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賺錢就是為人民服務嗎
安慶仁
茅于軾說,商人能賺錢就是為人民服務。究竟是不是他說的那么回事呢,用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理論剖析的話,他肯定反感,因為他只認市場經濟。筆者不強人所難,就用他推崇并極力販賣的市場經濟原理跟他理論理論,讓我們都見證一下,事實是否如他所說,商人能賺錢就等于為人民服務了。
以房地產業為例,地產商拆遷獲得土地,然后蓋上房子賣出去。這其中,一般的人都只是看到了房價過高的問題,也就是地產商在銷售階段的暴利,但大家都忽略了這一拆一蓋的過程中,存在著兩種不同的經濟模式,一種是依靠行政手段的強買,一種是市場經濟的自由買賣。
從市場經濟的原理講,土地是國家的,或者說政府賣給誰、怎么賣,與土地上的住戶無關,住戶門無權干涉。土地上的房子是住戶的,住戶們賣給誰、怎么賣,與土地的主人無關,土地的主人無權干涉。
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世界上普遍承認的法律關系,土地和土地上的房子并不屬于同一個法人,也就是說,土地的所有權人是政府說國家也對,土地上房子的所有權人是住戶,開發商如果想拿到土地,依照法律程序做,應該先從住戶手里買下房子,然后再從政府手里買下土地。
可事實上卻不是這樣的,在具體操作上,開發商耍了個手腕,繞開市場,跟土地上的住戶玩起了無間道。開發商對政府說,跟住戶買房子的錢我出,但得由你出面去買。這比賭桌上出老千還無恥,出老千是偷偷摸摸的,而政府用的是黑社會的邏輯,它跟住戶們說,就這個價,你賣也得賣,不賣也得買賣。
三個人做交易,其中兩個人聯手做奸,剝奪了另一個人合法交易的權利,他既不能侃價,也不能拒絕交易,請問茅于軾先生,這也是您說的市場經濟嗎?如果不是,您是贊同這種交易,還是反對這種交易,您虔誠的崇拜市場經濟,可為什么,您竟對這種違背市場經濟規則的交易一直保持沉默?
地產商用這樣的手段賺錢,也能算為人民服務嗎?我們不反地產商對賺錢,即便他攫取暴利,只要這種交易兩廂情愿,那我們就承認您說的在理,無論這種暴利在客觀上具有哪些不利于共同致富的因素,我們也認為您說的對,——商人賺錢就是為人民服務嗎。
反過來,如果地產商不是用市場經濟的規則賺錢,而是玩弄雙重游戲規則,市場經濟規則有利于己,就用市場經濟規則,市場經濟規則不利于己,就跟政府結成利益聯盟,用行政手段廉價收購住戶們的房屋,那么您說出天花來,這樣的賺錢之法,也不可能是為人民服務,往好了說,是為人民幣服務,往嚴重了說,是殘害蒼生。
在此真誠的奉勸茅老先生,把自己想象的很聰明沒人嫉恨,但千萬別認為世界上就您自己一個人很聰明。更何況,市場經濟學那點事,也沒您說的那么玄,真要搞懂也容易。《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上說“買賣公平”,再加一條“兩廂情愿”,這不就是市場經濟的一般原理嗎。
不然的話,要是咱倆換個身份,我敢說,依照您一直默認的地產商的那種買賣手段,我比您還能黑錢。胡雪巖不是說么,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就是賺錢,只要按照李宗吾分析的去做,心黑、手狠、臉皮厚,賺錢難道說比做人還難嗎。
人老了,最關心的不應該是賺錢,而是自己的墓志銘該寫些什么。筆者不愛錢,免費給您老做了一副挽聯,不嫌棄的話,到那天就掛上吧:上聯:上帝因你失公允,下聯:人民無他有錢花。外加一橫批:人為財死。
20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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