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南:臺灣省的一個具體政治困局
司馬白話視頻連接
http://v.v1.cn/dyzstx/2010-11-9/1289271135147v.shtml
關于所謂二次金改案,臺北地方法院5日一審竟然宣判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子女以及金融業者等21名被告全數無罪,對這個令人瞠目的消息,我的看法和臺灣的政治評論員的看法非常接近:這是個政治笑話,這是臺灣全島人眼皮底下的政治笑話。
陳水扁這么一個訟棍(我絲毫不是貶低我們的律師從業者,更不是貶低那些竣節如山有原則有操守的律界朋友),陳水扁這個訟棍,老百姓的話就是人渣。在舊中國,那些唆使別人打官司,架訟、霸訟、擾亂審判秩序,借以從中取利的惡棍叫訟棍。自恃擁有法律知識,卻離開事實,無視法律,專門利用法律的漏洞,來唆訟、架訟、霸訟,致使許多案件,該調解的調不了,該息訴的不息訴,該執行的執行不了,擾亂了審判秩序,激化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導致社會的法律秩序大受影響。
陳水扁就是個人渣,是個流氓。這根本不是司馬南的獨家評論。在臺灣的人,美國的人,很多都有近似的評價,陳水扁先生就是一個貨真價實只要成功,不惜我死后洪水滔天的小人。
問題在于,耐人尋味的是,臺灣的民主能夠把陳水扁這樣的小人,捧到高高的臺上去做8年地方領導人,美其名曰“總統”,臺灣的黨、政、財、軍諸多事務,悉數在他的“總統之下”,這不荒唐嗎?
陳水扁上臺8年,貪腐8年,致臺灣經濟8年陷入水火之中。二次金改案,他借著金融并購這樣的機會,和一些金融界的大佬勾結起來,恣意洗錢、騙錢,高達幾個億。這些實事拿出來治陳水扁的罪,證據確鑿,歷歷在目,可就這么一件明擺著的事情,臺灣的地方法院審理下來之后,陳水扁竟然無罪,陳致中竟然無罪,竟然吳淑珍無罪,陳水扁及其手下21個人統統竟然無罪,這能不叫人錯愕嗎?能不叫人驚訝嗎?
臺灣的這種司法制度,據說是很先進,但看他判的案子,我們看了之后不能不倒吸一口冷氣,這個玩法不靈啊。臺灣的某些政治分析家認為,這個事主要是臺灣的法官,大法官周占春其人不好。這個人不好,我們不了解,你說這個人有爭議,我對此無爭議。你說這個人“用意識形態來判案,隨便解釋憲法”我也不反對。但是,我只想問一個問題:臺灣的司法制度為什么能允許周占春把意識形態擺到法律之上?臺灣的司法制度為什么能允許他枉法徇私隨便解釋憲法?
有人畫了一幅漫畫:陳水扁一家老小,給周占春去送匾,那匾上寫著“惠我良多”,意思是“你給我們扁家族帶來太多好處了”。漫畫了無新意,但是生動得很。但是,僅僅把陳水扁這二次金改案,陳水扁及其嘍羅乃至全家,都被判無罪的事情,歸之與周占春個人的意識形態辦案,這種解讀嗎?他周占春有那么大的能力嗎?真的是周占春個人的品行問題嗎?
我不贊成把一個重大的歷史事件,陳水扁如此惡劣罪行的輕判甚至無罪釋放,說成是一個法官個人在里面搗亂的是結果,因為從復雜的歷史進步的理念來說,好官、壞官、清官、昏官的解讀,是最膚淺、最幼稚、最省事的,但是這種解釋,約等于什么也沒有解釋。
臺灣的所謂民主的制度為什么對周占春不能構成制約?你是不模仿三權分利嗎?你不是講三權分利可以很好地相互制約嗎?那好,請問,誰來制約周占春?如果周占春不能得到制約的話,那是周占春的個人問題,還是你制度的問題呢?
如果你制度沒有問題。第一,選了陳水扁這樣的訟棍,禍害臺灣8年;第二,二次金改案,陳水扁貪贓枉法居然逍遙法外;第三,邱毅這樣的“曝光能手”天天出來曝光,證據如此確鑿,涉案人數如此眾多,為什么正義不能得到伸張呢?
我們從腐敗的角度,從吏治的角度,從司法的角度,從意識形態的角度,從制度設計的角度,從方方面面去面看,臺灣今天這種無序都不免令人失望。這種混亂莫名,導致人們對臺灣這種所謂的民主制度(我說臺灣的民主制度,不是說民主理念)缺乏信心。照臺灣這個玩法,來個陳水扁,8年經濟停止不前,假如中國大陸8年經濟停止不前,甭說8年停止不前,中國大陸有1年GDP增長低于8%,CPI高于5%.,那就天下大亂了。
在這樣一個特殊的國情之下,大陸奉行發展是硬道理的理念,完全是“實踐理性”的產物,是中國人民在碰壁中、痛苦中摸索出來的硬道理。近來,對于發展,人們的看法有點變化,其說不一,但是,發展仍然是硬道理。經濟結構調整與包容性增長的補充完善是好的,但是“發展是硬道理”的根本理念依然成立。
弄出一個省那么大一個地方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省(對外正式用名名臺灣中華民國)在這個地方做政治特區嘗試,搞你的“三權分立”西方政體實驗,試的結果,現在看,還需要進一步試驗下去。因為選了三次,兩個總統,一個女人喜歡的奶油小生,中看不中用的馬英九(李敖語),另一個就是訟棍陳水扁竟然當選兩次,現在,陳水扁的政治同盟者周大法官,公然徇私枉法,置臺灣公眾利益于不顧,你的制度也拿他無奈。這不是正好說明,臺灣的民主體制還要磨合調整嗎?
不管怎么樣,陳水扁畢竟還是抓進去,因為別的罪名坐了700多天牢了,可是陳致中沒有抓進去,陳致中現在大獲全勝,陳致中一天牢不坐,就白白得了幾億臺幣,這好日子,這好日子白賺的。
就此而言,如果人們說,臺灣的司法沒有體現公正,臺灣的民主制度沒有達到們的期望值,臺灣的民主制度令人失望,我看龍應臺為代表的文化人沒有必要站出來多辯解了。會寫文章的龍應臺大姐應該知道,政治制度變革,不是寫文章,不能從理念出發,而必須從實際出發,不能任意結構隨意創造,而必須尊重歷史習俗與傳統。臺灣的經濟沒有像我們所期望的那樣發展,沒有因為民主而帶來經濟躍動,臺灣的族群沒有因為民主而帶來團結,反倒因為街頭的民主斗爭而致使撕裂分裂。周占春法官是否有問題,問題多大,我們不清楚,但是,要周占春替臺灣的政治亂象背所有的黑鍋,也許是不公正的,在這兒,我不禁要替周占春鳴大法官鳴一聲不平。
政治亂像之下,魚龍混雜是非不清,政府沒有動員力,人民不團結,生產力不發展,大家你一派我一派,門口還有好幾派,動輒打成一團。今天你上街,明天我上街,開始新鮮,現在臺灣省人民也厭惡厭煩了。所以,鄧小平先生關于中國的民主之路講過一句堪稱經典的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結論:民主是我們的方向,但國家必須保持穩定。
最近關于政治體制改革,十七屆五中全會強調要穩步推進,要堅持中國特色,要堅持慢慢來,這太重要了。你不能就把一個抽象價值,孤零零地懸掛起來,因為所謂民主作為一種理念,總是要體現為具體的、現實的、相互包容的國家管理制度的。
誰說的話嘴巴大誰上臺,誰的錢多誰上臺,這是另一種可怕的局面。
記得吧,陳水扁本來是要下臺了,然后拿著子彈肚子上一蹭,又當了4年“總統”,你這不太搞笑了嗎。這種政治笑話,政治鬧劇,對于一個5000年的的獨立文明體系來說,是及其可笑的事情。(2010年11月1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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