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或城鎮化錯在哪里?
張文茂
1、關于城市化和城鎮化的概念
(1)城市化與城鎮化在詞義上是一個概念,在英文翻譯上并無區別。在詞義上爭論這兩個概念的不同,并沒有實際意義。
(2)但這一對概念運用到我國的社會實踐,就會出現與西方發達國家城市化概念不同的意義。區別在于:主張用城市化概念的一般是照搬西方的資本主義市場化、私有化的城市化道路或模式,而城鎮化應該更多地強調農村地區在集體經濟體制支撐下的城鎮化轉型,即小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的發展。在中央正式文件已經使用城鎮化概念的情況下,一些學者一方面繼續抹殺二者在指導我國現代化實踐中出現的差別,企圖掩蓋我國城市化戰略遇到的巨大社會矛盾,掩蓋資本主義的城市化本質;另一方面又從詞義上的同一性,淡化城鎮化感念的現實意義,否定二者在政策和實踐上的差別。
(3)如果從我國的實際出發,那么,不論是城市化還是城鎮化,這一對概念的一般含義都應該包括以下幾種情況:第一,原有農村人口轉為城市人口的過程。這一過程又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原有城市擴張到的農村地區的農民的城市化轉型,即人們經常討論的“城中村”、“城邊村”的問題,筆者在1996年就曾將此類地區稱為被動城市化類型;另一類是一般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以個人或家庭的形式進入城市定居的過程,比如現在的農民工市民化問題。以上兩種情況是典型意義上的城市化問題。第二,傳統農村地區的小城鎮發展,即農村地區的城鎮化轉型。是縣及縣以下的農村鄉鎮依托二三產業發展而形成經濟和人口的城鎮化集中、積聚過程,這一過程的經濟原因是農村工業化進程的發展和農村集體經濟體制的支撐。筆者曾將此種進程概括為農村工業化推動的主動城鎮化類型。此種類型才是我國農村城鎮化、現代化轉型的主體形式。沒有了這種形式,就成了農民工一窩蜂涌進大中城市的資本主義的城市化。第三,新農村建設或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是在農村以鄉鎮層次為主體的城鎮化積聚進程的基礎上,對仍然依托農業產業的一般傳統農村進行適當集中和改造或重建,使其成為現代化的、可持續發展的新型農村社區,并使其與鄉鎮層次的城鎮化社區在產業布局和集體經濟體制支撐上形成一體化的新格局。如果人們對人民公社制度和三級體制有深入的研究,那么,一般來說,“社”的一級就是農村工業化和城鎮化社區的載體,而生產大隊和生產隊則通過過渡和集并成為新型農村社區。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筆者始終認為,三農成為社會問題的根本原應不在承包制,而是解散了人民公社集體經濟體制。
(4)所以,我國傳統農村社會和農民群體的現代化轉型,是城市化轉移一批,城鎮化積聚一批,新興型農村社區建設提升一批,并且這三者缺一不可。筆者將此概括為“三個一批”解決三農問題,實際上也是中國城市化或城鎮化道路的全部基本問題,也是最終突破城鄉二元結構,實現城鄉一體化的唯一出路。
2、城市化或城鎮化本身是客觀趨勢
然而,在對改革的反思中,很多左翼的同志包括一些學者都對城市化的問題提出尖銳批評,有的甚至連城鎮化也進行否定。筆者認為,這種簡單化的指責并沒有抓住問題的要害。當然,這背后有一個大中小城市發展的關系問題,理論界一直有爭論。這些爭論也涉及到我國的現代化發展戰略問題。其實,毛澤東的現代化發展戰略就是兩部分,即城市的發展和農村的人民公社發展。這里的人民公社的發展包括公社工業化和公社城鎮化,并且在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同時完成農業的現代化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最終消滅城鄉差別,實現城鄉一體化協調發展。城市化和城鎮化的問題為什么陷入混亂,就是因為農村早已失去了人民公社這樣的集體經濟體制支撐,農村地區內生的工業化和城鎮化機制已經不存在,農民已經被動地走上了進城打工的資本主義的城市化道路,而農村則大批的衰落和空殼化,成為我國農村社會現代化轉型的一個死結。那么,問題出在哪里?問題出在私有化的經濟體制和市場化的機制上,農民本來是城市化或城鎮化的主體和對象,但是卻成了被排擠和剝削的對象。所以,是城市化或城鎮化的發展道路或模式出現了問題,成了資本主導下的城市化或城鎮化,而不是農村和農民要不要城市化或城鎮化的問題。
難道我們這樣一個傳統的農業大國在向工業化、現代化轉型的過程中,不需要城市化?不需要農村的城鎮化嗎?這顯然是違背社會進步的一般規律。城市化也好、城鎮化也好,都是客觀趨勢,是不能違背的。根本問題在于走社會主義還是資本主義的城市化或城鎮化道路。
3、城市化或城鎮化錯在哪里?
(1)被動型城市化地區是什么問題?是城市擴展到哪里,就打垮哪里的集體經濟組織,是只圈土地不要農民的城市化,培育了一大批資本家,同時留下了一大批“三無”(無土地、無就業、無保障)農民,所以,是資本主導的城市化。相反的例子有沒有?有,北京郊區就有很多。在城市擴張到的地區,按照國家規劃,依托集體經濟組織,開發土地資源,完成產業升級和公司化改革,此類地區完全可以順利實現城市化轉型。但是,這條道路對資本的擴張不利,所以,不能提升到政策層面,成為主導形式。
(2)農民工市民化的問題出在哪里?從根本上說,是失去了國有經濟的支撐。一是國有經濟比重已經大幅度降低;二是國有經濟也已經不再承擔農民市民化轉移的社會責任,只是使用農村來的雇傭勞動者;三是社會保障跟不上。農民的城市化轉移,除極少數完成資本積累的農村精英以外,絕大多數是以雇傭勞動者的身份進入城市打工,成為土地的臍帶割不斷,進程定居的門檻垮步不過的兩棲群體。筆者曾將由此形成的我國社會結構稱為“農民工夾角”現象。
(3)農村地區的城鎮化問題出在哪里?出在失去了人民公社那樣的集體經濟的體制支撐,出在農村集體企業的私有化,出在農村的工業化進程的夭折。在國家戰略上,用照搬西方的城市化取代中國特色的、依托人民公社體制的工業化、城鎮化,一方面過分強調大中城市的發展;另一方面是在農村推行變相的私有化體制,變賣鄉鎮集體企業,使農村地區一方面從根本上失去二三產業發展和在本土集中、積聚的產業基礎,另一方面又失去了鄉鎮一級的集體經濟體制支撐,迫使大批農民背井離鄉進城打工。農村失去了集體經濟體制,使現有的農村城鎮化進程也已經成為資本主導的城鎮化。政府圈農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資本家來開發,逼迫農民上樓,遭到農民的反對。
(4)新農村建設的問題出在哪里?傳統農村的現代化轉型,本應在國家規劃指導和集體經濟體制支撐下完成小城鎮建設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同時完成現代農業和二三產業的結構升級。這一過程本應在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下適當調整土地承包關系,需要根據不同地區的具體條件逐漸強化村級統的功能和鄉鎮層次統籌功能,培育新的、產業化經濟組織形式,突破戶自為戰和村自為戰的小農經濟格局(并不一定排斥承包制)。但是,失去集體經濟體制支撐和城鎮化帶動的新農村建設必然失去內在動力,本應是集體經濟內部經營體制關系調整的統的功能被土地的自由化流轉所取代,成為資本下鄉圈地的最后戰場。在資本不愿進入的地區,則進一步加劇農村的衰落。
以上只是從城市化和城鎮化的角度研究三農問題的一些基本看法,這些問題也沒有完全展開,其中每一個方面都需要深入系統地進行研究,希望有興趣的網友交流討論。但是,還有一些重大問題需要探討,如:合作制與集體經濟體制在概念上和現實中是否是一回事?到底是按照專業合作社法搞合作制還是通過改革建立新的集體經濟體制?從歷史上總結,人民公社“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集體經濟體制與此前的高級社有什么不同,有什么優勢?現行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要不要堅持,要向什么方向改革和完善?堅持私有化取向的土地自由化流轉還能維持集體經濟的雙層經營體制嗎?從加快農村城鎮化集中、積聚進程的角度看,不突破戶自為戰和村自為戰的格局,不加強鄉鎮層次的統籌和培育新的集體經濟組織,完全在私有化的基礎上能否走的通?農業的產業化組織體系在改革前不存在嗎?改革后發生了什么變化?離開集體化能夠建設現代農業的產業化體系嗎?等等此類問題還有很多,都是三農問題繞不過去的。這一切問題的要害是農村集體經濟體制問題,是整個體制問題,而不僅僅是具體的合作組織形式問題。西方發達國家也有合作社,但不存在集體經濟體制。右派從根本上否定集體經濟體制,“左”派則拒絕改革,都有失偏頗。但主要的危險是右派否定集體經濟體制的私有化傾向。只有真正站在農民這個主體的角度,從組織化和建立新的集體經濟體制出發,才能找到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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