能的情況無非是:1,后半部書稿還需要再看一遍,待后付印;2,因脂硯齋等人認為后半部還需要商量,提出緩印;3,脂硯齋等人干脆認為后半部不能印出來,那“忽喇喇大廈傾”的情況本來就是不能寫出來問世的,極可能惹起大禍(俞平伯、周汝昌等人多年來對于曹家與皇家的復雜恩怨關系作了考證);4,后半部印出來即使不會引起皇家和相關政治集團前來掃蕩曹氏殘孽,也是作為曹氏家族殘孽脂硯齋等人不忍卒讀的,那些“下世光景”的內容并不是曹家的什么榮耀,而簡直是恥辱,認為還是暫不付印;可能的借口,還有一個:從“生意經”的角度,脂硯齋等人認為先出八十回,來吊讀者胃口,以后再出后半部或全部。在這些人或軟或硬的反對之下,曹雪芹只好聽從了他們。這樣,曹雪芹一來因貧困不堪,二來因身體有病,三來因這后半部稿遭到脂硯齋等人阻撓而不能面世,加之孩兒夭亡(敦誠詩:四十年華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誰銘?孤兒渺漠魂應逐,新婦飄零目豈瞑……),于是抑郁而亡。曹雪芹亡后,脂硯齋等人竟不負責任地讓那些書稿“迷失”了。

  畸笏叟對于書稿有著“因命芹溪刪去”(第十三回批語)的權威性,這是很可怕的。

  如果脂硯齋等人付印《石頭記》時,曹雪芹已不在人世,那么一切就更簡單了,他們決定了后半部不付印,而只付印前八十回書。至于那后半部書稿,就任它逐漸蒙塵落灰并逐漸“迷失”了。何以“迷失”呢?除了他們不負責任,除了他們不喜歡那后半部,以至認為那后半部如果問世,簡直是要惹上大禍的,還有就是這一切反而更引起了家族內外親朋至友的好奇,你也取幾章去看看,他也取幾章去看看,就這樣逐漸“迷失”了,其中也有人私自抄下來收藏以至賣錢,于是后半部流傳到社會上去了,被一再傳抄。幾十年后,程偉元收集到不少,于是請高鶚來編輯一部完整版的《紅樓夢》,以取代只有八十回、只有前半部故事的《石頭記》。

  總之,脂硯齋、畸笏叟等人簡直可稱《紅樓夢》的罪人,至少,罪過不小。徐遲先生在《紅樓夢藝術論》中寫道:“第二十回有一條脂評,‘看至后半部則洞明矣’,說明脂硯齋看到過后半部。可是他又說后四十回的稿子‘迷失’了。我們不要頭腦過于簡單了。殊不知告失盜的就是賊。后四十回的稿子只能是脂硯齋故意‘迷失’掉的。……自據為曹雪芹著作方面的遺囑執行人的脂硯齋,首先奪取著作權,書名由脂硯齋掛帥(按:所謂“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改意義很深的《紅樓夢》之名為毫無意義,只對舊石器時代才有意義的《石頭記》,又有意‘迷失’掉了后四十回,……前八十回雖然留下來了,還被脂評污染了,把它歪曲得一塌糊涂。一芹一脂之間所展開的一場斗爭是具有嚴重的性質的。”有認為“脂硯齋”其實是史湘云的(周汝昌先生力主此說,林語堂認同),但如果我們把《紅樓夢》中的文學人物史湘云,與學者認為后來與曹雪芹貧窮夫妻相依為命的、并且化為“脂硯齋”的女子完全等同,也就未免有些費解了。

  九,小心求證會有進展

  俞平伯先生作為胡適弟子,在《紅樓夢》之前八十回與后四十回問題上,體現著“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學風。他是“大膽假設”高鶚“補”《紅樓夢》后四十回為不可能之事的,認為程高所說得到不少舊本,從而進入后四十回與全書一百二十回的整理的話,全是謊言,認為程高“續”書時,曹雪芹已逝近三十年,“迷失”的稿子該是“殘跡全消”了。這是他誠惶誠恐全信了脂批的話(謊言)。所以,他給高鶚筆下所出的后四十回,曾給以“魚目混珠,狗尾續貂”的總評價,認為程高以其后四十回續于前八十回之后,“是一種過失”。但他也說,他“很不敢看輕”高鶚“續書”的價值,認為高鶚已經“竭力揣摩”了曹雪芹的意思,“然后再補作那四十回。決不敢鹵莽滅裂自出心裁。……若有人輕視高君續作,何妨自己把八十回續一下,就知道深淺了。”這番話該是俞先生心中另外潛有真知真感的反映,是一種矛盾的心情,客觀上也是給自己的“學術”留有余地的了。

  果然,據林語堂說,俞先生對后四十回的態度,后來隨著新材料的發現,而有了轉變。林語堂特地作有《俞平伯否認高鶚作偽》一文,指出俞先生的轉變。林語堂說,“胡適以后,……吹毛求疵,捕風捉影,作求全之毀,來證明高鶚偽作。……幸而新材料發現日多,高鶚整理各種不同抄本的困難日明,大家知道當時抄本之混亂情形,對于高本的小疵,都能原諒了。……俞平伯本來是支持適之高鶚作偽說最有力的人,也可以說畢生致力于此的專家。……他最近肯幡然改他向來主張,非常重要……”。林語堂舉出俞平伯有了一些新的說法,比如:“程氏刊書以前,社會上已紛紛有一百二十回本,不像是出于高鶚的創作。高鶚……不過說‘遂襄其役’,并未明言寫作。”又比如,俞平伯說:“不妨進一步說,甲、乙兩本,皆非程高懸空的創作,只是他們對各本的整理加工的成績而已。這樣的說法和他們的序文引言相符的,無奈以前大家都不相信它……”。

  林語堂《說高鶚手定的《紅樓夢》稿》一文,提供出一個很重要的發現,即他“最近購到《乾隆抄本百二十回<紅樓夢>稿》”,清人楊繼盛收蒧,此稿“使我們看到高鶚改稿補輯的實在情形”,所謂高鶚“偽作”的神話,進一步破產。他發現,“今程刻乙本,就是完全照這部手稿所改的”。林語堂詳加考察,得出結論說,出于高鶚之手的《紅樓夢》,其“后四十回也和前八十回一樣,原先就有底稿。高鶚在這個底稿上面,做了一些文字的加工。”

  林語堂具體舉出一例,以說明“今程刻乙本,就是完全照這部手稿所改定的”,其中一例是七十八回之《姽婳詞》在這部手稿的底稿中是“陽”韻,而改稿為“陌”韻。原詞為“賊勢猖獗不可敵,柳折花殘實可傷。魂依城郭家鄉隔,馬踐胭脂實可傷。”改稿為“賊勢猖獗不可敵,柳折花殘血凝碧。馬踐胭脂骨髓香,魂依城郭家鄉隔。”

  查今周汝昌定稿的《石頭記》,此詩與林語堂所說手稿的底稿韻同,唯“家鄉隔”為“家鄉近”,“實可傷”為“骨髓香”,周先生有“按”云:“蓋此種歌行與古體不同,句法又講對仗,又講平仄,故定字時不能違失格律,他句類推可知。”那么“家鄉隔”為“家鄉近”,“實可傷”為“骨髓香”,似為周先生所改的了。

  林語堂又舉例說,仍在七十八回中,“或擬李長吉會稽歌”這句,系高鶚手定本在夾行中所加,他總結一句說,“現在程刻乙本,就是經過這樣修改過的文字,回回都是如此。”

  林語堂看這部稿子里“所添補,確為于紅樓本事極熟的人。那么講,所謂添補又非出于高鶚手。我傾于相信,很可能是雪芹自己的手筆。”而稿本卷前題“已卯秋月堇堇重訂”,這“堇”字,也就意味著一個“芹”字的。所以高鶚所題只是說自己“閱過”而已。那么,高鶚在程乙本引言所說的“是書沿傳既久,坊間繕本及諸家所藏秘稿,繁簡歧出,前后錯見……此有彼無,題同文異”,乃“廣集核勘,準酌情理,補遺訂訛”等語的確是真實可信的了。

  所以,《紅樓夢》后四十回是可信的,應當“大家排除先入之見,當認為后四十回不但不壞,而且異常精密,異常合理,不失本書大旨。”林語堂號召,“我們今日有文字比較清順的《紅樓夢》本可讀,應該感謝高進士這樣細心校勘的功夫”。

  這樣重要情況的發現,當然決定性地該是俞平伯先生開始“否認高鶚作偽”的根據了。

  十,林語堂“平心論高鶚”

  林語堂《平心論高鶚》很精彩,其論有據而其文瀟灑。這篇五萬字的論文,大體涉及兩大方面,一是論述了高鶚為何是《紅樓夢》的大功臣,二是評論了在后四十回的問題上胡適之的轉向、俞平伯的主觀主義與周汝昌的激烈態度。

  一,關于高鶚是《紅樓夢》的大功臣,論述從五個方面展開,在其“立論大綱”之六、七、八、九、十。指出:

  高本四十回大體上所有前八十回的伏線,都有極精細出奇的接應,而此草蛇灰線重見于千里之外的寫作,正是《紅樓夢》最令人折服的地方。在現代文學說來,便是結構上的嚴密精細,這為胡適之俞平伯魯迅所公認。

  高本人物能與前部人物性格行為一貫,并有深入的進展,必出原作者筆下。

  高本作者才學經驗、見識文章,皆與前作者相稱。

  高本文學手眼甚高,有體貼入微、刻骨描繪的文字,更有細寫閨閣閑情的佳文,似與前八十回出于同一人手筆。

  程偉元所得的殘本,確是雪芹原作的散稿抄本。其時得之并不算稀奇。

  二,對胡、俞、周三人的評論

  胡適之首發后四十回高氏偽作之論,但始終能保持存疑的客觀態度。后來改變說法而推定雪芹所作斷不止八十回,并且發問:如果雪芹去世前九年已成八十回書,那么直到其去世他沒有續作此書?當胡適認為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原作而只是高氏偽作,同時仍能平心而論后四十回確然有其不可埋沒的好處,如寫司棋、鴛鴦、鳳姐之死,妙玉被劫、襲人之嫁,最可注意的是這些人物都寫作悲劇下場。“適之文章實事求是,一句是一句,兩句是兩句”,不從主觀好惡去闊論人物結局之類。(不離“小心求證”的態度,所以能做到“一句是一句,兩句是兩句”。)

  對俞平伯,林語堂寫道:“平伯不喜歡紅樓結局,與書之真偽無干。平伯除有成心外,又犯曲解事實,掩滅證據,故事鋪張的毛病”,這些話讀來如見老友之間言詞之不留情面,可發一笑。林語堂說,攻高鶚者,除適之外,都犯主觀的毛病,比如,黛玉絕粒而死,平伯認為“使人肉麻討厭,沒有悲惻憐憫的情懷”,然這何足成為高鶚“作偽”的憑據?比如寶釵與寶玉成親后,首次與寶玉團圓“以為移花接木之計”,平伯又認為是“污蔑閨閣,不應如此不堪、庸俗”。這樣以主觀好惡來定書之真偽,是“最低級最靠不住的”。

  林語堂辛辣寫道,“評高鶚者,說他疏漏則有之,但沒人說過高本所寫之鳳姐非前之鳳姐,高本之賈璉非前本之賈璉,高本之襲人、寶釵、紫鵑、寶玉,非前本之襲人、寶釵、紫鵑、寶玉,有之,惟俞平伯一人。”讀來亦可發一笑。

  林語堂對老朋友很不客氣地說,俞兄“《紅樓夢辯》一書,專為辯偽而作。一人做了一部十三萬七千言的書,來證高鶚作偽,結果還沒有什么了不得的證據,只見平伯之謬與俗而已。”當然,林語堂指出,“曹氏有后三十回本,俞平伯由戚本眉批看出,其說最早(一九二二年)”。只不過,我們知道,俞先生斷言這后三十回已經不存在了,他的主觀好惡使他沒有看出高鶚筆下的這個他其實也未敢否定其文學性的后四十回的底本,就是他首先從“脂批”中看出其存在的“后三十回”。

  林語堂這篇論文除了肯定周汝昌在紅樓考證中的貢獻之外,對于他堅決否定高鶚,而說“我總覺得我們不該饒恕高鶚這家伙,現在是報仇雪冤的時代,曹雪芹被他糟蹋得夠苦了,我們該痛罵他,把他的偽四十回趕快從《紅樓夢》里割下來仍進字紙簍去,不許他附驥流傳,把他的罪狀向普天下讀者控訴,為蒙冤一百數十年的第一流寫實作家曹雪芹報仇雪恨”,“我們要撇開這敗類給我們的混淆印象”、“高鶚是我們該深惡而痛絕的東西”,則予以最辛辣諷刺,說:“這哪里是考證,這是斗爭大會斗爭高鶚……”,讀來亦可發一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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