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所有制改革陷認識誤區屢屢“走偏”
隨著新一輪國企改革大幕將啟,混合所有制成為這一輪國企改革的焦點。但《經濟參考報(微博)》記者近期在國內一些省市采訪調研發現,各方對混合所有制改革依然存在著不同理解和認識,部分官員和國企人士甚至存在“為混而混”、“一混就靈”的心態,導致改革實踐出現“走形式”、“一刀切”、“一陣風”等弊端。對此,不少企業高管、基層官員及專家學者表示擔憂,認為應當進一步厘清認識統一思想,出臺細化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措施,避免改革“亂刮風”和“一刀切”。
改革非兒戲 “為混而混”令人憂
從企業角度來說,最忌諱走形式、一刀切、一陣風,有的時候為了改而改,為了混合而混合,有些地方要求時間、要求混合到一定比例,這樣的話,企業麻煩就大了。
混合所有制作為一項重大制度創新和改革,受到了各界的普遍認可,也成為不少地方啟動新一輪國企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點。但是,記者在多地調研了解到,一些地方“定時間、定任務、定工作量”,提出混合所有制企業中“國有資本持股不設上下限”,甚至提出將產權改革完成情況納入任期考核一票否決指標中等細則,混合所有制改革“為混而混”的傾向引發了改革方案制定者和專家學者的擔心和疑慮。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對記者表示,現在很多省都公布了混合方案,各界對于搞混合所有制積極性很高,這是好事。但改革不是兒戲,不是做給大家看的。實際上,混合所有制如果搞比賽的話,一個晚上就可以搞完,因為國有資產大部分都是優良資產,是香餑餑。搞改革不能搞刮風,不能搞運動。
大連港集團黨委書記、副董事長付彬則稱:混合所有制是熱門話題,我們原來的理解是各種性質的資本相互融合,來放大國有資本的規模和搞活機制,混合所有制是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實現形式。但最近看到的一些說法,要把混合所有制進一步地限定范圍,要提倡民營資本進入國有資本,要降低國有資本的比重,甚至是降得越低越好,這讓我們的理解有些混亂。
“從企業角度來說,最忌諱走形式、一刀切、一陣風,有的時候為了改而改,為了混合而混合,有些地方要求時間、要求混合到一定比例,這樣的話,企業麻煩就大了。”付彬說,外省一家整體上市國企,凈資產利潤率在10%以上,一個很好的國企卻非要拿出一半的國有資產出來混合,是不是有必要?而自己,收益率只有不到3%,因為必須要承擔社會責任,配合政府去做一些虧損的配套設施投資,如果民營控股了,這些責任誰來擔?
中部某省的一位省國資委主任說,本省的新一輪改革方案正在修訂,在征求意見時總體被評價為“步伐太小”,一些干部和專家提出,“要用3年左右時間,將大部分國企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但是哪些企業可以混、混多少、怎么混等問題都需要仔細考量,不同行業、不同企業都有不同的特殊性,絕不能“為混而混”。“但現在,慎重推進改革反而被戴上了保守的帽子”。
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季曉南認為,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涉及不少深層次的問題,必須統籌考慮,合理安排,切忌刮風,切忌一刀切,切忌單純用行政手段強制推進。要在各級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尊重企業改革和發展規律,因企制宜,講究方法。
認識不統一 “一混了之”埋隱患
從“一賣了之”到“一混了之”,既有實踐中的切膚之痛,不少領導干部也有錯誤的思想基礎,這令改革存在出現偏差的風險。
除“為混而混”的傾向外,記者在采訪中還發現,對于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各界整體上已經取得共識,但和誰混合、何為混合、以誰為主等問題仍存在激烈爭論,一些地方官員也存在“一混就靈”、“一混了之”等心態,概念不清、操作不當將會為達成改革目標埋下隱患。
季曉南認為,發展混合所有制最重要的是要調動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經營者的積極性,使雙方有混合的意愿和動力。對發展混合所有制,一些處于優勢地位的國有企業經營者存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不愿別人分一杯羹,一些有實力的民營企業經營者存有不讓控股不愿混合的思想,還有不少民營企業經營者擔心混合后沒有話語權,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等。因此,發展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混合所有制既需要進行理念變革,更需要為消除這些思想障礙創造條件。
對此,一些地方官員認為,混合所有制不是兩種所有制的簡單拼湊,需要一系列的制度設計創新,而在制度設計不清晰的當前,應當警惕把發展混合所有制變成一場私有化運動,避免一些過去存在的利益輸送及在新一輪改革中借機洗白的現象。
一位地方國資委主任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目前,一些地方領導和部分專家,將發展混合所有制簡單理解為國有資本的稀釋和退出,認為國有企業天生就是搞不好,必須要退出;另一方面,一些領導經歷過1998年那一輪國企改革,至今心有余悸,潛意識里認為國有企業就是包袱。從‘一賣了之’到‘一混了之’,既有實踐中的切膚之痛,不少領導干部也有錯誤的思想基礎,這令改革存在出現偏差的風險。”
一些專家提出,改革不能指望“一混就靈”。發展混合所有制是搞好企業的重要條件之一,但不是搞好企業的全部,不可能也不能指望“一混就靈”。就國有企業改革來講,市場經濟中大量具有競爭優勢的國有企業成功的經驗表明,增強國有企業的活力和競爭力,既需要有合理的產權制度和產權結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適應市場競爭要求的經營機制,但也需要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和科技創新,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國內股權投資領域排名靠前的弘毅投資公司,10年來投資的70多個企業中與國資相關的有26個,均取得了良好的投資效果。弘毅投資總裁趙令歡認為,從實踐經驗來看,現在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十分重要和及時,但仍然擔心實踐之路會走偏,而且一旦走偏更擔心有人會去質疑這條道路的正確性。他認為,必須要走出混合所有制的理解誤區,以避免一些誤區被小利益集團利用。
首先,混合所有制并非是適合所有國企改革的法寶,國家應當區分競爭行業和非競爭行業,嚴格限定混合以在競爭性領域的企業為主,讓市場真正發揮資源配置的主導力量。其次,政府應當用制定規則的方式,讓市場去試錯,比如市場定價原則,上市公司該怎么做,非上市公司該怎么做,比如陽光交易原則等。在企業層面,從成功的項目看,并沒有統一的混合比例,混合的方式有多種多樣,有的企業甚至都是國有股東,只不過有的是央企,有的是地方國企,但關鍵是機制建立了,董事會治理實現市場化了,而不能把持股比重多少作為判斷混合所有制好壞的標準。
缺乏配套措施 避免“戴帽”改革
“現在社會對改革呼聲很高,但缺乏細則指導,走得快了被認為是利益輸送、國有資產流失;走得慢了被認為是利益固化、保守,企業自行探索承擔了很大壓力。”
上海天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祝波善認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新一輪國企改革的重要推動力量,但必須要避免“混合所有制”淪為一個“帽子”。新一輪的改革是一件系統工程,牽涉到國資監管部門的功能調整、企業分類監管、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或國有資產投資公司的組建與改造、職業經理人制度等等。沒有這些系統的設計,新一輪的改革效果將大打折扣。要避免為了實現混合所有制的要求,進行簡單的交叉持股、簡單的股權多元化。
一位央企負責人直言:“現在社會對改革呼聲很高,但缺乏細則指導,走得快了被認為是利益輸送、國有資產流失;走得慢了被認為是利益固化、保守,企業自行探索承擔了很大壓力。”
季曉南建議,應從四個方面積極推進改革:一是抓緊制定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有關文件,搞好總體規劃和頂層設計,為各地區、各部門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提供指導。
二是抓緊起草發展混合所有制的文件和規定,為發展混合所有制提供依據和規范。對于混合所有制的具體形式和推進方式,不同領域和行業國有資本的比重等,有必要專門制定一個發展混合所有制的具體文件,明確發展混合所有制的具體思路、發展重點、實施方式和配套措施等。
三是地方和企業可以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或本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具體方案。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作為一項重大制度改革和創新,還是要調動兩個積極性,既要有中央的總體要求和原則,也要鼓勵地方和企業積極探索和試驗。
四是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相關配套改革意見,為發展混合所有制創造良好條件。要推進混合所有制更好發展,有關部門也應根據發展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方向和要求,積極搞好配套制度改革的意見制訂和方案設計。
一些專家和企業人士認為,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相關部門還必須加緊研究現行的國有企業干部管理和分配制度如何適應發展混合所有制的要求;資產規模巨大的央企如何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批困難企業無人問津如何改革;資本市場如何支持混合所有制發展、解決國企“一股獨大”以及國資監管體制如何調整等問題。
員工持股改革需走出三重“陰影”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在新一輪深化國企改革中,一些央企和地方國資監管部門及大中型國企對實行“員工持股”熱情較高,把實行管理層股權激勵、中層骨干和技術骨干持股以及全員持股等員工持股改革,作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重要方式。但是,鑒于此前搞員工持股出現的弊端及國資流失“后遺癥”,社會對員工持股問題敏感度高,各方期待盡快出臺相關細則,擺脫員工持股改革的重重陰影。
中國建材集團、中石化集團等不少企業均表示將在下一步改革中試行員工持股。地方上,安徽省提出通過“員工持股轉換一批”的方式推進混合所有制。貴州啟動的國企產權制度改革三年行動計劃明確,支持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
貴州省建工集團董事長陳世華告訴記者,他們急需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和突破口,建立國有法人、外來投資者、經營者及員工共同投資的混合所有制模式,激活企業發展動力。他們在企業組織了調查問卷,希望實現混合所有制的占多數,支持員工持股的占大多數,同時希望國資參股的也占大多數。
受訪各方普遍認為,實行員工持股對于激發新一輪國企改革動力、深入開展產權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和增強企業活力、增加職工財產性收入以及形成所有者與勞動者利益共同體具有十分重要而積極的作用。
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原副局長、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周放生表示,國有股、民營或外資股加上內部管理骨干持股構成“三足鼎立”的結構,這樣的結構相互制衡,可以把各方面的優勢和積極性調動起來,把潛在的阻力變成動力。
一些曾搞過員工持股的企業及仍在實行員工持股的企業,對員工持股話題也是“諱莫如深”。部分受訪企業領導者、學者也表示,員工持股改革仍需走出三重“陰影”。一是擔憂“細則未定,半路叫停”。不少計劃實行員工持股的企業紛紛表示擔憂政策不定再次遭遇“半路叫停”;二是擔憂員工持股“后遺癥”。一些搞過員工持股的企業出現了員工股份退出難、員工股東利益保障難的“后遺癥”;三是擔憂國資流失“恐懼癥”。主要是擔心由于監管沒有跟上而導致國資流失,特別是一味推行管理層持股,有可能將改革變成少數人的瓜分盛宴。
受訪國資監管干部、企業領導者、專家等建議,在中國國情下,社會對員工持股問題敏感度高,試行員工持股須謹防幾個“雷區”。
首先,避免細則不明盲目“搶跑”。一些企業和國資干部認為,截至目前,針對員工持股,國家層面上仍沒有形成系統的制度規范和實施細則,各地目前出臺或擬出臺的員工持股政策都較為原則,一些企業對如何操作“心里沒底”。他們建議盡快由國家層面制定員工持股規范和細則,指導各地有序試點,避免因盲目“搶跑”造成被動。
特別是應注重員工持股退出機制建設,防止持股成為特定一批人的固化利益。否則,隨著企業員工和管理層的新老交替,將不可避免產生新的矛盾和摩擦。
其次,避免員工持股福利化造成“大鍋飯”。針對一些企業有把員工持股政策片面當成福利分配的傾向,國務院國資委原副主任邵寧說,持股是給員工戴上“金手銬”,既體現對風險承擔的責任,又能讓員工個人價值得以彰顯。從以往股份制改革來看,平均的、普遍的員工持股不成功,容易形成大鍋飯,且企業分紅壓力大。他認為,與全員持股相比,采取管理層和技術骨干持股有利于穩固公司核心團隊,激活企業發展內生動力。
此外,一些企業人士認為,搞員工持股宜分類分層分步穩妥推進,避免出現員工持股“一窩蜂”。他們建議,可在人力資本突出的科研類企業、競爭性強的企業、集團公司所屬的二三級企業先行先試,而資源型、政策性、壟斷型較強的行業應慎重。
(本文由記者梁鵬、王炳坤、何宗渝、楊玉華、梁曉飛、何欣榮、閆起磊、張舒寧采寫,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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