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關注聲援團堅決支持解救趙東民的正義行動!(更新版)
一、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人民群眾集體所有制”。
依據憲法,工人階級群眾有權維護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治制度和有權維護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西安律師趙東民是受國企工人的委托為維護工人群眾的權益而進行法律辯護活動的,是為維護人民民主專政和社會主義公有制而進行法律辯護活動的,在這種情況下受到拘禁必然是非法的,對維權律師趙東民的非法拘禁必須立即無條件解除撤銷!
二、我國的憲法和中國共產黨黨章中都明確規定:我國工人階級是領導階級,必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但是改開以來,在所謂“減員增效”名義下,造成全國6000萬國企職工下崗,工人群眾已變成弱勢群體,其政治權益和經濟權益已受到嚴重損害。西安律師趙東民受國企職工的委托,為維護國企職工權益不受侵害,何罪之有,為什么要非法拘禁他?我們認為這是一起嚴重違法侵權的反革命法西斯行為,是司法腐敗背景下的冤假錯案,我們強烈要求西安新城區法院立即解除拘禁,予以相應賠償并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我們的工會應該代表廣大工人群眾的利益,為廣大工人群眾的利益訴求代言,但是我國的工會從國家的總工會到省市縣地區按行政區域和行業劃分的工會領導干部,基本上是官員和準公務員待遇,不是從工人群眾中也不是從工礦企業基層中選拔上來的,不能跟廣大工人群眾共命運同呼吸,而各個基層企業的工會也不是從工人群眾中推選出來的,一部分國企工會干部是根據黨政部門的組織程序即按官場潛規則提拔上來的,另外一部分私企工會是私企老板指派的,都屬于御用工會。這次西安律師趙東民被非法拘禁的原告就是西安的工會部門,可見這個所謂的西安工會部門,不但不去維護工人群眾的權益,反而還要盜用工會的名義,將維護工人權益的富于正義感的律師趙東民非法拘禁竟達一年多之久,并將他的妻子迫害而死,造成他的子女無人撫養,可見工人階級群眾的弱勢程度已達到被完全喪失話語權的地步,可見這個處處以人為本、以維穩、和諧、盛世著稱的資改派已到了嚴重侵犯人權、混淆是非、顛倒黑白的地步!
我們哈爾濱關注聲援團鄙視西安的工會部門,我們強烈要求陜西黨政部門以致國家領導人高度重視這一冤假錯案,將維護工人權益的趙東民從非法拘禁中解救出來!
我們強烈關注聲援堅持正義的趙東民!我們強烈關注聲援解救趙東民的正義行動!
趙劍斌、李昊洋、范正美、劉國成、彭勃、汪冶、張德林、張樹清、張洪武、馬占春、賈建民、譚少卿、畢延彤、劉志和、冷顏、星星火炬
(注:凡是志愿參加這一聲援行動的哈爾濱同志可在我的博客工人階級作家趙劍斌http://blog.sina.com.cn/0451zhaojianbin?retcode=0 上的留言欄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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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