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近日發布的最新測算數據顯示,2012年中華民族復興指數由2010年的62.7%增至65.3%。
對用量化指標來衡量民族復興進度,引發了社會各方面的廣泛爭議,而且一度遭到調侃,甚至楊宜勇還被質疑為從中獲利。
對此,他撰文指出,民族復興可以分成綜合國力、社會進步、民主法制、人與自然和諧、國家統一等五大部分,并建立三級監測評價體系量化進程。
如果僅僅作為一項研究課題進行分析、探討,倒也沒有什么值得質疑和指責的地方。因為,作為研究課題,怎么去理想化、數據化、模型化,都是完全可以的,也是值得提供的。如果想以此來告訴公眾,中華民族已經達到65.3%的復興率了,就顯得過于盲目和樂觀了。
是的,楊所長的研究成果,確實設置了大量指標,也羅列了大量數據,而這些指標和數據,大多也是國際上通用的和認可的。但是,僅憑此就認為中華民族已經到了復興的前夜,可能還有些牽強。且不說這些指標能否就能代表中華民族復興的目標,單就這些指標所涵蓋的數據來看,在數量和質量上也存在很大差異,甚至相互矛盾的。
以GDP為例,總量已經進入世界前二了,但是,人均GDP呢?如果在評價過程中,總量的權重高一些,復興的“效果”就好一些。反之,如果人均的權重高一些,復興的“效果”就會差很多。
再以再以中國企業在世界500強的數量和位次來看,近年來,中國企業進入世界500強的速度很快,位次也在不斷前移。那么,這是否意味著中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已經很強了呢?顯然是缺乏說服力的。一方面,進入世界500強的都是哪些企業?這些企業又有多少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品、技術和品牌,這應該不難判別。如果只看數量、不看質量,這樣的評價,又有多少實際價值和可信度呢?另一方面,既然中國企業在世界500強的位置這么重要,在國際經濟中的話語權又如何呢?也許,這些年來在鐵礦石價格談判中出現的問題,就可以得到比較充分的證明。沒有話語權,何來競爭力;沒有競爭力,何來國際地位,沒有國際地位,又何談復興呢?
又以民主法制為例,單從法律制度的完善層面來看,應當說,中國已經是一個真正的法治國家了。但是,法律制度的執行如何,卻值得好好研究和分析。為什么違法亂紀、貪污腐敗現象這么嚴重,不就是因為法律制度執行不到位嗎?如果只有法律制度,卻不能有效執行,這樣的結果,能夠說明已經建立了法治環境嗎?民族復興,能夠僅僅用法律制度是否完善來衡量嗎?對社會公眾來說,權利不受到侵犯,才是真正的法律健全、制度規范。
至于人與自然的和諧,就更難以從復興的角度進行分析了。近年來,正是環境遭到破壞以后大自然對人數報復的高峰期。就拿楊所長生活的北京來說,一年有那么多時間籠罩在才霧霾之中,能證明人與自然已經和諧了嗎?而土壤中的有害物質越來越多,食品安全方面的挑戰越來越嚴峻,又怎能證明人與自然在和諧共生呢?
我們說,民族復興,不僅是一個內容十分寬泛的概念,而且是一個需要幾代、幾十代人奮斗的目標。改革開放三十年取得的成就當然十分顯著,對民族復興產生的作用和效果也十分明顯。但是,僅僅用已經取得的一些成果,就認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已經就在眼前,已經達到了65.3%這樣的高度,恐怕有點言過其實了。至少,它沒有能夠準確、客觀、真實地反映目前的實際情況。
事實上,要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真正關鍵的內容,是要找出存在的問題,找到我們的差距,而不是通過人為手段,硬是將各種并不真實、客觀的數據拼湊起來,隨意撥高,以此來掩蓋問題,修飾矛盾。如果這樣,只會對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產生負面作用與影響。
所以,對碭所長的“復興論”,還是理性面對的好,將其作為一種個人的研究課題,而決不能作為政策制定和宏觀決策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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