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貴辰
本文標題之所以說“奪回”而不說“保衛”,是因為實際上釣魚島被美國在二戰后占領、用于他們的打靶場,中美建交前夕,美國將中國的釣魚島“以花獻佛”給了日本。從歷史上的最早記載看,當然釣魚島屬于中國,這就是中國一再強調的“自古以來”、“無可爭議”。但它不在我們手里,我們的“花”已被美國摘去獻給了日本,我們只能奪回,不可能保衛。不然,類似于逮走我們釣魚船船長一樣的事,還會發生。這次的事,僅僅只是一個開頭,是一出戲序幕的序幕,更大的麻煩還在后頭。怎樣把釣魚島奪回?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有人認為這么個小島駐兵不就是了。那簡直是說笑話,一個小小的釣魚島,錯綜復雜,麻煩得很呢。我以為應該:
一,欲奪回釣魚島,必先統一臺灣。臺灣與大陸不統一,釣魚島只是水中的一顆星星,好看,但撈不到手。這個道理很簡單,釣魚島近離臺灣而遠離大陸,在兩岸不統一的情況下,大陸很難有效插手釣魚島一切事務。而臺灣與大陸不一個心眼,它與日本發生關系又不能合法地代表“中國”。如果中國人民解放軍去釣魚島執行任務,臺灣也必定不予配合。不配合則罷,還會別出心裁進行搗亂,這是極有可能的。而一旦臺灣與大陸統一,就會在地理上形成優勢,一聲令下,就會在很快時間內奪回釣魚島。
二,欲奪回釣魚島,必先調整政策。事實證明,“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不能解決釣魚島的問題,一再堅持這樣的政策,只會浪費時間,還會給日本以錯覺:中國根本不拿主權當一回事兒。所以他們得寸進尺,把我們的“不當一回事兒”理解為“軟弱”和“主動放棄”,因此才出現逮走中國漁船船長之事。我們說釣魚島是我們的,他們說釣魚島是他們的,這本身就是一種“爭議”。他們跟我們的這種“爭議”是十分錯誤的,因為這是中國的東西,你“爭議”個屁?再說了,“爭議”不能自行解決,還是要靠人,要靠中日雙方務實解決。“爭議”的存在,是我們的屈辱。提出“擱置爭議”,他們就認為我們“不再爭議”;不再爭議,不就等于“放棄”了嗎?實事求是地說,對待爭議的最好方法是解決,而不是“擱置”。越“擱置”越“爭議”,“擱置”百年,就會“爭議”百年,這不是胡說的,這是辯證法。捂起來的矛盾,只會越捂越尖銳,不會越捂越沒有乃至自行消失。解決爭議的方法,不但不能有一時的“擱置”,而且,越解決得快效果越好。“擱置”越久,麻煩越多,越不好解決。至此,我再一次要強調,這不是什么“爭議”不“爭議”的問題。主權不可爭議,這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我們不給任何人爭議,別人提出給我們“爭議”我們為什么還要接受呢?那么,我們是不是提出與日本“爭議”一下東京,與美國“爭議”一下紐約,看看他們干嗎?
再說“共同開發”。兩個國家,在一個有爭議的地方進行共同開發,這本身就是一場鬧劇。我們是不是去到日本東京與日本共同開發一下經濟建設?去到莫斯科與俄羅斯共同開發一下金融發展?在我們的國境內,邀請另一方來與我們共同開發,這是不是邀請他們來侵略我們的資源?“開發”不但不能與他人“共同”,而且,任何人提出要在我們的國土上與我們一起開發建設,那都是錯誤的,那都是侵略行為。我們的東西,憑什么要讓他們來開發?尤其是日本,它殺害中國人民的鮮血都浸紅了歷史,浸紅了中國的大江大河,憑什么讓他們來開發我們的國家資源?而且還“共同”,那不是支持他們侵略我們可愛的中國嗎?
所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一定要調整,不然,貽害無窮。究竟怎樣調整?請大家思考。無論怎樣調整,也不要怕“爭議”,也不要“共同”,這是國家主權,不是經商做買賣。
三,在大陸與臺灣未統一前,兩岸先坐到一起,共同商議奪回釣魚島問題。建議兩岸共同組成一個“建設釣魚島、繁榮釣魚島”班子。這個班子,出臺一些切實可行的方案,由大陸和臺灣各出一名人員任這個班子的主任。班子辦公地點可在北京,也可在臺灣,工作正常化,每日上班。班子隸屬于“中國”,由兩岸政府共同負責。
四,在本文第“三”項方案得以實施的基礎上,組成兵力(可兩岸分配兵力數額,也可由一方出兵),定居釣魚島,在島上安營扎寨,切實負起責任,敢于消滅一切來犯之敵。
五,在本文第“四項”實施困難的情況下,可由大陸一方組成兵力,長期駐兵釣魚島。需要說明的是,國內的經濟建設,要與保家衛國、打擊侵略約者同步進行,不能偏廢一項。如果一味等到國家富得一人頭上長出一雙犄角才敢于出頭露面保衛祖國,那就太晚了。因為豺狼虎豹吃人不看時間,何時餓了,她們就會出洞。
六,今后中國漁政將在釣魚島附近海域開展常態化巡航,而且要加大加強巡航力度,切實保護我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這很好。但我在同樣一則消息下,發現這樣幾句:“9月15日,在釣魚島海域,從中國漁政202船上拍攝到的日本海上保安廳多艘巡視船排成縱隊阻止中國漁政接近釣魚島。”就是說,中國的“漁政”,是不是可以勝任抗衡日本海上保安廳巡視船,我不甚了解。我想說的是,他們有什么資格“多艘巡視船排成縱隊阻止中國漁政接近釣魚島”?所以,面對侵略者的膽大妄為,我們不能手軟,必須出重拳。現在的中國,雖然說不上多么富裕,但比起抗日戰爭、抗美援朝、抗美援越年代,不知要強多少倍,在國家主權遭到侵犯的時候,除了嚴懲侵略者,說任何冠冕堂皇的“高級話”、“聰明話”、“韜光養晦”的活、“愛國話”都是一種叛國行為。大家都應該認清這樣一個事實,日本在我們的國境內逮走我們的漁船船長,這已經構成了侵略,讓侵略者道歉賠償,這也是仁義之舉。他們不道歉賠償,那么,我們是不是就聽之任之、“以中日兩國友好為重”一了百了呢?把事件翻過來進行,我們在他們的國境內把他們的船長逮走了,你看會出現一個什么樣的場景呢?無可選擇,必須要痛擊侵略者,不然,中國人也就不叫中國人了。
(2010年9月27日12點31分 野風齋)
(通聯: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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