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煉真金
《決不只有一個趙東民(下)》延遲發表,今天先發此文。
網友改革開放說得好:“趙東民案是一道嚴峻的政治法律試題,是基層勞動人民弱勢群體向我們黨和政府,向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法治國家出了一道以人為本的法律考題,現在全國人民都在關注這道題的后面答案,關注共產黨黨中央、關注公檢法、關注全國總工會的為人民服務的立場和態度!”現在,我直接把問題提到國家管理者面前,并要求讓網民行使你們承諾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是言必行,行必果,還是“大人也,言可以不信,行可以不果”,我們會從實踐得到答案。
趙東民事件,豈止是對國家管理者的“試題”,它也在檢驗媒體是否對客觀報道、輿論監督盡責盡力,看它是否真是“無冕之王”?我不請原諒地直說:媒體在趙東民事件上的沉默,實在令人可恥!如果說,去年抓捕趙東民的時候,媒體可能沒有引起注意(不過它們對于明星名人們的私事緋聞倒是感覺靈敏得來確如“狗仔”,一個明星偶爾露出乳溝或股溝,它們的鏡頭很快就能夠捕捉到),但是這個月來每天網民許多篇的文章議論此事,各地那么多的“趙東民關注團”發表聲明,不少老干部公開關注、呼吁,媒體竟無聲無息,諱莫如深。特別是,我的關于趙東民事件的文章,一些官方網站基本不讓發表,這就不是不掌握信息,而是封鎖信息,我估計有上司的禁令,但你媒體頂著“無冕之王”這個稱號不覺得不好意思嗎?媒體本身是自由民主的產物和工具,現在變成了老板的賺錢工具、當權者豢養的鸚鵡,禁錮民意的枷鎖,自我感覺好嗎?對于趙東民案件這道試題,記者編輯們可能要交白卷,會被烤糊。
趙東民事件對于民主精英們來說,是道很難的試題,我們到現在還沒有看到這些年一直高舉自由民主改革旗幟的人們的身影,聽不到他們那喋喋不休的高調宣揚“普世價值”的叫聲。怎么“普世價值”就普不到趙東民這個小民這里,在他身上就沒有價值呢?怎么他們宣揚的“民主”的“民”就不包容趙東民這個小民呢?所以,胡錦濤說,不是要不要進行政治體制改革,根本的問題是進行什么樣的政治體制改革。事實說明世界上有各種各樣的政治體制,在政治領域里,并沒有可以普世的價值;民主屬于政治范疇,按照總書記的觀點,它現在不可能具有普世的價值。按照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一貫的觀點,一旦民主普世了,民主也就不再需要,應當消亡了。這樣就可以理解有什么趙東民這個民要想作主維護工人群眾的權益,就會被抓起來,剝奪自由,因為精英們自由民主的“普世價值”與趙東民所代表的勞動大眾的自由民主價值相對立,兩種自由民主碰不到一塊,勢不兩立。對這個問題,民主精英們不好說,說不清,只能保持沉默。
我認為,這道試題也擺到了關注趙東民事件的左派面前。2010年10月22日,我在《趙東民判罪不利于社會發展》文中講道:“在宣判后,無論結果如何,對于民眾,左派、所有的‘趙東民關注團’的宣言誓言,維權斗爭、民主意識、將要經歷實際的檢驗。”
在趙東民判罪前,左派群情激昂。特別在北京發起趙東民事件關注團后,各地“關注團”如雨后春筍,烏有之鄉網上支持趙東民的文章連篇累牘,目不暇接,聲勢浩大。在趙東民判刑后,盡管還有德國趙東民同志聲援團嚴正聲明、北京李律師的上訴、不少網友的反對,但是國內關注團卻還沒有發聲,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進一步實際行動在。這種情況使我擔憂。
我認為,對于趙東民事件,就那么一個事實,有多少說的,網友們不可能長時間連篇累牘地重復同一說法,重復說也不起作用;現在不能再停留在關注上,人家根本就不理睬我們的關注;應當有進一步的實質性行動,首先可以聯合起來,選出代表直接向中央陳述我們的意見,請中央干預,請中央讓民眾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否則,如果沒有中央關注,民眾監督,僅靠李律師運用法律手段,恐無濟于事。
更重要的是,如果支左派在趙東民判刑之前,慷慨激昂,而之后卻沉默下來,沒有進一步實質行動,民意成了空穴來風,左派不過是清談茶客,今后有多少人還正視左派,把民意當回事?
我沒有參加任何“趙東民關注團”或“聲援團”,只因我一直獨立探索戰斗,和大家沒有聯系,彼此不了解。所以今天我也只能倡議,請大家熟悉而且信任的德高望重的人,站出來代表我們直面中央,反映我們共同的意愿。至于我,只要大家信得過,當義不容辭參加其中,盡我全力。趙東民是因為組織工人群眾維權而被捕判刑的。我知道這一點,我準備著;我相信所有真心誠意關注趙東民事件的人也會義無反顧。而且,我們合理合法地爭取中央支持下,同錯誤、違法行為作斗爭,光明正大,無所畏懼。
我準備接受殘酷的實際檢驗。
所有的“趙東民關注團”的發起者們,大家考慮好面對現實檢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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