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9 日晚,“江蘇泰州官員吃天價工作餐遭千名群眾圍堵”, 弄得工業園區管委會書記跪在酒桌上作揖并向老百姓磕頭,用話筒喊話說:“我今晚錯了,請求原諒,做兒子,做孫子都行,請放我走”,次日當地官方表示,對超標準接待事件將予嚴肅查處云。
一個新氣象。
波譎云詭下的中國,見諸媒體引人關注的一個嶄新氣象,多年少見。
迥然不同于甕安事件,不同于烏坎事件,也不同于鄧玉嬌事件……
前者是被動式,是“群體”在先,官方收拾在后,維穩不了,于是綏撫。其啟示,至多不過是:對群體事件,不能靠簡單壓服而已。
泰州事件有全新的啟示意義在。
一,這次是群眾自發起來,有效地揭露并制止了一次腐敗,以“民粹”的方式給出的一個震懾,其啟示意義非凡。
二,新氣象的出現和前提,是當事者頂風違紀,群眾圍堵,乘著東風,故有此喜劇結局。否則的話,不是不可以把它操作成“群體事件”,用“維穩”方式解決的。
三,泰州事件告訴人們,反腐也好,群眾路線教育也好,只有依靠群眾,才能夠“動真格的”,真正見成效。
多年來,反腐雖不斷“加大力度”,但腐敗卻愈演愈烈。十幾年前懲治貪官的量刑標準是一萬判一年,如今,面對動輒數以千萬、數以億計的小貪層出不窮,十萬判一年都嫌過重。“法制”也在與時俱進,精英正在極力為貪官“量身定做”,操作立法廢除死刑??上?,小民小偷小摸量刑的標準,依然堅持幾十年前區區幾千元的標準不動搖。
公知精英們“頂層設計”的,不過是“吐痰”“潤滑劑”“次優選擇”的必要補充,最多治幾個不幸撞到槍口上的倒霉蛋罷了。
“三講”和“評議”的經驗教訓不要回避,群眾路線教育要真正依靠群眾。
摒棄群眾,無從有效地監督干部,無從制止腐敗。
消弭反腐,只有依靠群眾。
四,從泰州事件也可看出,無論公知精英怎樣不擇手段地妖魔化,毛澤東主席播下的依靠群眾保紅防變的種子,是永遠不能斬草除根的。不是什么“民粹主義”蠱惑的結果,有剝削壓迫就有抗爭,這是歷史的鐵律,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毛澤東時代為什么創作出史無前例的清廉,后來為什么弄得不可收拾,根本宗旨且置勿論,根本的,還在于能否依靠群眾。共產黨的最大優勢是代表大多數,一切剝削階級所最害怕的,正是無產階級的無上法寶。共產黨靠群眾運動起家的,說群眾運動從來沒起過好作用,真是匪夷所思。“永遠不搞”云云,也該反思反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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