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康菲石油公司)渤海漏油罰款20萬被指“撓癢癢”
來源: 2011-07-21 新京報
不少網民由此還在網絡上曝光了其他一些“撓癢癢”的處罰法條,質疑一些“蒼蠅拍”式處罰標準等于事實上縱容違法者。網民“小菁”說,雖說海洋部門可就渤海漏油提出生態索賠,但當年松花江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至今,國家累計投入治污資金78.4億元。
漏油污染海洋最高僅罰20萬元。不久前渤海灣漏油事件涉及的“撓癢癢”處罰標準引發了網友強烈質疑。不少網民由此還在網絡上曝光了其他一些“撓癢癢”的處罰法條,質疑一些“蒼蠅拍”式處罰標準等于事實上縱容違法者。
近期發生的(美國康菲石油公司)渤海漏油污染事故,造成周邊若干平方公里的海水一夜之間由一類水變成了劣四類水,按法律最高僅被處罰20萬元,而不久前美國對墨西哥灣漏油事件施行的是百億美元的苛刻懲罰。
網民“小菁”說,雖說海洋部門可就渤海漏油提出生態索賠,但當年松花江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至今,國家累計投入治污資金78.4億元。而肇事方企業僅向環保部門繳納100萬元罰款及向當地政府“捐助”500萬元,以支援松花江污染防控工作。5年多來,也沒有一個政府部門代表國家向肇事企業進行生態索賠。一次又一次的重大污染事件,依然沒有法律完善的跟進,企業的污染成本實在太低,最終還得社會買單。
民盟中央常委陳萬志說,此次事件再次暴露我國環境保護法律的滯后,凸顯出企業利益和責任嚴重不匹配的現實,這助長了企業片面追求利潤而忽視環保的行為,如很多油企、礦企、藥企等高污染行業企業,向江河湖海“直排”不過被罰幾十萬元而已,怎會花幾千萬元用于環保?我國環保法律對私益環境損害的賠償遠不能足額到位,對公益環境損害的賠償更是很少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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