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15時,經過中國政府嚴正交涉,被日方非法抓扣的14名中國漁民乘中國政府包機安全返抵福州。(新華網福州9月13日電)
日方非法抓扣中國漁民漁船事件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始終牽掛被扣船員的安危。國務委員戴秉國12日零時緊急召見日本駐華大使,鄭重表明中國政府的重大關切和嚴正立場。外交部長楊潔篪以及多位外交部領導和中國駐日本大使多次向日方提出嚴正交涉和抗議。中國駐日本使館第一時間派員趕赴沖繩縣石垣島探望被扣船長和船員,為他們提供照料并同日方交涉。昨日,14名中國漁民終于回來了,但令人遺憾的是,41歲的船長詹其雄仍被日本方面非法扣留。我們強烈要求日方立即放人?! ?/p>
還在筆者上中學時期,從歷史課中就知道釣魚島是臺灣省的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和臺灣一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當兵后更清楚,中國對釣魚諸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這一立場是有充分的歷史和法律依據的。早在明朝初期,釣魚諸島就已明確為中國領土,明、清兩朝均將釣魚諸島劃為我國海防管轄范圍之內,并非“無主地”。只是到了1895年,日本趁甲午戰爭清政府敗局已定,趁火打劫,才在《馬關條約》簽訂前三個月竊取了這些島嶼,劃歸沖繩縣管轄?! ?/p>
關于釣魚島自明代以來即為中國領土,這不僅是中國政府的立場,也是日本著名歷史學家井上清教授經過嚴肅認真考證后得出的結論。井上清曾于1972年撰寫了一部專著,題為《“尖閣”列島———釣魚島的歷史解析》。他在書中指出,作為一個歷史學家,他經過查閱歷史文獻而斷定:釣魚島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無主地”,而是中國的領土。
事實上,在1943年12月中、美、英發表的《開羅宣言》中,已規定將日本所竊取于中國的包括東北、臺灣、澎湖列島等在內的土地歸還中國。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亦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但到了1951年9月8日,日本卻同美國簽訂了片面的《舊金山和約》,將釣魚諸島連同日本沖繩交由美國托管。對此,周恩來總理兼外長代表中國政府鄭重聲明,指出舊金山和約是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對日單獨和約,不僅不是全面的和約,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約。中國政府認為是非法的,無效的,因而是絕對不能承認的。
又到了1971年6月17日日美簽訂“歸還沖繩協定”時,這些島嶼也被劃入“歸還區域”交給日本。對此,我國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發表聲明,強烈譴責美日兩國政府公然把我釣魚諸島劃入“歸還領域”,嚴正指出“這是對中國領土主權明目張膽的侵犯。中國人民絕對不能容忍?!薄懊廊諆蓢凇畾w還’沖繩協定中,把我國釣魚島等島嶼列入‘歸還區域’,完全是非法的,這絲毫不能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釣魚島等島嶼的領土主權”。
只是我國政府從發展中日關系出發,在堅持我一貫立場的前提下,與日方達成了此問題留待以后解決,不采取單方面行動,避免這一問題干擾兩國關系大局的諒解。從而使釣魚島問題,成為中日之間懸而未決的領土主權爭議問題?! ?/p>
中日之間在釣魚島領土主權上的爭議,本來是可以通過政府間坦誠、冷靜、務實的協商加以處理的。但是,日本卻“得寸進尺,不退反進”。不斷有人在政府縱容下登島建立各種標志,以顯示日本擁有實際控制權,一次次刺激中國。中國當然不會接受。只是,我們大家都明白,中日兩國和則兩利,斗則俱傷。面對歷史留給中日兩國的懸案,兩國有識之士應該共同尊重歷史與法理,拿出誠意與智慧,不使它繼續成為可能惡化中日關系的不穩定因素,而爭取和平地、創造性地解決這一問題。
總之,釣魚島是中國固有領土,我們的漁民祖祖輩輩都是去那里打魚,小日本根本無權在中國領海執法,更無權將中國漁民逮捕和扣押,日方不但應無條件立即將中國的船長放回,還應做出相應賠償?! ?/p>
山東省陽信縣國土資源局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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