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齡:惜哉,船長歸何速,悲哉,喉舌聲何喑
24日晚間才在網上看到新聞:日方準備放還我船長詹其雄,但時間尚未確定。本人立即《寄語詹其雄船長——不要急于回國》,誰知語尚未寄,25日一早,詹船長早已“戴罪歸來”了。
惜哉。船長歸何速也。
為何說是戴“罪”?因為詹其雄被日本的司法部門拘留了17天之久,釋放時又作了“保留處分”的結論。這個處分是按日本國內法作出的。不管我們承不承認,但日本已向全世界作了宣示。如果我們不采取行動推翻它,詹其雄的“罪”就不但在日本而且也可以說是在世界上將以合法的身份客觀存在著。
我們國家一次又一次的嚴正交涉不都是“要求無條件放回”嗎?現在的結果如何?實際是有條件放回的。這個條件就是接受了17天的拘留處分!真正的無條件放回就必須將這個處分徹底推翻!徹底推翻的標志就是日方對此作出道歉并賠償詹其雄及14名船員的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失!
只有達到了這個目的,我們國家才確保了對釣魚島的合法主權,國家的尊嚴才得到了確實的保障。
所以,詹其雄的獲釋還只是此次對日斗爭走向勝利的的第一步。下一步應該怎么走?我以為,作為此次日方非法拘捕的直接受害人詹其雄應該留在日本,在我國駐日使館的保護和支持下,向日方提出申訴,開展維權行動,要求日方撤銷非法強加給他的處分,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像這樣的官司,由受害人自己或委托代理人直接與加害方進行抗爭,辯爭起來比官方語言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可以收到國家官員口頭聲明所無法取得的效果。當然,國家也不能袖手旁觀,國家應該派出最好的律師團給詹其雄以法律支持,國家的輿論機構則追蹤報導,充份發揮自己擅長炒作的功能,向全世界進行全程直播,將這場官司大炒特炒一番。以引起整個世界的關注。
像這件“撞船”事件,由于是發生在我國領海之內,所以,無論是翻炒復炒,我們都占著一個“理”。是日本巡邏艇撞擊我漁船,這是日本人明目張膽地向我國發起的武力挑釁。我們可以義正辭嚴地給以譴責,還可以給以對等的報復行動。如果是我漁船撞擊日本巡邏艇,這就是我漁民自覺發起的抗擊日寇犯境維護祖國領土主權的正義行動。如果我們國家不怕得罪日本人。完全可以發出嚴正聲明,堅決支持詹其雄等漁民自發保護釣魚島主權的愛國行動。同時還可以授予詹其雄保釣英雄的稱號,授予其漁船為“保釣先鋒號”稱號。由此掀起一個民間保釣的熱潮來!
如果政府不便直接嘉獎,由媒體炒作也可收到同樣的效果。對于媒體來說,“撞船”事件絕對是一盤炒作的上等好料,任你怎么炒都行。炒得愈火爆愈好。愈火爆愈受國人的歡迎,愈火爆愈漲國人的志氣!
要把這個問題炒得火爆起來,這就需要詹其雄留在日本,在國家和輿論的強力支持下,充份發揮其個人的主觀能動力,像孫悟空一樣,在日本來一個“大鬧天宮”, 不斷地給媒體添加炒作的原料!一定要鬧得日本的“玉皇大帝”晝夜不得安息,甘心認輸,磕頭作揖!
譬如我國駐日使館可以召開中外記者招待會,讓詹其雄現身說法,向全世界揭露日本的非法行徑。還可以讓詹其雄深入華人社區,華人團體和日本進步團體,揭露此事件的真相,喚起旅日華人和正義的日本人民的同情和支持……
可是,詹其雄船長卻匆匆歸來了。惜哉,船長歸何速也。
我國為何如此匆匆的把詹其雄接了回來?很是不解。是害怕日本人嗎?害怕日本人會忽然反悟,再把詹其雄抓起來,或者派殺手將詹其雄殺害?這是不可能的呀,畢竟詹其雄的身后,還有一個十三億人民的中國!
除了這個理由,是不是詹其雄本人擔心誤了他的打魚工呢?俗話說:磨刀不誤打柴工。可以肯定,磨快了我國在釣魚島的這把“主權劍”,是絕對誤不了打魚工的。況且,打日本這條“大魚”比起撈海里的魚蝦,其價值也不知高過了多少倍!
遺憾的是,詹其雄船長終究是回來了。惜哉,船長歸何速也!
更遺憾的是,一盤上等好料卻無人炒作。悲哉,喉舌聲何喑矣!徒具內吵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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