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鵬遠
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檢察機關今年以來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有關情況,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徐進輝局長回應有關發改委官員涉嫌腐敗案情況,以后為部分實錄: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
今年以來,有關國家發改委官員涉嫌腐敗相繼落馬的新聞被媒體多次報道,社會各界對此十分關注。請問發改委系列案件是如何被發現并立案偵查的?呈現出了哪些特點?在辦理這一系列案件中,檢察機關下一步工作重點是什么?
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徐進輝局長:
今年以來,根據中央反腐敗整體部署,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直接組織指揮北京、河北、黑龍江等地檢察機關,依法立案查辦了一批國家發改委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受賄犯罪案件。截至目前,共立案查辦11案11人,其中,發改委國家能源局5人,發改委價格司5人、發改委就業和收入分配司1人,分別為:國家能源局副局長、新能源司司長、核電司司長、電力司副司長、煤炭司副司長、價格司原司長、現任司長、副司長、副巡視員,價格司領導班子多數涉嫌職務犯罪。
從檢察機關案件的查辦情況來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所在部門權力過大、權力集中是誘發腐敗的重要原因。被查處的這些人大多既是宏觀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體項目的審批者,可以直接決定和掌握許多企業的利益得失,想方設法求助于他們的人很多,容易誘發腐敗。二是在管理和監督機制上,存在漏洞,缺乏監管,審批權運轉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內外部監督機制。三是收錢辦事成為這些人的潛規則,大家心照不宣,長期共同受賄,形成窩案串案。四是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涉案金額超過千萬元的有6人,其中,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家中搜查發現現金折合人民幣2億余元,成為建國以來檢察機關一次起獲贓款現金數額最大的案件。
下一步,檢察機關將在中央的領導下,依法履行檢察職能作用,嚴把事實關、法律關、證據關,切實做好案件查辦工作,確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在辦理發改委系列案件過程中,檢察機關始終堅持依法辦案,堅持高度重視辦案效果和維護社會經濟發展大局,特別是注重維護發改委正常工作秩序,堅持一案一通報,對每個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時,都事先向發改委主要領導,得到了國家發改委黨組和主要領導的大力支持,保證了案件的正確順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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