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房地產高價暴利的一絕招:“按省拆分”農行
王霄
(2006年5月26日)
房地產的高價暴利,主要來源于銀行貸款的低息投入,使得一方面房產商有了囤積抬價、造成虛高房價預期的可能,一方面公眾有了購房增值和超前消費的可能。
所以,壓抑房地產虛高暴利的方法其實很簡單:減少銀行貸款投入、抬高利率!
“按省拆分”農行的改革方案就能產生這種作用。
近來一些媒體所報道了“按省拆分”農行的改革方案。對此,日前農總行有關負責人專門約請有關媒體記者進行了辟謠。
期間,該負責人不僅指責有關媒體不負責任的報道,已經對農行的穩定和業務經營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甚至將危害整個金融的安全;而且還斷言從國家戰略利益和農行實際情況的角度考慮,“省域拆分”的可操作性差,如果實施將引發極大風險。云云。
就此,一些農行業內人士卻很不以為然。他們認為,該負責人的的指責和斷言,不僅毫無道理,而且危言聳聽!其實,“按省拆分”農行的改革方案,才是國家實現以最小的投入,徹底拯救農行、農行重獲新生的最佳選擇。
第一、對分支機構來說,取消農總行機關利大弊小。
對分支機構的業務經營和發展,目前的農總行機關不僅沒有什么重要的意義,不能為全系統開創出業務,反而卻是個沉重的負擔。
農總行,現在僅僅一個小小的處長、僅僅是年工資性收入,就高達25萬元左右,比10個中等水平的基層職工年收入的總和還多。
所以,農總行僅是不勞而獲的辦公費用和基建投資就給分支機構造成了沉重的壓力,更不論其它方面了。
第二、對省域農行來說,實行地方化即可獲得生機。
通常以為,銀行經營困難是社會造成的。這是錯誤的!其實,主要還是自身原因。尤其是,國家在實行銀行商業化和不良資產剝離后,就更不存在外因問題了。
以農行為例,由于在專業分工時期,既沒有財政性大單位、壟斷性大行業,也沒有基礎性大企業的業務關系,資金主要來源于高成本的儲蓄負債。在商業化后,貸款又主要投向了高風險的房地產和各類中小企業、個體私人類的低級技術行業。
所以,資金來源成本高、運用風險大和經營能力低,這才是農行目前經濟困難的主因。
可一旦地方化之后,農行即變成了省政府的“自留地”,全省的財政資金、壟斷行業、基礎產業和各大企業金融業務的歸屬,使農行立即就脫離高風險的房地產和各類中小企業、個體私人等低級技術行業,進入資金低成本、貸款低風險、業務倍增的發展狀態。
第三、對各省經濟來說,白得了農行這個“自留地”日子就好過。
經歷過集體化時期的人都知道“自留地”在農民家的重要性。那可是精耕細作的“聚寶盆”,精心呵護的“錢匣子”和保證平安的“保險柜”。
或許有人以為農行虧空各省財力有限、無力彌補。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其實各省根本不用資本投入!只需政府的政策投入
各省在整頓提高農行經營能力的基礎上,只要由農行代理省庫,將全省的財政資金、壟斷行業、基礎產業和各大企業的金融業務歸屬農行,農行通過經營不僅即可補齊以往的虧空,而且還可成為重要的盈利大戶。
不僅如此,各省由此也就有了一個調控經濟的新式武器。將以往的財政性支出:
其一、一部分改由農行撥付、監督使用,就提高了專款專用的安全性,防治擠占、挪用和貪污浪費;
其二、其余通過農行改為各種方式的有償支付,不僅提高了資金效益、增加財政收入,而且即可引導社會資金流動、調控省域經濟。
第四、對國家來說,僅以很小的成本就化解了巨額的虧空和風險。
剝離了幾萬億的不良資產,還要注資幾千億美元,以后還需多少呢?誰也不敢說。
但是可以肯定,僅僅是所謂的股份制和上市是不能解決根本問題的。因為股份制的信用社、供銷社和許多上市公司的實例就明擺著呢。
國有銀行,如此改革,長此以往,勢必壓垮國家財政。所以,必須創新金融改革,“按省拆分”農行就是一個很好的方案。
“按省拆分”農行損害國家戰略利益是假,倒是損害農行部分官僚利益是真!
首先、根本無損于中央政府調控農村金融的能力。論資金實力和農村網點,農行比不上信用社;說政策性業務,還有農發行。尤其是,自商業化之后,農行即以農村網點吸納農村資金,信貸業務重點轉向了城市和工商業,就是在最貧困的地區也幾乎沒有了支農服務。所以,目前農行已經和郵政儲蓄一樣,只是農村資金外流的主渠道,對農村經濟的貢獻幾乎是負數了!根本談不上所謂“國家以城哺農、以城帶鄉、以東部沿海帶動中西部貧困地區發展的三農戰略問題”的問題。更何況如若果真需要,國家完全可以通過中央銀行實施調控!
其次、根本不可能誘發所謂流動性風險和支付危機。當農行成為各省“自留地”、代理省庫后,不僅低成本資金,而且經營規模和效益就會倍增,尤其是落后地區農行的抗御風險能力和信用程度自然隨之倍增!更何況,農村信用社早在10年前就脫離農行獨立、現在又由各省管理,城市信用社也是交由地方政府管理10多年了,可卻從未發生什么危機和削弱國家的金融調控能力呢!
再次、農行的競爭優勢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將會空前提高,并激活中國金融,抑制如房地產等低級產業的膨脹!以省政府為后盾的農行在省域經濟的競爭那是無敵的,就是外資銀行也不在話下,自然也就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根本不可能造成所謂的人才和客戶的流失。不僅如此,還壓迫著其它全國性國有銀行的業務經營必須向國家重點工程和大企業及高新技術產業、國際業務等高精尖方向轉移和發展。這樣,既減少了如房地產等這類資金需求量大,技術含量低級產業的資金供給,又給中小金融機構騰出了業務空間,推動經濟進入良性循環。
最后、農行現有的所謂系統性資源和關聯交易的問題,那些都是可以通過技術手段解決的。至于說戰略投資者嘛,人家更關注的是經營能力和利潤,并不是人員網點的規模!
總之,農行的許多人認為,“按省拆分”農行的改革方案如果實施,對于農行及廣大干部職工、對于國家、對于中國經濟那是“百利而無一害”的大好事!
當然,也是損害了小部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的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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