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集團“在行政與事業之間制造分裂”
作者:冬英
據有關人事說,從2007年12月至2月,在沒有任何的紅頭文件的情況下,從中央到省、地、市人事機關,(只在上級的口頭傳達,不外傳)對省、地、市各級國家行政人員加薪,(不包括縣級公務員)加薪的時間從2007年11月算起,加薪的浮度,從實際加薪后的工資上看,一般科員每月可領3000元左右,副科級每月可領3500~4000元左右,正科級干部每月可領4000~4500元左右,副處級每月可領4500~5000元左右,正處級每月可領5500~6000元左右。副廳、正廳級、副部、正部級以上,就是職務越高工資就加越多,加薪浮度的就越大。國家行政工作人員加薪后,比現有的事業單位同等級別的人員工資要多一倍。實際上這項加薪動議,筆者在2006年初就聽到各級官員的議論。那么,為什么精英集團在2007年只給行政人員加薪而不給事業人員加薪,要在行政編制與事業編制人員之間,從工資上制造差別呢?筆者認為:
一、精英集團蓄意分裂國家機關的干部隊伍。
中央人民政府和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所設的政府各級機構,不管是哪個部、哪個廳、哪個局?都是國家的工作人員,都在共同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政策、法律、法規和號令。他們之間的關系僅是工作崗位上的分工不同而已。精英集團的所謂的政府機構改革,就是從中央到各省地市的政府工作人員中,把他們分成三、五、六、九等,首先把單位崗位分為行政人員和事業人員,行政人員分為(工勤人員、科員、副科、正科、副處、正處);事業人員又分為(技術員、助工、工程師、副高、正高)。幾年改革的結果是行政人員成了單位領導受奉的人員和管理人員,而事業人員只是成為具體單位干活的工作對象,并且每一個人都存在著生存的自危感。據福建一位朋友說,改革后他被安排在事業崗位工作,90年起他每三年向當地人事機關簽一份用工合同,現在改成每一年必須要向當地人事機關簽一份用工合同;而行政人員不用簽用工合同;只要一進崗就是進了保險箱;事業人員不僅要竟聘上崗,每年的年終還必須參與考評是否合格。行政人員的工資除了比事業高一倍外,每月從工資中扣出住房公積金600~700元不等,財政再補600~700元也打進住房公積金卡,從今年6月起,行政人員工資還享受不扣社保金;而事業人員工資本來就低,住房公積金交得少,財政補得少,還要從低工資中扣除社保金和失業保險金。在當前物價飛漲情況下,使從事事業的工作人員經濟上加劇走上貧困,精神上產生隨時都有丟失崗位的自危。2007年11月的所謂行政人員加薪,從政治上加大了行政人員和事業人員之間的區別,從經濟上拉大了同一單位的行政人員和事業人員的工資差距,從思想上加劇了行政人員和事業人員之間的分裂。有人把2007年11月的所謂行政人員加薪,比喻是一次精英集團的“偷雞摸狗”,用暗箱操作的卑劣手段,從經濟上拉大之間的工資差距,分裂國家機關的干部隊伍。
二、精英集團蓄意制造和破壞安定團結的局面。
據有關資料顯示,全國現有財政全額撥款的國家在職人員400萬人(包括醫療衛生、教系統、科研單位、新聞機構、機關事業人員),其中行政人員(公務員)只有80萬人(包括縣以下國家公務員)。而2007年11月的所謂行政人員加薪,僅僅是對中央、各省、地、市的政府機關行政人員加薪,加薪的對象本身是由中央政府行政官員制定的。扣除縣以下國家公職人員沒加薪外,實際加薪面只占全國現有財政全額撥款在職人員的六分之一。從黨的執政為民的理念看,加薪,原本應當面向基層,面向從事艱苦工作的大多數基層干部和領導。可精英集團反過來了,加薪是加他們自已,而且還不光明正大,偷偷摸摸,“只口頭傳達,不外傳,不張揚。更不要問誰加多少?”從2007年11月至今,哪些已經加了工資的國家行政人員,錢進了口袋都表現了不亢不卑。因為他們再為自已加工資可以替自已尋找出無數條的理由,有的甚至是不是理由的理由;而對其它的群體,比如事業人員、教師、醫生、科技、記者等人員,只要不涉及自已利益的就以拖而不辦,或者是尋找理由搪塞。這已經是某些精英政府機關表現出來的官僚執政理念?有些省份的機關單位,他們認為從事是行政管理工作,而沒有被列入加薪的范圍,他們就以“參公”的形式,從地市打報告到省、到國務院報送批準“參公”,據反映已經是報送一年多,有的已經批下拿到加薪的工資,有的至今問題還沒有著落。引發出政府機關的同個廳、同一個局的一些工作人員產生對政府的不滿情緒。認為精英政府在工資的問題上五花八門,已經埋下了不穩定動蕩因素。還有人民教師,也是國家從事知識教育的事業編制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是1993年制定,1994年1月1日執行的;義務教育法是2006年9月1日實施的。教師法6章第25條明確規定,教師平均工資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務員平均工資。而這些精英,竟然不將教師列入2007年11月的行政人員加薪范圍,更說明精英明知法而不執法。據福建省浦田市一位老師說,2008年2月他們得知行政加薪的消息后,他們就向省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教師必須按國家公務員同等待遇加薪的訴求。據說福建省政府有在《福建日報》在三月份登報答復教師加薪的訴求,說擬在今年10月份解決教師加薪。他們時盼今日已經過去一年多時間,也還沒有盼到一點加薪的消息。“教育興國”也許是他們騙說的口號,教師們在政府的強勢面前,永遠是弱勢群體,為了養家糊口他們只好“和藹做人”。
三、精英集團蓄意在機關制造行政與事業的等級差別,實現他們的“大業”。
政府機關所設置的行政或事業崗位,都是人民的公仆,不能有高低貴賤之分,應當體現干部之間的同工同酬,都是為著共同完成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政策、法律、法規和號令。為什么單對行政單位少數人員加薪,而不給大多數事業工作人員加薪,我們不妨做一個淺顯的剖析:翻開2007年11月的加薪情況就一目了然,1、從加薪的數量上看,加薪的人員滿算也僅占全國財政撥款的在職人員的六分之一;如果按各省、地、市的政府機關的廳、局人員上,加薪人員也僅占各省廳、局人員的四分之一;全國還有六分之五的財政全額撥款的在職人員,如教師、科研、衛生、新聞、機關事業人員及縣級以下的基層行政人員都還沒有加;2、從加薪的對象上看,加薪的對象主要是給在政府擔當主要領導職務加薪,而且領導職務越高,加薪的錢就加的越多,加薪的差別越大;3、從加薪的層次上看,加薪的層次僅是從中央政府到各省、地、市的政府機關;而對縣級以下的政府機關,及基層的行政人員卻不加薪,采取斷層或不列入加薪的做法區別對待;4、從加薪的浮度上看;行政已經加薪的人員與對應級別的事業還沒有加薪的人員的工資比,平均工資都超過現行事業人員工資的二分之一還多。精英集團蓄意在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中擴大工資差別?僅為機關的少數領導者加薪?也許才是精英集團早已設置好的“執政為已”的真實面目。在當今權力私有化,權力資本化的年代,原本這領導者就占有“權力通吃”“工資基本不動,抽煙、喝酒有人送,”的絕對優勢,再給這些少數人加薪,敢把絕大多數人的利益拋到腦后,真可謂體現精英集團高喊“高薪養廉”“利益共享”執政口號的真實意圖,那么只好讓全國六分之五的財政全額撥款的在職人員(如教師、科研、衛生、新聞、機關事業人員及縣級以下的基層行政人員),繼續去讀著“貓”論,去共享“和諧的西北風”吧!
200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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