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報告指出:“穩定推進大部門制改革,健全部門職責體系”。諸位要問:“大部門制改革”是敘述行政體制改革方面的內容,怎么和農業科研體制,特別是又和種子產業發展聯起來了呢?
聽我抽絲剝繭,從頂層設計細細說開去——“大部門制改革”有助于推進科研管部門理體制改革,有助于加快農業科研體制分類改革,有助于商業化育種分離出去,有助于企業育、繁、推一體化,把企業建成科技種子創新的主體,這樣,種子產業才會正常地發展起來了。
媒體曾報道“大部門制改革”關于“科技部變革”設計:“科技部的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司、發展計劃司和社會發展科技司的職能劃歸工信部,成立‘工業和信息技術部’;農村科技司并入農業部;基礎研究司、國際合作司以及科研條件與財務司歸并入教育部。”(《華夏時報》5月19日)
“科技部變革”很明確,很具體,很給力。遵循這個思路,從“科技部變革”剝皮剔骨,撕開口子,走出路子,做個樣子,將引發農業科研體制一系列深層變革。
農業科研院所最大的“婆婆”是科技部和農業部。科技部設有一個農村科技司,屬下有好多“處”還有多個“中心”;農業部設有一個科技教育司,屬下也有好多“處”還有好多個“中心”。有錢就有權,人多事就多,立項目呀,報課題呀。例如:你設一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我來一個作物品種改良中心;你建一個國家糧食豐產科技工程,我來一個現代作物產業技術體系,等等。爭著給屬下科研院所戴“帽子”,掛牌子,各牽一條線,各管一大片。項目與經費掛鉤,權力與利益鏈接,基本上是計劃經濟、行政主導、長官意志決策。“科技部變革”可以減去大量的官員、為科研人員減少一大堆的瑣事。
“科技部變革”下一步會延伸到農業部的科學教育司。一是農業科學屬于應用技術科學,基礎研究比例很少,隨著“科技部變革”,基礎研究這一塊理所當然地劃歸教育部了。二是農業應用技術研究(如種子、化肥、花卉、飼料、農藥和農產品加工等)貼近市場的研究人員和項目應該進入企業,把企業成為科技創新的主體。這樣又可以減去一批官員,又為科研人員減少一堆瑣事。
全國農業科研院所有450多家育種單位,從業5萬多人,堪稱世界之最。因為是實行“層級制度”,至少有占一半的行政官員都是按級“掛銜”,連科研人員職稱也都要比對著相當于政府什么“官級”。政事分開后,政府和科研單位要從依屬關系轉變為契約關系;政府對事業單位的管理,要以評價式監督為主,事業單位負責人就該公開招聘了,不能再走政府任命的程序,自然就“去行政化”了。
隨著改革深化,中國龐大的農業科研院所將會隨“科技部變革”而逐步歸位,名實相副,有一半行政官員將會消失或轉行;從事應用技術研究的科研人員將進入企業或自辦企業,把企業建成為科技創新的主體,育、繁、推一體化了,為中國企業拓展了發展前景。科研人員擺脫層層束縛和瑣事干擾,有更多的時間埋頭科研了!
注意:現階段農作物育種有三個特點:即90%以上的種質資源和育種人員集中在科研院所;90%以上的科研經費投入到應用技術研究;90%以上的農作物品種是由科研教學單位選育的。逆向來說,如果科研人員和商業化育種不能進入企業,種子產業就難以發展。所以,農業科研體制改革勢在必行。
有開放,才能有變革;有變革,才能有發展。深化改革,遭遇社會矛盾的凸顯期,攻堅克難的深水區,各種利益發育之后的博弈此消彼長。對決策者來說,制度變革,意味著權力及權利結構的重新配置,必然會改變利益分配格局,有些改革,漸趨于權力的自我革命。如何在既得利益和增量利益之間取得平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這與大多數領域改革面臨的問題如出一轍。改革必須首先進行頂層設計,設立一個諸如當年體改委那樣可以超脫于“既得利益”的機構,避免既得利益者參與,減少改革的阻力。
“科技部變革”為農業科研體制改革再次吹起進軍角。俗話說:建廟請神容易,拆廟送神難啊!改革是政治博弈過程與利益調整過程,官員革自己的命總是會遇到困境、窘境、囧境。但不前進就等于后退啊。有開放才能有變革;有變革才能有發展。要么不破不立,要么就大破大立。中央已經明確“大部門制”改革的方向,就看各級官員的決心和行動了。以前的改革是先揀容易的改,是捏軟柿子,現在,容易改的都改得差不多了,是捏硬柿子的時候了!這不僅需要大刀闊斧的政治勇氣,也需要統籌兼顧的政治智慧。該有多少脫胎換骨的陣痛、壯士斷腕的決斷,甚至鳳凰涅槃的悲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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