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白人警察槍殺無辜黑人青年案,美國密蘇里州大陪審團當地時間24日晚判決威爾遜不予起訴,消息傳出后,引發了全美各地從洛杉磯到紐約爆發規模不等的抗議。與占領華爾街一樣,說明被中國精英無所不用其極地頌揚30余年的美利堅社會,并不是美妙和諧的天堂。這一事件,昭示了以美國為最高典范的所謂法治,不過是維護階級壓迫和種族壓迫的工具。西方媒體對中國社會是見縫下蛆,無中生有、顛倒黑白無所不用其極,我們的官媒對美國的弊端至多“客觀報道”,從來不敢稍加貶損。美國這次反抗種族主義風暴,居然被《環球時報》用來做了“司法獨立”文章,實在匪夷所思。
《中國法院敢做引騷亂的尖銳判決嗎?》——《環球時報》的思維太奇特了,它怎么會想到這個標題!
表面看,文章并未否認種族壓迫,但實際上,那不過是陪襯。文章吞吞吐吐欲說還休,真正要表達的的,是“程序正義”“司法獨立”的話題。
原來,《環球時報》從這次種族騷亂中
“讓人看到美國式法治的魅力”
“真是很難說美國這樣好還是不好。相信中國羨慕美國這套做法的大有人在,為此覺得美國當權者不負責任的人也會有不少……”
說是“很難說”,實際上作者的態度是明確的——到底是人家美國,法治,司法獨立!
雖吞吞吐吐,但意思明白——中國司法應該向美國學習,堅持獨立,敢于挺住。
“然而美國的種族隔閡不是我們這篇文章的主題,我們更感興趣的問題是,如果類似事情發生在中國,法院會怎么判?它們將如何對待社會上有可能出現的激烈情緒?”
“首先,如果預期到有可能引發嚴重“群體事件”,中國的法院將會非常顧忌。法院有可能動向輿論做某種妥協的念頭,或者先把案子拖下來。因為一個判決導致社會的不安定,這樣的責任在中國國情下幾乎是不可承受之重。”
“客觀說,中國的法院尚無足夠權威,對官方、對公眾都如此。一個案子經一審、二審終審后,常常并不算完,接下來或出現上訪、提審、輿論質問,沒完沒了。很多人認為,根本原因是中國的司法公正不足,甚至這樣的公正“根本談不上”,通過上訪及輿論抗爭實現公正在很多時候是人們的被迫選擇。”
中國建設法治社會30多年的過程,也不不斷顛覆社會主義憲法的過程,背離為人民服務的過程,變“國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為“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過程。立法和司法的核心,是為中外資本的掠奪保駕護航。工人被下崗護廠,想打官司,“程序正義”一律不予立案。攻關改制中橫遭剝奪,司法熟視無睹,百姓無處可訴,只好“上訪”。而上訪,不光艱難,而且動輒碰觸“程序正義”,于是,只好“群體事件”就越來越多了。群體事件的頻發,乃是中國法制階級“轉型”的標志。顧及群體事件,“官方”考慮的是安定團結,不過是緩和日益激化的社會矛盾,也算顧全大局之舉。劉涌重判事件、鄧玉嬌事件、藥家鑫事件、李剛兒子事件等等,都是明證。它雖然不能從根本處解決問題,但卻也暫時緩和了社會矛盾。
也有相反的例子,南京法院的老人倒地被賴的判決,至今仍被人詬病。
按照環球時報的邏輯,南京法院是做得好,有美國風范。
“中國法院敢做引騷亂的尖銳判決嗎?”——按照《環球時報》的意思,難道中國的法官,也要像美國一樣,有魄力,敢于獨立,無視群體事件,不顧社會反響,肆無忌憚地進一步富豪權貴保駕護航嗎?
附
環球時報社評:中國法院敢做引騷亂的尖銳判決嗎
2014-11-26 11:12:38 來源:環球時報 作者:環球時報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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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密蘇里州大陪審團當地時間24日晚做出投票,決定不起訴槍殺黑人青年的白人警察威爾遜。消息傳出后,全美各地從洛杉磯到紐約爆發規模不等的抗議,而密蘇里的弗格森鎮迅速被騷亂吞沒,其中至少一條街道成為火海,商店、加油站遭到洗劫。
一個判決引發的“弗格森騷亂”:燃燒的警車 憤怒的人群(現場組圖)
美國司法機構經常做出與部分公眾意見嚴重對立的裁決,因此導致的嚴重騷亂不時發生。最新爭議案件的受害者是名18歲黑人青年,未帶武器的他顯然與威爾遜警官發生了肢體沖突,后者用槍將他擊斃。密蘇里州大陪審團看來更看重“襲警”須遭懲罰的傳統法律信條,對警官是否做出過當或非法反應未及深究。在美國的法律體系內,大陪審團的投票通常就是對威爾遜行為性質的最終裁定。
每一次白人警察擊斃黑人青少年被判無罪都激怒了美國黑人社區,但下一次的判決不會因為前面的例子而受到壓力。這些尖銳的案例反復訴說著美國社會種族間的鴻溝,雖然奧巴馬已經成了這個超級大國的總統,但和他同膚色的人依然深信自己飽嘗歧視,他們根本不認為美國社會已經是“平等的”。
然而美國的種族隔閡不是我們這篇文章的主題,我們更感興趣的問題是,如果類似事情發生在中國,法院會怎么判?它們將如何對待社會上有可能出現的激烈情緒?
首先,如果預期到有可能引發嚴重“群體事件”,中國的法院將會非常顧忌。法院有可能動向輿論做某種妥協的念頭,或者先把案子拖下來。因為一個判決導致社會的不安定,這樣的責任在中國國情下幾乎是不可承受之重。
客觀說,中國的法院尚無足夠權威,對官方、對公眾都如此。一個案子經一審、二審終審后,常常并不算完,接下來或出現上訪、提審、輿論質問,沒完沒了。很多人認為,根本原因是中國的司法公正不足,甚至這樣的公正“根本談不上”,通過上訪及輿論抗爭實現公正在很多時候是人們的被迫選擇。
這種說法在邏輯上是通順的,但它同時也只反映了事情的一個方面。美國法院每次有爭議的判決都一定是公正的嗎?看來未必。至少有很多人認為它們很不公正。但美國法院有能力這樣說:就這樣了,事情到此為止。美國法院不是因為正確而權威,而是因為權威而正確。
判決既已作出,社會發生多大騷亂都與法院無關。而且根本找不到責任人,因為判決是根據陪審團投票結果作出的。美國總統也對騷亂的發生無需擔責,奧巴馬于威爾遜警官被判無罪后呼吁美國公眾接受判決,然后就是警察動用武力制止弗格森鎮的騷亂,結果是,弗格森鎮的火燒就燒了。
真是很難說美國這樣好還是不好。相信中國羨慕美國這套做法的大有人在,為此覺得美國當權者不負責任的人也會有不少。針對種族問題、校園槍擊案問題,美國政府根本就沒認真開處方,國家為此吃的“藥”壓根兒沒做它們能有“特效”的指望,美國吃的藥都是“吃不死人、也不治病”的那一類。
但最重要的是,美國主流社會對這一切是接受的。出騷亂就出了,槍擊案發生就發生了,法院的判決捅了簍子,人們對法律依然信任。這樣的邏輯相當牢固,不被質疑,是如何形成的呢?再接著問兩步:推動法治建設的中國未來能做到這一點嗎?我們想這樣嗎?
威爾遜被判無罪和弗格森鎮的騷亂帶來極其復雜的感受,它們既讓人看到美國式法治的魅力,也展示了它的缺陷。朝著全面依法治國前進的中國需要不斷積累見識,加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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