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經常在新浪微博發布上市公司消息
人民日報22日消息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日前表示,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依法對社交媒體信息發布行為進行監督。社交媒體發布、傳播上市公司未公開信息導致股價異常波動的,證券交易所將依法核查是否涉嫌內幕交易或操縱市場,是否存在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股指期貨交易等做空工具進行跨市場套利等情形。任何機構和個人利用社交媒體實施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證券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證監會將依法予以查處。
這位發言人強調,社交媒體發布上市公司相關信息應遵守證券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社交媒體信息發布行為主要涉及三項禁止性規定:第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公司網站及其他媒體發布信息的時間不得先于指定媒體,不得以新聞發布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形式替代應當履行的報告、公告義務。第二,在內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開或者泄露該信息。第三,各種傳播媒介傳播證券市場信息必須真實、客觀,禁止誤導。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上市公司信息。
該發言人說,上市公司應積極應對社交媒體的發展。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加強對公司網站、官方微博以及公司董監高人員等內部人員的認證微博或其他社交媒體的歸口管理,從源頭減少違規行為的發生。上市公司董監高等內幕信息知情人應當將其實名微博及有關變更等情況及時向公司備案。對于上市公司之外的社交媒體信息,上市公司的管理落腳點在于及時發現、快速澄清。社交媒體信息造成公司股價異動時,公司首先要核查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有無應當披露未披露的信息,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必要時可申請停牌,快速澄清質疑。下一步,證監會將進一步研究完善信息披露規則,適應社交媒體發展趨勢,充分發揮其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積極作用,強化對社交媒體信息發布行為的監管。
潘石屹微博提前發布上市公司信息引爭議
想投資股票,看來先要關注潘石屹的新浪微博
對于潘石屹這位SOHO中國董事局主席來說,通過微博“代勞”上市公司提前發布中標的行為似乎成為了一種習慣,即便是在遭到了部分股民的舉報之后也沒有改變。有股民和專家認為,潘石屹涉嫌屢次泄露上市公司內幕信息,應當加大對泄露內幕信息的處罰力度。
2012年10月23日下午,潘石屹微博發布江河幕墻中標上海SOHO項目,令該公司股價8分鐘內飆升1 .82%;2012年12月6日,潘石屹微博又轉發杭蕭鋼構中標信息,令該公司股價大漲6%。2012年12月25日,潘石屹微博再發消息:“恭喜沈陽遠大成功中標!”沈陽遠大旗下公司遠大中國在港交所上市,遠大中國還沒有來得及披露中標信息,潘石屹就提前代勞了。
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前泄露上市公司中標信息,令股民不滿情緒不斷發酵。2012年12月27日,20名內地股民寫了《致證監會的一封信》聯名向中國證監會舉報潘石屹,信中詳細闡述了潘石屹是如何在微博上發布信息而致上市公司股價出現波動的事實,并希望中國證監會對這個事件給予定性和處理。
記者了解到,當時中國證監會對此事還沒說法。相關媒體報道,香港聯交所日前就潘石屹在微博上泄露上市公司中標事宜進行回復,稱“本所將進一步了解此事,再考慮是否需要采取任何監管行動。”
法律界專家指出,潘石屹屬于內幕人員,通過微博泄露的信息也屬于內幕信息。遺憾的是,當時我國監管部門尚未將博客、微博等新型自媒體納入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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