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從網上看到一篇題為《進京旅游被誤當上訪者押回打傷》的報道,看過之后不禁令人義憤填膺,痛恨那些欺辱老百姓的家伙。但是下午,看到了點子正在微博發表的一條消息之后,我不禁對此事的真實性產生了懷疑。
點子正網友說:誰撕破“游客”的“底褲”?!拍照者是誰?!不想著救人卻想著多角度拍照為何?!“不認識”趙某的上訪者如何知道趙家的電話?!趙某倒地后的底褲究竟是誰撕破的?!http://t.cn/ag42Tm 我們在質疑"游客被誤當訪民連遭毆打被遣返"的同時,也請@南都深度 同時調查清楚!
下面附了這么一張圖片
上面四張照片中的下面兩張到底咋回事我不懂,但是上面兩張卻正如點子正所言,是誰撕掉了“游客”的“底褲”?
由于上面兩張圖片太小,為此,又找到了左邊那張圖片的出處:新京報的報道: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1-09/23/content_279019.htm?div=-1 《進京旅游被誤當上訪者押回打傷》。該電子報上有一張附圖如下:
然后再找到右邊那張圖片的出處:南方都市報http://gcontent.oeeee.com/e/08/e089cde0cb1dba56/Blog/b82/3dc808.html
的報道《游客被誤當訪民 連遭毆打被遣返》,版內有這么一張圖片:
對比兩張圖片,除了一張褲子被撕破一張沒撕破以外,你還發現了什么?
1、上面那張“游客”的左手基本上壓在馬路磚的縫隙上;而下面那張則是距離縫隙還有3-5公分的樣子。
2、上面那張“游客”的右手看不見,右腿白色的部分貌似是右手;而下面那張則是放在右髖關節到右腰的部位。
3、再看腳呢,上面右腳是向著內側,而下面的則是向著外側。
根據南方都市報提供的信息,我得知該信息的來源是天涯論壇一名網名叫飛雪夜歸狼。于是通過百度搜索到該網友的空間,發現了他發表的一篇文章《『天涯雜談』 首善之都,黑惡橫行。洛陽游客在京遭雇黑搶劫、歐打拘禁》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277017.shtml
在該網友的帖子里,我又發現了這么一張與上述兩張不同的圖片:
在這張高清晰的圖片里,我們可以看到,該“游客”右邊白色的部分并不是手,而是褲子被撕破露出的大腿。但從照片的角度來看,南都的那張貌似褲子被撕破到了膝蓋以下,而這張很明顯距離膝蓋還有十公分左右。而顯而易見的事,躺在地上的那個人的右手是放在地面路肩石上,而不是南都的右腰部位。莫非昏迷不醒的這位游客還會挪動身體部位不成。
解鈴還須系鈴人,要解開這個謎底,我們還得從爆料的那個帖子來解析:
『天涯雜談』 首善之都,黑惡橫行。洛陽游客在京遭雇黑搶劫、歐打拘禁
作者:飛雪夜歸狼 發表日期:2011-9-20 10:25:00
2011年9月15日河南省伊川縣一青年到北京旅游,住在宣武區一賓館,當晚大雨傾盆,深夜12多鐘左右,突然有十幾個人破門而入,有3個穿迷彩服,另3人光頭紋身,還有五六人著普通衣服,一持強光手電的著迷彩服的說:“都給我起來,衣服穿好,收拾東西,身份證和錢交了”,伊川縣的青年問:“你們是干什么的?”一穿迷彩服的厲聲說道:“不準講話,把人帶走,”三個光頭擁上架起該青年胳膊就往外走,將其硬塞入停在賓館門外的一輛大面包車上(車號為京PR9R58),并將其攜帶的包搶走(內有相機一部、手機一部、現金1700多元),一穿迷彩服伸手要求該青年將另一部手機交出,該青年說:“沒手機了”,穿迷彩服的罵著猛擊該青年太陽穴五六下,其他五六人一擁而上,將其按倒,對其頭部拳打腳跺,將其衣服撕破后把放在褲兜內的另一部手機搶走,該青年當即昏迷過去,直到第二天(9月16日)上午才醒來,車已行駛至河南省新安縣,該青年問:“你們究竟是干什么的,車往那去”?并要求下車上廁所,剛一下車就被兩穿迷彩服拉到護欄邊猛打,該青年高喊救命,另一穿迷彩服的猛擊其嘴部數拳,又上來兩個光頭紋身的和穿迷彩服的一道抬著該青年往車門右側大梁上猛撞數下,撞暈又抬上面包車。
9月16日上午,京PR9R58面包車駛入洛陽市洛龍區古城派出所院內,門打開后就直接將該青年從車上推了下來,兩個民警迅速跑來,一民警用腳踩跺了青年頭部幾下,另一民警將手中杯里的開水倒在其臉上,仍不見醒來,倆民警離去,一個多小時后,圍觀的群眾不斷增多,古城派出所的值班領導出來,指揮著3名民警將其抬至值班室,扔在地板上,一名值班民警上前用手掐、擰青年腋窩,致其左右腋部20多處傷痕,另一名值班民警說:“這個死狗真沒辦法,收容所都不要,扔到人工湖里算了。”下午4點鐘左右,古城派出所三個值班民警和古城鄉政府一名干部將其抬到古城鄉政府的一輛面包車上(車號豫C58122)拉到古城鄉政府附近的英才路人工湖邊,路上有行人沒往湖里丟,將該青年抬下扔到人工湖邊的人行道上離去。
家人聞迅急從伊川趕到后,急忙打120急救電話,并打110報警,約一個小時后,110民警趕到現場查看情況,市中心醫院救護車趕到后急忙將其抬上車送至急救中心搶救,直到當晚23:20才醒來(已暈迷15個小時),但仍意識模糊,神智不清,家人怎么問都不知道發生什么事情。
當晚受害人父親接到洛陽市洛龍區古城派出所楊治軍民警打的電話,楊說:“你報的案件,已移給我們古城派出所,我們了解了,你兒子是到北京上訪,被北京的人和古城鄉政府信訪辦的打傷送回來的,我們的民警沒打人,”其父說:“我們是伊川縣人,孩子是去北京玩的,怎么可能去告你們古城鄉?”楊治軍說:“可能是抓錯了,你明天到派出所見一面把情況說一下”。
第二天(9月17日),其父如約來到古城派出所,值班民警說:“楊治軍今天休息,”其父給楊治軍多次撥打電話,楊一直不接聽電話,其父再次向110反映情況,半小時后,楊電話回了過來說:“我在警校學習,你們去古城鄉政府信訪辦找楊啟要被扣壓的物品,”到古城鄉政府后,被值班室工作人員帶到信訪值班室,敲了半天門無人應聲,值班室的工作人員說:“可能是出去玩了”,其父在古城鄉政府辦公樓前等了半個多小時,正準備離開時,一名30多稍胖的人員上前稱是古城鄉信訪辦的工作人員,問了情況后,當場就說:“不可能發生這事情,我們信訪工作人員昨天沒參與這事,都是古城派出所人弄的,我趕緊和我們領導匯報一下”, 就打著電話朝辦公樓后停車場跑去,其父跟過去時發現那位信訪干部已駕一輛白色轎車離開。在鄉政府的后院停車場發現了那輛車號為豫C58122的面包車。
9月19日上午受害人父親再次來到古城派出所,一民警說:“楊治軍到警校學習了,你下周再來。”又到古城鄉政府后找到了黨委書記李森,李稱不知此事,通知了信訪辦主任楊啟,楊啟將一部手機和一部相機交給受害人父親。還有一部手機和現金1700多元,李稱北京方面交接時沒有。楊啟還說:“北京方面的人將他們帶回來時只有這一部手機和相機,誰要留也留你這個手機,不可能留你那個海爾手機,當時我翻過你孩子包,只有一個相機。和他一同被抓回的還有我們古城鄉焦屯的王海軍,我把他電話號給你們,你問一下。王海軍是去上訪的,那天抓回后本打算拘留他,他們村人來說情,拘留罰款的手續都辦好了,那天晚上在派出所把他擺治到8點多才把他放了。你兒子也要吸取教訓,不要到北京去,這次是被誤抓還找到了,下次找不到咋辦”。 對受害人被打丟棄的事閉口不談。古城鄉政府院內豫C58122的面包車牌號已更換為豫C68636。
受害人現仍在洛陽市中心醫院治療,雖已醒來,因顱腦損傷仍意識模糊,無法正常表達。受害人父親表示:實在沒錢交住院費了,想轉回伊川縣醫院治療、、、、、、、、、、、、、、、、、、、、、(后面就是那張附圖)
看到上面紅色黑體部分的字,讀者會有什么一種感覺?這簡直是在放電影嘛!試問,“游客”從上午8點20分(23點20分才醒來時已經昏迷15個小時了),他怎么會知道北京面包車的車號、被人推下來、2個民警跑過來、腳踩、茶水到,然后又能計算時間(過了一個多小時)?還有包括這后面一系列的事情又是怎么知道的呢?再者,“另一名值班民警說:‘這個死狗真沒辦法,收容所都不要,扔到人工湖里算了。’”這句話一個暈倒的人竟然會清清楚楚記得?還有派出所竟然光天化日之下在派出所大院里打人,而且竟然讓路人進入大院里面圍觀?“下午4點鐘左右,古城派出所三個值班民警和古城鄉政府一名干部將其抬到古城鄉政府的一輛面包車上(車號豫C58122)”這個又是誰看到的?怎么記車牌號記得如此清楚?
這一幕幕看下來,真的好比是一部經過精心導演的悲慘電影?
再看看南都的報道:
9月20日,網友“飛雪夜歸狼”在天涯論壇曝光洛陽市洛龍區古城鄉截訪部門,將同屬洛陽的伊川縣一名男子從北京暴力遣返,并毆至昏迷。“飛雪夜歸狼”告訴南都記者,當事人是其29歲的弟弟趙志斐,曾在內蒙古森林武警部隊服役,轉業后進入伊川縣某部門任一般職工。十幾天前,他向領導請假去北京玩。
趙志斐乘坐9月14日19時28分從洛陽發往北京西的K 270次列車,次晨抵達。“我在天安門附近玩了一天,晚上就到四路通找便宜旅社”。趙最終入住一家名為“眾路通”的地下室旅社,一個鋪位只要30元,同房還住了3名來自洛陽的上訪者。他由于神志未完全恢復,無法講清此前是否結識這些上訪者。(南方都市報 )
今天是9月23日,距離趙志斐請假的日子只有十天吧。而且9月14日是星期三,為什么趙志斐去北京旅游不選擇中秋節連雙休日的9月10日到9月12日去,而偏偏選擇是9月14日?為什么他要一個人去北京旅游,有意思嗎?既然他有錢一個人去得了北京旅游,為啥就沒錢找一個稍微高檔一點的旅店或者賓館而非要去找30元一晚的四人房間?考慮到趙志斐是公務員,工資收入應該也不菲吧,住宿再怎么著也得考慮身份吧?
這事件上自導自演的陰謀很多,就連美國的911都有可能是自導自演的,更何況中國的南方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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