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兒防老”還是“以地養老”:對傳統家庭養老模式的分析
——以江漢平原J村為例[①]
李永萍[②]
(武漢大學社會學系,430074)
摘要:家庭養老仍然是當前我國農村主要的養老方式。江漢平原J村的實地經驗表明,家庭養老中“土地”的重要性大于“兒子”,大部分農村老人是“以地養老”而非“養兒防老”。土地對于老人的意義體現在三個層面:解決了老年人的生活問題、維護了老年人的家庭地位、為老人提供了一種休閑娛樂方式。當前政府主導的大規模的土地流轉沖擊了“以地養老”模式,加劇了家庭養老的危機,因此,應該謹慎推行。
關鍵詞:家庭養老 以地養老 養兒防老 土地流轉
一、文獻梳理與問題意識
對農村養老問題的學術研究始于20世紀80年代[[1]],而2000年以來,隨著我國開始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養老問題更是受到了學術界和政府的廣泛關注。關于農村的養老問題,學界主要是圍繞養老模式的選擇進行討論,并形成了一些共識。學界普遍認為,從建國后至今,我國農村的養老保障先后經歷了建國初期的家庭保障、人民公社時期的集體保障和80年代至今的家庭保障與多元保障相結合三個時期。[[2]]
目前,學界將土地與農村養老問題聯系在一起的研究還相對較少。國外研究主要有蓋爾·約翰遜,他認為可以將土地所有權交給農民以補充農民養老金的不足。[[3]]而國內學界關于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③],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1)認為土地具有一定的社會保障功能,但這種功能的實現需要一定的前提條件,即土地私有化、土地規模經營。[[4]][[5]]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只有將土地私有化之后,才能更好地實現土地規模經營、提高土地的生產效率,從而提高土地保障水平。但事實上這種做法可能會適得其反,一方面,土地私有化能不能帶來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在學界還存在諸多爭論,賀雪峰認為,沒有證據表明農業規模經營可以提高糧食產量;[[6]]另一方面,土地私有化可能會將一些農民排擠出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之外。溫鐵軍認為,土地私有化之后,工商資本進入農業,由于“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結果,必然導致小農經濟的破產”[[7]]。在此基礎上,溫鐵軍進一步提出, “只要我們還無力將8億農民的失業和養老保障從承包土地上剝離出來交由國家財政來承擔,那么土地就不能私有化”[[8]]。(2)另有部分學者認為,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將進一步弱化。如梁鴻認為,“在蘇南地區,因土地收入比重下降、無土地與耕地集中趨勢、農民的土地保障情結變遷和年輕人脫離土地的傾向等方面的原因,土地保障已經出現了弱化的傾向”[[9]]。然而,對于經濟收入水平不同的地區,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是有差別的。在發達地區或城郊的農村,二、三產業相對發達,農業勞動力可以部分轉移出去,因而農業收入在農民收入中所占比重逐漸下降,土地的社會保障作用確有弱化之勢。而在經濟發展水平相對滯后的農村地區,土地的社會保障作用仍然十分重要。(3)此外,還有一些學者對土地的社會保障作用持更為悲觀的態度,他們認為“強調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會阻礙農村經濟的發展和人口城鎮化過程”[[10]]。
通過對相關文獻的梳理發現,既有研究為理解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提供了堅實的基礎,但同時也存在一些不足:其一,既有研究多是以“家庭”作為考察單位,分析土地對于整個家庭的保障作用,從而消解了土地對于家庭中個體的意義,尤其是對于老人的意義;其二,既有研究多是從宏觀層面提出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而缺乏對于土地保障功能的微觀實證分析。土地保障作為農村家庭保障能力的基本核心[[11]],其地位與作用不容忽視。基于此,本文以江漢平原J村的實地調研經驗為基礎,反思家庭養老的內部構造,強調土地對于當前農村老人的重要意義,并結合該村土地流轉前后老人經濟情況的對比,指出當前家庭養老模式中土地之于老人的重要意義。
2014年,筆者在江漢平原的J村進行了為期20多天的駐村調研[④]。調查內容主要包括村莊經濟、老年人生活狀況、村莊土地流轉概況、農民生計模式、代際關系、村莊文化等方面。訪談對象包括村組干部、村莊精英、老年人及普通村民。調查主要采用半結構式訪談,通過白天訪談和晚上集體討論的方式形成對村莊經驗的整體性認識。
J村位于湖北省中南部,全村共有2396人,625戶,共12個村民小組,全村實際面積4700多畝。J村是江漢平原典型的農業型村莊,“半工半耕”是其主要的家計模式。當地主要農作物有水稻、小麥、油菜、棉花、大豆等,一年兩季,水田的輪作方式為“水稻——油菜或小麥”,旱地的輪作方式為“棉花——油菜或小麥”。由于年輕人基本都外出務工,因而當地是典型的“老人農業”,留在家里種田的基本是中老年人。
二、“養兒防老”還是“以地養老”?
目前,在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家庭養老仍然是養老方式中最普遍的一種方式。然而,家庭養老包括多種形式,如老人自養、兒子養老、土地養老等,我國農村的養老究竟是哪一種方式居多,是“以地養老”、還是“養兒防老”?
“養兒防老”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這是由“反饋模式”[[12]]的代際關系特征所決定的。費老認為,中國人的代際關系是一種“反饋模式”,表現為甲代撫育乙代,乙代贍養甲代,乙代又撫育丙代,丙代又贍養乙代,并以此類推。因而,可以看出,中國人的代際關系重視撫育與贍養的平衡,并且,“贍養”這一環節更為受到中國人的重視,也更能體現中國人代際關系的特點。這種代際關系特征形塑了中國人“養兒防老”的心態。然而,根據筆者在全國多地的調研經驗發現,“養兒防老”在現實中已經舉步維艱,而“以地養老”成為了目前農村老人養老的主要形式。
(一)“養兒防老”與“以地養老”的對比
學界一般將60歲作為養老的起點,也即一個人從60歲開始就將面臨養老的問題。事實上,在大部分農村地區,老人在有勞動能力的時候,無論年紀多大,基本都是“自養”,而老人自養最主要的依靠則是土地。只有在老人沒有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時,才是由兒子養老。
如果進一步將養老問題操作化為養老的時間與養老的質量,就可以對比“土地”和“兒子”在老人養老過程中的作用程度。首先,從養老的時間來看。我國60歲農村人口的平均預期壽命是男15.77年,女18.36年[[13]],而江漢平原的J村,老人平均壽命是80歲左右。如果將60歲作為養老的起點,而將80歲作為養老的終點,在此過程中,除去患有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以外,老人從60歲到75歲左右基本是依靠土地養老,有部分身體健康的老人“以地養老”的時間甚至可以推延到80歲左右。隨著農業機械化在農村的普遍推行,農業生產中的諸多環節都可以通過機械操作,種地對體力勞動的要求越來越低,因而,老人只要身體基本健康,自己種點口糧田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在農村調研過程中發現,六七十歲的老人,種幾畝、甚至上十畝土地是很正常的事。老人自己種地,一方面可以維持當前的生活開支,另一方面還可以為自己留下點積蓄,以備將來不時之需。而到了75歲之后(部分老人可以勞動到80歲),老人的體力進一步衰退,這時老人難以繼續依靠土地自養,開始由兒子養老。從J村的具體情況來看,兒子養老的時間一般是三五年。因此,可以看出,兒子養老在老人整個養老過程中所占的比例很小,老人在大部分時間里是依靠土地自養。
J村的GJP,今年67歲,有1兒1女。與兒子沒有分家,但實際上GJP和老伴是單獨吃住。兒子一家住在樓房里,而GJP和老伴住在兒子樓房的地下室,單獨吃住。80年代分田時,家里分有12畝地,這12畝地現在由兒子種。GJP和老伴撿了別人7畝地自己種。“我種地,兒子也會幫一下,一般幫忙干些重體力活,如打田、運糧食、賣谷等。我也幫兒子搞點小事,比如點麥子”。“我和兒子是分開種,經濟上各算各的,好一些,免得扯皮。如果兒子需要錢,我有多余的還是會給一點,但一般我們也沒有多少剩余,有剩余一點自己也要存著。現在有多余的就存一點,以后勞動不了了就好用……以后實在動不了了,就由兒子隨便給碗飯吃就行了”。
GJP家里的情況在J村并非個案,而是具有很強的代表性。J村大部分老人都像GJP那樣,無論是否與兒子分家,只要老人有一定的勞動能力,都是依靠土地自養。
其次,從養老的質量來看,兒子養老和土地養老存在差別。在依靠土地自養的情況下,老人除了能維持基本的生存需要以外,還能通過土地賺取一些零用錢,從而可以維持其基本的娛樂、醫療等開銷。而兒子養老則至多能保證老人基本的生存需要,正所謂“有飯吃、沒錢花”,正如很多老人所說,“以后不能動了,兒子給口飯吃就行,還要怎樣呢?”老人自身對于兒子養老的期待也不高,認為兒子養老的標準就是“給碗飯吃”。因而,從養老質量而言,“兒子養老”只能滿足老人的最低生活需求。
因而,可以看出,無論是從養老的時間、還是從養老的質量而言,土地對于農村老人都非常重要。家庭養老中,“以地養老”比“養兒防老”更為重要。
(二)“養兒防老”為何難以為繼?
“養兒防老”作為中華民族的歷史文化傳統,曾經是國人的一種共識。然而,這種觀念如今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沖擊。有學者從城市化背景出發對此進行分析,認為城市化“使家庭內部的利益結構發生變化,老人在家庭中的權威地位正在喪失”、城市化“沖擊了傳統尊老的‘孝’文化,動搖了家庭養老的傳統文化基礎”等[[14]]。而本文認為,“養兒防老”這種養老模式之所以遭受重創,與現代化背景下子代壓力增大有很大關系。
隨著市場經濟的興起,農民的貨幣性收入增加,但與之相伴隨的是,農民的貨幣性支出也隨之增加。并且,農民的貨幣支出遠遠大于貨幣收入,正因為如此,農民才會感受到生活的壓力、感受到沉重的家庭負擔。從J村情況而言,中年子代的貨幣性支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人情、子女教育、子女婚姻、醫療等,其中子女教育和子女婚姻是當地農民貨幣性支出最大的兩項。因而,當地中年人要源源不斷地向自己的子代輸送資源,他們本身已經承受了巨大的壓力,這就在客觀上造成了對老人的忽視。
并且,中年人生活的壓力也會部分轉移到老年人那里,使得老年人對于中年子代持一種“體諒”的心態。當地老人這種自覺、體諒的心態主要源于兩個原因:第一,現在的老人(七八十歲)在自己是壯勞力時,為子代小家庭的付出普遍較少,因而老人會說,“我們當時也沒有給他們什么東西,那時都窮……”,因此老人對兒子的養老期待也較少;第二,子代的壓力。在現代化的背景下,中年人的生存壓力也很大,他們要源源不斷地為下一代付出。老年人也能真實地感受到中年人的壓力,因而他們很體諒自己的兒子,“他們也很不容易,他們負擔也重”。在這兩重原因的共同作用下,當地老人在有勞動能力時基本是依靠自己種點口糧田“自養”,而當自己失去勞動能力后,再由子代“憑良心”養老。
基于此,雖然農民心中還有對“養兒防老”的期待,但“養兒防老”在現實中已經舉步維艱。因而,在當地農民看來,“土地”比“兒子”靠得住。
三、土地對于老人的意義
前文論述了土地對于老人養老的重要意義,然而,土地對于老人的重要性,不僅在于其解決了老年人的生存問題,還在于其同時解決了老年人的生活問題、休閑娛樂問題,以及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本文將土地對于老人的意義操作化為三個維度,分別為:經濟角度、老人家庭地位角度、休閑娛樂角度。
從經濟角度而言,老年人在家自己種點糧食,順便再搞點庭院經濟,種點菜、養點雞鴨,一方面能夠滿足其自給自足的生活需要,另一方面還能將剩余的農副產品拿到附近的集市上去賣,換取一些零用錢。同時,還可以在必要時為子代家庭提供一些基本生活物資,如米、蔬菜、油等。這樣,老人也算生活的有滋有味。在市場經濟的評價體系里,老人已經不能算是完整的勞動力,他們進城務工經商已沒有任何優勢可言,但還具備參與農業生產的能力。因而,利用老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自養,也充分發揮了老人的經濟價值,不僅可以保證老人基本的生活水平,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國家的養老負擔。
從老人家庭地位的角度而言,老人依靠土地養老,算是“自養”,因而老人在經濟上不依賴于子代,并且還能在必要時為子代提供一些基本的生活物資。因而,老人在大家庭中具有一定的主體性,還能部分維持自己作為父代的權威。如果完全由子代來贍養自己,且不說子代是否愿意,即使子代愿意贍養老人,老人在家庭中的依附性都更為明顯。此時,無論是子代、還是老人自身,都會覺得老人是家庭的負擔,拖累了家庭。在此情況下,有的老人就可能會采取比較極端的行為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如自殺),以減輕子代家庭的負擔。
此外,種田對于老人而言也是一種休閑活動、一種鍛煉方式。如今農業機械化已經很普遍,這極大地降低了農業生產的勞動強度,因而種田對體力勞動的要求不是很高,只要老人的身體基本健康,都能完全勝任。很多農村的老人都已經習慣了勞動,閑不下來,勞動使他們感受到生活的踏實,身體健康卻不能參與勞動會讓老人生活的沒有安全感。農民說,“種田是半年辛苦半年閑”,農作物的生長需要一定的周期,農民正是根據農業的生產周期來安排自己的生產與生活。在農忙時,農民辛勤地勞作,但這種勞作對于很多農民而言本身就是一種休閑活動。而到了農閑時節,則可以盡情安排各種其它活動,但這種“閑”不是無所事事,而是有所寄托的、有意義的生活。因此,種田對于老人而言不僅僅是一種重要的生活來源,“也是一種享受,是一門藝術,一種生活”[[15]]。
因而,可以看出,土地對于老人而言,已經遠遠超出了作為生產資料的功能。老年人對土地的依賴性很高,沒有土地,就會讓他們覺得沒有安全感。老人說,“農民離不開土地,就像房子離不開梁一樣”。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農村的老人基本都反對土地流轉,土地流轉帶走了他們生活的重要支柱——土地,失去土地的老人將如何生存?
四、土地流轉對“以地養老”的沖擊
當前,大規模土地流轉正在全國普遍展開。大規模土地流轉深刻的重構了農民的家計模式,同時,也以更為微妙的方式影響著農民的家庭關系及其內部的資源分配。老人與土地之間的關聯,隨著大規模土地流轉的進行而被打碎。同時,老人作為邊緣勞動力,也很難作為公司企業的雇傭勞動力從事生產。仔細評估土地流轉之于老人養老境況的效果,既有助于進一步反思當前家庭養老的真實基礎何在,同時也有助于反思當前的大規模土地流轉的實踐,從而具有一定的政策意義。
(一)J村土地流轉概況
J村大規模的土地流轉是從去年(2013年)開始,流轉面積約為1000畝。其中,旱地流轉了465畝,主要是流轉給某水產養殖公司,水田流轉了608畝,主要是流轉給村內某米業公司。流轉的土地涉及9組、11組、12組,其中,9組和12組是將土地全部流轉,11組只流轉了旱田。J村以村集體名義成立“農村土地資源合作社”,農戶先將土地流轉給該合作社,再由合作社流轉給承包戶。承包大戶給合作社的流轉金為每畝1100元,而合作社給農戶的流轉金為每畝1000元。合作社從中抽取每畝100元的工作經費。流轉金“一年一付”,一般在每年10月份與農戶結賬。
土地流轉對于農民收入的影響不能一概而論,不同類型的農民在土地流轉中受影響的程度有所不同。該村土地流轉時,意見也并不統一:同意的占30%左右、“兩可”的30%左右、不同意的占40%左右。具體而言,贊成土地流轉的,主要有三類農民:一是家庭內部的主要勞動力全部都在外務工、原來就沒怎么種田的農民;二是有手藝的家庭,外出務工收入遠遠高于務農收入;三是戶口在村,但已遷移到城鎮居住的村民。而不贊成土地流轉的農戶,主要是老人以及村莊中其他的弱勢群體,他們都屬于“在外沒有出路、但在家還能種點田”這一類人。其中,老人是土地流轉最大的阻力,也是土地流轉最大的受害者。這進一步證明了土地對于農村老人何等重要。
(二)土地流轉對“以地養老”的沖擊
J村的老人說,“土地流轉后,年輕人賺了,老年人虧了”。這句話或許太為絕對,因為年輕人在土地流轉中也不一定全是賺了,這還得把不同類型的年輕人區分開來。但老年人在土地流轉中“虧了”卻是事實。說老年人在土地流轉中“虧了”,主要是指老年人在土地流轉后收入降低,以及隨之帶來的生活水平下降。
表一是J村60歲以上的老人在土地流轉前后的家計模式對比、收入變化、以及對于土地流轉的態度。
表一 J村土地流轉前后老人的收入狀況比較[⑤]
序號 |
年齡(歲) |
土地畝數(畝) |
流轉前的家計模式 |
流轉后的家計模式 |
收入變化 |
流轉意愿 |
備注 |
1 |
71 |
1、2 |
種地兼打工 |
打零工 |
下降 |
否 |
|
2 |
60 |
2、8 |
種地 |
閑著 |
下降 |
是 |
|
3 |
61 |
2、8 |
種地 |
身體不好,沒事做 |
下降 |
否 |
兒子大學畢業在外工作 |
4 |
66 |
1、6 |
種地 |
打零工、老婆餐館打工 |
上升 |
否 |
兒子大學畢業在外工作 |
5 |
78 |
1、3 |
種地 |
種別人2畝 |
下降 |
否 |
|
6 |
60多 |
2、15 |
種地 |
打工 |
上升 |
否 |
|
7 |
60多 |
2、6 |
種地兼打工 |
打工 |
上升 |
否 |
認為種田比打工舒服 |
8 |
70多 |
2、9 |
種地 |
閑著 |
下降 |
否 |
三個兒子戶口在外,退休 |
9 |
80 |
1、4 |
種地 |
打工(鋤草) |
下降 |
否 |
|
10 |
70 |
1、6 |
種地 |
打工 |
下降 |
否 |
|
11 |
70多 |
1、3 |
種地 |
男種地、女打工 |
下降 |
否 |
|
12 |
60多 |
1、6 |
種地 |
男打工女閑著 |
下降 |
否 |
2個兒子光棍,夫妻身體不好 |
13 |
70 |
3、8 |
種地 |
打工 |
下降 |
否 |
|
14 |
60多 |
2、8 |
種地 |
閑著 |
下降 |
是 |
老頭去世,自己生病 |
15 |
80 |
1、3 |
種地 |
閑著 |
下降 |
是 |
老頭去世 |
16 |
64 |
1、6 |
種地 |
種別人地 |
不變 |
是 |
老頭去世,自己有病 |
17 |
64 |
3、10 |
種地 |
打工 |
下降 |
否 |
|
18 |
67 |
3、4 |
種地兼打工 |
打工 |
下降 |
否 |
|
19 |
62 |
2、6 |
種地 |
打工 |
下降 |
否 |
|
20 |
62 |
2、8 |
種地兼打工 |
打工 |
下降 |
否 |
|
21 |
60 |
共5畝 |
種地、打零工 |
打零工 |
下降 |
否 |
老頭去世 |
22 |
68 |
共10畝 |
種地、打零工 |
打零工 |
下降 |
否 |
|
23 |
62 |
共10畝 |
種地 |
浙江打工 |
不變 |
是 |
|
24 |
62 |
共10幾畝地 |
種地、打零工 |
男打工、女種地 |
不變 |
否 |
雖然收入差不多,但打工比種地辛苦 |
25 |
68 |
共6畝地 |
種地 |
夫妻均閑著 |
下降 |
否 |
男有高血壓,干不了重活 |
26 |
60多 |
共6畝地 |
種地 |
種地、打零工 |
不變 |
否 |
|
27 |
60 |
共7畝地 |
種地、跑摩的 |
男跑摩的、女閑著 |
下降 |
否 |
大兒子去世,大兒媳婦跑了,留下孫女由夫妻倆照顧 |
28 |
70 |
共7畝地 |
種地 |
男幫人種地、女當保姆 |
不變 |
否 |
|
29 |
75 |
共8畝地 |
種地 |
種了一點荒地 |
下降 |
否 |
表一統計了J村29戶60歲以上的老人在土地流轉前后的收入狀況,其中,收入下降的為21戶,占72.4%;收入不變的有5戶,占17.2%;收入上升的有3戶,占10.4%。其中,收入上升中有2戶有一定的特殊性,他們剛好60出頭,且在附近找到了工資相對較高的工作,但對于大部分老人而言,卻并沒有這樣的機會。而在這29戶中,贊成土地流轉的僅有5戶,占17.2%;不贊成土地流轉的有24戶,占82.8%。然而,由于土地流轉是政府統一推行,并且很多年輕人也同意土地流轉,因而這些老人不贊成也沒用。正如一位老人所言,
“別人都給了,你不能不給。而且旁邊的(田)都給了,你不給就沒有水來,種不了地。沒有人牽頭,個人反對沒用”。(J村村民語)
通過表一,可以比較直觀地看到土地流轉對于老人收入狀況的影響。在土地流轉之前,老人只要還有一定的勞動能力,都是依靠土地“自養”。而土地流轉“奪走”了老人最為重要的生活來源,造成了對“以地養老”這種家庭養老模式的沖擊。土地流轉對“以地養老”的沖擊,主要表現為老人的收入水平下降。下文將從三個層面詳細論證土地流轉對老人收入的影響。
1、老人直接收入下降
土地流轉前,老人的收入來源主要是種地。種地既能滿足老人自給自足的生活,還能通過將剩余農副產品拿到附近市場上賣,從而換取一些零花錢。而土地流轉之后,老人的收入則主要是土地流轉金。此外,部分身體健康的老人還能在附近打零工。
贊同土地流轉的學者普遍認為,土地流轉對于農民而言是一項福利,農民除了獲得土地流轉金以外,還能在承包土地的公司打工(從事農業生產),因而獲得了雙重收入。[[16]][[17]]然而,筆者在多地農村的調研經驗顯示,一方面,“公司制”企業使用的本地勞動力很有限,一般是在農忙時節臨時雇傭一些當地勞動力輔助生產,能夠長期在其中打工的農民很少;另一方面,“公司制”企業一般傾向于使用本地的青壯年勞動力,而不愿使用老年勞動力。這既是出于公司的勞動生產率考慮,也是為了避免意外事故,引起不必要的麻煩。老人因此受到排擠。
案例:12組,WCH(表一中編號27),60歲。家里現在有三口人,夫妻倆、孫女(大兒子的小孩)。大兒子幾年前去世,媳婦跑了;二兒子在外工作,戶口已經遷出。土地流轉后,WCH家庭的經濟收入下降,他說,“土地流轉時,我們不同意,沒有簽字,村里說只要60%的人同意就可以了。我老伴又不打牌,只種地,沒有地我們生存不了。現在油鹽柴米都要買。”
WCH最不滿意的是村干部不給他老伴安排在公司做事的機會。[⑥]“我去找過段書記,讓他給老伴點事做(幫承包公司種田),他沒安排,和他吵了一架。我又去鎮里,鎮里說給書記打過電話了,讓我回村里。我回來后,還是沒有給我老伴安排事做。以前種地,可以解決一下生存問題,每天都去做一下,也是鍛煉;現在沒地了,天天玩,心里也不好受。為什么能夠安排別人做事,就不能安排我老伴?書記說我們年紀大了,就不安排我們搞事,但我們不搞事怎么生存?每次搞事都是那幾個年輕的,他們排擠年老的,不愿讓年老的干”。
如此可見,大規模土地流轉之后,絕大部分的老人只能依靠土地租金生活。但是,土地租金是否足以彌補因為失去土地而帶來的代價呢?
J村的土地流轉金是一畝地一年1000元,對于農民而言,流轉金遠遠低于土地本身帶來的收入。當地農民說,“自己種,多少能比1000元多一些”。
當地主要農作物有水稻、小麥、油菜、棉花、大豆等,一年兩季,上季主要種植水稻(水田)和棉花(旱地),下季主要種植油菜、小麥、大豆。通過農民在農業上的投入與作物產出,可以計算出農民種田的大致收入。根據村民的經驗計算,當地一畝水稻的投入約為1000元[⑦]。而水稻的市場價格約為130元一百斤,若按平均畝產1500斤計算(當地采用習慣畝,一畝等于1000平方米),一畝水稻毛收入約為2000元。棉花的投入較少,但需要投入大量的勞動力。在棉花產量高、且行情好時,一畝棉花毛收入約為3000元;而在棉花產量低、行情不好時,一畝棉花毛收入只有1000元左右。因而,一畝棉花的平均毛收入為2000元左右。小麥的投入一畝田約為340元左右[⑧],畝產為700—1000斤左右,單價為一元,因而一畝小麥的毛收入為700—1000元。油菜的成本比小麥略高,一畝油菜成本約為400元左右[⑨],畝產為300—500斤,單價為2.5元左右。因而一畝油菜的毛收入為750—1250元。
根據當地村民的經驗,一般而言,若是一年種植兩季,則上季純賺,下季的收入則剛好抵消一年的農業投入。從以上數據也可以計算出,一畝水田,若是上季種植水稻、下季種植小麥或油菜,則全年的全部成本投入約為1400元左右(水稻1000元+小麥340元或油菜400元),而全年的全部毛收入約為3000元左右(水稻2000元+小麥800元或油菜1000元)。因此,一畝水田一年的純收入為1600元左右(包括勞動力的費用)。一畝旱地,若是上季種植棉花、下季種植小麥或油菜,則全年的全部成本投入為600元左右(棉花200元+小麥340元或油菜400元),而全年的全部毛收入為3000元左右(棉花2000元+小麥800元或油菜1000元)。因此,一畝旱地一年的純收入為2400元左右[⑩](包括勞動力的費用)。
因而,當地農民種一畝水田一年純收入為1600元左右,而種一畝旱地一年純收入為2400元左右,這比一畝田一年1000元的流轉金顯然高出很多。為了更加清晰地展現土地流轉對老人收入的影響,筆者制作了如下的散點圖。
圖1:土地流轉對老人收入變化的影響[11]
圖1是根據表一的29個個案制作的散點圖,從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每個個案在土地流轉后的收入變化情況。其中,每個散點代表一個個案,其橫坐標數值為個案編號,縱坐標數值為該個案土地流轉之后的收入總和減去土地流轉之前的收入總和之差額。散點分布在橫坐標以下,表明該個案在土地流轉后收入降低,具體下降金額由縱坐標數值表示;散點分布在橫坐標以上,表明該個案在土地流轉后收入上升;而散點若剛好落在橫坐標上,則表明該個案在土地流轉前后收入不變。從圖一可知,土地流轉后,這29個個案中,有21戶收入下降,5戶收入不變,3戶收入上升。
此外,還有一部分老人由于年紀不大,且身體健康,因而在土地流轉后還能在附近找到收入相對較高的工作。對于這部分老人而言,現在打工的收入和土地流轉前種地的收入相差不大,或者是前者比后者略高,但他們仍然愿意在家種地,不愿意出去打工。
案例:11組,楊某(表一中編號為24),62歲。家里有5口人,夫妻倆、兒子、兒媳、孫子。家里有10幾畝地,去年流轉了幾畝田出去,現在只剩下三四畝田。土地流轉前,夫妻倆在家種田、農閑時打點零工,一年收入兩三萬元。現在,楊某在公安縣打工,100元一天,一個月能工作20天左右,一月收入2000元;老婆在家種剩余的三四畝田,還養了一只母豬。現在兩人一年的收入加起來也差不多是兩三萬元。
但是,楊某說,“種田是半年辛苦半年閑,一年只忙幾個月,現在一天不搞都不行。原來種田和現在打工收入差不多,但現在辛苦一點,100元一天,不搞事就沒有。農民都不愿意交田(土地流轉),自己種田有休息時間,現在打工很累”。 “種地強些,年紀大了可以慢慢做,熱了可以回來,不想做可以不做。種地有經驗,自由些,打工都不熟悉、做不好,還被年輕人吼,打工不想做還是要做……”
綜述所述,可以看出,土地流轉后,農村老人的收入普遍下降,這對于老人的養老生活將是很大的考驗。
2、老人貨幣支出增大
土地流轉后,老人的直接收入減少,這一點能夠從老人在土地流轉前后的收入狀況比較清晰地看出。然而,老人在土地流轉后由于貨幣支出增大,進一步加重了老人的生活壓力。
在土地流轉之前,老人自己種點糧食,再搞一些家庭副業,種點蔬菜、養點雞、喂點豬等,不僅能保證生活上自己自足,還能將多余的糧食和副業產品拿到附近的集市上賣,換取一些零用錢,這樣老人也算生活的比較富足。而一旦失去了土地,老人不僅不能種田,而且以農作物為基礎的家庭養殖,例如養雞養豬也難以維持。老人并不會也無力通過購買飼料來維持這種高成本的養殖。如此一來,老人所有的生活資料都需要在市場上購買,這無疑增加了老人的貨幣支出。正如當地農民所言,“現在柴米油鹽都要買”。
3、家庭內部的資源分配對老人不利
從J村了解到,在家庭內部的資源分配中,老人在土地流轉后得到的份額更少。“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18]]是當地主要的家計模式,年輕人在外務工,中老年人在家務農,務工與務農收入一起維持家庭的再生產。在土地流轉之前,老人基本都在家種田,種田的收入以及與農業相關的各種惠農補貼都是由老人獲得,雖然有的老人基本上也把這些收入用于大家庭的開銷,但畢竟這部分收入是由老人自己來支配,因而老人在經濟上具有一定的獨立性。
而土地流轉之后,土地流轉金卻并不是完全由老人獲得。農村的土地雖然是按人分配,但一般是“按戶經營”,年輕人都外出打工了,因而在家務農的老人一般是將自己以及兒子(一個或多個)名下所有的土地全部耕種,務農的收入自然也是歸老人所有。而土地流轉后,一般家庭都是將屬于老人名下所有的土地的流轉金分給老人,而其余流轉金則是歸子代所有。并且,由于老人不再種田,因而各種惠農補貼也改由子代獲取。以下是J村的一個相關案例,在該村很有代表性。
案例:楊某(表一中編號28),70歲。有兩個兒子,都已成家,在外打工。家里共有7畝地,土地流轉前,夫妻倆在家種田,務農收入歸老人所得;土地流轉后,楊某在村里打工(幫忙種田),一年收入一萬元左右,老伴在公安縣當保姆。土地流轉前,老人種地,糧食補貼歸老人;土地流轉后,糧食補貼歸兒子。楊某說,“戶頭是兒子的,糧食補貼的錢也是直接打到兒子的卡上。兒子說,你都不種田了,還拿什么糧補”。現在楊某家的土地流轉金分為三份:老人一份、大兒子一份、小兒子一份。
以上分別從三個層面論述了土地流轉對于老人收入的影響。農村老人說,“土地流轉后,身體上舒服了,但嘴巴上不舒服,我寧可不要這種舒服”,這是老人對于土地流轉最為直觀的評價。土地流轉之所以造成了對“以地養老”的沖擊,正是由于土地對于老人而言非常重要。
此外,土地流轉后,老人很難有其他就業機會,因而“整天無所事事”。老人說,“不種田了,很無聊,閑的發慌”。老人這種“無聊感”會進一步帶來“生活無意義感”,這種無意義感會導致部分老人采取極端的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家庭養老是目前我國農村主要的養老方式,而家庭養老里,“以地養老”的重要性遠遠高于“養兒防老”。因而,在國家還沒有能力將農村養老納入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前提下,就應該保證農村老人對于土地的使用權。也因此,現階段我國大規模的土地流轉應謹慎推行。
五、小結與討論
在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家庭養老仍然是最主要的養老方式。而家庭里究竟是誰在養老,是兒子?還是土地?本文在實地調研的基礎上,通過比較“兒子”和“土地”在老人養老過程中的實際作用,指出農村老人更多的是“以地養老”,而非“養兒防老”。土地對于老人的重要性,不僅在于其解決了老年人的生存問題,還在于其同時解決了老年人的生活問題、休閑娛樂問題,以及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同時,文章通過對江漢平原J村土地流轉情況的實地考察,指出土地流轉對于“以地養老”的沖擊,而且發現,正是土地流轉的實踐及其后果展現了土地之于老人的保障性功能,從而進一步證明了土地對于農村老人的意義和價值。反過來說,也正是因為“以地養老”在當前農村的重要性,土地流轉才會對之產生重大沖擊,并引起村莊中老人對于土地流轉的普遍不滿。
雖然與傳統社會相比,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在逐漸弱化[[19]],然而,這種弱化主要是針對年輕人而言。農村的年輕人有外出就業的機會,因而土地對于他們而言似乎沒那么重要,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在他們那里也并不明顯。然而,對于農村的老年人而言,土地的社會保障作用仍然很大。尤其是當前我國還不能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背景下,土地對于老人的養老生活就尤為重要。
“以地養老”或許最終會被其他的養老方式(如社會養老)所代替,但這并不能消解其在當前農村所具有的重要意義。這也意味著,當前政府在推動大規模土地流轉的過程中,也要及時關注農村中的老人,并出臺相關的配套性補助政策,更好的維護老人的利益,防止他們成為土地流轉中的利益受損者。
參考文獻
[①]基金項目:本文得到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研究》(項目批準號:13JZD020)的資金支持。
[②]作者簡介:李永萍(1987—),女,四川宜賓人,武漢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生。研究方向:農村社會學、農村社會政策。E-mail:[email protected]
[③]學界普遍認為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包括兩個層面:養老保障和失業保障,而本文主要分析土地的養老保障功能。
[④] 參與此次調研的還有王海娟、田孟、管珊、陳文瓊,本文的問題意識來自于集體討論的啟發,特此表示感謝。當然文責自負。
[⑤] 關于表一的一些說明:(1)關于土地畝數的說明,前面數字為旱地畝數,后面數字為水田畝數;(2)表中的土地畝數、收入等變量,都是以老人的小家庭為統計單位計算的。
[⑥] 該村承包土地的某水產公司因為虧本,老板“跑了”。現在由村書記繼續種植承包土地。
[⑦] 水稻的投入主要包括:(1)種子費:一畝田需要4斤左右水稻種子,一斤價格為35元,共140元;(2)肥料費:包括底肥300元左右和化肥50元左右。底肥主要包括復合肥(一畝田需要80斤左右,價值180元)、碳銨(一畝田需要70幾元)、鋅肥(一畝田需要10幾元);(3)耕田:120元每畝;(4)插秧:機械插秧100元每畝,人工插秧150元一天,一天可插7、8分田,因而一畝田人工插秧費相當于180元左右;(5)農藥:一畝田300元左右;(6)收割:100—120元每畝;(7)抽水:60元每畝。所有費用合計1000元左右。
[⑧] 小麥的投入包括耕田100元,收割100元,種子60元,肥料60元,打藥20元。合計340元左右。
[⑨] 油菜的投入包括耕田100元,收割120元,肥料100元,種子50元,打藥20元。合計390元左右。
[⑩] 當地旱地的純收入之所以比水田的純收入高,是由于旱地的主要作物之一是棉花,而棉花雖然需要投入大量的勞動力,但物資投入很少。
[11]圖1是根據表一的29個個案制作的散點圖。每個散點代表一個個案,其橫坐標數值為個案編號,縱坐標數值為該個案土地流轉之后的收入總和減去土地流轉之前的收入總和之差額。差額為正數,則表示土地流轉后老人收入上升;差額為負數,則表示土地流轉后老人收入下降;差額為零,則表示土地流轉前后老人收入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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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王華春等.引導土地流轉、增加農民收入[J].南京社會科學,2004(9):1.
[[18]] 賀雪峰.小農立場[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3:3.
[[19]] 顧文靜.我國農村養老保險的困境與出路[J].農業經濟,200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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