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華早報》昨日(17日)報道,國際新聞記者調查聯盟(ICIJ)的數據庫顯示,瑞士銀行(UBS)曾幫助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的妻子和女兒建立秘密的離岸公司。
根據國際新聞記者調查聯盟數據庫的信息,張曙光妻子王興和女兒張西西被曝出是一家名為東亞貿易集團(East Asia Group Trading)的英屬維爾京群島(BVI)公司的股東。
香港《南華早報》原報道截圖
香港咨詢機構亞太風險公司(Pacific Risk)董事朱利安•羅素(Julian Russell)表示:“瑞銀本應該小心從事,因為這家BVI公司是由一位(更容易出現腐敗問題的)政界人士的妻女掌控。瑞銀幫助建立了這家BVI公司。幫助建立BVI公司的人應當像槍支店老板一樣,需要檢查購槍人的背景。”
朱利安·羅素稱,雖然本質上來說擁有離岸公司并不違法,但是存在利用公司來收受賄賂的風險。目前不能確定東亞貿易集團的業務活動,而且沒有證據顯示這家公司參與了任何不當行為。朱利安·羅素還表示,一名鐵路系統高級官員的妻子控制BVI公司,以及王興在鐵路零部件供應中發揮中介作用的事實才是人們關注的焦點。
據財新報道,在張曙光任期內,王興作為代理人幫助國際公司贏得為內地鐵路項目供應鐵路零部件的合同。2004年,王興牽線搭橋,幫助德國EVAC公司和無錫萬里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實現合作。EVAC和萬里實業并沒有回復《南華早報》的詢問請求。恒生管理學院商學院院長蘇偉文表示:“丈夫在鐵道部工作,而妻子將零部件賣到中國,這當然令人擔心。即便沒有腐敗問題,在公司治理方面也存在問題。”
數據庫顯示,2005年7月4日,王興和另一人Wang Ruiting成為東亞貿易集團的股東及董事,而在此一年前,張曙光開始負責中國數十億美元的高鐵項目。
2009年6月17日,張西西成為了東亞貿易集團的股東。她在此前一年加入摩根大通香港分公司,隨后在2010年辭職。蘇偉文表示,在離岸公司持股的同時為摩根大通工作也是令人擔憂的問題。去年5月,美國證監會開始調查摩根大通香港分部雇用中國國企高管子女是否涉嫌行賄。其中,調查正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之女張西西。
妻女早已移居美國 擁3千平米別墅
張曙光的妻子王興很早就帶著孩子移居美國,并在美國買房、開公司,張曙光在原鐵道部素有“裸官”之稱。
2002年底,張曙光和王興聯名,以近86萬美元,在美國中產階級和高收入階層聚集的沃爾納特市(Walnut),購買了一棟占地約合2793平方米的豪宅。
據媒體報道,2011年1月中旬,山西女商人丁書苗被抓不久,張曙光便趕至美國,將原本由他和王興共有的別墅,全部轉入王興個人名下。王興則在同一時間,關閉了她在工業市(city of industry)、已租用10多年的一幢高檔寫字樓辦公室。
張曙光案
張曙光,1956年12月出生,1982年畢業于蘭州交通大學車輛專業,教授級高工。先后在上海、沈陽、北京鐵路局、京津城際鐵路公司、高速鐵路公司籌備組和鐵道部運輸局等單位任職,曾任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兼運輸局局長,客運專線(高速鐵路)副總設計師,多所大學兼職教授,鐵路專業技術帶頭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他曾任高鐵技術引進首席談判代表。
2011年2月28日,張曙光被停職審查。2013年9月10日,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一案。檢方指控,張曙光在13起受賄事實中,共獲贓款折合人民幣4755萬余元。
起訴書顯示,現年57歲的張曙光涉案時間跨度從2000年至2011年,共涉及13起受賄指控,其中最低的一筆受賄額為人民幣3萬元和1萬美元,共折合人民幣10萬余元;最高的一筆受賄金額,則高達人民幣1850萬元,而行賄者多是民營企業。
據了解,在高鐵“大躍進”過程中,張曙光利用職務便利,把許多高鐵項目交給多家私企,使這些企業從中獲取高額利潤,張本人則從中收受巨額賄賂,而所有的利益最終都通過高鐵的天價采購得以掩蓋。案發后,大部分受賄款物已被追繳。
檢方認為,張曙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責。
張曙光當庭認罪,但對索賄800萬的指控予以否認。他從任原鐵道部客車處長收到“第一桶賄金”后,涉嫌受賄時間長達13年。
情婦受審,鐵路大佬受審之后,“女眷”們也逐一過堂。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的情婦、原鐵路文工團歌唱演員羅菲定于2013年11月7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受審,這位抒情女高音被控掩飾、隱瞞情夫張曙光的受賄犯罪所得198萬余元,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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