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務員養老金和普通勞動者養老金間的“雙軌制”,一直是備受爭議的熱點話題。日前,《人民日報》報道稱多國公務員養老金待遇比普通人高,在輿論場一石激起千層浪。不少網友認為,這是為養老金雙軌制“辯護”,是為拖延改革找借口,因而難以接受。
應該承認,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公務員養老金標準的確高于普通勞動者。不實行福利養老制度的美國,養老金分為社會保障養老、雇主養老和個人儲蓄養老金三個層次,其中雇主養老系公、私雇主繳納費用后產生,公務員在這一方面得天獨厚,從而拉開與普通勞動者間的養老金收入距離。實行福利養老制度的大多數發達國家和地區,公務員則享有諸如“強積金”、公務員特別養老金或公務員社?;砻獾忍貏e優惠,在養老方面較普通勞動者有許多優勢。
然而,在“公務員養老金比普通人高”的大命題下,還應看到國外與中國存在的一些不同。
首先,在養老制度較為完善的國家,不論是福利國家還是非福利國家,公務員和普通勞動者之間的養老金差距,應該說只是“小康”和“豐厚”的差距;且養老金都由幾部分構成,基本部分是“單軌”,公務員只是享有一些附加的優惠。而在中國,公務員和普通勞動者間的養老金在有與無、厚與薄、便與不便等方面差距要懸殊得多,且前者享受的是徹頭徹尾的“另一條軌道”養老體系,其不公平程度是一目了然的。
其次,各國公務員養老金制度改革的趨勢,都是向削減公務員特權的“一元化”、“并軌化”發展。如被許多人認定“公務員養老特權最多”的德國,國會對公務員社保費用豁免特權已提出許多整改意見,日本也正著手在2018年前實現公務員和企業員工養老金繳費比例一元化,從而實現并軌。
更重要的是,國外公務員享受豐厚養老金等福利待遇,是和其它層面較普通職業更嚴格的制約相掛鉤的,且這種制約透明、公開,公眾一目了然。如加拿大,1960年即出臺《政府官員行為準則》,1973年通過《政府官員利益沖突章程》,2006年正式升格為《政府官員利益沖突法》,通過一系列嚴格的規則、法律,為官員、公務員的“公權力”和“私權力”劃下清晰的條條框框。在這些制度下,官員、公務員必須遵守嚴格的利益回避、財產申報,離職再就業和親屬關聯利益回避等法律、條例,并受到獨立機構的制度性監督、審計(如加拿大就由直屬國會、不受政府制約的“利益沖突和道德專員”所屬“利益與倫理沖突辦公室”負責)。中國社會對養老金雙軌制的不滿,很大程度上源于對公務員特權、權力尋租、利益關聯,以及這一切不公開透明,缺乏有效監督機制的不滿。公眾所反感和擔心的是,只選有利于公務員的部分“與國際接軌”,而將制約公務員特權的“軌”視若無睹。厘清了這個問題,就能理解為何網絡上對于這篇報道的反彈會如此激烈。
其實,如果仔細閱讀原文,會發現那只是“關注公務員養老改革”系列報道的上篇,而下篇將刊登專家對改革思路的分析。文章也并未諱言“有的國家和地區也在推進制度并軌”。中央早已明確,養老金并軌是大勢所趨,但何時并軌、如何并軌還一直在爭論。從民間的質疑聲中,能夠讀出公眾對養老保障的焦慮,對公平正義的渴求,對改革推進遇阻的擔憂。因此,政府應該正視民意訴求,以更大的勇氣和決心,加快推進養老金雙軌制改革,并在此過程中,積極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讓改革結果更多地體現全社會的“最大公約數”,體現公平正義和民生關懷。
(陶短房,旅加學者,海外網專欄作者)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