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多名老黨員老干部聯名上訴--怒斥朱法明違規操作企業改制
我們是長沙市糖酒副食品公司企業黨、政管理干部、黨員,對前段時期,公司幾百名置換下崗職工文明講理的維權行動,我們表示同情和堅決支持!現特向上級領導匯報朱法明同志欺上瞞下、違法、違紀、違規操作公司改制的情況。
1、沒有召開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決策企業改制及改制實施方案。
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最高權力職能機構。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特別是企業改制,職工身份置換的重大原則問題更應交職工代表大會表決,要拿出企業改制方案交職工代表大會共同討論,正確決策。但這一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而缺少了。有些人硬說是召開了職工代表大會,可他們又拿不出公司14家參加的職工代表大會召開的記錄、時間、地點;參會職工代表和14家黨政一把手列席會議的名單。拿不出討論改制方案的會議決議。一句話,根本沒有召開會企業職工代表大會。
部分基層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無權決策全企業的改制。因為它與全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概念,法律地位,權威效力是完全不同的,也是不可替代的。它完全不具備法律效力。所以,我們認為:長沙市糖酒副食品公司的改制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我們企業黨員干部和全企業都不認可!
2、企業負改制的做法是人為的!
糖酒公司是個困難企業不假,主要是人員多,負擔重,經營不善造成的,特別是企業主要行政領導盲目投入大量資金外省抄地,造成企業負債虧損。但公司資產豐富,碼頭優勢,這是財富。曾有人說:糖酒公司是端著金飯碗討飯吃。所以;搞成負改制是對事實不真,對政府欺騙,也是對國有資產的最大侵吞。
其一;企業資產有巨大的潛在價值。企業如房產類等固資產,按財務價值早己逐年分攤折舊完了,賬面雖無價。但資產原殼在,碼頭在,優勢在,國土產權在,潛在價值在。不然,在企業改制10多年,京程公司沒有開發任何新的經營項目,靠祖宗傳下的資產,而使新公司現價值8個多億就是靠企業資產的潛在價值來的。
其二;虛假做帳是實現負改制的另一重要原因。公司接管酒批后,將酒批己把應付安徽種子酒廠1165405.84元貨款,接對方通知按雙方協議條款對這筆應付款不需要再支付,而做了營業外收入計帳,但京程公司在《湘新會審字(2003)第138》審計報告將這筆營業外收入,變成了應付安徽種子酒廠1962733.84元的應付款,這一筆假帳正符合計制造了3128139.68元的虧損。象這樣的假帳,公司下轄14家單位綜合起來是嚇人的。
其三;超低價轉讓地產是負改制后撈錢的目的。南湖路2號食糖倉庫占地約6畝,有房屋面積3000多平方米;當時市價每畝450-500萬元,市價總值2500萬元-3000萬元,原也有開發商看中了這塊地,并出價2500萬元,可朱法明確以600萬元置換給晟龍房地產公司老板鄭晟,據鄭晟介紹,朱法明為此項目的大股東,這里面漏洞太大,這個權錢交易就是負改制帶來的產物,以損害企業和職工利益,個人撈錢為目的,是權力濫用不受監督、約朿的結果。
3、暗箱操作改制帶來后患無窮。
在企業改制,職工置換中,公司的做法是:“讓職工置換走得越多越好,留職工入股的越少越好。”遵循這一宗旨,暗箱操作企業改制,職工置換成了他們主要的運作手段,政策宣傳不到位,根本不讓職工了解改制文件精神。
誤導宣傳改制形勢,過頭宣傳企業負債虧損、使職工感到企業無望而置換回家,有些甚至還宣傳現在不轉換,以后還不一定拿到置換金,如;九如齋的吳光輝同志,在公司誤導宣傳下,開始稀里糊涂地置換回家了,醒悟后發覺是被騙。發誓:如不給他解決入股問題,就抬棺材進公司,誓死同歸!是這樣公司才同意他入股了。還有北區公司的皮惠明、盧旺成等六位同志,因抗議公司未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未組織學習改制文件和暗箱操作限制入股等多方原因,而至今未簽字辦理置換手續。
在置換、入股的時間通知要求上也是不規范、不平等的。對職工采取用時間通知限日或登報形式限期,過期就不能入股。而對領導、組織者卻沒有限期,超期照辦。如:2001年7月17日,糖酒公司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募股通知書》規定募股日期從7月17日至7月30日止,朱法明同志在8月18日“借”公司100萬元,9月才投入京程股。按募股通知要求顯然是不能再入股了,可他照樣入了股、還是原始股,這個操作就是不公平,是嚴重違規的。
2001年8月18日,當時公司黨委副書記肖建桃為朱法明辦了一紙“借款協議”,從糖酒公司賬戶上借走100萬元,于當年9月入京程帳戶,變成了朱法明同志個人入股的原始股本金,這一暗箱操作的做法是極其錯誤的!當時,企業職工連續幾個月拿不到工資、生活費,這些錢應該是職工的吃飯錢、救命錢!作為公司領導,黨委書記不管職工生死,只管自己發財和國有資產占有,在品行上不道德的,法律上也是不容許的。
4、未妥善安置特殊群體職工
長沙市長經字【2002】181號文件要求對大齡員工,女員工,傷殘員工按現行政策妥善安置。可公司在改制中不是按文件精神實施的。
夫妻、兄妹等多職工成員未照顧一名入股留崗。如:西區公司魏小玲、北區公司陳仕璜夫妻倆都是30多年的老職工,同時都被買斷置換回家;南區分公司的郝小明、郝建、郝英三兄妺以及姜悌勛、石景林等雙職工沒有留一個入股都置換回家,推向社會艱難度日。
傷殘員工也都是走置換回家的路。如:南區分司的李高明同志,他雙目失明,愛人離婚,小孩無錢上學,住9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兩父子生活無著落。就是這樣的傷殘員工,就是最需要關愛的弱勢群體,也被置換回家,結果是:公司減負了,入股人少了,社會負重了,職工絕望了!
但也有人間“關愛”的一面,朱法明同志對自己的親妺妹、親戚、親信等十來個人給予干股享用,高薪聘用在企業工作。大家要問:朱法明同志掌握政策的法度標準是什么?到底是為企業職工服務,還是為親戚、親信服務?!
5、濫用職權、重復享用入股的權利。
朱法明利用自身黨委書記、總經理的職務之便,三次享受改制入股的權利,分別在京程入股129萬元(含國企100萬元)占22%股權;在星沙公司入股34萬元,占50%股權;在新糖酒公司入股80萬元,占58.8%股權。按市值粗約估算,三家公司資產約9個多億,朱法明單靠祖宗傳下來的資產升值成了名符其實的億萬富翁,同時到年齡他照樣可以享受退休福利待遇,全年還有股本金紅利分。
6、違法違紀、想發橫財。
2004年,朱法明同志未經公司班子研究同意,非法擅自以長沙糖酒物業公司名義購買ST中燕900萬股,占中燕6.18%股權,成為中燕第三大股東。此前兩大股東(新疆屯河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ST中燕29.69%股權,法人唐萬里:杭州廣富購ST中燕3540萬股,占中燕22.08%股權)聯合操縱股市,盈利十余倍,近億的資金不知流何何處?!
2005年,朱法明同志操作湖南省金碼銀通有限公司增資擴股,共投入200萬元現金(京程法人股100萬元,個人入股100萬元),至今投資項目顆粒無收。為轉稼風險,他將長沙市會展有限公司(京程控股企業)的盈利定向收購其公司干部、職工個人在金碼銀通有限公司的股份。把投資金碼銀通的風險轉稼到公司的身上。
7、夢想占有職工福利購房的國土利益。
10多年前,對于公司辦理福利購房后,當時公司答應馬上為購房住戶辦理住房國土分割證。朱法明接手后,10多年過去了,遲遲不給住戶辦理住房國土分割證,目的是想占有職工國土部分的利益。如;拆遷時,拆遷辦要住房國土分割證,如沒有就只能獲得50%的拆遷補償費,另50%就只能給執有國土證的公司得了。對朱法明這種連小鳥飛過都要撥毛的做法,我們提出強烈抗議:一定不讓他的美夢得逞!
鑒于上述朱法明同志違規操作企業改制和個人違法違紀行為,今特向上級領導報告,提出我們的強烈要求。
1、嚴格認真地搞好2000年至今的財務審計。包括:A、企業負改制是怎樣測算出來的?B、2000年起接收上級各類撥款是多少?C、購回公房、出售企業用房,拆迂企業用房各多少面積?多少金額?D、企業房產、門面出租的總收入是多少?E、兩屆糖酒會共收入多少?F、朱法明在2004年購買ST中燕900萬股的收入情況?2005年金碼銀通投入200萬元的收入情況?在南湖2號工地與鄭晟暗箱操作的情況?
2、充分讓原公司干部、職工享有被公司改制時剝奪的,符合文件規定的,平等的入股權利,滿足大家按改制文件要求條件可以入股的干部、職工都讓其入股!還干部、職工的入股權利!還改制文件要達到的初衷!
3、對己退休和置換回家的員工,按照《長沙市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實施細則》的要求:國有企業經界定的企業集體凈資產可按崗位、工齡、貢獻大小量化到人的政策辦理,讓祖宗傳下來的資產和增值的成果惠及到每個退休和置換的員工。
4、收回朱法明同志100萬元國企借款和100萬元的股權所產生的利益。
5、取消朱法明同志在新糖酒和星沙兩家公司的董事長資格和收回在兩家公司的股本金及所得利益。
6、撤出朱法明同志在三家公司安插的親戚、親信,收回所給的干股,以還企業職工的安定、平和!
7、要求公司迅速為職工辦好福利購房的國土分割證。
以上情況匯報和要求,代表了企業黨政管理干部、黨員和全體職工的心聲,請求上級領導按排和督促聯合調查組從體察民情,穩定人心、嚴格審計,糾正錯誤,懲治腐敗的角度出發,果斷處理存在的問題,還企業改制應有的和諧局面。
此致
敬禮!
2010年7月6日
附:百名企業黨政干部、黨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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