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日上午11時20分許,一身囚服、戴著手銬腳鐐的北京白領郭成林被押進南山區人民法院203審判庭。2011年6月3日,本顧問發布微博:呼吁挺民族英雄郭成林: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6月3日庭審揭露金龍魚轉基因大豆危害QQ博客《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魚!》被網友轉載因此遭金龍魚公司陷害以“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拘留。庭審中,郭成林義正詞嚴,辯護律師對誣陷之詞堅決駁斥,宣讀陳一文顧問辯護證詞,改日宣判。詳細情況明天見報。本文轉載《晶報》2011年6月4日發表吳建升記者寫的負責任的庭審報道。
郭成林是損人利己的造謠罪人 還是秉筆直書的愛國青年?
http://www.dailyss.com/content/2011-06/04/content_5712874.htm
2011-06-04 01:36
轉載者:陳一文([email protected])
《新浪網》“陳一文顧問博客”轉載:http://blog.sina.com.cn/chen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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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一文顧問按:
呼吁挺民族英雄郭成林: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6月3日庭審揭露金龍魚轉基因大豆危害QQ博客《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魚!》被網友轉載因此遭金龍魚公司陷害以“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拘留。庭審中,郭成林義正詞嚴,辯護律師對誣陷之詞堅決駁斥,宣讀陳一文顧問辯護證詞,改日宣判。詳細情況明天見報。
期望更多媒體與網友,特別是北京與各地的“白領”們,高度關注北京白領民族英雄郭成林先生遭到無良霸道企業金龍魚公司陷害的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將“改日宣判”的這個與每一位消費者持續安全、健康、生存與繁衍密切相關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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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11時20分許,一身囚服、戴著手銬腳鐐的北京白領郭成林被押進南山區人民法院203審判庭。他使勁朝旁聽席上看了一眼,因為那里坐著從北京趕來的妻子和父親。他看見妻子的瞬間使勁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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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一文顧問按:“北京白領郭成林”犯了什么滔天大罪給他“一身囚服、戴著手銬腳鐐”!只有一個解釋:這是金龍魚公司對所有敢于揭露他們的人士做“殺一儆百”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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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3日下午2時,他從合肥出差回來,剛在首都機場下機就被深圳和北京警方聯手拘捕,罪名是他在天涯論壇發表網帖《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魚!》一文,稱金龍魚油“使你不能生育后代,它能讓我們的后代斷子絕孫”,損害了金龍魚油的商業信譽。
從那時起到現在,他已與妻兒老小分離整整7個月。當天的審判將決定他的未來是繼續咀嚼分離之苦,還是一家團聚,享受自由的陽光和空氣。
□事件回顧
據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公訴意見稱:2010年8月,郭成林所就職的北京贊伯營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贊伯公司)與山東魯花集團簽訂了《營銷策劃咨詢協議》,魯花集團委托贊伯公司進行魯花堅果調和油營銷整合服務,支付180萬元人民幣,贊伯公司指派被告郭成林負責此項目,郭成林根據魯花方面的介紹,提煉出魯花的主要競爭對手金龍魚存在轉基因產品影響生育能力、采用化學浸出法提煉殘留有致癌物質、摧毀中國大豆產業鏈等缺點,撰寫了標題為《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魚》的文章,于2010年9月15日發表于天涯、搜狐等網站論壇及其個人QQ博客,點擊率超過80萬,給金龍魚造成損失達58萬元人民幣。
2010年10月23日,郭成林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被刑拘,11月30日被依法逮捕。
□庭審經過
是職務行為還是個人行為?
庭審中,公訴方指出郭成林在被警方抓獲后,曾承認自己發帖時與魯花方面有過交流溝通,因而涉嫌受利益驅使。
被告郭成林當即予以否認。他說,他每年在公司的工資獎金都是固定的,三年來都一樣,做不做這件事對他個人利益無任何影響,他發帖的動機完全是出于一片憂國憂民的赤子之心和愛國之情。
郭成林提出,金龍魚的轉基因大豆來自美國,為什么美國人自己不吃,卻要讓中國人吃?社會上目前對轉基因食品的危害還沒有清醒認識,因此他才會起來“振臂一呼”。
至于為什么在被刑拘后承認自己發帖時與魯花有溝通,郭成林供述,那完全是警方誘供的結果。因為警方告訴他,如果承認與魯花有溝通,事件就演變成山東與廣東兩省政府間的博弈,他和所在的公司的責任就會減輕,公司就不會關門。
轉基因食品有無危害?
控辯雙方激辯的第二個焦點,是金龍魚油作為轉基因食品對人體有無危害。
郭成林《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魚》一文的主要內容是:
一、金龍魚在中國取得了400多億的銷量,幾乎壟斷了中國食用油市場;
二、金龍魚的成功是靠一條全球轉基因大豆產業鏈,金龍魚在南美等地擁有轉基因大豆和菜籽油種植基地,然后將這些轉基因食品運到中國加工成油餅;
三、金龍魚的轉基因食品成本極低,在中國的營銷徹底催毀了中國農業的大豆產業鏈,東北原本的非轉基因大豆基本上被摧毀;
一,
公訴方出示了大量證據證明郭成林的說法是憑空捏造,比如金龍魚油曾成為28、29兩屆奧運會的合作伙伴,其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各項指標要求;同時,金龍魚方面就轉基因問題向“中日糧油學會油脂分會”咨詢過,得到的回復是中國目前對轉基因食品危害問題還無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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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一文顧問按:
金龍魚公司生產的轉基因大豆油,是否合格、是否合法的法律依據絕對不是金龍魚公司誤導公訴方列舉的這些內容,而是衛生部《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2001年12月11日衛生部通過, 2002年7月1日施行)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 轉基因食品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及其有關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不得對人體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潛在性健康危害。
(陳一文顧問注:請特別關注“潛在性健康危害”而非僅“健康危害”的含義。)
第五條
(陳一文顧問注:請特別關注“不得低于”而非“同樣、差不多”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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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成林談到轉基因食品對人體的潛在危害、中國大豆產業鏈的崩潰不是危言聳聽,而是被眾多專家學者和平民百姓普遍認可的觀點。
2010年12月3日,金龍魚方面向辦案的招商派出所提交的《關于網絡文章涉嫌侵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相關建議》,要求派出所“固化重要證據”等,顯示公安機關偵辦此案失去了獨立性和公正性。
在庭審結束前的最后陳述中,郭成林表示這是“國外轉基因利益集團在把中國13億人當實驗小白鼠”,他向金龍魚開炮,就是不想讓全國13億民眾去當小白鼠。
□各方說法
金龍魚方面:針對性和主觀惡意非常明顯
金龍魚方面的委托代理律師,也作為受害方代表出庭參加了公訴。
針對被告郭成林自辯是出于愛國之心和提醒大眾警惕轉基因食品危害性才發帖的說法,受害方律師表示,國內轉基因食品企業并非金龍魚一家,而《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魚》一文,全文只提到金龍魚一個名字,針對性和主觀惡意非常明顯,其自辯難以自圓其說。
金龍魚作為國內市場占有率很高的品牌和大企業,其產品質量完全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鉛汞殘留等指標均低于國家規定的上限,還有相當部分產品已不含鉛汞殘留,但被告在網文中用惡毒的語言任意進行貶低和攻擊,就是虛構事實,蓄意損害金龍魚的品牌和商業信譽。
針對被告方律師對其作為受害方代表出庭參加公訴程序上的質疑,受害方律師表示其出庭完全符合刑訴法中的有關規定。
郭成林妻子呂女士:老公是狂熱愛國青年郭成林的妻子呂女士在庭審間隙接受晶報記者采訪。
“我老公是個狂熱的愛國青年。”呂女士說,郭成林2004年大學畢業后,入職北京贊伯營銷管理咨詢公司,后任項目策略總監。“他的愛國情結很嚴重,經常在網上發帖探討國家大事,一遇到國際上對中國不公的事情就義憤填膺。北約轟炸中國大使館時,他還上街參加游行。”
“現在他最怕出事,因為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而他是家里的支柱。”呂女士說,他們夫婦這幾年在北京打拼,也按揭了自己的房子,有了個三歲的女兒。郭是孝子,把年邁的父母從老家接了過來。“如果說我老公發那個網帖有什么動機的話,那完全是因為愛國,是為了喚醒國人對轉基因食品的警惕。再說為了一家老小,他也不可能為小利去做這種事。”
英籍華人學者陳一文:愿為郭成林出庭作證英籍華人學者、中國災害防御協會災害史研究專業委員會顧問、中國地球物理學會天災預測專業委員會顧問陳一文在聽到郭成林受審的消息后,致信南山區法院:
“我從2010年初開始關注研究中國1995年以來越來越大規模進口轉基因食品,對中國人民持續安全、健康、生存與繁衍造成的一系列危害。”
“根據衛生部《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2001年12月11日衛生部通過, 2002年7月1日施行)的相關規定,“我有充分資格出庭作證,證明《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魚!》的作者郭成林先生不僅不是‘罪犯’,而且是民族英雄!希望法院領導接受我的要求,同意我為維護郭成林先生的合法權益,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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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一文顧問按: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2011年6月2日5點左右確認同意陳一文顧問出席第二天的庭審出庭為郭成林辯護作證。
陳一文顧問因為2011年6月2日晚間才見到律師提供的《起訴書》副本,已經來不及趕到深圳出席2011年6月3日上午的庭審,為此連夜趕寫了非常詳細的《英籍華人陳一文顧問為郭成林遭金龍魚公司陷害做辯護的證詞》委托郭成林的辯護律師在庭審中宣讀并呈交給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
陳一文顧問的非常詳細的《證詞》將另文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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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成林的父親和妻子接受晶報記者采訪,提供法院的起訴書等資料。
附錄:
相關研究資料: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17q2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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