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短房:昆明砍人事件,暴力犯罪不可容忍
在任何國家,任何時代,以平民為目標的暴恐行為,就是不折不扣的恐怖暴力犯罪。
不論在任何國家,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針對無辜者,以平民為攻擊目標的暴力襲擊行為,就是不折不扣的恐怖暴力犯罪,是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借口都無法為之辯解的。
據新華社報道,昨晚,一伙歹徒持械在昆明火車站砍殺路人。據火車站附近的派出所值班崗亭的值班民警介紹,當晚9時左右,一伙歹徒持刀,從昆明火車站的銅牛雕像處開始往外砍殺路人,砍傷多名路人,幾名歹徒被擊斃。官方證實,截至2日零時許已造成27人死亡,109人受傷。
此次突如其來的暴力事件不僅造成眾多無辜旅客、路人身心受到嚴重傷害,也讓昆明市乃至其他地方的人們感到不安。
事件發生在人流密集信息擴散迅速的火車站附近,不僅容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更能在短時間內產生劇烈的社會震撼和信息爆炸,造成更多、更嚴重連帶效果。很顯然,這正是犯罪團伙選擇火車站下手的初衷所在。通過暴力,制造對他人、對社會盡可能多的傷害和恐怖,不正是這伙喪心病狂者的根本目的么?
事情發生后,個別人照例大談“沒有無緣無故的暴力和仇恨”,試圖尋找犯罪團伙制造流血暴力事件的理由,為事件的發生“討一個說法”。這種邏輯似是而非。的確,任何犯罪的背后,自然都有各自的理由,但任何理由都絕不是對平民施暴的理由。
此次事發的火車站,本是流動人口集中之地;慘劇發生的站前售票口,更是最普通的平民百姓才會頻繁光顧的公共場合,夜晚時分,出沒在這里的人,都是為生計、為工作、為家庭奔波勞碌的普通人,他們口音不同,家鄉各異。就算那些施暴者有一千種理由,一萬個說法,又憑什么把滴血的屠刀,揮向這些和他們遠日無冤、近日無仇的無辜者?殘暴至此,已是人性無存。
不論在任何國家,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針對無辜者,以平民為攻擊目標的暴力襲擊行為,就是不折不扣的恐怖暴力犯罪,是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借口都無法為之辯解的。不管喊出怎樣動聽的口號,對無辜平民施暴,將整個社會當作敵人的組織和個人,也注定會被整個社會公眾視作罪犯,對這樣的團伙、個人,不應給予任何同情、支持和附和。
對這樣的惡性犯罪和犯罪分子,必須依法嚴厲懲處,對其組織、同伙也要迅速追查,一網打盡。他們的存在,是對更多無辜者、對整個社會的威脅,也是對法律和人權的挑戰和褻瀆。(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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