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歌
寢室閑談,同學突然提到,中國為什么就沒有幾個清官,說完之后,自覺得意,以為他確實是準確的把握了一個現實的問題。內心里講,我也著實不想打擊他那點微弱的自信,對他進行辯駁,可是他確實是犯了一個比較嚴重的錯誤,當然,這倒不是說中國確實存在清官,而是他提出問題本身就是有待商榷的。因此,我也如鯁在喉,不吐不快一次。
坦白的講,我不怪他,至少他還不喜歡中國的贓官,昏官;至少他沒有說錯此話的動機;至少他還和普通的朋友們一樣的“善良”和“單純”。也就是說他是無意的,你也許會認為我是在賣關子,把一些列簡單的問題盡量的弄得復雜,而目的就是為了讓你們搞不懂,如果不是從內容,就一定要從形式上做到這樣,這似乎也是當今世界亙古不變的主題,我想至少不會比“和平與發展”短命吧。當然我并不是金鷹,并不是想成天挖空心思,翻腸倒肚的想方折磨人,陷害人,污蔑人。我只是想告訴大家,好心也能辦壞事,好的動機未必就有好的結果。也許當你真在廬山之中,確實見不到廬山吧。
人民網今天“最高法表示將統一死刑適用尺度 化解社會矛盾”的報道,就不得不讓我也多少有些憂慮。報道指出:“人民法院將加強對死刑適用的指導,統一死刑適用尺度,努力使復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經得起歷史、法律和人民的檢驗,切實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權這一最基本的人權;按照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要求,對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減輕情節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是必須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均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依法開展附帶民事訴訟的調解,促進因民間糾紛激化導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與被告人達成諒解協議,盡量依法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最大限度化解社會矛盾。”
“人民法院將加強對死刑適用的指導,統一死刑適用尺度”凡事有個尺度固然是好,我是學物理的,我能深刻的明白參考系的重大意義,沒有他我們將寸步難行,一切都似乎沒有意義,但是法律學和物理學,能有多大的相似之處,我確實沒有做過多的考量,在這里就不做過多的討論。但是我覺得如當今某法學家嚷嚷的,不管程序要求多么的嚴格,精確度要求多么的高,凡事一旦被僵化,那將是多么的可悲,這樣的例子很普遍,我就不逐一的說明。
“努力使復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經得起歷史、法律和人民的檢驗,”這是一句壓根就做不到的空話、套話、大話。法律是統治階級的階級意志的集中體現,本身就是帶著階級性的,本身就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就算你說讓人民滿意,不滿意的不是人民,哼,笑談。中國幾千年的歷史,王朝更替,前朝之法和后來起事者容否?歷史能檢驗嗎?因此不可能經得起法律、人民、歷史的檢驗。其中之一都不能。
“切實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權這一最基本的人權”這更是風馬牛不相及,死刑的尺度把握好了,不殺人了。你就保障了公民的生命權啦?真是千古奇謬!鄙人認為,要尊重和保障人權不要就只聚焦于犯人,不是犯人就沒有人權啦?中國十幾億的同胞,難道就沒有人權啦?難怪現在的社會讓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別只把心思花太多在班房里,不要成天清算今天進來幾個,明天出去幾個,不要只顧里面那頭,而不分析人家為什么會進去的,找到本質才是正確的,完全是本末倒置,舍本求末。
“按照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要求,對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減輕情節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是必須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均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限制死刑,樂翻了那幫唯恐天下不亂的搞屎棍,只是讓他們心里多了幾分欣慰,而接下來的將是社會的更加動蕩。更多的人民沒有基本的人權。這絕對不是對犯人的鄙視,因為沒有人一生下來就是犯人。關鍵是看你政府怎么引導,主流價值觀怎么樣。而且還均緩期兩年,這個似乎就更讓人不覺得有多么的可信,這完全的一個隱形的保護傘,權貴的綠色通道,因為大家都知道,兩年后執行了的幾乎沒有,不要管他是多么的罪大惡極。這似乎是為了注意人民當時的視線,特別用來對付人民的緩兵之計。
“依法開展附帶民事訴訟的調解,促進因民間糾紛激化導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與被告人達成諒解協議,盡量依法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最大限度化解社會矛盾”調解制度,被認為是中國最完美,最有特色的東西,似乎我對此談長說短,多少會有人不理解,但是我還是要冒死直諫,現在的中國似地調解,為權貴逃避法律制裁,亮起的是超級綠燈。他們會認為有錢,有權就能橫行無忌。你不調解我就想進各種辦法逼你調解,這絕對是一種潛在的腐敗和不公正。也許你會說,你可以選擇不要調解,就要像藥家鑫案這樣,執意到底。可是這對于一個窮困的家庭來講,你能經得起幾回?這不是在化解社會矛盾。是在變相的激發更多更大的社會問題。
當然,我相信,最高法可能也和我的同學一樣,一樣的善良,一樣的好心做壞事,一樣的站在廬山之中。從而沒有全面的看清問題,我原諒我的同學,因為她只是一個“重點大學“的小小碩士,但是我真的不能原諒你---我親愛的最高法,因為你太目光短淺的、鼠目寸光,太不是個東西。因為你好心之后的壞結果確實太大、太多。
要化解這所有的問題,其實也很簡單,而我已經說了很多次,往往很簡單的東西,大家就一定的不明白,越是大牛,越是不明白。不知道這個是不是他們把所有問題復雜化,讓你不懂化的響亮理由。
要想解決這件事情,很簡單,就是要強化監督機制,我認為主要分成兩種,權利和權力雙重監督,監督的主體,必須是全體公民、廣大的人民群眾。而不是那幫翻云覆雨,搬弄是非,唯恐天下不亂的“精英“。另一種方法就是死刑不可除,我約法在先,你破法在后,不是我法的問題,而是你本身的問題,死刑不堅,則社會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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