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上海官場的權利囤房者
過去數年里,意欲插足上海灘房地產的某些政商力量,多是在上海市房管局副局長陶校興等人的操作下實現利益。在上海政界,像陶校興等房地系統官員通過超低折扣擁有多套房子,已是公開的秘密。
上海兩千市管干部被要求自覺申報房產,結果“驚人”,甚至有主動上報家庭房產十幾套的官員。其中一個細節是,最初紀檢部門打算對低價房優惠超過50萬元的官員房子逐一審核,后因工作量太大不得不改成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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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些官員幫某些開發商實現種種灰色利益,也從中得到了低價買房等回報 (CFP/圖) |
在上海這個引領中國房價飛漲的城市,又一名房地系統“要員”落馬。
10月14日晚,新華社報道,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簡稱上海市房管局)副局長陶校興涉嫌違紀,正在接受上海紀檢部門的調查。
此時,59歲的陶已被上海市紀委“約談”三日。同期,上海房地系統內部也小范圍通報了這一情況,稱其因“經濟問題”被查。
很快,這位分管“政策法規、行政復議和訴訟、行業科技、教育培訓、機關后勤服務”的官員,名字被從上海市房管局網站“機構領導”欄目里抹掉。
更早以前,他長期分管的是上海房地系統里最“肥”的土地業務,業內普遍認為他的涉案與其手上的權力密不可分。
官方尚未披露陶校興案情。但多方渠道證實,陶和上海發生過“樓脆脆”事件的蓮花河畔開發商有利益關聯。他早年曾在梅隴鄉任鄉長。另坊間稱,一些與陶關系密切的開發商,已迅速遠遁海外。
而且,上海政界多個消息渠道均稱,陶校興等房地系統要害部門的多名官員,擁有大量房產,已是公開的秘密。
事實上,房地系統只是其中樣板,從經濟領域到司法領域,上海多個實權崗位的某些官員,長期以來大肆低價囤房乃至炒房的現象,有內部官員稱已到“極為驚人”的境地。
房地系統反腐牽一發動全身
陶校興曾在松江安排建設一個隱秘的度假別墅,供陳良宇專享。
陶校興是近年來第三名落馬的上海房地系統官員。
在他之前,有“上海第一處”之稱的上海市房地局(上海市房管局前身)土地利用處處長朱文錦、副局長殷國元,已因濫用職權、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名,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和死緩。
2000年,原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上海市地質礦產局合并成立了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即上海房地局),陶校興從那時起就擔任副局長。在此之前,陶一直在郊區任職,先后擔任閔行區梅隴鄉鄉長、松江縣縣長等職。
之所以長期坐鎮土地要害崗位,并直接領導陳良宇的連襟朱文錦,政界亦有猜測認為其與陳良宇的特殊交情有關。不少人知道,陶曾在松江安排建設一個隱秘的度假別墅,供陳專享。
在陳良宇在任階段,上海房地產業蓬勃生長,陶校興、殷國元乃至朱文錦等房地系統內大權在握的官員們,春風得意,直到2006年起中紀委對社保案的調查。
當時眼見同僚接連“進去”,陶校興雖涉險過關,但土地大權旁落,并在此后這幾年里,不時被找去談話,猶如驚弓之鳥。南方周末記者曾在一個公開場合與之交談,他當時就顯得極為緊張。
過去數年里,意欲插足上海灘房地產的某些政商力量,在土地招投標、土地轉性、修改容積率等關鍵環節里,均是在陶校興等人的操作下實現利益,這些力量背后的關系網絡,又反過來成為了他們的護身符。
在這個過程中,陶等房地系統的官員們,獲得了比其他部門更多、更直接的利益。在上海政界,房地系統的官員擁有較多的房子,已是公開的秘密,其中就包括陶校興等人。
盡管陶的案情尚在調查中,但殷國元已獲判,殷被認定受賄3671萬元,其中有相當比例來自低價購房。
正因為上述利益關系,使得對房地系統腐敗問題的調查牽一發而動全身,常只能點到為止。
2008年初,上海房地局多名重要崗位處級官員一度涉嫌受賄進入司法程序。但查案部門很快接到命令停止調查,據查證,多名所涉官員至今仍以“調研員”等身份在崗履職。 房地系統內官員被告知停止調查的原因,是不能影響干部隊伍的穩定,以及影響這個重要職能部門的正常運轉。
在這之前和之后,內部官員稱,其實還有更多的調查在萌芽階段就被擱置。
用另一位房地系統內官員的話說,就是“查也查過,但是很多人的房產證上往往寫的都是別人的名字,未必能查得出”。
因此,雖然這一次陶校興的涉案再次打破了平靜,但一位房地系統內官員仍然分析認為,目前也只確定有陶校興一個人“進去”,估計案子不會擴大。當然,這個猜測還需要時間來檢驗。
官員低價購房內幕
僅記者了解的局部信息,上海虹橋地區、徐家匯周邊、黃浦區中心地段、浦東濱江地段以及陸家嘴核心地段,多個樓盤都是官員低價購房“重災區”。
低價購房決不是陶校興這些房地系統官員獨享的“特權”,他們不過是近水樓臺的群體之一,一個房地產項目的運作,還涉及工商、稅務、規劃、金融、司法、區縣政府等多個部門,他們同樣都是被打點的主力群體。以被股東方公開舉報的帝景苑項目為例,在這個徐家匯核心地段樓盤低價購房的官員,分布在上述不同部門,他們獲得三到五成的大幅度購房折扣。
其中,陶的下屬朱文錦等幾位上海社保案獲刑的官員或其家屬的名字赫然在列。更多名字仍在崗位上,即便是被公開舉報之后,現任上海市工商局總經濟師杜某和上海市公安局特警總隊官員李某,仍繼續任職。
根據南方周末記者獲取的交易資料,約400戶業主中,50余戶曾獲得一成以上的購房折扣,其中22名買家所獲折扣高達三至五成,折扣金額數十萬至百萬不等——按照房地產業當時的正常行情,5%的讓利都很少有。
陶校興并不在舉報之列,但受制合作關系,舉報的股東并沒有掌握這個樓盤全部房源的銷售合同,剩余房源的流向,外界不得而知。
對應的是,這個項目在有關的工商登記、土地批租、修改容積率、公建配套、驗收和稅收等多個環節,一路綠燈大開。
去年受審的浦東新區原副區長康慧軍,亦是在庭審中被揭露瘋狂炒房二十幾套。而這已經是一個種種原因之下縮水了的數據,他實際被查出的過手房產數量超過40套。康被認定受賄599萬余元,另有1184余萬元財產來源不明,被判無期徒刑。
康也因此得名“炒房區長”,他的那些房產,購自仁恒濱江園、陸家嘴花園、涵合園、地杰國際城,國際麗都城、虹橋華庭等滬上知名高檔樓盤。
而在康案后,同樣受賄被查的浦東新區外高橋功能區域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和環境管理處負責人、副處長陶建國,名下房產41套,大多來自受賄或低價買房,被稱為“炒房處長”。
而內部官員稱,以上幾位只是“不幸”落網的冰山一角。
“沒有一個房地產項目是不需要‘行賄’的。”一位開發商人士曾如此吐露苦衷,而折扣賣房正是其中重要而隱秘的利益輸送方式。很多房地產項目開發初時,還會撥出一定數額的房源,干此勾當。
在具體的交易中,房價受制于行情、地段、環境、朝向、樓層等多種因素,彈性很大,如何定價當事人多種說辭可以開脫。
僅記者了解的局部信息,虹橋地區、徐家匯周邊、黃浦區中心地段、浦東濱江地段以及陸家嘴核心地段,多個樓盤都是官員低價購房“重災區”,這些全都是上海的高檔區域,現在房價最保守的估算也有至少3萬-4萬元/平方米。
一位房地產業人士在偶然調出了浦東濱江某高檔樓盤的房產登記信息后感嘆,看到了不少在本地新聞媒體上出現過的官員名字。
在上海,某些官員大肆低價購房已成為一個心照不宣的現象,但總量數據公眾絕無可能獲知。
開發商樂于為一些關鍵職能部門的購房者提供“優惠”,而快速升值的房產,很容易讓某些官員“心動并行動”。
對這樣的行為,當地某些官員都表達過這樣的邏輯──從政的人,絕大部分人最多也只能以局級、處級的身份退休,而當從政的前路能判斷清晰后,所謂對家人的物質交代,成了他們僅剩的追求。
一位局級干部的夫人,在一次房屋交易時,到了附近死活找不到自己某一套房產樓盤所在位置。這對富豪階層來說并不稀奇,但對拿工資吃飯攢一輩子錢才夠買一兩套房的普通階層而言,不可想象。
因此,當普通人控訴著高昂的房價、調控的不力之時,某些擁有幾套十幾套房子的官員,正坐收高額的租金,或者一票票地倒賣賺著升值的差價,再把子女送到國外。
在法紀的模糊地帶上,這些人掌握的大量房產,有的掛在家屬親戚名下,有的甚至暫時不從開發商處過戶,等離開崗位再辦理手續等。在此前查辦的腐敗案件中,亦可見到此類手法。
低調的干部房產申報
兩千余名上海市管官員被告知,要求他們如實上報家庭購房和優惠情況,即便有違紀違法者也會獲得寬大處理,但如果隱瞞的,將被從重處理。
陳良宇案后,低價購房一下成為了懸在這些官員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此時,社保案后調任上海市紀委書記的沈德詠一度掀起查處官員低價購房的風暴,原浦東新區副區長康慧軍就是這時被揪出。一時間,上海的一些官員人心惶惶,相熟者見面趕緊低聲打聽,彼此單位是否又有人被查。
他們不是沒來由的害怕。由于上海房價近年來上漲迅速,官員若是獲得超常幅度的優惠購房,動輒“節約”資金上百萬。如果那些已被查處的官員被認定為受賄,意味著很多人都將面臨牢獄之災。
好在,這個影響“干部隊伍穩定”的做法,一段時間后偃旗息鼓。
不僅如此,為了徹底解決這塊集體心病,在請示了上級之后,去年,上海針對超過兩千名市管干部低調推行了一次房產專項申報活動。
市管干部主要包括局級、副局級的黨政機關干部、屬同等級別的國企負責人以及事業單位負責人,在職和退休干部均在要求申報范圍之列,涉及人數超過兩千人。
這是在每年例行的領導干部重大事項申報制度之外,針對官員和配偶、子女購買商品房情況的專項申報。
在一次罕有的沒有會標的專項會議上,一些官員被告知如實上報家庭購房和優惠情況,即便有違紀違法者也會獲得寬大處理,這次主動申報通過的房產,以后絕不會翻查舊事,但如果隱瞞的,將被從重處理。
顯然,這次房產專項申報的意圖,并不是要把官員低價購房的潛規則行為推向司法,而是在黨紀范圍內“化解”。
市里領導表示,這個做法是為了讓大家“放下包袱,輕裝上陣”,但也是“最后一次機會”。
即便如此,這種自查自糾缺乏有效監督。一位官員就私下表態,和同僚交流后,大家都決定掂量著申報。
不過,在市里領導反復強調了“實事求是”之后,官員們確實還是申報了比平常例行申報“更全面”的購房情況。
這個數據絕無可能向公眾披露,但多位相關官員透露,自發申報反饋上來的情況已經很“驚人”了,主動上報家庭房產十幾套的大有人在,附帶解釋的各種“優惠”方式層出不窮,很多都是單位領導集體決策行為。比如,不少人提交的低價購房理由是“住房困難”。
申報完成之后,由上海市紀檢部門對他們獲得優惠(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幅度較大的購房情況逐一審查,并給出不同的處理意見,包括補繳差價、黨紀處理等形式。
是否被納入逐一審查的范疇,主要是看房產的優惠金額和折扣比例。
其中一個細節是,最初紀檢部門打算對優惠超過50萬的房子逐一審核,后因工作量太大不得不改成100萬,以及一些優惠金額雖不足百萬,但因總價低折扣幅度大的房產項目。
不過,最終結果還算皆大歡喜,無一人因此移送司法,“否則就違背了這次專項申報的初衷”。
但這個做法也在體制內引起很大爭議。當地有官員指出,如果申報過關,是否意味著以后不再司法追究,那是否可能出現干部借機洗白的情況。
正是這一敏感原因,這次申報進行得極為隱秘。
但新華社所屬的《望東方周刊》仍對這一做法作了不點名的評論:(房產申報)由一地開風氣之先,其勇氣固然可嘉,但是沒有全國性的法律支撐,局部的試驗必將遭遇合法性先天不足的質疑。房產申報作為財產申報的核心,如果沒有立法的支撐,也不免會受到類似的挑戰……仍然帶有濃厚的“人治”色彩,其效難以鞏固。貪官們必然抱有投機心理——何必如實申報,拖到你調離,就是我的勝利。
上海司法系統人士表示,官員的低價購房行為的甄別和處理,制度設計尚不夠完善,官員購房時利用職權獲得一定折扣行為與違法之間的界限,中紀委的有關規定以及兩高司法解釋也沒有明確的量化標準。
上海市委也一直打算在上海設立一條量化界限,但如何定量“很難”。
而中紀發在2007年6月發布的《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中,嚴格禁止國家工作人員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向請托人購買房屋、汽車等物品。兩高在《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司法解釋中,亦認為國家工作人員“向請托人‘低買高賣’房屋汽車屬受賄”。
陶校興當時也是這次房產申報對象之一,如今涉案被查,必將再次牽動低價購房官員們的神經,陶是否會在低價購房問題上被深究,某種意義上關系到他們的未來。
比較而言,帝景苑那群被舉報的低價購房官員要幸運得多,雖一再被查,但至少在目前,他們享受了高額的購房折扣,卻得到了“違紀”不“違法”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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