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10月31日前舉行新聞發布會,反貪污賄賂總局徐進輝局長回應有關發改委官員涉嫌腐敗案情況。他說:今年以來,根據中央反腐敗整體部署,最高檢反貪總局直接組織指揮北京、河北、黑龍江等地檢察機關,依法立案查辦了一批國家發改委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受賄犯罪案件。
截至目前,共立案查辦11案11人,其中,發改委國家能源局5人,發改委價格司5人、發改委就業和收入分配司1人,分別為: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 、新能源司司長王駿、核電司司長郝衛平、電力司副司長澀梁波、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價格司原司長劉振秋、現任司長李才華、副司長周望軍、副巡視員郭劍英等。偌大的價格司原領導班子多數涉嫌職務犯罪,只剩下一名巡視員和一名副巡視員在工作。
徐進輝稱,從檢察機關發改委案件的查辦情況來看,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所在部門權力過大、權力集中是誘發腐敗的重要原因。二是在管理和監督機制上,存在漏洞,缺乏監管,審批權運轉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內外部監督機制。三是收錢辦事成為這些人潛規則,大家心照不宣,長期共同受賄,形成窩案串案。四是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涉案金額超過千萬元的有6人。
其中,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家中,搜查發現現金折合人民幣2億余元,成為建國以來檢察機關一次起獲贓款現金數額最大的案件。有關部門在其家中發現的現金,動用了16臺驗鈔機,點鈔時竟當場燒壞了四臺。
讀罷這條新聞,能不令人震驚、困惑和痛心!發改委系列窩案表明了什么 ?
首先、發改委的系列窩案串案凸現黨的腐敗程度確實觸目驚心。
中國發改委這一批貪腐罪犯,頭頂共產黨桂冠,扛著“發展改革”旗幟,無法無天,肆無忌憚,狼呑虎咽地貪污受賄。這個系列窩案犯罪勢頭之瘋,作案人數之多,貪污金額之大,令人驚訝。一個價格司就五案五人,從原任司長到現任司長,以至副司長、副巡視員,貪腐犯罪,剩下的僅是兩個“好人”(副巡視員)創“天下第一司”。國家能源局五案五人,就業和收入分配司1人。不僅如此,此前不乆抓捕歸案的還有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產業協調司原司長陳斌、財政金融司司長張東生等人。
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家中搜查發現現金折合人民幣多達2億余元,動用了16臺驗鈔機,點鈔時竟然當場燒壞了四臺,成了檢察機關一次起獲贓款現金數額最大的案件,創建國后的“第一”。
貪污2億元是什么概念?一位好心人將其形象化成一張圖表:每張面值100元的人民幣面積120.12平方厘米,2億元平鋪約3.34個足球場大;100元紙鈔1萬張摞起的高度在1厘米左右,2億元堆起來約高200米,相當于66層樓房高度;一張100元面值人民幣重1.15克,2億元則重達2.3噸。
而這樣駭人聽聞的系列窩案,并不是發生在某一經濟部門,或某個企業,也不是某地市,或某省,而正是“中國發展改革委“呀!
發改委是個什么機構?從百度搜得:發改委,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國務院的重要組成部門;主要負責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宏觀調控部門。在國務院諸多部委中,發改委地位之高,權力之大,沒有哪個可與比肩。 而這里,正是這里,竟發生如此嚴重的系列窩案串案。反貪總局徐進輝局長說:“收錢辦事成為這些人的潛規則,大家心照不宣,長期共同受賄,形成窩案串案。”
這不是什么“發改委”?而是十足的“權交委” ?
這難道不是從一個側面凸現出如今黨內的腐敗,無論是廣度上,還是深度里,已不止“冰凍三尺”了!
鄧小平出山之初曾說:現在是積重難返。此話言之不當,言之過早。如果用之于照他的政策和路線搞過三十后的中國,那才是真正的“積重難返”呀!
毛澤東早就指明,中國共產黨是“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革命 、建設成敗的關鍵之所在。他說:帝國主義用武力征服不了我們,但可能“和平演變”掉我們。他在黨中央進京時就曾告誡全黨,“我們決不當李自成”。 毛澤東說到做到了!
經過共和國前三十年“大考”,結果表明共產黨執政后始終保持了無產階級的先進性,無愧于千百萬的革命先烈! 而如今這個 “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的黨竟變到了如此境況,真不知鄧小平怎么面對毛澤東!
其次、發改委系列窩案更凸現“資改派”的原形。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及許永盛 、魏鵬遠等一群司局長,滿口“改革開放”,“以人為本”,“改革攻堅”,決“不動搖”,原來早已蛻變成了腰緾萬貫的官僚資產者。
記得,1975年毛澤東發表理論問題的“重要指示”:“搞社會主義革命不知道資產階級在那里,就在共產黨內,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毛澤東年譜》1949-1976第6卷,第641頁)我當時真不甚了了,似懂非懂。其實,只因毛澤東早看了50年。發改委這一堆走資派不正是“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存在于黨內“資產階級”!原來如此。
唯物史觀的常識告訴我們,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人們的經濟地位制約著他們的政治態度和主張。發改委這一伙人竊取了相當的權力“當權派”,腰緾萬罐 ,由“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作出“宏觀決策”,不是頑固地“走資本主義道路”,才怪!
因之,我也就愰然大悟,現今這么多高官,為何如此厭惡馬列毛主義,偏愛新自由主義,如此憎悢社會主義,擁抱資本主義,如此反感公有制,迷戀私有制?
原來如此!
最后、發改委系列窩案還凸現了黨對腐敗只能是“零容忍”,強調“依法反腐”,還是不可急著廢除死刑為好。
最近網上獲悉,有人竭力提倡乘近期修法,“廢除官腐敗死刑”。 理由是,要講“人道”,“廢死”便于追逃,貪腐分子就不怕回來。
此問題爭論有年。2012年3月兩會兩會會場上,討論反貪反腐的議題,全國人大代表、菏澤市委書記趙潤田曾經提出:“如果貪污50萬元就處以死刑,就沒人敢貪污了”。
十八大以來,中央反復強調,對黨內腐敗必須保持高壓態勢,要“零容忍”。鑒于當前黨內腐敗的嚴峻態勢,廢除死刑只會害多得少。 甚至今后一段較長時期,似乎不廢為宜。如下兩方面社會實踐的歷史經驗,可以為證。
“改開”之初,曾傳達過鄧小平反對干部貪腐的指示。他說:要開殺戒。建國初期,毛澤東果斷地殺了劉青山、張子善,保住了黨風三十年清廉 (大意)。薄一波記述過這么一段史實:劉、張“公審大會召開之前, 在冀中擔任過區黨委書記的、看著劉、張成長,當時擔任天津市委書記的黃敬同志來找我。他對我說,劉、張錯誤嚴重,罪有應得,應判重判。但考慮他們在戰爭年代出生入死,有過功勞,在干部中影響較大,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說說,不要槍斃,給他們一個改造的機會。我說,中央已經決定了,恐怕不宜再提了。黃敬同志堅持要我反映。我說,如果一定要反映,我陪你去向毛主席說。他堅持不去。我只好如實向毛主席轉達了黃敬同志的意見。毛主席說,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20個、200個、2000個犯有各種不同錯誤的干部。黃敬同志應當懂這個道理。”(《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第152頁)劉青山、張子善是1931年和1933年入黨的,曾先后被國民黨逮捕入獄,在敵人的嚴刑逼供下,堅貞不屈,是長征過來的老井崗,經歷了長期革命戰爭的考驗,“不愧英雄的稱號”。應當說,黃敬同志向毛澤東說情,刀下留人,從劉、張而論,不是沒有理由的。
只是毛澤東的戰略視野更加宏遠,“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成千上萬“犯有各種不同錯誤的干部”,教育全黨。如果講“人性”、人道主義 ,這是最大的“人性”、人道主義!我們這些人當年在三反中思想所受震蕩之大、教育之深,若非親歷,那是很難想象的。
當然,毛澤東時代黨風清廉舉世公認,這并不只是三反運動中處決了劉、張等42人,而是由于毛澤東歷經長期的艱苦奮斗,培育、造就了一個“不敢貪、不能貪、不想貪”的超優社會政治生態,走了是一條反腐拒變的“新路”,使干部敬畏群眾,而不是相反。
這是開天劈地的偉大創舉,實在來之不易。現今也是可望而不可即。
反觀這些年來,對干部貪污腐敗的懲處,不顧刑法規定,當殺者不殺,據說是為“人性”、“人道”著想,要“與國際接軌”。實踐結果呢?黨內腐敗愈演愈烈,腐敗分子越來越膽大包天,越來越無法無天,犯罪金額從十萬級到百萬級、千萬級,以至上億、幾十億級,都不罕見。連發改委今年就查處了11案11 人,過千萬的就達6人之多,而魏鵬遠家中搜查發現現金折合人民幣就2億余,此犯整個貪污金額肯定更大更大。究其原因,當然不能簡單地只歸根于殺人過少。但總不能說與此無關 。
須知,如今這么多大小官員,知法犯法,肆無忌憚,獅子張大口,能呑進銀山、金山。但他們終歸還有一怕,就是怕死。如果貪得金銀如山,卻陪了老命,那還能不掂量再三,其內人、子女還敢如此心安理得,來者不拒,通通笑納?還得看到,貪污上億也免死刑,會發出誤導,撈個幾百上千萬,算不了什么,即使東窗事發,擠出幾滴眼涙,無非是坐坐牢。現實是否這樣?
當然,提出 “貪污50萬死刑,誰敢再貪”,也是極而言之。
現在已不可能;果真如此,還了得? 但如果鄧、江時代能有這樣堅定決心、氣魄,貪50萬者死刑,那還真有可能 “誰敢再貪” 了!
201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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