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下跌絕對不是傳說
(誰在惡意透支?)
陳竹友
2009年12月15日 ,新華網北京播發了一條題為《信用卡惡意透支將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消息,該消息稱“最高法最高檢聯合發布《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稱銀行兩次催收3月未還為惡意透支。最高檢副檢察長孫謙介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惡意透支”屬于信用卡詐騙的犯罪行為”。
中國出臺的法律歷來都是事后諸葛亮式的“亡羊補牢”,然而此次兩高高調推出的信用卡惡意透支的司法解釋,卻讓人不得不對該條款背后的原因產生更多的聯想。
一、 兩高法度,誰最有可能成為“惡意透支”的打擊對象
任何法律法規的頒布出臺,必然有其保護的對象和打擊的目標。在高度契約化的市場經濟環境下,在法制健全且逐漸脫離人治狀態的文明國度里,“違約”是最為淪喪的道德敗壞,“失信”是最高的違規成本!“惡意透支”打擊的對象無疑應該是“惡意”的奸人,保護的無疑應該“合法”是的公民。這是所有社會人都會支持和認同的基本道理和基本法理。
但是,“兩高”聯合發布的“惡意透支”司法解釋和法律文本,真的完全是基于市場經濟和商業文明的角度,為了“懲治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活動,維護信用卡管理秩序和持卡人合法權益”的保全之舉嗎?
我們從該項法律頒發的時機上分析,也許可以得出某種微妙的結論。
在中國房價一路飚升的今天;85%的城鎮居民買不起商品房(社科院中國房地白皮書語)的今天;在“每天一睜開眼,就會面臨400元債務”(《蝸居》臺詞)的今天,誰最有可能成為“惡意透支”打擊的對象?哪些群體最有可能成為被“惡意透支”保護的對象?
楊白勞應該是萬幸的,如果他活到今天,按照他“惡意透支”的金額再加上黃世仁的利息,至少應該按“數額巨大”來量刑吧,不判個無期甚少也要20年。
二、 中國房價,誰在引誘你“惡意透支”
一平米的房價,等于中國百姓平均一年“可支配收入”的全部,這就是中國眼下的房價現實。你可以認為所有購買商品房的人都應該象《蝸居》里的海萍一樣,一周吃六天方便面,為一元錢和老公翻臉;你也可以認為中國人“可以不買房”而用“以租代買”的方式“理性消費”;你甚至可以認為買不起房就不要“打腫臉充胖子”……所有的假設怎么樣都不過份,但是我們不要忘了:作為公民,我們不僅有居住的權利,更應該有住得起房的權利!
而政府的責任不僅僅在于保證房地產商人的合法利益,更應該在于有能力保障絕大多數公民的基本生活條件—這一“基本生活條件”,是否也應該包括“非惡意”的公民基本住房保障?誠然,一路狂升的房價已經讓政府“未雨綢繆”地出臺了相關政策,但是這些“相應的”政策卻是建立在“刺激增長”的前提下出臺的“應急措施”。
占中國絕大多數地方政府財政收入50%,甚至更多比例的出讓土地的現金收入,加上保證地方大員輝煌政績的GDP鋼性指標,是導致中國房價居高不下的、豐富而雄厚的營養基礎;哄搶地王、競價拉抬的土地價格是導致城市房價持續強勁的興奮劑和迷魂藥;銀行利率、貸款利息是加重購房者負擔和保障高房價的堅強后盾;開發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業規則和灰色成本支出,是奠定高房價的硬性成本和指標;政府、媒體、開發商共同運作的房地產巨大的“增值空間”和超值“投資回報”是引誘民眾大量“惡意透支”行為的市場需求……
至此,我們仿佛看清了這條鏈接著政府、銀行、開發商、購房者為一體的巨大利益鏈的脈絡:以政府為主導的政策鼓勵和極力營造高房價的商業環境—以開發商為前臺的利益群體規劃設計的產品樓盤—以銀行為收入吸納口的利益獲得渠道—以既得利益者為保護對象的法律條款—以“惡意透支”為打擊對象的無還貸能力購房者!
上海的“鉤魚執法”受到廣泛關注,但與以房子為誘餌的“惡意透支”相比,確顯得小巫見巨巫!
三、 中國經濟,從“惡意透支”到社會危機
馬克思說過“通貨膨脹是對內的掠奪,戰爭是對外的掠奪”。雖然中國目前只是“通脹預期”,但老百姓實實在在的生活必需品卻明顯地在上漲。從1952年中國的貨幣存量101.3億元開始,到2004年新增34000億元,貨幣存量已高達253207億元。歷年來中國貨幣存量平均增長速度33.3%,而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的經濟增長平均大約在10%左右。這一數據表明,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貨幣貶值率高達20%--但是中國“并沒有出現”通貨膨脹!我們的社會只存在通貨膨脹的“預期”!
所以,在“通脹預期”下的中國,房價上漲是可以理解的,水、電、油上漲也是可以理解的。甚少食用油漲價不是我們的責任,因為是“國際四大糧商”的不良行為和“惡意”的人為操作的結果。
可是我們又忘了:社會的基礎是絕大多數的普通民眾,而不是極少數的富裕資本家。
當“喜聞”兩高出臺“惡意透支”的國家法度時,我們是否應該反省以下幾個問題:
1、 通漲預期和高房價之下的普通百姓,如果不“惡意透支”的話,他們如何生活?
2、 大多數既沒有“鐵飯碗”做為生活來源保障,又不是社會精英和成功人士的普通公民,如果他的家庭出現重大變故,如失業、生病等現實問題出現時,面對6位數字以上的還貸壓力,他不“惡意透支”還能怎么做?原引網易內蒙古通遼網友yinjingwudi的原貼,他如是說“我的朋友現在就欠銀行的信用卡錢,不多3萬元,可以考慮還本,但利息加滯納金7萬多,誰能還得起。催債公司找了好多回,也談了可以分期還,催債公司說不行。那好了,我朋友就不還了,愛砸匝地。反正自己一個人,家里也沒條件幫還。要不就坐牢。逼急了就去搶,去殺,這就是以后社會的必然現象。”
3、 中國透支了土地,土地透支了房地產,房地產透支了城市居民,城市居民透支了銀行,銀行透支了政府,政府透支了未來中國!面對一系列的“惡意透支”鏈,請問為什么要這條鏈上最弱勢的群體來承擔和償還刑事責任?在這個社會里,到底是誰在導演這一場空前的“惡意透支”大戲?
從人類有文字記載以來第一次金融危機的“郁金香花案”,到剛剛“結束”的美國“二房”;從上個月才開始的迪拜泡沫,再到現今中國一路狂升的房市樓價。我們似乎永遠都不長記性!所有的經濟危機均來自于控制者的貪欲和資本的“惡意的透支”,荷蘭的郁金香是在瘋狂的“透支”中破滅的!美國的兩房是在瘋狂的“透支”下破滅的!迪拜的泡沫是在瘋狂的“透支”中破滅的!中國的房價正在意氣風發地、一如既往地、有恃無恐地、一往無前地瘋狂地透支!!
只是“剛性”的中國購房者還蒙在鼓里,他們一方面惶惶不可終日地擔心自已的收入趕不上通脹預期和貨幣貶值的步伐,而恐慌性地購買;另一方面象是股市金者淘一樣,在買漲不買跌的跟風趨勢下盲目地購買。兩種購買方式催生了今天房市樓價的瘋狂,也透支了自已上下三代人的支付能力。
這些人都必將成為未來“惡意透支”法律條款所打擊的主要對象!
如果買不起房,請別“透支”!
如果不想“惡意”,請別“透支”!!
如果不想犯罪,請別“惡意透支”!!!
相信我,房價下跌絕對不是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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