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情權:農業部必須公布已發安全證書的轉基因產品的安檢報告.
2.選擇權:工商局必須加強對市場轉基因產品的標識管理.
3.決策權:推廣轉基因產品必須經過聽證和網絡民意調查.
4.立法權:全國人大盡快出臺“生物安全法”,成立由軍方.專家.民意代表組成的生物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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