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方要中國被扣船長認罪才放人的玄機
蔡金安
日本TBSnews電視臺的截圖,頭戴蒙布的即為中國漁船船長
你認罪我們就放你,不認就不放,這是什么邏輯?
既然有罪,就該按法律治罪,怎么單憑認了就可放走?
如果沒罪,而扣押人家不放,再出言利誘與威脅并重,那么不能不懷疑出言者別有用心。到底是什么用心?我們稍加分析就會得出。
9月7日,中國漁船在釣魚島海域被日方2艘巡邏船撞擊,隨后中方船長被日方逮捕。日本海上保安廳發言人稱,中方船長如果認罪并繳納罰款,就可很快放人,否則就要接受審訊。被處罰的可能性將是50萬日元以內的罰款或者3年以下的刑期。
對此,我們看看釣魚島的歷史和現狀,就可看出日方出言的玄機。
釣魚島自古就是中國的領土,后來由于日本在1895年發動甲午戰爭,通過強迫清朝政府簽訂不平等的《馬關條約》而攫取。1943年的《開羅宣言》和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都規定和強調日本必須將所竊取于中國的包括釣魚島在內的東北、臺灣、澎湖列島等土地歸還中國。可是由于美國與日本相互勾結,違背《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規定,先后私自達成“協議”。先是1951年9月8日,日本同美國簽訂《舊金山和約》,非法將釣魚諸島連同日本沖繩交由美國托管,后來到了1971年6月17日,美國又與日本簽訂歸還沖繩協定,把釣魚島非法“送”給日本。
中方多次譴責美日的非法無恥行徑。針對日方將釣魚島交給美國托管,周恩來總理兼外長代表中國政府鄭重聲明:舊金山和約是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對日單獨和約是非法的,無效的,因而是絕對不能承認的。針對美國把釣魚島“送”給日本,中國發表聲明表示強烈抗議,嚴正指出“這是對中國領土主權明目張膽的侵犯”。迫于輿論,美國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釣魚島之行政管轄權,與主權無關。釣魚島主權歸屬問題,由各有關方面談判解決,但日本政府拒絕談判。
隨后1972年中日建交,周恩來本著中日發展友好出發,提出把釣魚島等島嶼的歸屬問題掛起來,留待將來條件成熟時再解決,雙方就此達成了協議。1978年,中日簽署和平友好條約,鄧小平副總理表示,釣魚島問題可留日后慢慢解決。中國政府明確宣布,擱置(釣魚島)主權爭議,留待子孫后代解決。
而此后,日方右翼分子和日本政府一唱一和,不顧中方民間和官方的抗議,對釣魚島一意孤行步步緊逼,直至形成現在的對釣魚島非法實際控制的狀態。
盡管如此,日方知道還遠沒達到合法霸占釣魚島的目的,想在這條歧路上越走越遠,于是,搞出個逼中方船長認罪就放人的荒唐劇。日方妄想以軟硬兼施的態度要挾中方船長,以中方船長獲得自由為誘餌,逼其就范,試圖為其合法霸占釣魚島制造口實,其歹毒的險惡用心昭然若揭。
我們一定要揭穿其險惡用心,決不能讓日方的陰謀得逞。
我們看到,事件發生后,民間保釣人士紛紛要求登島。中國外交部連日來多次與日方交涉,并提出強烈抗議,要求日方立即放人放船。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9日再次強調,日方在釣魚島海域非法抓扣中國漁船和漁民的行為,已引起中國民眾的強烈反應。“希望日方正視事態的嚴重性,立即無條件放人放船,避免事態惡化升級。”
釣魚島是中國的神圣領土,保衛釣魚島,收回釣魚島,是每個中國人的神圣義務。讓我們一起為此多關注,多出力吧!
20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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