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質問我:你趙某人不是說,“是否占有生產資料”是劃分“無產”與“有產”的標準嗎,那么“某某貪官屬于什么階級呢?”
言外之意,如果把這些貪官歸于“無產階級”,他們算哪門子“無產者”?如果把這些貪官歸于“資產階級”,他們又占有了什么生產資料呢?不論你怎么歸類,都會和你劃分無產與有產的馬克思主義標準相抵觸滴。
用職業、聲望等外在標識的階層劃分來取代馬克思主義的階級劃分,一直是西方主流學者孜孜以求的學術境界。這個高大上的境界正在成為中國學界努力的方向。努力的效果如何,另說。在我看來,實在沒有必要拿貪官的職業身份來為模糊階級劃分做辯護。因為,這些貪官并不屬于“無產階級”是一個基本的社會常識,而且,這個常識與劃分無產階級的馬克思主義標準并不矛盾:
(1)貪官的個人財產是否已經具備資本家占有生產資料的資格,這是一個地球人都知道的基本事實。
(2)這些貪官為什么還沒有公然將“公仆”的身份置換成“資本家”的身份(所謂“公然”,不包括“暗地”)?這恰恰說明,目前上層建筑還處于沒有完全“資本主義化”的過渡時期,這也正是貪官特別熱衷于經濟基礎“私有化”的原因所在。難怪毛主席說:“資產階級就在共產黨內”。
(3)奧巴馬在當選美國總統之前的身份并不是什么資本家,在他當選美國總統后,除了腦殘,也不會有人把奧巴馬看成是無產階級。但普世價值把奧巴馬說成是超階級的“公仆”,就太扯淡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不論奧黑原來屬于什么階級,只要進入資本主義的權力結構,他就是資本的代言人,就是資本家在國家層面的總代表。如此而已。問題的要害不在于個人身份和職業,而在于整個社會的“經濟基礎”。
為什么在有關階級斗爭的認識上,人們的分歧如此之大?顯然,對階級斗爭是否存在的評價,不僅涉及到評價標準是否科學的問題;而且,對階級斗爭是否有益還是有害的評價,必然涉及到評價者的立場問題。
有人在我的博客后面跟帖:“有兩個問題請教:一是在當前國際國內問題日益尖銳緊迫的情況下,把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本質上的東西揭示出來,搞階段斗爭,如你文中所說已經五化的無產階級有多少人會從思想上自覺而勇敢地站出來赴湯蹈火義無反顧地參與?即使大家都真的明白其中道理了,參與了,斗得個天昏天暗,血流成河,從根本上看對國家人民有益還是有害?這是很值得重視的重要問題,望不吝指教;二是假如無產階級在斗爭中贏了,全體生產資料公有了,那么拿什么來保證這些公有財產不被從無產階級中產生的管理者官僚階層貪污腐敗所吞食而利于國家和人民的未來呢?因為建國六十五年來的歷史已從正反兩個方面在不斷證實著這個悖論,是否有什么新的理論來指導?”我的回答如下:
(1)階級斗爭的客觀存在并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人們是否參與其中也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這個道理,我在之前的博文中已經反復說明,不贅述。
(2)階級斗爭不僅具體手段多種多樣,而且有“自發”與“自覺”兩種形態的區分。與毛澤東時代的階級斗爭相比,今天的階級斗爭基本上屬于“自發”的形態。
(3)對階級斗爭的評價不僅是一個科學問題(是否客觀存在),也是一個立場問題(有益還是有害)。“階級斗爭是階級社會發展的動力”,這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這個評價,我是同意的,可土豪劣紳能同意嗎?
(4)如何防止腐化變質,毛澤東同志發動的“文革”是我所見到的最有創意的偉大實踐。我個人認為,雖然毛澤東同志的偉大嘗試失敗了,但“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這個馬克思主義的靈魂,仍然是指導共產黨抵制變質的核心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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