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冠山,男,1965年出生,1983年入伍至濟南軍區,入伍期間先后當選班長、被評為“優秀士兵”,多次評選為“紅旗車優秀駕駛員”,1987年在部隊光榮地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1991年,賀冠山帶著滿滿一大袋的功勛章和榮譽證書,轉業至山東省萊州市公安局工作,同年進入公安局就接受上級公安機關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由公安政治部頒發了合格證書,并于 1993年參加山東省公安廳組織的招錄人民警察考試。賀冠山考試成績全部合格而成為一名在編在職公安干警,由公安機關配發了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和相應的警號(3743264)、警帽,并在省公安廳政治部備案,由萊州市公安局發放公安民警工作證件。1997年賀冠山又參加過國家公務員第一批過渡考試,成績全部合格。
然而在2007的某一天,賀冠山被指為臨時工,排擠出了公務員的行列。 事實上2006年由國家主席胡錦濤親自簽訂的《公務員法》明確指出,過渡為公務員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履行國家公職2、享有國家行政編制3、由國家發放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都是屬于過渡公務員序列。而賀冠山不僅是在 2006年1月1日 頒布的《公務員法》前進入公安機關的,且都具備上述三個條件,無論是于情于理還是于法,都是可以直接過渡為人民警察身份的。
面對這樣的一個無任何文件的結果,在公安戰線工作了20多年的賀冠山走上了維權道路,除了反映自身編制問題外,他還揭露單位內部的種種黑幕。在合理合法維權的歷程中,賀冠山遭受了來自萊州市公安局部分領導的一系列打擊報復:監視居住、強制送精神病醫院、甚至是毆打:
2010年12月21日 上午11時許,山東省萊州市公安局民警賀冠山在北京清河公交車392站去會朋友下車后,遭三名身著便衣不明身份暴徒毆打、堵嘴、捆綁后塞到車里。賀冠山在大街上奮起反抗,引起眾多北京市民駐足圍觀。三名暴徒聲稱是人民警察,直指賀冠山是網上“通緝逃犯”。在賀冠山大力呼救下,部分正義的北京市民上前強烈要求三名暴徒出示證件,并把車團團圍住,阻止把賀冠山帶走。北京警方110警車趕到后,將三名兇犯和賀冠山一起帶到西三旗派出所。傍晚18點許,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駐京辦民警王勇、包海榮趕到西三旗派出所將賀冠山帶出,又交由身份不明的四名年輕人用專車將其押送回萊州。次日凌晨2點30分,不明身份的人將賀冠山從車內拖出后扔在山東省萊州市街頭,開車逃離萊州。
2011年賀冠山曾因為呼吁群眾紀念毛主席被萊州警方關押數天。同年 12月3日 深夜賀冠山家被萊州警察包圍。后警方要求夜里把賀冠山帶走,家人反對極力保護賀冠山,后第二天賀冠山及家屬被帶到公安局。下午家屬被釋放,然而賀冠山至今被扣留至當地一家賓館內,失去人身自由。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賀冠山在維權時一直強調擁護中國共產黨,合理合法進行維權工作。他曾滿懷深情地說:“我是一名中國共產黨,熱愛中國共產黨。我們的黨是好的,萊州市市委市政府包括萊州市公安局廣大黨員干部絕大多數也是好的,迫害我的只是公安局部分領導。我在入黨那一天就把生命交給了黨,進行維權工作和揭露單位內部的種種黑幕都是為黨和國家變得更好,決不做敵對勢力反對黨和政府的工具。”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擁護黨和政府的好黨員,竟被萊州市公安局部分領導假借黨和政府的名義非法拘禁了!
胡錦濤總書記在“七一”重要講話中說:“推進社會建設,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著力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要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優先位置,加快發展教育、社會保障、醫藥衛生、保障性住房等各項社會事業,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堅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
就業是民生之本,退伍軍人和大學生這兩個群體的就業更直接關系社會穩定。軍隊轉業干部的安置工作不僅是民生問題,更是重大的政治問題。胡錦濤總書記特別關心軍隊轉業干部的安置工作。用胡錦濤總書記的話說,“做好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是一項具有全局和戰略意義的重要政治任務”,軍轉安置工作做好了,“就能凝聚軍心、穩定部隊”。然而,部分地區的軍轉安置政策長期得不到落實,給塑造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造成了很大隱患。
今年春天以來,中東的變局震撼了世界,歐美的風暴亦讓舉世震驚。這些事件雖說性質不同,但一個共同的主要原因都是就業問題。在這種國際大氣候和國內小氣候下,貫徹胡錦濤總書記的“七一”重要講話及對軍隊轉業干部的安置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實國家的各項就業政策和軍轉安置政策,就有更加迫切的現實意義。
賀冠山不僅僅是一個人,全國還有千千萬萬個個類似賀冠山這樣因為政策長期得不到落實的受害者。然而賀冠山事件又是一個標志,只有立即解除對賀冠山的非法拘禁并依照《公務員法》和相關政策解決賀冠山的問題。才能更好的讓廣大群眾相信黨和政府“堅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的誠意,有利于塑造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懇請黨中央和胡錦濤總書記傾聽廣大群眾的呼聲,懇請山東省領導和萊州市領導關注此事,也懇請萊州市公安局領導注意到社會影響,立即解除對賀冠山的非法拘禁并依照《公務員法》和相關政策解決賀冠山的問題,在構建“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的“五有”社會上邁出扎扎實實的一步!
畢竟,能否妥善解決賀冠山事件是檢驗和諧社會的試金石!
(征集要求釋放賀冠山的簽名 簽名者請發送到[email protected]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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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利永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