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讀中央民族大學著名教授楊思遠主編的《群眾路線在殷都》一書,最受啟發的一點,是它總結出了一套使群眾路線實踐真能見到實效的管用經驗。
河南省安陽市殷都區的群眾路線實踐之所以很靈,主要在于以下三點:
一是建立了“十大員”及相關的組織,使“依靠群眾參與”有了堅實基礎。
殷都區黨委在2009年結合地方實際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進一步認識到,黨內為什么會出現嚴重的腐敗、官僚化等問題并愈演愈烈?深層原因是領導方式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嚴重脫離群眾。就是說,伴隨著群眾的分散化,組織性程度降低,而行政集權則不斷強化,政治資源分享的多元分散化趨勢愈發嚴重,并且沒有及時形成配套的社會公眾權利行使渠道,導致群眾雖具有某些法定的民主權力卻難以行使,也導致單位、企業對個體在政治、思想上的管理教育能力越來越弱。這樣,便使黨和政府的決策難以真正做到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于是,他們在“依靠群眾參與”上艱苦探索,終于創造出“十大員”這樣一個群眾組織。
“大員”是對群眾主體地位的肯定,“十”則是對群眾利益和訴求多樣性的概括,它是約數而非確數。這就是說,“十大員”的崗位設置可以根據工作實際和個人意愿增減。當前這個區已經形成了16個方面的大員,如社會問題調解員、城市管理監督員、衛生秩序協管員、黨政工作監督員、公共財產維護員、公共事務評論員、社會治安巡邏員,等等。與此相關,逐步建立起“十大員”活動小組、活動組、協會等群眾組織進行自治。
這樣,大量“老大難”問題,便被“十大員”破解了。這里僅舉一個常見的例子。文源社區社會治安巡邏員婁佰勝得知礦山處3號院兩戶居民因生活垃圾瑣事發生爭吵,一方年輕氣盛,出言不遜,雙方矛盾激化,一場斗毆即將發生。婁師傅迅速趕到現場,不顧個人安危,站在情緒激動的雙方當事人中間,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給他們講‘遠親不如近鄰’的道理,最終使雙方怒氣平息,握手言和。婁師傅說:“很多沖突都是由小事處理不當引發的,我們愿意做政府的千手千眼,把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只要能參與,再苦再累也心甜。”在殷都這樣一個有25萬多人的城區,目前已建立了近5萬人的“十大員”隊伍。這個組織和黨組織建立了緊密聯系,大大增強了黨的執政基礎。
二是建立起一系列的管用制度,使“依靠群眾參與”有了可靠保證。
例如在信訪工作中,其一,在信訪“十大員”方面建立了社情民意收集制度、信訪風險評估制度、信訪工作聽證制度、矛盾糾紛調解制度、信訪事項代理制度、群眾情緒疏導制度、信訪法規宣傳制度和信訪扶貧解困制度等八項制度。其二,在政府方面建立了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信訪問責制、信訪評估制、每周“過堂”制和“六到位”長效機制。每周“過堂”,就是每周 一,由區主要領導主持召開信訪會議,對上周出現的信訪問題一一過堂,親自處理。“六到位”的長效機制,就是訴訟程序引導到位、合理訴求解決到位、不合理訴求終結到位、過錯責任追究到位、困難對象幫扶到位、違法行為處理到位。
由于這些管用的制度得到有效地執行,殷都短時間內便在信訪工作上打了一個翻身仗。殷都是一個既有大中型企業又有農村的城區,情況復雜,矛盾尖銳,特別是信訪工作,問題不少。因此,在2009年8月河南省政法委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會議上,曾受到通報批評。但是隨著以“十大員”為組織形式的群眾參與,被動局面便迅速得到扭轉。2010年以來,殷都赴市信訪量下降68%,未發生赴京非正常上訪。2011年被省委信訪領導小組評為信訪工作成效顯著區,2012年榮獲“全省信訪工作體制機制創新特別獎”。
三是抓住加強黨的領導這個關鍵,使“組織群眾參與”得到“火車頭”的引領和帶動。
這當中,首先狠抓了對正反兩方面經驗的不斷總結,促進對“組織群眾參與”重要性的認識逐步提高。正如著名經濟學家劉永佶在此書的《序言》中所指出的,殷都區黨委認識到,“蘇聯解體,東歐劇變,根本原因就在于脫離了共產黨所依靠的人民群眾,而去依靠少數富豪和外國資本。把執政的手段當成執政的根據,將執政的根據視為實現少數人利益的手段,勢必導致與勞動群眾的尖銳對立,被群眾拋棄。”許多殷都干部形成了這樣一個共識,即干部是人民群眾這棵大樹的主干部分,但群眾則是根部,根深才能葉茂。忘記了人民群眾的養育之恩,忘記了人民群眾是我們事業的勝利之本,就是最大的忘本,最大的背叛。
其次,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中使自己對“組織群眾參與”含義的理解真正到位。區黨委負責人認為:“‘組織群眾參與’,就是真正相信群眾、依靠群眾、組織群眾,調動群眾力量,激發群眾智慧,恢復群眾主體地位和群眾的主人翁意識,放權于民,讓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發展,積極地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工作。”有了這種理解,才會使群眾路線實踐能抓住組織群眾,發揮群眾運動的主體作用這個要害,從而事半功倍,見到大的實效。
再次,敢于抵制、排除來自上下左右的各種干擾,堅持“組織群眾參與”不動搖。當時,黨內有一種思潮,過分強調為人民服務就是要“為人民辦實事、辦好事”,影響了“組織群眾參與”工作的推進。時任殷都區黨委書記的李南沉站在最前沿進行批駁,強調它含有“對百姓的恩賜和憐憫的意思,是以救世主的身份面對群眾的姿態”,決不能用它來否定和取代“組織群眾參與”。于是,他們風雨無阻,義無反顧,步子更堅定了。
還有,在“組織群眾參與”當中,殷都始終都在積極探索切實加強黨的領導的途徑和辦法。例如,樹立“共產黨不能只在黨內搞黨建,要恢復黨的好傳統,去開門整黨建黨,大膽發動和組織群眾進行斗爭”的觀念,把“組織群眾參與”作為“組織工作最基本的工作”,從而將“十大員”工作明確分工由黨委組織部具體負責抓。同時,他們還突出強調書記掛帥,黨員帶頭; 政府主導,各方配合。這就使群眾運動始終在黨的領導下,文明、有序、穩定地向前發展。
由此看來,殷都以“十大員”為主要載體,以“組織群眾參與”為基本形式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對于解決群眾最不滿意的腐敗嚴重、治安惡化以及城管、信訪、拆遷等“老大難”問題來說,是提供了新的經驗:對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本身來說,是抓住了組織群眾進行黨領導下的、文明有序的群眾主體運動這個核心和關鍵;對于政治體制改革特別是基層民主建設來說,是開辟了群眾直接參與式民主的一條新路。所以,它的價值不可低估,很值得一讀,很應當宣傳,很需要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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